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如來藏耳。佛問此語,是試探須菩提及大衆,乃至未來衆生,究竟我上文所說不住相,如何可以相上見性耶。倘答以可以見如來,則住于法相,是凡夫。倘答不可以見如來,則住于非法相,是小乘。
(醜)次,答。又二:(寅)初,雙明;次,釋成。
(寅)初,雙明。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自來讀金剛經,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作一句讀。妙煦持誦此經四十余年,在十余年前,偶然悟到,應作兩句讀,然尚不敢決。後讀南嶽大師講法華經「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有叁種斷句法。方敢決定分作二句。但此等方法,唯空宗之經,及羅什大師所譯之經,可以用之。
舊解身相當然是空,從法身上說,應化身亦是幻相,故雲不可以得見如來。但義有未盡,照此解釋,則住于非法相矣。須知「不也,世尊!」之不,是唯唯否否,不可完全作否決解。既答不可,複說可以,故是雙明。且果全是否決,下句何必加以得字。須菩提意謂,不可以相作性,就身相見如來。然相由性現,亦得以身相見如來。故下文又有如來所說身相之申明也。
作一句讀,于事實上、道理上、文字上、種種說不通。倘如此答不可以身相見如來,須菩提尚止悟相是相,性是性,仍是小乘見解,落于偏空,不是第一義空,何以能稱解空第一。況前八會皆是須菩提當機,且曾代世尊宣說二邊不著之理。何以至此反不明了耶?此與事實不合也。本經發起序中,世尊于穿衣吃飯,示現大空叁昧。衆人不知,須菩提已悟得其理,一啓口即贊歎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明明見得如來之示現凡夫相,見得相不障性。何至經世尊兩番開示之後,仍只見得一邊,性相不融。則前文希有二字,即無來曆,如來善護念二語,亦了無意味。此與道理不合也。又照此讀法,完全是否決,則不也世尊一句可了,何必贅以身相見如來,又何必加以得字。于此文字上不合也。
(寅)次,釋成。
【「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是二邊雙照。性即相之體,相即性之用。相非性不融,性非相不顯。離相即無所謂性,離性即無所謂相。但看執著與不執著耳。著相者,相即爲障礙,而不得見性,故答言不可。苟不執著,即相可以見性,相如物之表面,性如物之裏面,倘物之表面如玻璃明徹,即能見其裏面,故答雲以身相見如來。蓋不執著,即不落二邊,正不必如小乘之滅色明空,滅相而見性,即下文不說斷滅相也。般若之理,全在于此,須要觀照,仔細用功。
約相說是身相。約性說當體即空,性本無相。約相說相是相,性是性,相是虛妄,性是真實,故雲不可。約性說相本是當體即空,性可融相,真實之理即顯,何必離虛妄之相,得見真實之性,故雲得見如來。能知相空即得見性,如此解釋,方與須菩提當機請法相合。衆人見佛之穿衣吃飯,示現凡夫相,即著凡夫相,不見如來。須菩提由相見性。知佛之不住相,即見如來。故此正是雙明之釋成。
(子)次,闡義印許。分二:(醜)初,明性本非相;次,明即相見性。
(醜)初,明性本非相。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結經者安佛告須菩提,示下文道理重要。此句即是印許,以下更推廣言之。方才一問一答,只說身相。實則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汝說不可甚是,蓋性本非相也。此妄字是廣義,虛妄猶言虛假,既知是虛假,應回光返照,不可向外馳求于相,從速歸性。性本真實,豈能以虛假見真實耶。知此則凡夫之病可免,不至墮入輪回。
(醜)次,明即相見性。
【「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諸相即一切相,即凡所有相。只須徹底明了一切相皆是虛妄,即不逐妄,即知有真。故見諸相非相,則相不能障性,即見如來,何必滅相,即相可以見性也。汝答得見如來,極是。見字亦有功夫,要真能見諸相非相方可。若只是說理,即不能見如來,則字,曆來流通本作即,此依唐人寫經作則,則與即本可通用,但作便字解可通,作就字解則不能通。
凡所有相,既是虛妄,皆不當住。故上說法相,說非法相,即包一切相,佛說不住相,即是令人見如來。若執應化身,即不能見法身。故不住相,即令人見性。又不住相,是不執著。不執著,即不爲相所轉,並且相反爲我所轉。故只須了知是虛妄,不必斷滅且亦不可斷滅,蓋相本由性現也。佛令人對世間法,不可執著,亦不可厭惡。凡夫執相,是住法相而生煩惱;修行人厭惡世法,又住非法相而生煩惱。須知性本無相無不相,不能斷滅。吾人用功,須先觀照,久久方能照住,最後能照見。依佛說二邊不著去修行,行來行去,至功夫純熟,深之又深,方是般若波羅蜜,方真見諸相非相,即心經所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也。心經之色,即此經之相,受想行識,即喜怒哀樂起心動念,照到皆空,方是諸相非相。皆空即是叁空,非小乘之但空。故又雲色不異空,空不異色。如此說色與空尚是兩橛,故又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此即空有同時,此與凡所有相四句相通。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與空即是色通,一切假名,當體即空也。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與色即是空通,色即空,可見空不在色外,何必滅色明空,故雲則見如來。見如來,即見性也。不執著相,即能度一切苦厄。
