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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心七義教授 第六講

  修心七義教授  第六講  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日

  

   幾天來已經把加行、正行、違緣轉成菩提道、明一生之修法、明修心之量都講授完了,現仍續講明修心叁昧耶部分。

  不求于果報

   修學佛法時,往往希望做個美夢,佛菩薩的光照著我,加持我。這種想法,不一定馬上得到的。譬如色法,種下一粒種子,等到它發芽,需要一段時間。所謂修心要靠串習,然後慢慢增長;如果不肯常常串習,不但無法增長,而且也無法感果。因此靠修心能力的次第增長,必然會産生果報,我們不可希望一朝一夕就果報成熟。

  莫啖雜毒食

   有毒的食物是不可以吃的,當我們發現了食物有毒,會立刻把它丟棄。不管修那一種法,如果被我愛執、我執所控製,這等于有毒的食物。有些是爲了今世的利益,所以學佛法;例如現前有些痛苦,心想修學佛法,痛苦就能消除,可以過好日子;有時害怕自己可能會發生不如意事,然後修學佛法,這些都是毒食。食物只要有一點毒,會給自已帶來很多病痛。同樣的,我們修學佛法只要意樂有點偏差,所修的法,如同毒食;雖然這樣做可以得到暫時的利益,但是究竟對自己無益的。有些雖不貪著今生的快樂與名聲,但爲自己求後世好,不顧他人的利益,這種都是被我愛執所影響。有些想到今世很多痛苦,希望後世往生另一淨土,這也是我愛執作祟。意樂偏差,所修的法也偏了;沒有修持的人,做一件事之前,都會受意樂左右,直到知道意樂是錯誤的,才能把它改過來。

   一件事情被我愛執所控製,可能都是不善的;如果是不善業,那根本不是在修學佛法。我執比較細微,當做一件事時,觀察我們的意樂,無法直接了解是否摻雜我執。但是意樂雖有摻雜我執,所造的業有一些仍是善的。譬如欲界、色界的一些神、天人,都是含有我執所造的善業。通常我們做事不摻雜我執,是非常困難的。如果常常思惟空性,然後去做一些佛事,那時才不會被我執所左右。只要所做的事,沒有摻雜我執,所造的善業,都能成爲證得解脫或菩提之因;所做的事如果摻雜我執,那都是在輪回中旋轉,不是得到解脫之正因。

   我執是屬惑無記業,有摻雜我愛執,或世間八法,所造的業都是惡業。這是比較粗的我愛執,然而比較細的我愛執是我執,可能不一定是惡業。意樂是惡,所做出來的事,一定是惡的;起一個善心,所做出來的事,都是善的。意樂雖是無記業,所做出來的事,不一定是無記,有善也有惡。即使自己有我愛執和我執,但平時都在觀察它的過患,那所做的事,自然不會被他左右。我愛執和我執,在未證阿羅漢果之前,都還有這種心;但是只要證得見道位,這些我愛執和我執,就無法再造輪回的業。「見道無能引」,因爲見道時,已經有個很強烈的心可以對治它,不會執著實有;因爲可以對治,就不會被它所染汙,被它所左右。我們不管做任何事之前,要觀察意樂的趣向是很重要的。所以,不管修任何佛法之前,要觀察自己的意樂,做事才不會被惡業所推動。

   有些人在家時,遇到很多的困難,然後就想出家,出家時所起的意樂不是善的,但出家之後,聽到圓滿的佛法,認爲以前的意樂是錯的,然後會好好改過,再依佛法行持,從此所造的業都是善的。彌勒日巴是因爲親人侵占他們的財産,而且一直虐待他們,首先學法是爲了報複,要他親人受到損害,所以他學降冰雹,後來真的降冰雹把他親人的房子摧毀了,那時他母親認爲自己兒子很有才能。他首先學法時,是起一種不良心態,也可以說是佛菩薩給他一種違緣,如果沒有違緣,可能無心找尋上師學法。因爲他遇到了違緣,所以去找馬爾巴上師。同樣的,仲登巴上師也是遇到違緣,因爲受到繼母的虐待,才會離家學法。

   開始修學佛法,一般會摻雜世間八法,沒有的話就不會學佛,所以不摻雜是非常困難的。當我們修學佛法不斷增上時,慢慢能壓製世間八法的這顆心,自然可以對治我愛執及我執,一切所行就不會受到左右。

  不求于深記

   比較有善良心的人,不要爲了一椿小事,同人家斤斤計較。譬如有人傷害你,不會立刻生氣,而且事後也能寬諒人家。我們修持修心七義,最主要是讓自己心地善良,寬宏大量。

   藏文字面直譯:「你不需要去做善良的人。」修學佛法,是讓自己成爲善良的人,而這裏爲何不要求于善良?因爲對象不同。有的人專做破壞佛法,或者有害于社會的事,要設法阻止他。譬如父母很有修養,兒子做壞事,就不可以像以往的一味疼愛,爲了防止兒子做壞事,想盡辦法不再讓他做。學校的老師對行爲不好的學生,必須特別處罰,還要迫他做些功課,一時可能不高興,過了幾年,他可能知道這位老師真的對我好。同樣的,有的人爲了錢說些歪理,做歪法騙人,如果讓他一直做下去,很多人將會受害,他自己也可能墮叁惡道;自己修持不好只會害自己,說邪法或相似邪法,那將會害很多人,這種人不能縱容他,我們要盡量防止,不希望他再做下去。但是首先要知道,有無能力阻止,如果有能力,要盡量阻止;如果真的無法阻止,要想:我要對他起慈悲心,我絕不受他影響。如果自己有能力,而不去阻止,在菩薩戒中是犯了重戒。

