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深處沒有貞操的汙點存在,這一輩子,我們倆就這樣地過了一生。請教世尊!可有機緣,後世再做夫妻嗎?”
世尊答覆說:“兩個人一起有相同信仰,很好!接受同一教法,同樣修養心性,同樣作布施,智慧亦相同,到了後世,也可以同一心意生存。” —緬甸佛傳
(四)給孤獨 Anathapindada 長者的兒子娶了玉耶女 Sujata 爲妻,她性格驕慢,不知尊敬長上,也不聽從父母和丈夫的話,經常都是家中發生勃溪的根源。
有一天,釋尊來到長者的家裏,目睹這種情形,就把年輕的玉耶女叫到跟前教誨她說:
“玉耶女!世界上做妻子的有七種類型:
第一,像凶手般的妻子。以汙穢心對待丈夫,從不知敬愛,時而移心向別的男人;竟有這類的妻子。
第二,像盜賊般的妻子。對丈夫的事業完全不理解,一心只想滿足自己的虛榮心,爲了口腹之欲,浪費丈夫的金錢,等于是向丈夫偷竊;也有這類的妻子。
第叁,像主人般的妻子。不料理家務事,本身懶惰,奔走于口腹之欲,經常出言粗暴,申斥丈夫;也有這類的妻子。
第四,像母親般的妻子。對待丈夫,體貼恩愛,像母親對兒子一樣的守護,珍惜丈夫的金錢入息;也有這類的妻子。
第五,像姐妹般的妻子。侍候丈夫盡心誠意,以姐妹般的情愛對待,心懷感激對待丈夫;也有這類的妻子。
第六,像朋友般的妻子。通常見到丈夫,心懷歡喜,好像遇見久別重逢的朋友,並且舉止端莊,敬重丈夫;也有這類的妻子。
第七,像女傭般的妻子。殷勤地侍侯丈夫、敬重丈夫,丈夫的任何行爲都能逆來順受,不懷怨恨,經常都關切丈夫的生活;也有這類的妻子。
佛陀分析過妻子的類型,然後問道:“玉耶女啊!你在這中間,想做那一類的妻子呢?”
聽完佛的教誨,玉耶女深爲自身的行爲感到慚愧,從而甚表忏悔。從此以後,她轉變得像女傭般的妻子,協助丈夫,並且發誓要共同修行覺道。 —巴利本增支部七·五九·玉耶經
(五)庵婆波利 Amrapali 是毗舍離 Vaisali 地方出了名的娼婦,自己是擁有衆多娼妓的鸨母。有個時期,想要聽聽好的教法,于是去拜谒佛陀。
佛對這女人教示說:“庵婆波利啊!女人的心是極易迷亂的,行爲很會錯誤的。因爲欲望深,素住吝惜,所以嫉妒心很強,與男人相比,必須說是她們的障礙很多。
因此,女人在道業的精進上比較困難,何況年輕貌美,更是如此;惟其能戰勝財和色,才可以奮勉道業。
庵婆波利啊!對女人來說,具有強烈誘惑的財與色,不是絕對永久的寶物,只有覺悟之道才是永久不壞的寶貝。強壯的人被疾病所侵犯,年輕爲老衰所侵蝕,生存被死亡所威脅。還有:心中所喜愛的,偏要分離;心中所怨恨的,偏又常處一起;所希求的事物,總是不如理想,這就是世間的常情。
因此,在這中間,你必須守持的只有覺悟之道,所以,趕緊去乞求吧!”
