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弘傳聲聞律儀的困局
釋恒強
漢文系律藏中的聲聞律儀包括波羅提木叉與犍度兩大部分。波羅提木叉即是我們所熟知的具足戒等聲聞七衆戒,又意譯爲別解脫戒。犍度則是僧團日常生活與內部管理的相關規則,是僧團如法學修的製度保證,如《四分律》中有二十犍度及一百叁十四羯磨法。釋迦佛爲了攝僧、度衆、正法久住而先後製定了這些聲聞律儀,經由大迦葉等親傳弟子結集而流傳至今。聲聞律儀是自護、護他更是自解脫、令他解脫的基礎,正是因爲如此重要,所以釋迦佛在涅槃前殷重叮囑弟子要以戒爲師。
在我們漢地,雖然叁國時期就開始翻譯聲聞律典並設壇傳戒,唐宋之時也出現過律宗的興盛,但是隨著南山律宗在元明之際日漸衰敗,使得聲聞律儀在教內有文不從,或者有形無實,甚至視如敝屣,而形成當今弘傳聲聞律儀的困局。爲了更好弘傳聲聞律儀,我們必須清楚造成這種困局的種種原因,以期對症下藥。本文即試著從大乘思想、梵網菩薩戒、僧製的曆史流變及聲聞律儀的當代適用性來作些分析。
一、大乘思想的影響
大小二乘之爭在古印度就由來已久,在漢譯經典中也多有反映。如經中直斥“諸聲聞身如燋敗種”,于世無益,[1]又如以罂爲喻說“其完淨者喻菩薩僧,漏喻聲聞,破喻一闡提”,[2]再如《梵網經》,竟將聲聞、緣覺二乘與外道邪見相提並論。同時,面對漢文系聲聞藏、菩薩藏、密藏如此浩瀚的教典,任何人窮其一生也絕難盡學盡修。前人爲了找到學修的捷徑或入手處,就基于大乘經典成立諸多教判來區別對待。就大小二乘,說聲聞乘爲小、菩薩乘爲大;就頓漸二門,說聲聞乘爲漸、華嚴等爲頓;就權實二教,說聲聞乘爲權、法華等爲實;就利鈍二根,說聲聞行者爲鈍、菩薩行者爲利。再細分的有天臺五時八教、華嚴五教十宗,就聲聞乘,前者說爲藏教,後者說爲小乘教。漢藏蒙叁地的密教也持類似見解,甚至過無不及。這些不盡相同的判教思想卻有一個明顯的共同點,那就是輕視聲聞乘教法,抑小揚大。這就造成了早期翻譯的聲聞乘經論一直以來幾乎無人問津,倍受冷遇。
代表聲聞戒行的聲聞律儀自然也受到影響。雖然早在叁國時期漢地就依《僧祇戒心》、《昙無德羯磨》等聲聞律法出家受具,但是很少有人精研律法,行止無度,所以從東晉道安始提倡嚴肅戒律。後有依《四分律》而立宗,但也是得助于慧光、道宣等以大乘思想來诠釋聲聞律,通過融小歸大使《四分律》成爲大乘律儀,南山律宗從而在唐宋時期兩度興盛。但由于天臺、華嚴等基于判教思想抑小揚大,及後來密教在漢地的弘傳,使得南山律宗在元明時期日漸衰微幾至無聞。又如興盛至今的禅宗中的一些大乘行者及密教中的密乘行者以聲聞戒爲拘滯,視無戒爲正常,雖然外顯聲聞相而內秘不共行,如呵佛罵祖、燒像斬貓,甚至飲酒帶妻,以致登壇受具只是流于形式。
其實釋迦佛在世時,所說的法與律和合一味,出家衆同一師學、同一水乳、和樂共住,並沒有現在所謂的大小二乘之爭、顯密教法之別。後來的見诤與行異都來自于對經法的不同诠釋、對戒律的不同開遮,從而産生了不同部派、宗派。要消弭這些無謂的見诤行異、重現一味和合,只有回歸原始佛教,別無他法。否則,各行其是,相互攻讦,彼此拆臺,最後是自毀佛教。
二、梵網菩薩戒的流行