苦厄無量,舉其大者,凡夫之分段生死,小乘之變易生死是也。凡夫身有長短,命有壽夭,流轉生死,謂之分段生死。小乘證得性無相,既得體,本可現相,彼畏苦,不肯入世度生,心中起微細生滅,佛名爲變易生死。若見如來,即能度此等苦厄,度苦厄由于見如來,見如來由照見,故用功最要是作觀。此科經文,若消歸自性,則遇一切相時,第一步功夫,即觀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至于色聲香味觸法,則觀諸相非相。
或以在塵勞不易作觀爲疑。請就上海言之。吾人終日所聞者,車聲,人聲,種種喧擾聲,須知此等聲,皆起滅不停;此等熙來攘往之衆生,皆忙于衣食,不由自主。然此實非車聲,人聲,種種喧擾聲,乃無常苦空無我之聲,當體即空。然明明是聲,而如此作觀,則不著有,不著空,乃是般若波羅蜜多之聲。故經文無論何句,皆可作觀,行住坐臥,不離這個,則受用無窮。如此依文字起觀照,先須我去讀經,是經轉我。至于作觀,則是我轉經。經轉我,則以經轉移凡情。我轉經,更爲重要功夫。此科經文,是說明上文之所以然,即降伏其心應無所住等之總結。故依此文觀照,與觀照上文無異。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見如來即見性,見性即不住相之所以然。見性見得一分,即初地菩薩,即不退轉于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見得究竟,即成佛,即上文福德不可思量之所以然。成佛見性法身顯現,偏滿虛空。即上文用虛空作比喻之所以然。須知本經說來說去,皆說無住。前文不住于相,即釋應無所住,因此一開口,先說降伏其心,所有一切衆生,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即教吾人不住。滅度無量衆生成佛,指示吾人發心之法門。實無衆生得滅度者,又將此法掃卻,此即指示吾人不住法相。後說菩薩應無所住,亦教人不住法相。行于布施,教人不住非法相。雖複說但應如所教住,意思仍是教人住于無住。即古德所說但求妄息,莫更覓真。真即真心,又即真如,應者如如平等也,何以如如平等,性體本如此。有此性體,即能現相。故證得者,不可存此真心。若一覓真,即是六七識,即成爲妄。古德謂之執異,執異即判真妄爲二,不是平等,故說應如我所教住,以降伏妄心。凡夫均是妄心,必妄心分分除,真心方分分現,但求妄息,莫更覓真,即此意也。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一住即妄。故前文開口即言降伏不言住,何以又說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此是說不住之益。倘能見諸相非相,即見得真性。此即上文不說住而說降伏,但應如所教住之總結。于此可知金剛經行文如天馬行空,而說理則細針密縷,處處開,處處結。讀此科文。如奇峰突起,看似與上文不接。實爲上文之總結。正如重山疊水,層層包裹。處處有來龍去脈,處處有結穴也。就文字說,一面說,一面掃,正是不住法相,不住非法相,真足當文字般若。讀此經,講此經時,在前文須將後文攝入,在後文應回顧前文。如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即與下文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四句偈相照應。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與下文于法不說斷滅相,亦息息相通。
更明所以一科,有四要義:
(一)上來但以虛空喻福德不可思量,釋明應不住相行施之故。此中更明若不住相,則能見如來性體,此福德之所以如虛空不可思量也。
(二)上來說不住相,防不了者疑爲滅相。此中更明是不取著,並非斷滅其相,所謂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此是不住相之所以也。
(叁)上來說因行,應不住相,防疑不但一切衆生皆有苦果之四大五蘊身相,即世尊極果亦現丈六八尺叁十二身相,雲何不住。(古人但舉如來果德之身相言。今謂亦可通于一切衆生,于義較圓。因下文明言凡所有相故。又向後更有可以叁十二相見如來否之問,乃是專指果德故。)今明其皆不可住。約果德說,住則不能見如來。約苦果說,住則不能見本具之如來藏矣。此是但應如所教住,亦即應不住相之所以也。
(四)小乘性相不融,既以音聲色相爲佛,其自修又取墮著無爲。今明供佛須不著色相而見如來,自修亦不應空,但不著相,則色即是空,相即是性,性相圓融,無礙自在。此正世尊說般若法,令得回小向大之所以也。
(辛)次,生信。分四:(壬)初,揀示根機;次,明其福德;叁,結顯中道;四,問釋證成。(壬)初,又二:(癸)初,問;次,答。
(癸)初,問。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
《53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義(江味農)》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