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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歸依體的獲得、破失及守護▪P3

  ..續本文上一頁燴,往往是邪教、邪法的拿手好戲。每一個正信的佛教信仰者,尤其是現在熱衷于教學佛者讀《論語》、誦《孟子》、學《孝經》、大弘《太上感應篇》、《文昌帝君陰骘文》者,對這一嚴重問題,應該格外警惕!

  在今天,還有一些觀點也是值得我們關注的。一是重新宣傳儒家之綱常倫理,認爲學佛必須從學儒入手。甚至有的大量引用印光大師、太虛大師對此問題的論述來作證明。其實,對這個問題的認識,不能教條地照鈔大德們的開示,而必須顧及到時代的特點。清末、民國年間,儒學作爲主體社會意識形態,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弘揚佛教,不能不看到這樣的事實,只能因勢利導。且不談弘揚佛法,僅從爭取生存空間的角度看,這樣做無疑是非常正確的。但是,經過“五四運動”的洗禮,在中國,尤其是大陸地區,儒學傳統可謂蕩然無存。今天,再談援儒入佛,未免法不對機、藥不對證了。而今天倘若居然還要說要補上儒學這一課,然後再學佛,就未免迂闊不堪了。

  二是泛多元文化論的流布。從宗教之間的和平共處、共同促進人類文明進步和發展、促進世界和平、社會和睦、人民幸福的角度來說,多元文化的提法,顯然是有現實意義的。但是,多元文化的核心,在于文化的多樣性。所謂是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如果將多元文化解釋成你即是我,我即是你,彼此不分,內外無別,則未免流于庸俗,這就是泛多元文化論。即如,在海外,有的法師去宣講天主教的《玫瑰經》,說:

  佛家的教學,它的宗旨是“離苦得樂”,我們從《玫瑰經》上也看到這個意思。第二段痛苦奧迹裏面是教我們“離苦”,榮福奧迹裏面是教我們“得樂”,跟釋迦牟尼佛教化衆生的宗旨完全相同,在短短這些經文裏面全部都包含了。 

  他還說:

  所以現在宗教教育是比什麼都重要,宗教必須突破自己宗教的框架,要容納所有的宗教,知道所有宗教的神聖跟我們自己崇奉的神明完全相同,決定沒有差別。

  並說:

  世間爲什麼有這麼多宗教?這個話說起來就太長了。這是因爲過去科技沒有發明,每一個族群居住的地方彼此不相往來,造成一個閉塞的局面,那就是佛法裏面所謂的“應以什麼身得度,就現什麼身而爲說法”。如果我們懂這個原理原則就曉得,佛教講的諸佛如來,其他宗教講的上帝、上主、神聖,我們肯定是一個人的化身;在不同的地區,他用不同的身分,用不同的方法來教導衆生,雖然形式不相同、方法不相同,他的指標決定相同,方向決定相同,目的決定相同。這是我們在許多宗教經典裏面細心去讀過發現的,我們這樣才真正認識神,作神的子女、作神的學生。

  但是,在那位法師講了這麼一大通圓融論之後,人家並不領情,講座的主持人特麗莎修女仍然明確地說,《玫瑰經》乃是“因爲一般人不閱讀聖經,因此《玫瑰經》幫助他們了解瑪利亞與耶稣的生活。因此當人們在唱誦《玫瑰經》時,不僅是禱告而已,同時也明了耶稣的一生和祂與瑪利亞之間的關系。對我們來說,這是藉著《玫瑰經》來禱告,來表達我們對天主和耶稣的信仰。”並且在總結中,僅僅肯定“法師則在對歡喜叁端的演述中,建議我們身爲一個信徒,如何以聖母與耶稣以及古聖先賢爲學習的榜樣,過一個幸福美滿的生活。基本上,這就是法師所闡述的。”而對其再叁強調的所謂佛教與天主教等的一致,根本不加回應。落腳點還是在天主教之本位上:“我們的天主選擇傳道做爲他的志業,我們應該想想,身爲一位基督徒或天主教徒,應該如何來過生活?”可見硬要把佛教往天主教上努力去靠,多少有點自作多情的意味。且不論其兩者(或者多者)完全相同論在學理上的悖謬,僅從實際效用來看,就不免大打折扣。作爲佛教信仰者,歸依的根本,即體認叁寶爲唯一的尊崇對象。學佛人不僅要自利,還要利他。這個利他,包含著向不信者宣傳佛教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等的工作,亦即我們常說的弘法。而現在,佛教信仰者講《玫瑰經》發明所謂“所有宗教的神聖跟我們自己崇奉的神明完全相同,決定沒有差別”、“天主教跟佛教是一不是二,所有宗教都是一不是二”的“玄義”,在信仰天主教的人看來,可以認爲既然佛教的東西和天主教一致,那麼當然不必去學佛法。而在首施兩端的人看來,同樣可以認爲,既然佛教的東西和天主教一致,那麼去學天主教即等同學佛教,不學佛教也沒有什麼不可以。信佛的人,到天主教堂、基督教堂去做禮拜也沒有什麼不可以,因爲“所有宗教的神聖跟我們自己崇奉的神明完全相同,決定沒有差別”嘛。這樣一來,佛教作爲解脫道的不共性完全被抹煞,其結果必然是佛教主體地位的喪失。尤其是這樣的下劣見還用所謂“華嚴境界”來包裝,就更顯得叫人哭笑不得。