漢傳菩薩戒主要有菩薩璎珞本業經、梵網經菩薩戒本、瑜伽師地論菩薩戒本、菩薩地持經戒本、菩薩善戒經戒本、優婆塞戒經戒本等六種。其中梵網經菩薩戒本說十重及四十八輕,瑜伽菩薩戒本與菩薩地持經戒本說四重及四十叁犯事,優婆塞戒經說六重及二十八失意。這些菩薩戒本在戒相條目上嚴重不一致,本身就頗爲奇怪。在鸠摩羅什以前,傳來漢地的戒法只限于聲聞律儀,而依此並沒有出家菩薩僧的名目。據說中土最初有道融、道影從羅什受梵網菩薩戒,後有道進等從昙無谶受地持經菩薩戒。至南朝梁、陳二代,受梁武帝、陳文帝兩位帝王菩薩弟子的影響,菩薩戒從此流行。明代法藏撰集《傳授叁壇弘戒法儀》,開始沙彌戒、具足戒、菩薩戒叁戒同壇共受。清代寶華山讀體在其所撰的《傳戒正範》中要求戒子在一個多月的時間中學習叁種戒規與受戒儀式。但叁戒同受,與聲聞律法相距甚遠。
其中在漢地影響比較大的是瑜伽菩薩戒與梵網菩薩戒,而後者更爲通行。梵網菩薩戒主張出家、在家都可受持,尊崇此戒的天臺宗稱其爲圓頓戒而大力提倡。梵網菩薩戒不認爲聲聞戒、菩薩戒有先後次第的關系,而傾向于把聲聞乘與菩薩乘對立起來,甚至把聲聞、緣覺二乘與外道邪見相提並論。如說菩薩不得受持“二乘聲聞、外道惡見”,[3]不得學“二乘、外道俗典”,[4]不得教人“二乘聲聞經律”,[5]不得起“一念二乘、外道心”。[6]這自許爲“七佛法戒”的《梵網經》竟然要徹底拚棄釋迦佛四十多年來親口宣說的聲聞解脫大法,這實在是叁世佛冤。此經又說釋迦佛“七歲出家”,[7]這顯然不合通說。又諸如要求“以自賣身、國城男女”來供養,[8]“燒身、燒臂、燒指”乃至“舍身肉手足”供養虎狼獅子,[9]“剝皮爲紙,刺血爲墨,以髓爲水,析骨爲筆,書寫佛戒”,[10]這些都大違常理,且與自他解脫不相應。另外說菩薩還應要“牛馬豬羊、一切畜生”發菩提心,[11]但畜生不通人語,這顯然非常人所能爲。所以,即使方便求受梵網菩薩戒,也是有名無實。好在古人也看出此經有問題,雖然署爲鸠摩羅什所譯,但《出叁藏記集》卷二譯經錄與卷十四鸠摩羅什傳等皆未舉此經。隋沙門法經等編撰的《衆經目錄》說梵網經二卷“諸家舊錄多入疑品”。[12]近代的如續明法師在《戒學述要》中認爲此經疑點甚多,呂澄則在《瑜伽菩薩戒本羯磨講要》中直言是僞經。又如藏地只受持瑜伽戒,不信梵網。可歎的是梵網菩薩戒在漢地風行依舊。
而瑜伽菩薩戒本不僅開遮善巧,還主張必先受聲聞七衆戒、清淨無犯者方能受持菩薩戒,所以屬于漸次菩薩戒。同時要求受戒菩薩要學修聲聞乘教法,否則是“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13]雖然瑜伽菩薩戒與聲聞具足戒有開遮的不同,但並沒有把聲聞乘與菩薩乘對立起來,而只是以修學次第的先後不同把聲聞、菩薩二乘教法有機統一起來。瑜伽菩薩戒如此殊勝,以致慈恩宗一直依此受持大乘戒而使其盛行一時。我國禅宗等大多宗派都主張在受聲聞乘戒後,應繼受大乘菩薩戒。如《禅苑清規
受戒》中說:“既受聲聞戒,應受菩薩戒,此入法之漸也。”[14]所以近代太虛大師專倡瑜伽戒本,這樣就可以避免梵網棄小尊大之過了。
叁、僧製的曆史流變