   通常是不可以兩舌,但有時菩薩需要兩舌。譬如有位上師,說邪法,剛好有位菩薩,知道上師說的法不對,那時不要對這位上師和他弟子,生起討厭心態,要認爲他們真得很可憐。起了這種心,然後在這中間,說離間語是可以的。但不要以不符合自己的概念爲因,認爲他所做的是對或錯,這是不可以的;如果真能讓上師不再說相似邪法,那菩薩是可以兩舌的,讓師徒分開,這是佛陀允許的。

   舍利弗教很多弟子,所有弟子都是大乘種性的,而舍利弗說的小乘法。文殊師利菩薩得悉,就在中間離間,因此弟子就毀謗舍利弗,他們後世就到地獄去。舍利弗就問佛陀說:「我對弟子說小乘法,他們很快進入小乘道了,就在這當中,文殊師利菩薩來離間,他爲何這樣?」佛陀說:「文殊師利菩薩想法,你不會知道的。」這些墮入地獄,不久又轉回人身,文殊師利菩薩教導大乘法,把他們都引入大乘道。如果舍利弗以他的方法,進入小乘,再他們進入大乘道要多費很多劫,文殊師利菩薩雖然讓他們墮入地獄,但只有很短時間。舍利弗才知道文殊師利菩薩的用意,自己的智慧,同菩薩有很大差別。

   佛經說只要是悲心,傷害仇人是可以的。要衡量是暫時利益,或是究竟利益,如果是爲了究竟利益,是可以這樣做的。如果自己沒有能力,阻止傳說相似法的人,可以想他是什麼轉世,所做的事我無法知道,他不是我所執著的那樣。如果有能力,要想現在讓他暫時受到一些傷害,但是以後我一定要度他。

  勿作世诤罵

   西藏有種民俗,類似相聲,誇大其詞,彼此玩笑似的對罵。如果自己想在中間,希望真的只對某一個人罵,讓他受我傷害,這是不可以的;只是讓別人開玩笑而已。真的起瞋心,讓對方不高興,不能這樣做的。修心人不應作世間诤罵。

  不俟于狹路

   如同人打架輸了,心存怨恨,等待機會報複;當他一個人時,趁其不備打他,或請朋友一起來處罰他。有些國家便衣警察,跟蹤一個人,把他所做的事記錄下來,列入黑名單,最後找到機會,讓他坐牢。團體當中很多這種情形,專找對方的差錯,表面上對他得很好,找一個機會可以揭發時,傷害對方,這都是搞政治或心胸狹窄人的行徑。最主要的是,對你不喜歡的人,暫時沒有機會,或是沒有能力,等到時機來臨,再行打擊報複。我們不可用這種方法,一直存心想陷害自己不喜歡的人。當你計劃找機會時,處心積慮,心中已飽受煩惱的痛苦,而最後達到目的時,又造了惡業,那又何苦呢!自己是佛教徒,不要做這種事。世間一般人可能認爲他很能幹。

  不可傷其要

   同他人說話時,不可針對他的過錯,揭發出來,說他如何的不對。有的人會問一些讓他人生氣的問題,一直追根究底,其目的不外乎指責對方的過錯。所以,我們說話時,不可以特別指出他人的過失,這樣引起他人瞋心,自然而然自己就造了惡業。

  牦載勿牛馱

   牦牛是西藏的一種動物,比一般牛要壯大。牦牛載重比較多,牦牛可以載重的東西,不可以給普通牛馱,它是無法承受的。同樣的,自己的過錯,不要都推到別人身上。譬如老師自己的責任,做錯了推到學生身上;大官把自己的過失,都推給老百姓;自己的過失,不可推給別人。另外是自己無法承擔的事情,不可推給別人做。不要認爲自己辦得到,別人的能力也一定辦得到,而要別人非做不可。給人一種工作,一定要他能勝任才可以,不可強加于他人身上。同樣的,做主人不可以給仆人很多事情,這是違反修心叁昧耶。

   把自己的過錯,說是他人做的,這是一般當主管的普遍現象;自已做錯的事,將責任推卻給部屬承擔,這是世間常態。西藏有句俗語:「老師如果做錯了事,都認爲是障礙,但是學生遇到事情,有一點過錯,老師就一直指責。」表示老師的過錯,是一種障礙,不是自己做錯的,是外緣。有權力的人做錯事,實際上是很大過錯,卻說是芝麻小事,並不是大了不起的過錯;一個沒有權力的人,做錯一點小事,不但苛責,甚至給予最嚴勵的處分。中共文革,十年酷劫,禍害無窮,事後說是四人幫做出來的,你信不信?像這樣就是牦載牛馱。自己做錯應由自已承擔,不要委過于人。