  同觀音菩薩的應以何身得度,即現何身說法一樣,《維摩诘經》中也有一句話是常常被引爲證明的,所謂“先以欲鈎牽,後令入佛道” 。其實,現在動辄說某個宗教的神是某個佛、菩薩的化身,乃是對“化身”的庸俗化。作爲化身,他們體現出的不僅有“同”之一面--即隨順世俗。但更重要的是,他們體現出的還有“異”的一面--即超越世俗。“欲鈎牽”是手段,是方便,“入佛智”才是目的,是真實。觀音菩薩的應化,落腳點還是在“度”字上,即以佛法令衆生得度(這才是根本落腳點)。假如某個所謂的“化身”表現出來的教化只有“欲鈎牽”而沒有“入佛智”,那他是不是真的“化身”,就值得推敲了。如《聖經》所說的“十誡”,有些人僅僅從名目上看,就武斷地說,與佛教十善業道相同。但是,“十誡”之首即明確要求:“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1)不可爲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爲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叁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這就從根本上與佛教了劃清界限。如果承認“十誡”,必然與《瑜伽師地論》所說的“更不說有馀大師”這個原則相違背。二者如何能“同”?又怎麼可能“天主教跟佛教是一不是二,所有宗教都是一不是二”?所以,我們可以肯定不同的正信的宗教(簡別邪教)在化民導俗方面的相似的積極作用,但不能從信仰角度去強爲捏合。在宗教之間的交流中,我們可以多談宗教與宗教的“同”的方面,彼此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平共存。但在宗教內部,還得多談宗教與宗教“異”的方面,以體現自己宗教的殊勝性,堅定自己的信仰。假如自己對自己所信仰的內容都缺少自信心,還要比附其他東西來成立,從佛教角度說,歸依就有問題了。所以,我們說這種“泛多元文化論”,也是破失歸依的一個隱因!

  叁、皈依體守護的方法

  要保護自己的皈依體,除了經常作意守護外,還要用一系列“學處”來規範自己的行爲。依照《廣論》卷四所說的“學處”,一般有以下六種,前叁種爲應止的,後叁種爲應行的:  

  1、歸依後不再歸依其他的天神。

  這裏天神是泛指,如大自在天、帝釋天、山神、龍神等。即使到這些天祠神廟或教堂,也不能頂禮膜拜,更不能有歸依之心,否則即失歸依體。這就是《涅槃經》所說的:“若歸依叁寶,是謂正近事,終不應歸依,諸馀天神等。” 這裏要注意的是,破不破歸依體,關鍵在于有沒有歸依、崇信之心。《優婆塞戒經》說:“若人爲護舍宅身命,祠祀諸神,是人不名失歸依法;若人至心信其能救一切怖畏,禮拜外道,是人則失叁歸依法。” 不過,一般人對這一原則很難把握。叁寶是我們最究竟的歸投處,舍宅、身命有危險時,與其向諸神求護,不如向叁寶求護,這才是學佛人的正行。

  2、歸依後不能對有情損害舍棄。

  即對于人、畜等,殺害、打罵、系縛、囚禁、穿鼻、不能負重強令負重等損害有情的事均不能做。否則,易由失慈悲心而種下破失歸依體之因。這就是《涅槃經》所說的:“歸依正法者,應離殺害心。” 

  3、歸依後不能與外道共住。

  不共住包含兩層意思,第一是不與外道一起生活,恐被外道的習氣熏染,生起邪見。第二是“對于叁寶不信,或且誹謗者,不應隨順也。” 即使在不方便的時候,也不能附和別人對叁寶懷疑、誹謗的言論,否則即易失歸依體。而且,能海上師還說:“誹謗叁寶者家不應去,如一切異教團體,是輩或爲生活或爲慢心所障,邪見難回,去時于彼無益,于己有損。” 就是出于教化的目的,也要看自己有沒有這樣的能力,故能海上師亦謂:“或有謂教化彼去應去,然須自己有大神通方可。” 這就是《涅槃經》所說的:“歸依于僧伽,不共外道住。”