這女人聽了佛的教誨,當下就做了佛弟子,並向僧團捐贈了一座美麗的庭園。
—長阿含經第二·遊行經
(六)在覺悟的路上,是沒有男女的區別。女人如能發起求道心,也同樣可以稱爲“求覺悟者”。
波斯匿 Prasenajit 王的女兒,阿踰阇 Ayodhya 國王的妃子勝鬘 Mallika 夫人,就是乞求這覺道者,虔誠歸依了世尊的教法,並在世尊座前發了以下的十大誓願:
“世尊!我從現在開始直到覺悟爲止,努力于:
(1)所受之戒,永不毀犯。
(2)不侮辱長上。
(3)不惹一切人類惱怒。
(4)對別人的姿色、形態或持有物不起嫉妒心。
(5)在心意和事物上,不作貪愛想。
(6)不爲自己儲藏財物,收到的東西,都分贈給窮人作爲幸福的奉獻。
(7)布施溫和的言詞和助人的行爲,爲別人設想,不爲自己打算,不做汙穢的行爲,不爲惡,用無障礙心包容一切人類。
(8)面對孤獨的人、身系牢獄的人、爲病痛所苦的人,見了這些種種苦楚的人類,馬上給他們以安樂,演說道理給他們聽,替他們解除痛苦。
(9)如果見到捕捉生物、玩弄它,乃至毀犯種種戒律的人,必盡己力之所及,應該告誡的告誡他;應該曉谕的曉谕他;使他們的惡行立即得以遏止。
(10)不忘求得正敦;忘卻正教的人,離開普及一切的正教,就無法去到覺悟的彼岸。
我還爲了救度那些不幸和值得憐憫的人們,再立叁個誓願:
(1)我以此誠實的願力,給一切人以安定;然後再以此善根,不論受生爲何,都能得到佛教正法的智慧。
(2)既得佛教的正法,不做惡事,說法給一切人類聽,但願都能聽到。
(3)得到的佛教正法,即使舍棄身體、生命和財産,決心守持到底。”
家庭的真實意義是互相提攜以進覺道。雖然是婦女,一經發起精進道業的心,像勝鬘夫人所立的大願力,堪稱爲傑出的佛弟子。
—勝鬘經
第叁節 服務人群(一)關于興盛國家,這裏有七條教法:
第一,民衆須經常聚會以討論政治,國防須嚴密地自己來守禦。
第二,上下團結一心,共同議論國事。
第叁,尊重國體,不可任意更改。注重禮節,尊敬仁義。
第四,男女之別以正爲准,遵守長幼的秩序,善自保持社會和家庭的純潔和諧。
第五,孝順父母,奉侍師長。
第六,追薦祖先的祭奠,祭祀禮儀必須恭謹。
第七,尊敬道業,崇尚德行,仰慕道德高尚的師長,供養豐富。
任何國家如能嚴守這七項教法而不毀破,其國家的興盛殆可預期,更不致于受外國的侵略。
—長阿含經第二·遊行經
(二)從前,有位大光王,他說明了自己的治國之道是:
治理國家的道理,先要調禦自己,培養自己的慈心。以此慈心來統轄民衆,教導衆人祛除心中汙垢,使身心調和,以能得到佛教正法的喜悅,勝于世間的享樂。
其次,窮困的民衆到來時,打開倉庫,盡量地施舍給他們。以此爲橋梁,教誡他們遠離一切惡行。
人類各以其心爲本,所見各自不同,同是城中的民衆,有人見此都市是美麗,也有人所見是汙穢。這都是各人以其本心,針對環境所使然。
尊敬教法,心正而直率的人,縱使是木是石,亦見其燦放琉璃之光;但欲心深重而又不知修行者,即使如宮殿般輝煌,亦看不出壯麗的所在。
國民的生活、萬事,亦複如斯,以心爲本,把治理國家的大根本,置于使民衆先修其身心。
—華嚴經第叁四·入法界品
(叁)如大光王所說,政治之道的大根本,是使民衆都能各自先修其心。
修心就是直進覺悟之道,因此從政者,必須先信服于佛教。
如果執政者信仰佛、信仰教法、敬重慈悲深厚及道德高尚的人,並供養他們,自會化伏敞人,消滅仇恨,必定將促成國家的繁榮無疑。
那麼,國家既已繁榮,自然不致于去侵略別的國家,從而作爲侵略工具的武器亦將派不上用場。
而且,國民都心滿意足,安享樂利,上下和睦,增善積德,敬愛歡悅,寒暑調順,日月星辰不失正常的秩序,風雨亦能按時興止,人們終于都能得到安樂,自然亦都得免于各種天災人禍。
—金光明經第一二·四天王護國品
(四)爲王者是人民的父母,要能勤政愛民,更能以佛的教法護念民衆。化育民衆就如父母之養育嬰兒,不待嬰兒的呼喚,父母就自動地把濕尿布給他換上幹的,經常都以施與幸福和祛除苦惱的愛心化育他。仁德的王者,要以民衆爲國家之寶,這樣才能安撫民衆,建立政道。
因此,爲王者關切國民的心意無時或忘,親身體察民衆的苦樂,爲民衆的富裕而盡心。爲此,經常去了解水、風、雨等的實際情況,了解收成的好壞,了解幹旱的程度,了解民衆的喜好或厭惡,了解犯罪的情形,和政績的成效,賞罰之道更要嚴明。
