柒、六離合釋講話
我們如果不先研究《法華玄義》,看到天臺家的注疏一起頭的“五重玄義”,你就會沒有根據,莫明其所以然。所以要閱天臺家的著述,最低的限度,也要先把《妙玄節要》研究一下。
賢首家又何嘗不然
“十門分別”就是他的家法。
研究法相宗,你若不把《六離合釋》先研究一下,我包你看到解題目的時候,甚麼“依主釋”或“持業釋”,就會碰大釘子。所以我勸研究法相宗的人,請你先研究一下《六離合釋》。
【西方釋名,有其六種:一依主,二持業,叁有財,四相違,五帶數,六鄰近。以此六種,有離合故。一一具二,若單一字名,即非六釋,以不得成,離合相故。】
“西方”是對我們“東土”說的,就是指現在的印度地方,並不是《彌陀經》上所說的極樂世界那個“西方”,這倒不要誤會。
在印度當時解釋名辭有一種規矩,無論是書名、人名、地名、事名、物名,只要是名稱的話,都可以用六種方法來解釋,那六種呢
(1)依主釋
(2)持業釋
(3)有財釋
(4)相違釋
(5)帶數釋
(6)鄰近釋
爲甚麼要用這六種方法呢
因爲這六種都有“離”與“合”的原故。但是要知道,每一個名詞的解釋都有兩種,那兩種呢
(1)先“離開”來解釋。
(2)後“合攏”來解釋。
例如“中華民國”這個名詞:
(1)先解釋怎樣叫做“中”。
(2)次解釋怎樣叫做“華”。
(3)後合攏起來解釋怎樣叫做“中華”。
(4)再解釋怎樣叫做“民”。
(5)次解釋怎樣叫做“國”。
(6)後合攏起來解釋怎樣叫做“民國”。
(7)再總起來解釋怎樣叫做“中華民國”。
怎樣叫做“離合釋”呢?就是無論甚麼名字,最少要有兩個字,最好是兩個字以上。若是單單一個字的名詞,既然不能離開來,當然也就合不攏,這一層我們應當要先知道的。
【初依主釋者,謂所依爲主,如說眼識,識依眼故,即眼之識,故名眼識,舉眼之主,以表于識。亦名依士,此即分取他名,如名色識。如子取父名,名爲依主;父取子名,即名依士,所依劣故。】
現在先講第一種“依主釋”,所以名“初”。怎樣叫做“依主”呢
“依”是依托,含有“能依”和“所依”兩義,所依的是“主”,能依的是“客”。所依是勝,就如“父”;能依是劣,就如“子”;比子之依父,故叫做“主”。這個“依主”的意思譬如現說的“眼識”,眼識這一個“識”字是依托眼“根”得名的,所以叫做眼識,也就是眼根之識。若是依托耳根,就叫做耳識;依托鼻根,叫做鼻識;依托舌根,叫做舌識;依托身根,叫做身識。“根”是“能生”,是勝,是主;“識”是“所生”,是劣,是賓。“根”如父,“識”如子,如子依父,所以叫做“依主”。識依眼得名,故名“眼識”。這是舉出“眼根”是所依的“主”,來表出能依的是“識”。
但是,又有一個名字,叫做“依士識”。怎樣叫做“依士”呢
士是子義;依士就比依子,依主就比依父。這個“依士”的意思譬如現說的“色識”,色是外境,是眼識所緣;“識”是能緣,“色”是所緣。能緣是主,所緣是子;主是勝,子是劣,這“色識”是依劣得名。凡取名有兩種:
(1)是“全取”,是完全取的意思。
(2)是“分取”,是一分取的意思。
現在所說的“分取”就是取它一分得名,如果把上面兩種總起來說:
例如兒子取父爲名,這是叫做“依主”。如說“眼識”——眼根之識。
又如父親取子爲名,這是叫做“依士”。如說“色識”——色塵之識。
大乘叫做“眼識”,取“依”得名,識依眼故。
小乘叫做“色識”,取“緣”得名,識緣色故。
因爲小乘是主張心外有法,大乘是不共許的。
【言離合相者,離,謂眼者是根,識者了別:合,謂此二合名眼識;余五離合,准此應知。】