  4、歸依後必須恒修歸依。

  也就是要經常地思惟內外道的差異、叁寶間的差別和叁寶的功德,以堅定自己對叁寶的信心。並且經常念誦歸依叁寶的偈頌,如“諸佛正法賢聖僧,直至菩提永歸依。我以所修諸善根,爲利有情願成佛。”能海上師說:“此頌每日多誦最好。西藏任何儀規之首,皆有此頌,此爲修行之根本故。” 至于次數,按能海上師的講法,每日晨夕應作歸依六次。 

  5、歸依後縱遇命難不舍歸依。

  衆生在六道中輪回,身命、受用等,是不可能不舍離的,如果爲了這些舍棄歸依,意味著在生死苦海裏永無出頭之日。《略論》說:“身命受用,終須舍離。若因彼故而舍叁寶者,則一切生中常爲苦逼。故當立誓自決,任遇何緣,乃至失命,皆不舍離歸依。” 能海上師亦謂:“守護叁寶,如人愛命,雖遊觀等時,亦不失念。” 

  6、歸依後應該恒修供養叁寶。

  《廣論》卷四引《叁摩地王經》說:“由佛福德獲飲食,愚夫不知報佛恩。”作爲叁寶弟子,應當明白,我們今生的一切圓滿受用,都來自布施等善業,獲人身而學佛,更是由往昔修十善業、親近供養叁寶而來。所以說乃至飲食以上,皆由叁寶功德所致。這樣,我們必須恒修供養,以報答叁寶大恩,同時也圓滿自己成佛所需的福德資糧。能海上師將報恩之供養分爲兩種:一是以事(種種供品)供養,二是以意(觀想)供養。 按《廣論》的說法,以事供養有“一切物”與“一切時”這二個特點。所謂“一切物”,《廣論》說:“複次恒需受飲食故,爾時若能首先供養而無間缺者,少用功力,而能圓滿衆多資糧。故隨受用淨水以上,應以先首至心供養。” 這是說我們每天都必須飲食,如果自己喝一杯水都事先供養叁寶,不用花很多的氣力,就能圓滿極多的資糧。所謂“一切時”,是指不拘任何時間都可以供養叁寶。《廣論》說:“故一切時,當勤精進供養叁寶” 這主要是從培養我們供養心的角度來說的,與“供食物不能在午後”的說法並不矛盾。至于其他的供養方法(如修行正行供養)等內容,可參看有關經典及《廣論》、能海上師所集《菩提道次第心論》的相關論述。     叁歸之後,應行與應止的內容還有很多,《瑜伽師地論》中有詳細的解說。法尊法師在《從爲什麼皈依叁寶談到皈依叁寶後應做些什麼》一文中也有明晰的講解,這裏也就不再詳談。我們衷心希望佛教界對關系到法身慧命最根本的歸依問題認真研究,高度重視,不愧對已在中國流傳了二千年的佛教!

  2003年元月改于戒幢佛學研究所無盡燈樓

  

  參考書目:

  1、《優婆塞戒經》昙無谶法師譯   上海佛教協會校點本

  2、《瑜伽師地論》玄奘大師譯  莆田廣化寺影印金陵刻經處本

  3、《俱舍論》玄奘大師譯   上海書店影印《藏要》本

  4、《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失譯者  《大正藏》23冊

  5、《菩提道次第廣論》宗喀巴大師造  佛陀教育基金會印行本

  6、《菩提道次第略論》宗喀巴大師造  上海佛學書局印行本

  7、《大乘法苑義林章記》窺基大師著智周撰記 金陵刻經處本 

  8、《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弘一律師輯  普慧大藏經會校印本

  9、《弘一大師律學講錄卅叁種合訂本》  佛陀教育基金會印行本

  10、《雲棲法彙》蓮池大師著  莆田廣化寺影印金陵刻經處本

  11、《憨山老人夢遊集》   莆田廣化寺影印江北刻經處本

  12、《顯密修行次第科頌講記》能海上師講  上海佛學書局《叁學講錄》本

  13、《成佛之道》印順法師著  臺灣正聞出版社出版

  14、《戒律學綱要》聖嚴法師著  金陵刻經處影印本

  15、《學佛知津》聖嚴法師著  東方文化藝術研究所翻印本

  16、《現代佛學》一九五叁年七至十二期  天津古籍出版社影印本

  17、《海潮音文庫》第叁編“整理僧伽製度論” 臺灣新文峰出版公司一影印本

  

  

《試論歸依體的獲得、破失及守護》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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