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體爲土義:以能依名所依,爲法性身,所以說相義爲身。不過我們要知道的,就是此自性身、法性土,都不是屬于色法所攝。雖不可說他們的形量是大是小,然而隨于變化等叁身叁土的事相,其量是無邊的,猶如虛空的遍一切處而無所不在。
【自受用身,還依自土。謂圓鏡智相應淨識,由昔所修自利無漏純淨佛土,因緣成熟,從初成佛,盡未來際,相續變爲純淨佛土,周圓無際,聚寶莊嚴,自受用身常依而住。如淨土量,身量,亦爾。諸根相好一一無邊,無限善根所引生故。功德智慧既非色法,雖不可說形量大小,而依所證及所依身,亦可說言遍一切處。】(P976)
如來的自受用身還依自受用的淨土而住。謂大圓鏡智所相應的清淨識,由過去所修的自利無漏的純淨佛土,因爲因緣成熟的關系,從初成佛的那個時候起,一直到盡未來際,總是那樣相續不斷的變爲純潔清淨的佛土。其土周圓,無邊無際,無量衆寶之所莊嚴,因而自受用身也就常常的依此而住,受用大乘法樂。此身的身量是怎樣呢?如淨土的量有多麼大,其身量也就有多麼大。身土諸根所具的相好一一都是無邊的,真是所謂身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因爲這是無限善根之所引生的。此自性身所具功德智慧也不是屬于色法,既然不是色法,當然也就不可說身相的形量大小。雖不可說身相的形量大小,然而依于所證的二空真如,所依的自性法身亦可說它是遍一切處而無所不在的。
【他受用身,亦依自土。謂平等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無漏純淨佛土,因緣成熟,隨住十地菩薩所宜變爲淨土,或小或大,或劣或勝,前後改轉,他受用身依之而住。能依身量,亦無定限。】(P977)
如來的他受用身亦是依于他受用的淨土而住。謂平等性智的大慈大悲的力量,由過去所修的利他無漏的純佛淨土,因爲因緣成熟的關系,所以就隨住于十地位上的菩薩,各隨其所宜,變爲各種不同的淨土,或小或大,或劣或勝,前後是有改變轉易的。所謂小大劣勝,是這樣的:爲初地所變的淨土望于爲二地所變的淨土,則初地的是小是劣;展轉乃至第九地望于第十法雲地,則九地的淨土爲小爲劣,而十地的淨土爲大爲勝。他受用身依于所變現的他受用土,安住其中。至于能依的身量大小如何,那是沒有一定限量的。
【若變化身,依變化土。謂成事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無漏淨穢佛土,因緣成熟,隨未登地有情所宜,化爲佛土,或淨或穢,或小或大,前後改轉,佛變化身依之而住。能依身量,亦無定限。】
如來的變化身是依自己所變化的變化土而住的。謂成所作事智的大慈大悲的力量,由過去所修的利他無漏的淨穢佛土,因爲因緣成熟的關系,所(P978)以就隨未登地的地前菩薩、二乘以及凡夫的諸有情,各隨其所宜,化作種種不同的佛土,或者是淨,或者是穢,或者是小,或者是大,前後改轉,那是沒有一定的。佛所修因本來都是淨行,那裏還有什麼穢土成熟之理?不過由于衆生的根性有殊,所以變現有淨穢之別。如有宜于順導者,就現淨土而攝受之,若有宜于逆化者,就現穢土而折伏之。因而彌陀現居淨土,釋迦示生堪忍,經說“菩薩隨所化衆生而取佛土”,就是這個意思。淨穢大小前後改轉者,淨如螺髻梵王見此佛土無非七寶,穢如身子所見唯瓦礫荊棘等。淨穢如此,大小亦然,佛變化身依于這變化土而住。至于能依的身量大小怎樣,那也是沒有定限的,因爲這是由于機感的不一,所以或見千丈,或唯丈六,乃至或有見佛只叁尺等。