上面用“眼識”兩個字來做譬如,是說明怎樣叫做離合。離是先把“眼”和“識”兩個字拆開來講,因爲眼是眼根,根是生長的意義。識是認識,識是了別的意義。這兩個字的意義雖然是不同,然而把它們連在一起,就變成了一個名詞,所以叫做“眼識”。眼識的道理既然明白了,其余的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也是一樣,都可以用離合的方法來解釋。
【言持業者,如說藏識,識者是體,藏是業用,用能顯體,體能持業,藏即識故,名爲藏識,故名持業。】
現在講第二種“持業識”。怎樣叫做“持業”呢
持是執持,業是業用,譬如說“藏識”,藏識本來是第八阿賴耶識的名稱。要知道,“識”是阿賴耶識的“體”,“藏”是阿賴耶識的“用”,這體和用是互相有關系的。因爲藏的用能夠顯識的體,識的體又能執持藏的用;那末,“藏”就是“識”,所以叫做“藏識”。因爲“體”能夠“執持業用”,所以叫做“持業釋”。
【亦名同依釋,藏取含藏用,識取了別用,此二同一所依。故名同依也。】
又有一個名稱,叫做“同依釋”,怎樣叫做“同依”呢
就是兩種“用”,同依一個“體”。就拿“藏識”兩個字來說吧,藏的功用是“含藏”,識的功用是“了別”;這兩個“功用”是共同依托一個第八阿賴耶識的“識體”,所以叫做“同依”,也就是“從體起用,攝用歸體”的說法。
【言有財者,謂從所有以得其名。一如佛陀,此雲覺者,即有覺之者,名爲覺者,此即分取他名。】
現在講第叁種“有財釋”。怎樣叫做“有財”呢
是用此作譬喻義,例如:因爲這人很有財,所以他的名字叫做有財,這是因財而得名;若是有屋,他取的名即叫做有屋;若是有車,他取的名即叫做有車;這有財、有屋、有車都是以所有得名。譬如現說的“覺者”,就是凡能覺悟的人,即可叫做覺者;若是迷昧的人,那就叫做迷者。這是取他一分,所以叫做“分取他名”。
【二如俱舍,非對法藏,對法藏者,是本論名,爲依根本對法藏造,故此亦名爲對法藏論,此全取他名,亦名有財釋。】
這“有財釋”有兩個例:一如佛陀,上面已講過了。二如《阿昆達磨俱舍論》,阿毗雲對,達磨雲法,俱舍雲藏,合之叫做“對法藏論”,這是“全取他名”。其實《阿毗達磨》是“論”之通名,凡“論”都叫做《阿毗達磨》,有大乘《阿毗達磨》和小乘“阿毗達磨”的分別。現在指的是《發智論》、《六足論》和《大毗婆沙論》,一切小乘的《阿毗達磨》。不過此《俱舍論》攝“彼”之義,依“彼”而造,這兩個“彼”字就是指《發智論》等而言。所謂“攝彼勝義依彼故,此立對法俱舍名”,這是完全取他爲名。
【言相違者,如說眼及耳等,各別所诠,皆自爲主,不相隨順,故曰相違,爲有及與二言,非前二釋,義通帶數有財。】
現在來講第四種“相違釋”。怎樣叫做“相違”呢
譬如一個名詞,有兩個以上的字,這兩個字雖然是連屬在一處,但是他們各具一義,兩無關系。例如“水火”“眼耳”“新舊”“天地”“山河”等字,這許多字在一句當中都是各有其義,因爲水不是火,眼不是耳,新不是舊,天不是地,山不是河啊。這不是相違是甚麼
不過中間加了一個“及”字或一個“與”字罷了。它是一個孤獨性,決定無“依主”和“持業”的關系,可能含有“帶數”或“有財”兩個“相違”的意義。
【言帶數者,以數顯義,通于叁釋:如五蘊,二谛等,五即是蘊,二即是谛,此用自爲名,即持業帶數。】
現在講第五種“帶數釋”。怎樣叫做“帶數”呢
“數”是數目,“帶”是挾帶;就是說,這名詞上挾帶了有一種數目在上面,計有叁類——(1)“持業帶數”,(2)“依主帶數”,(3)“有財帶數”。怎樣叫“持業帶數”呢
例如“五蘊”和“二谛”,“五”和“二”這都是數目。
