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60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達理)▪P8

  ..續本文上一頁服、醫藥、臥具等日用物施人者,必須用金錢,曰財施;爲人講經說法,或印贈經書,乃至世間典籍,只要有益于人,用以布施者,曰法施;無畏施:即救苦救難,如衆生在災難中,必有驚恐,發心救之,使之無畏,只要能救,雖舍身命亦不顧,曰無畏施;若再開之,則有內施外施,乃至究竟施,名目繁多,玆不贅述;修布施,是破悭貪心,貪必悭,悭必貪,因能造種種業,長淪生死苦海,故必破之。

  經中于六度,只舉一布施者,因六度可攝萬行,而布施又可攝余五度也。若廣說之,布施即一切法,亦無不可;如法施使人知持戒,忍辱、精進、禅定、般若;無畏施,使人了生死,而無所畏;而了生死,亦必行余五度;不特此也,任舉一度,亦可遍攝各度,如持戒必須實行布施等余五度;忍辱、精進、禅定亦然,皆可攝一切法。

  又五度若離般若,皆非波羅密,故謂般若如眼目,余五如手足;大智度論雲:「一切法不生,由般若生。」是知實行一切法之功夫,能不著相,即是般若;布施不但居六度之首,亦四攝法之首,所謂布施,愛語、利行、同事也;佛之穿衣吃飯,處處與衆生同,不外四攝,衆生性剛強,不易聽從,故必先就其需要者布施之,又以可愛語,使之樂聞;又不論世間,彼要行者,亦利行之,如求長壽得長壽,求富饒得富饒等類,且又與之共同作事,然後衆生方能爲我所攝受,故此節亦正緊接上文度生,而指示下手之方法也。

  且佛法自始至終,不外一舍字,布施即舍也,推之持戒舍貪、嗔、癡、毀犯,忍辱舍嗔恚,精進舍懈怠,禅定舍散亂,般若舍空有二邊,我法二執,總之、六度無非是舍,是知布施乃一即一切,若一舍便徹底,無余習氣,心即清淨,則生實相,豈不是行布施,即可成就大果乎!故經文于度生下,只言布施,真是扼要。

  又行布施,是不取非法,然布施是舍,即又不取法,故舉一布施,即二邊不著;或疑既不取法,又不取非法,學者動辄得咎,將不知教人如何下手?其實不難,須知行于布施,即是二邊不著,已如上言,行時即不住空,亦即無斷滅相;而又以叁輪體空行施,即不著有相,如是,豈不是二邊不著矣。

  又菩薩不離世谛故、行于布施;不離第一義谛故,不住于相,不住于相,即是降伏;布施清淨,即是安住,兼福修慧,慧不偏枯;兼慧修福,福比難量,譬十方虛空,非思量所及。

  永嘉大師證道歌雲:「住相布施生天福,猶如仰箭射虛空,勢力盡,箭還墮,招得來生不如意!」故知住相布施是福,不是功德,更有墮落之危險!

  二、指釋無住離相之福

  【「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于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所謂:即如前所曾說者;不住:即不執著,一有執著,即心爲所黏住,色聲香味觸法,六塵境界,可攝一切法也;眼根所見之萬象皆爲色,耳根所聽者爲聲,鼻根所嗅者爲香,舌根所嘗者爲味,身根所接者爲觸,意根起心動念分別,或有對色聲香味觸而起者,或無對色聲香味觸而起者,種類繁多,皆名爲法;六塵之名有二義,一、言其無量無邊,如微塵之多;一、有染汙意,吾人一住塵境,即爲所染汙也;若對塵境,無有所住,心即清淨,行布施,不住六塵,方名波羅密也。

  佛舉不住六塵,用意良深,蓋說色即含有眼根在,乃至說法即含有意根在也;粗見以爲僅不住境,乃亦即不住根也;根塵相對,識生其中,識即分別心,有所取舍,即有所住,故非特境界不可住,即識亦不可住,不住識、即無所貪染,即不爲塵境所縛;行布施者,果能六塵不住,則六根凝然,六識亦無從起分別,豈不是單舉六塵,便足以攝一切法,明矣。菩薩應如是布施:如是二字,即指上文所謂不住色等六塵布施而言;不住于相:不住即不著,此不住相,非僅不住法相不著有;行于布施,亦不住非法相不著空;故不住相,並非斷滅,全經破執,此處點出矣。

  佛意謂菩薩應當如我所說,二邊不著,行于中道,可見無所住,並非不行,不住相,並非空談,須知衆生正住六塵境界,菩薩度生,亦只好從此處下手;而行施度生,即破七識之執我,破六識之分別心,故度人即自度也,若說修行;須先斷除病根,要斷病根,于行布施,最爲妙法,此佛在本經只說行于布施之精意也。

  又凡夫之病,在于處處執著,能不執著,即大智也;行于布施,即大悲也;無悲即大願不能發,無智即大行不能行,悲智願行無不大,方是菩薩摩诃薩也。何以故者:征問意也;施本獲福,今令不住于相,其意雲何也?佛自釋答曰:菩薩布施,心不住相,其福德不可思量也;不住相,慧也;布施,福也;福慧雙修,能度生死海,能成無上尊;可見不住相布施,即成佛之法門也。不住相,福德等虛空,不可思維而量度之也。此亦爲佛悲愍末法衆生,耽著六塵,未可遽化,姑誘以福德無限之說以啓迪之雲爾。