【自性身土,一切如來同所證故,體無差別。自受用身及所依土,雖一切佛各變不同,而皆無邊不相障礙。余二身土,隨諸如來所化有情,有共不共。所化共者,同處同時,諸佛各變爲身爲土,形狀相似,不相障礙。展轉相雜爲增上緣,令(P979)所化身自識變現。謂于一土有一佛身,爲現神通說法饒益。于不共者,唯一佛變。諸有情類無始時來,種性法爾更相系屬,或多屬一,或一屬多,故所化生有共不共,不爾!多佛久住世間,各事劬勞,實爲無益,一佛能益一切生故。】
此明所化的同異。自性身與法性土這是十方叁世一切如來之所同證的,所以其體無有絲毫差別,如一室的虛空一樣,有什麼不同可言。自受用身及所依的自受用土,雖則是一切諸佛各自所變有所不同,然而皆是無邊無際,其相不相障礙;如千燈光同照室內,雖則各自發光,而一一光都能遍照全室,光光相似,相涉相入而不相障礙。其余的受用、變化的二種身土,隨于諸佛如來所化有情的差別,而有共與不共的不同。所化共者,謂于同一個地方、同一個時候,諸佛如來各各變現爲身爲土,而且此所變現的若身若土,形狀互相相似,彼此不相障礙。“如今釋迦化身,若一類衆生昔與阿閦、彌陀、藥師、寶集皆悉有緣,應受其化。所化之者,身不可分。在賢劫時,閻浮之處,則阿閦如來化一佛身爲釋迦文,阿彌陀佛亦化一身爲釋迦文,藥(P980)師琉璃光亦化一身爲釋迦文,寶集如來亦化一身爲釋迦文,同在迦毗菩提樹下一時成佛,令諸衆生但謂一釋迦文佛。如五盞燈同照一物,共發一影,實有多光奮發一影,而相雜故,謂之爲一。如其一人屬于五佛,如上聽明;若百千人同屬五佛,亦如是見五佛爲一”。所以論說展轉相雜互爲增上緣,使令所化度的衆生,在自己的心識上這樣變現:謂于一佛土中,有一佛身,爲現神通說法饒益。假定是于不共的話,那就唯一佛變,謂即使見到十方百千化佛,亦覺得是一佛化現諸身。爲什麼有這共不共的差別?這因諸有情類,從無始來,種性必然是這樣的,更相系屬的。或多生相屬一佛,或一生相屬多佛,或多生相屬多佛,或一生相屬一佛。由于是這樣的關系,所以所化衆生有共不共。假定不是這樣的話,很多的佛久住世間,各事劬勞,實在沒有利益,爲什麼?因一佛能利益于一切衆生故。
【此諸身土若淨若穢,無漏識上所變現者,同能變識俱善無漏,純善無漏因緣所生,是道谛攝,非苦集故,蘊等識相不必皆同,叁法因緣雜引生故。有漏識上所變現者,同能變識皆是(P981)有漏,純從有漏因緣所生,是苦集攝,非滅道故。善等識相,不必皆同,叁性因緣雜引生故。蘊等同異,類此應知。不爾!應無五、十二等。然相分等依識變現,非如實性依他中實。不爾!唯識理應不成!許識內境俱實有故。或識相見等從緣生,俱依他起,虛實如識,唯言遣外,不遮內境。不爾!真如亦應非實!】
上來所說的這諸身諸土,不管是淨還是穢,只要它是無漏識上所變現的,一定同于能變識,完全是善無漏的。爲什麼?因是純善無漏的因緣種子之所生的,屬于道谛所攝,而不是苦集二谛,因而證知它是無漏的。或者有人問道:如能變識是無漏的,所變身土一定亦是無漏,那末,能變現者是識,所變現者亦應唯是識相,不應有蘊等的差別。答曰:能變雖是識,所變蘊處界等從能變識起,總皆識相,不必皆同,爲什麼?以從蘊處界叁法因緣種子所雜引生的。此上所說的諸身諸上假定是從有漏識上所變現的,那它就同能變識一樣,一定皆是有漏的。爲什麼?因是純從有漏因緣種子之所引生(P982)的,屬于苦集二谛所攝,而不是滅道二谛。或有這樣問道:如能變識是有漏的,所變身土一定亦是有漏:那末,能變現的識性是無記,所變現的身土豈不是也唯無記?答曰:能變的心識雖然是無記的,所變的善等叁性是識的相分,不必皆同無記識相,換句話說,不妨有叁性的差別,爲什麼?