如此了解民心,必須適時地造福民衆。必須征收的,衡量情形收取,不要與民衆爭奪利益,盡可能采取輕稅政策以利民生。
王者是憑力量與權威以保衛民衆,這樣做才能得到民心,而被稱爲善護民衆之王。
(五)世間的王中之王,稱爲轉輪王。轉輪王必須是家世正當、行止孚衆望、統轄四方,同時也護持教法的王者。
轉輪王所到之處,沒有戰爭、沒有怨恨,善能依據教法施政,民衆都能得到安樂而遠離邪惡。
轉輪王必須又是不殺生、不偷盜、不犯邪惡的愛欲,不說虛謊、惡口、挑撥離間、巧言的話語,不貪婪、不嗔恨、不愚癡。以此十種善行,作爲祛除民衆十惡的准則。
因爲以教法引導政治,故而能使天下達到理想境界,所行之處沒有怨恨,大家互不侵犯,民間從而得以安和,國家平定,民生趨向樂利,所以才稱之爲護持教法之王。
轉輪王既稱王中之王,四方諸王都稱贊他的德行,遵從他的教化准則,以治理各自的國家。
這樣的轉輪王,領導諸王把各自的國家治理完善,才算達成在正教下王者的任務。
(六)複次,王者之于審判罪行,必須以慈悲爲本,以聰明的智慧去觀察事實,根據五項原則妥爲處置。這五項原則是:
(1)根據事實,不憑虛僞。先要查明事實,以事實再來論斷罪行的成立與否。
(2)依時不依非時。時,亦即王者的權威顯赫之時;否則,權威不彰,就是非時。王者的權威正盛,施以處罰自然有效;否則,權威不顯時施以處罰,徒自造成混亂而已。因此,必須創造機運賞罰以時。
(3)依動機不依結果。這是深入了解犯罪者的心態,明辨他的行爲是否出于故意?如非故意,是值得同情的。
(4)依親切語不依粗暴語。根據罪行,公正判定應該科以何項法律,不施以本罪以上的處罰。又須以溫和的言語曉谕他的不當,不以粗暴的語言,而使其有所省覺。
(5)依慈悲心不依嗔恨心。我們是憎惡罪行,但不憎惡其人。以慈悲心爲本,對待犯罪人,使其悔改罪過。
(七)作爲國王的重臣,如不以國家大事爲慮,只求個人私利,收取賄賂,歪曲政道,敗壞民間的風氣;使民衆相互欺詐,強者欺淩弱小、尊貴卑視平民、富豪欺負貧窮,以邪惡道理歪曲正義,終將增長災禍的發生。
如此一來,忠誠的賢臣自動隱退,熱心人士懔于危害,遂告沈默。結果只是谄娟者當政,然後濫用公權以利自己,于一般貧民很少做到體恤。
這樣下去,政令不能下達,政道完全失之于正。
在這種情形下,壞人蓄意奪取民衆的幸福,遂搖身一變而爲盜賊。對國家而言,這是更大的惡賊,因爲他們欺上亂下,是全國災禍的根本。所以,王者必須對這一類人處以嚴厲的製裁。
生存在以教法施政的王國,如果不遵守教法行爲,不懷念父母養育之恩,一心只留意妻子的享樂而忽視父母的孝養,甚至謀奪父母所有,這也算是大惡之中的一分子。
爲甚麼呢?因爲父母的恩德確實深重,縱使有生之年悉心孝養,也無法報答親恩于少分。
對于國家不夠忠實,對雙親不盡孝道,這是極大的罪人,必須接受嚴厲的製裁。
生存在以教法施政的王國,如果對佛、教法和僧團這叁者沒有信心,毀壞寺院,毀滅佛經,緝捕僧人,或妄加驅使等破壞教法的行爲,那是罪大惡極的人。
何以致此呢?因爲一切善行根本的民衆信心,至此已完全崩潰,這些人的善根都被銷毀淨盡,等于自己挖掘了墓穴。
這叁種罪都很重,因之必須施以嚴厲的懲罰。至于其他的罪行,與此相比較,可謂尚屬輕微。
(八)衛護正教。國土的內部如興起叛逆之賊,或是遭遇到外國的侵略時,正教之王必須具備下列叁種考慮:
第一,不論叛逆或外寇,他們的暴行對象是傷害人民或塗炭百姓,對此必須訴諸武力以解救民衆的苦厄。
第二,運用策略,最好不動兵刃就能討平叛逆或外寇。
第叁,製敵之道,盡可能采用誘降或生擒的方式,以不事殺戮爲上,藉以削弱其勢力。
王者的心中具此叁種想法,然後部署戰略,下達命令,開始對敵。
這樣的決策,戰士們自然會敬服于國王的威德,百姓亦同懷感恩,均將深自體解戰爭的本質而效命國家,一方面慶幸王者的慈悲而免于後顧之憂;另一方面爲報國恩所從事的戰爭,不只是求得戰爭的勝利,亦能體驗到戰爭也是一種功德。
—大薩遮尼犍子所說經
《道友篇 第二章 生活的指南》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