釋迦佛成立僧團初十二年中,略說戒律。後來由于人數增多、成分複雜,就根據攝僧、度衆、正法久住等目的,隨犯隨製,而漸次形成完備的聲聞律藏。在叁藏中,經可由弟子說、天人說,而後佛予印可。而律的一個特點就是唯佛能製,這充分說明了聲聞律儀的神聖性。佛陀在最初六十一個弟子成阿羅漢時,就遣散他們去印度各地布教,還規定兩個人不得走同一條路。由于印度半島地域廣袤,南北、東西也有氣候、風俗、文化的差異,所以對于戒律,佛陀也有因地製宜的開遮,如說:“雖是我所製,而于余方不以爲清淨者,皆不應用;雖非我所製,而于余方必應行者,皆不得不行。”[15]我們稱此爲隨方毗尼。又據《四分律》,比丘戒有二百五十條,比丘尼戒有叁百四十八條。有關學處威儀等過于瑣碎,以致佛陀在世時有六群比丘等不樂誦戒。當時就有人談論:“何因何緣,昔沙門瞿昙施設少戒,然諸比丘多得道者?何因何緣,今沙門瞿昙施設多戒,然諸比丘少得道耶?”[16]最後佛陀也意識到戒律過于繁瑣會障礙一些人樂善樂修,臨涅槃時告訴阿難:“自今日始,聽諸比丘舍小小戒。”[17]這是釋迦佛在世時,對聲聞律儀的時空適應性所作的考量。由此可見,聲聞律儀並非鐵板一塊,而是較有時空彈性的。
在釋迦佛涅槃後的第一次結集中,以優波離爲主誦出《八十誦律》,此古本今不複見。在結集中,阿難說出佛陀“小小戒可舍”的遺命,但由于沒問佛陀什麼是小小戒,最後大迦葉以“若佛先所不製,今不應製;佛先所製,今不應卻”而歸于統一。[18]結集後有富蘭那從南方來,就內宿自煮等瑣事提出異議,但當時並沒有大的分歧,僧團和合一味。直至第二次七百結集時,僧團代表會議基于佛製律法判東方跋耆比丘十事非法,從而導致僧團分裂爲上座與大衆根本兩部。律藏經四傳至優婆毱多時,其五大弟子各依己見采集相應律法,而別成五部。其中昙無德部的《四分律》、彌沙塞部的《五分律》、薩婆多部的《十誦律》、婆蘇富羅部的《摩诃僧祇律》等四部廣律先後傳譯至漢地,唯有迦葉遺部的廣律沒有傳過來而只有戒本《解脫戒經》。後又有義淨翻譯《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爲《十誦律》新本。雖然漢地總有五部廣律,但四波羅夷、十叁僧殘、二不定、叁十舍墮、四悔過、七滅诤等各家一致,唯有單墮與衆學法有些出入,而彼此卻沒有實質變化。
我們漢地與印度有地域、文化的差異,如印度以手抟食、袒肩、赤足等習慣行之于我國則不合民俗。在佛教東傳時,聲聞律儀自然也會有所調整。如印度熱帶地區,叁衣一缽可資修行;在漢地,除了叁衣還得另需更多的俗服來禦寒,托缽乞食在僧團中就一直沒有集體實行過。在印度,父母反拜出家子女,沙門不敬君王;在漢地,僧人衣食若不仰求于官府,便得違背戒律自耕、自炊、自食其力。這些變化中,有漢僧不懂律儀的因素。如尼師壇,在印度本是坐臥用具,不用時搭于肩上;我們卻用來墊膝禮拜,或者當個什麼法寶一樣提在手上,而贻笑于人。但是隨方毗尼也只局于威儀輕戒,重戒則不爲此限。但有不重戒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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