..續本文上一頁多大力量,然而一旦導正,則無論觀察什麽,都非常有力。
導正此心,並不能藉外科手術等外在方法來達成;只有將心內斂才辦得到。沈睡中神智不清時,心也能收回;因此,我們此處所說的將心內斂必須是在神智非常清明的時候。總之,心必須有止於一境之定、明見此境之明,以及靈敏、清晰、銳利的嚴謹。
列爲最後波羅蜜的智慧,通常也分多種;主要的叁種是了知五明(五種學問)的傳統智慧、了知諸法生存之道的究竟智慧,以及了知如何協助衆生的智慧。我們在此處主要講的是第二種,也就是了知無我的智慧。
欲知無我,須知什麽是『我』,須先認清那本不存在之我,然後才能了知與我相反的無我。無我並不是說過去有我,現在沒有了;而是說從來就不曾有過。我們所須做的是確認一個從未有過的東西是無,因爲我們之所以被卷入貪、嗔等煩惱和隨之而來的種種問題,就是由于未作此項確認。
這個根本不存在的『我』是什麽呢?我們這裏所說的『我』,不是指某一個人或通常所說的我,而是指獨立自立,指那全靠自立而存在的東西。你因仔細觀察各種現象,看看他們是否全靠自立而存在,是否有獨立生存之道。如果現象確能全靠自力而存在,那麽當你追究某一特定對象時,此一對象應該愈追究愈清楚才對。
例如,思量一下你自己(常見之『我』)和所謂之『我』。『我』藉身心而顯;然若追究身心,你卻找不到『我』。同樣的,我們指此爲桌,你若不以僅知其相爲滿足而去追究其性,到它各部搜尋,把它所有特質分開,你會發現根本沒有桌子作爲這些部分和特質的共同基礎。
事物一經分析,你就找不到所要找的東西了,此一事實顯示一切現象皆非全靠自力而存在。事物不是客觀自成的,但確是存在的;盡管在分析之下我找不到所要找的桌子,然我若用拳打它,我的手指關節就會受傷。因此,桌子的存在,是藉我自己的經驗而顯示出來的。不過,在分析下找不到桌子,即表示桌子並非客觀本有,而桌子又是存在的,故說它是靠傳統主觀的意識之力而存在。
事物之依主觀命名的意識而存在,無異是說事物的存在有名無實。因此,你之『我』和你個人,在其得名所依之身心中是找不到的,故說只有藉概念之力而存在之『我』。
事物所現的外貌與其存在的實相大不相同。修智慧波羅蜜者,先作上述的分析,然後審查一般所見得事物是何狀況,將分析與對照常見之外貌交互運用,以便看出一切現象實際的生存方式與其外表之間的差異。
如是,你對所要否定的自性有,即能看得愈來愈清楚了。你對所要否定的自性有看得愈清楚,你對空的了解就愈深。最後,你所確認之空將是純粹否定自性有之空。
從破與立來看,空破而不立;就有所肯定的否定與無所肯定的否定而言,空是無所肯定的否定,所以當心起空念時,除了否定自性有之外別無其他--只是除去所要否定的對象而已。因此,證空之人,心中不會有『我在確認空』之感,也不會作『有空』之想。否則,空就無法證得。不管怎麽說,自性有是無,已被證實。
證空之後,縱然現象看來皆是自有,但你知道實際並非如此。你會感到一切現象有如魔術師所製造的幻想,表面是一回事,實際又是另一回事。現象雖似自有,然你卻知其本無自性。
如是觀諸現象時,那種把實際爲現象所無的善惡加到現象上去的想法就減弱了;此種想法也是貪、嗔之本,因爲貪、嗔之起就是基於現象自成這一錯誤觀念。另一方面,有確實根據的意識相對增強。理由是空義即是緣起。一切現象既依緣而起,就能依緣而有增減。
這樣一來,因果之理即是行得通的、可斷定的,而且一旦能正確的斷定因果,就能斷定苦等惡果可藉舍去惡因而避免,樂等善果可藉修行善因獲得。反之,假若現象真是自有,那就不會依他,若不依他,即無因果可言。因此,只要緣起之理行得通,即可斷定有因有果;假若緣起之理行不通,也就不可能有因果了。
證明事物皆非自有的理由,追根究底即此緣起法。不能善解緣起法的人,會誤以爲一切現象既然是空,就沒有善惡或因果。這完全是誤解。
肯定因果和相信因果是如此的重要,以致有甯可不信空義,也要相信因果的說法。而且,由于相信因果之重要,中觀派與唯識宗都對空義提出各種各樣的解釋。在多數的教義裏,甚至承認現象自有,因爲若在分析中不見有存在者,很多人會一時無法肯定因果。
認知現象究極的生存之道,不可遺漏傳統所說的業因果報;如想了解現象究極的生存之道而又不談傳統所肯定的因果,那就不可能獲得了解。正如必須先入小學、初中及高中,然後才能進入大學,所謂行遠自迩、登高自卑;對自性空之深見的確認,亦複如是,必須先在業因果報方面有明確的認知,然後才能據以確認自性空之深見,而又不失以前對因果的深信與隨此深信而來的修行。
若有人認爲,現象既然是空,那就不可能有善惡,則此人即使把『空』字念一千遍,也會離空義愈來愈遠。是故,關心空者,應特別注意業因果報。
修智慧波羅蜜,簡言之即是如此。上述六波羅蜜是菩薩修利他行的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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