  功利莫爭先

   當一件事情完成了,然後搶先說:「這些都是我做的。」事情做得不好,躲在角落不吭聲,甚至說那些人真是很糟糕,告訴他們都不聽,所以做成這樣。這是功利爭先。功是自己立的,同別人無關;過是別人闖的,也同自己無關。如同合夥做生意,賺到一些錢,分利益時,想盡辦法得到更大的好處,讓他人吃虧。這些功利爭先的事,很容易發生在我們身上,尤其領導人;如果不是管理別人,可能性較少,這點要謹慎。社會上有很多這類事情,我們是修心者,特別要小心。

  勿作邪法用

   譬如想要得到很多的供養,對一些信徒很好;對信徒好,這是無可厚非的事,但意樂不能弄錯,從佛法說,這是五種邪命之一。同樣的,爲了現前的痛苦,心想如果修心,我的痛苦就會去除,這也算作邪法用。

   有的人不去做求生之事,也不講求衛生,只是爲了長壽,常常做長壽法會,也是邪法用;但是特別爲了教法,爲了除魔障,或利益有情等,情形不同是可以的。如果追求一時的快樂,而想去除現前的痛苦而修心,是作邪法用。要去除暫時的痛苦,永遠無法達到目的,即使今天不現,明天仍會産生,尤如大海浪潮,一波又一波,永遠無法靜止。

   爲了去除自己現前痛苦,而做某些事,是不會有結果;痛苦的根源,是從行苦而來,行苦從業,業從煩惱。所以要對治的是煩惱,煩惱對治住,痛苦自然消失。我們不如承擔暫時的痛苦,然後對治痛苦的主因;業如大海中的浪潮,煩惱猶如大海,沒有海自然沒有浪潮。法稱法師說:「只爲了去除業,做些佛事是無用的。如果爲了要去除業和煩惱,然後去做才有用。」有些人的修法理論是:心不作意。這樣修持,就不會造善業,也不會造惡業,自然以前造的業,就可以消除。他們舉例火,如果沒有木材,就不會一直燃燒,同樣的,我們要不再造業,只要不胡思亂想,舊業自然消除。這種說法,可能在臺灣日本很多。有一位緬甸人,以前在圖書錧,就是教人這樣修法。如果只單獨想要清除業,那是不可能的;因爲仍有煩惱,一定會造業。爲了要去除煩惱,閉上眼睛嘴巴,不思善不思惡,心不作意,雖然暫時煩惱不生,但是無法斷除,仍將造業。譬如一些敗類,關在監牢中,一時無法爲非作歹,只要離開監獄,故態複萌。

   佛法上要我們持清淨戒律,但僅僅如此不是圓滿的,必須加上對治煩惱。譬如有些出家人,面對外境可能克製,遵守戒律,雖然免遭外人的譏毀,但是並未修心,只是戒律束縛而已,並不是究竟。古德說那只是把煩惱關在監獄中。遵守戒律、威儀規則,加上修心對治煩惱,所有福德智慧都會增長;我們不能爲眼前的快樂,而放棄最究竟的目的。面對苦苦、壞苦,就會討厭它,速求遠離;而真正隨時隨地傷害我們的煩惱,卻能容忍,舍本逐末,只想除去暫時的痛苦,就是作邪法用。譬如一些違緣傷害,是以往造不善因所致,並不是現前能阻遏;所有痛苦的根本是煩惱,煩惱未斷,自然無法去除現前的痛苦。因此,所有仇人當中,最主要的是煩惱;而面對的所謂仇敵,不過是個幻影,傷害只是暫時,不可能直到未來;煩惱仇敵是無時不在傷害我們,從現在至無盡的未來。修心最主要是對治煩惱,消滅煩惱仇敵,才是正確的。莫作邪法用,是非常重要的。

  天莫變成魔

   爲了自己得到利益助伴而求天拜神,但是這些天神反來害你,那就成了天變成魔。同樣,修學佛法爲了成佛,爲了利益衆生,如果意樂爲世間八法,變成損害自己,辜負衆生,那就如天變成魔了。爲了對治煩惱修學佛法,結果煩惱未對治,反而增加貪瞋癡;有的人修學幾年佛法,自認成就很高,然後就毀謗別人:「他能懂甚麼,不過如此而已。」目空一切,自命不凡,這就是天變成魔。

   修學佛法是爲了對治煩惱,不要增長煩惱的因和緣,才是天莫變成魔。有些人修心,並未對准目標,越修越糟,增長我慢;修心是讓自心平靜安甯,若是生起比較心、瞋恨心,這好比良藥並未對症反成毒藥,不但醫不了病,反而喪命。修學佛法是慢慢使煩惱消溶,開發智慧光明,這才是根本之道。

  

  

《修心七義教授 第六講》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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