  叁、喻明無住離相福大

  【「須菩提!于意雲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複如是不可思量!】

  此段文字明白,佛以虛空爲問者,所喻虛空非同小乘之頑空,大乘經所明虛空,正虛空無相,不拒諸相發揮之第一義空;今經所舉十方虛空,正此包羅萬象,無所不容之第一義空,所謂空而不空也;不可思量雲者,非謂其無相不可思量,正謂其無所不容,方是不可思量,方足以喻布施而不住相,不住相而又布施之福德不可思量也。又以虛空爲喻,既舉東方,而複舉南西北方,四維上下爲言者,並非閑文,今再將其要義分釋之:(一)十方皆在虛空中,使知十法界同居人人一念心中也;(二)隨舉一方,皆是虛空,使知隨舉一法,當體即空;(叁)然則東南西北,四維上下,皆假名耳,使知我人衆生,乃至一切法,莫非假名;(四)既皆假名,故虛空原是一個,使知我人衆生,乃至于佛,種種差別,約假名之相言之耳,約性體言則一也;故曰:心佛衆生,叁無差別,故曰一法界,須知衆生以不達一法界故,不覺念動而有無明也;(五)雖有十方,而不礙同一虛空,雖同一虛空,而不礙有十方;使知十法界因果森然,而不礙同一性空;雖同一性空,而不妨十法界因果森然;此正顯發虛空無相,不拒諸相發揮之理;如此,空有同時,存泯自在,方是虛空不可思量,方足以喻布施而不住相,不住相而又布施之福德,正同虛空之不可思量也。又菩薩能如是不住相布施,有而不有,空而不空,乃空有同時而無礙,則圓融自在,同佛境界,福德之大,豈凡情所能思量測度乎!又此處不住相不字易無字,大有深意,因無字較不字更爲徹底,蓋佛以善男女,既發阿耨菩提心,乃教修行用功,應以無所住而住,此無住慧,即是金剛叁昧,能破塵沙無明,徹至本際,證入實相,故福德不可思量也。

  四、結示正住

  【「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此歸結語,正指應無所住也;但應者、意謂應當如我所教之不住二邊而住,又應依我所教之二邊不住而修行布施也。

  文殊般若經雲:「佛告文殊師利,當雲何住般若波羅密?文殊言:以不住法,爲住般若波羅密!雲何不住法,名住般若波羅密?文殊言:以無住相,即住般若波羅密!」此住之法詳矣。正如本經佛所教住,住無所住之意同也。

  又前言降伏,即含有無住之意,此言不住,亦即含有降伏之意;故知降伏及不住,二而一也;修行下手,當以此破我法二執,不住相布施,悲智雙運,福慧雙修,方爲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也。

  昔洞山問僧甚處來?曰:遊山來!山曰:還到頂麼?曰到!山曰:頂上有人麼?曰:無人!山曰:恁麼則不到頂也!曰:若不到頂,爭知無人!山曰:何不且住?曰:某甲不辭住,西天有人不肯!山曰:我從來疑著這漢!趙州雲:「有佛處,不得住,無佛處,急走過!」正同此意也。

  簡言之:無所住者,正教不住一切有無等法也!以不住有,入塵勞而不作生死之念,不住無、居寂滅而不起涅槃之見,是則染淨色心,一切不住,不惟不住有,亦且不住無,不惟不住無,亦且不住無無,正是:「百花叢裏過,片葉不沾身!」故雲:無所住,即可如教安住也。本經至此,義理大略已盡,以下無非再以斷疑生信而已。

  如理實見分第五

  一、初問所以

  【「須菩提!于意雲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

  在未釋本文前,有應先將性相關系,略爲講說,然後解釋經文,當較明白。須知性即相之體,相即性之用;相非性不融,性非相不顯;華嚴經雲:「相由性生,生即無生;性由相現,無生即生!」故知離相即無所謂性,離性即無所謂相;性爲相之根本,相爲性之表現;性相如物之表裏也;性也、相也,原非有所障礙,只如一有執著,無障礙便成障礙矣。如著相,相即爲障礙,而不能見性,如鏡面滯留影像,遮障鏡體而成無明,不能見鏡體也;如不著相,即相可以見性,如鏡影去來生滅,了無痕迹,玻璃明徹,而無所障,明見鏡體也。

  今釋經文,佛又問須菩提,于汝之意雲何?可以從身相而見如來不?此身相二字,舊解多指叁十二相、佛之應化身言,近賢江味農居士講義,則主應就衆生身相而言,實則身相便是身相,蓋衆生身相,固是虛妄,而佛之應化身相,究亦非真也;衆生身相與佛應化身叁十二相,雖差別懸殊,但在性體言,則無有異也。且經文亦僅言身相,並無偏指,正不必诤言佛之應化身相或衆生身相也,明矣。吾人已知有性必有相,有體必有用,凡夫之病,不外隨相馳求,不知返照,背覺合塵,便將本來性體忘卻,而佛不住涅槃,隨類應化,用度衆生;故知性是無相無不相,無相故不可著有,不可以住法,無不相故不可以著空,不可以住非法,正因性是無相無不相,故凡夫著相執有,忘卻性體,以致輪回生死;二乘著空證偏,視生死…

《60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達理)》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