因從叁性因緣種子所雜引生的。蘊處界叁的同異,類此也就應當知道,謂蘊等識相不必皆同,因是叁法因緣種子所雜引生的。假定不是這樣的話,那就應當沒有五蘊、十二處、十八界法。然相分見分依識之所變現,當知此所變現的相見二分,爲遍計所執,而能變現的自證分識性乃是依他起。依他起法從因緣生,所以是唯識的;遍計所執是虛妄起,沒有它的真實性,所以非如識性依他中實。假定不是這樣,而說相見分亦是依他中實,那唯識的道理就應當不能成立,爲什麼?因許相見與識自體都是實有的。或者有師這樣的說:識與相見分等都是從因緣生的,因而俱是依他起的因緣法。既然如此,那末,相見二分的若虛若實當然就如識自證分是一樣的了。謂依真勝義說,識如幻夢,所變相見自然亦是虛幻的;但依世俗谛說,依他不無,所變相見自然也(P983)是實有的。這樣說來,豈不是有實境界?如果有實境界,則就應說諸法唯境,怎麼可說萬法唯識?不然,所謂唯的這個字,是遣心外的遍計所計,不是遮內識所變的相分等。假定不是這樣講的話,真如內境也應當不是實有。然而事實上真如既然是實有的,境即實的這個道理也就成立。能緣如心,甯容是假?若是假者,應不緣真如!
【內境與識,既並非虛,如何但言唯識非境?識唯內有,境亦通外,恐濫外故,但言唯識。或諸愚夫迷執于境,起煩惱業,生死沈淪,不解觀心,勤求出離,哀愍彼故,說唯識言,令自觀心,解脫生死,非謂內境如外都無。或相分等皆識爲性,由熏習力,似多分生。真如亦是識之實性。故除識性,無別有法。此中識言,亦說心所,心與心所定相應故。】
外人難說:內境與識既然都不是虛假的,怎麼可以但說唯識非境?現在回答說:所謂識,唯獨是屬于內所有的,然而境不但有諸于內,而亦通之于外,即境相分內是依他,外是遍計。因恐心內之境,濫于心外之境,所以(P984)但說唯識。還有一個道理,就是愚癡凡夫,迷惑妄執客觀外在的境界,生起種種的煩惱,由煩惱而造業,由業而沈淪于生死苦海中,不了解如何觀心,以勤求出離生死。大覺世尊出現于世,爲了哀愍彼諸愚癡凡夫,特別爲說唯識的道理,令自觀察心識,以期解脫生死。這樣說來,所謂唯識無境,並不是說內境也如外境都無。或者也可這樣的說:相見二分都是以識爲性,不過由昔虛妄熏習力,好似有多(二)分生,若攝末歸本,實唯一自證分。假定是這樣,真如不是妄習所生,那就應當不是唯識。不!真如也是識的實性,所以說言唯識,因爲除了識性,是無別有法的。此中識言,不唯是指心王,而亦攝于心所,爲什麼?因心與心所一定是相應的,所以雖說唯識,複有五十一心所有法。
【此論叁分成立唯識,是故說爲成唯識論。亦說此論名淨唯識,顯唯識理極明淨故。此本論名唯識叁十,由叁十頌,顯唯識理,乃得圓滿,非增減故。】
此論之所以得名爲《成唯識論》,因爲是由唯識相、唯識性、唯識位的(P985)叁分,以成立唯識的道理的,是故說爲《成唯識論》。此論還有個名字,叫做淨唯識,這是什麼道理?亦說此論名爲淨唯識者,因爲論中顯示唯識的理體,極爲明淨透澈,沒有一點含混,所以得淨唯識名。此本論名爲《唯識叁十》者,那是因爲由五言四句的叁十首頌,顯示唯識的道理,乃能圓滿的表達,既不須要增加一頌,亦不可以減少一頌,非增減故,所以本論依此得名《唯識叁十論》。
【已依聖教及正理,分別唯識性相義;所獲功德施群生,願共速登無上覺。】
這是論師所唱的結釋施願的一頌。初二句是結歸,後二句正是回施發願。其義如文可知,不必再爲贅說。
成唯識論講話卷十終
注:本論最後叁卷是演培法師補述。(P986)
《成唯識論講話(卷十)》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