“五蘊”就是色、受、想、行、識。“蘊”是積聚義,就是說,每蘊裏面都積聚了許多東西。但這五樣本身就是蘊,並不是五外有蘊,或者蘊外有五。要知道:五即是蘊,蘊即是五,五蘊的“體”都有“積聚的業用”;體持業用,所以叫做“持業帶數”。
“二谛”就是真谛和俗谛。“真”是真實,“俗”是世俗,“谛”是實在不錯;就是說,這“真實”和“世俗”兩意義都是實有其理的,所以叫做“谛”。但二外無谛,谛外也無二,要知道,二就是谛,谛就是二,二谛的“體”亦有“實在的業用”;體持業用,所以也叫做“持業帶數”。
【如眼等六識,取自他爲名,即依主帶數。】
這例是說“依主”的“帶數”。因爲“六”是帶數,“識”是依根;“根”是主,根是能生,識是所生。“六識”是依六根得名,“六根”是主,所以叫做“依主帶數”。
【如說五逆爲五無間,無間是果,即因談果,此全取他名,即有財帶數。】
這例是說“有財”的“帶數”。因爲“五”是帶數,“逆”是忤逆,不順天理的事情。“五逆”就是:(1)弑父,(2)弑母,(3)弑阿羅漢,(4)破和合僧,(5)出佛身血。由這五逆的因,感得地獄中五無間的果——①趣果無間,舍身受報故。②受苦無間,中無樂故。③時無間,定一劫故。④命無間,中不絕故。⑤形無間,一人多人皆滿故。五逆是“因”,五無間是“果”,現在說五無間業,是即果明,以果爲名,是全取他名,所以叫做“有財帶數”。
【言鄰近者,從近爲名,如四念住,以慧爲體,以慧近念,故名念住。】
現在講第六種“鄰近釋”。怎樣叫做鄰近呢
“鄰”是相鄰,“近”是靠近。無論是五根或五力(一信、二精進、叁念、四定、五慧),即可知道“念”和“慧”,只隔一個“定”在中間,好像兩家鄰居,隔一牆界,所以叫做“鄰近”。例如“四念住”,又名“四念處”,即:①觀身不淨,②觀受是苦,③觀心無常,④觀法無我,這四種觀法都是以“慧”爲體,本來應當叫“四慧住”,但爲甚麼又要叫“四念住”呢
這就是因“念”和“慧”是“鄰近”,同時也就是因爲這四種觀法,都是用“慧”去觀“念”啊。
【違是鄰近,不同以自爲名,無持業義,通余二釋。】
持業釋是“以自爲名”,說到“鄰近”,只有兩種;因爲自己不能同自己鄰近,所以沒有“持業鄰近”,只有“依主鄰近”和“有財鄰近”。
【一依主鄰近。如有人近長安住,有人問言:爲何處住
答雲:長安住。此人非長安,以近長安,故雲:長安住。以分取他名,複是依主鄰近。】
長安是從前的西京,唐朝建都在此,就是陝西省西安。這個譬喻是說,這人本來不是住在長安城內,不過住在長安附近,他爲甚麼要說是住在長安呢
這是因爲他是“依主”在長安,所以叫做“依主鄰近”。
【二有財鄰近。如問何處人,答曰:長安。以全取他處,以標人名,即是有財,以近長安,複名鄰近。】
長安本來是地名,現在卻變成了人名;以地作人,這完全是“取他”爲名,所以叫做“有財”;又因爲他住長安,所以又叫做“有財鄰近”。
【頌曰:用自及用他,自他用俱非,通二通叁種,如是六種釋。】
六離合釋的意義已依次講完了,現在把它總起來說一說:
(1)“持業”唯用自——以自爲名,叫做“持業釋”。
(2)“有財”唯用他——以他爲名,叫做“有財釋”。
(3)“依主”自他用——自他爲名,叫做“依主釋”。
(4)“相違”用俱非——兩相互違,叫做“相違釋”。
(5)“鄰近”通二釋——“依主鄰近”、“有財鄰近”均叫做“鄰近擇”。
(6)“帶數”通叁釋——“依主帶數”、“有財帶數”、“持業帶數”均叫做“帶數釋”。
即說偈曰:
【六種離合 相宗宜學
首釋名題 由簡赅博】
《慈航大師全集(一)相宗十講 柒、六離合釋講話》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