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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金剛般若經偈會本(清.通理)▪P25

  ..續本文上一頁  偈:化身示現福 非無無盡福 諸佛說法時 不言是化身 以不如是說 是故彼說正 非有爲非離 諸如來涅槃

  合雲:此通頌上科與此科義也。言此經乃化身示現所說,持說此者,似應無福,故曰此福「非無」;且是無盡之福。以諸佛說法之時,不言我是化身;若言是化身所說,福則劣矣。正以不如是說,是故彼說名爲中道正法,蓋以不取于相,如如不動,不住有爲;又雖言如如不動,而亦不廢說法,不住無爲。不住有爲,則不沈生死;不住無爲,則不滯涅槃。是爲妙契中道,即諸佛如來無住處大涅槃法。持說此者,必當作佛,豈前寶施所能校量?

  ﹝b、示說結問﹞(b)不取之故

  【「何以故?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征意,謂以何以故,不取于相耶?釋中言一切諸相,皆屬有爲之法,如夢幻等故。若詳釋者,複有叁義:一正釋秦本,二兼出魏譯,叁兩經會合。

  正釋秦本者,一切即相,不止如上所釋,而如上所釋,亦在其中。以凡屬因緣和合之法,皆有爲攝故,然有爲攝法雖多,束之不出五陰色心。喻中有總有別,總則猶如夢事,眠時似有,寤時實無;五陰色心亦爾,迷時似有,悟時實無故。別則幻謂幻事,由幻術力,換愚人眼;色陰亦爾,由心緣力,迷者執有故。泡謂水泡,因雨擊生,起滅不恒;受陰亦爾,因境感現,現無常現故。影謂鏡影,托外物現,無物無迹;想陰亦爾,托塵似有,離塵實無故。露謂朝露,乘夜氣生,日照則無;行陰亦爾,無明業運,智鑒元空故。電謂電光,虛明暫發,閃爍無定;識陰亦爾,妄照忽起,變現靡澄故。是知一一皆是無常,法法總歸壞滅。作如是觀,自然不取于相,如如不動,故雲應也。空生兩問住心,至此方以結歸,以果能如是,無患乎覺心之不住矣!又金剛鎞雲:夢幻泡影,皆喻本空,如露如電,同彰迅滅。妙符破相之宗,巧示忘情之觀,亦可不作斷疑,但是解釋不取相等,以觀諸有爲,如夢如幻等,自不取不著,契合真如,無有分別動搖矣。

  兼出魏譯者,魏本雲:一切有爲法,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應作如是觀。前後二句,全同秦本。中二句有九喻,可喻九種有爲。九種有爲者,別相有六,總相有叁。別相六者,見、相、識、器、身、受也。

  見即見分。准楞嚴,乃真見中妄見,如淨目中翳;九喻中第二翳喻似之。

  相即相分,由妄見生,如患翳者,目前見金星等;九喻中第一星喻似之。法中先見後相,喻中先相後見者,法約生起爲次,喻約還滅爲次故。

  識即賴耶,迷位有用,如燈能照夜;九喻中第叁燈喻似之。

  器即器界,敗壞無常,猶如幻事;第四幻喻可比。

  身即根身,叁相遷移,猶如朝露;第五露喻可比。

  受即領納,起滅不恒,猶如水泡;第六泡喻可比。

  總相叁者,過去法、現在法、未來法也。過去叵得,猶如夢事,第七夢喻如之;現在暫停,猶如電光,第八電喻如之;未來莫辨,如雲虛覆,第九雲喻如之。

  兩經會合者,問魏本九喻,秦本六喻,兩經不同者何也?答:什師義翻,以六攝九,謂色攝相、器,以相分屬細色,器界屬粗色故。受攝受用,以受用即受陰故。五陰總相攝身,以根身乃五陰合故。想行攝叁世,以叁世體是行陰,但行陰密移,憑心想現故。識攝見識,以見即賴耶之見分,同爲識陰攝故。法既可攝,喻亦隨法,六、九本不相違,五陰法相常見。什師妙譯,爲取易明,讀是經者,得意忘言可也。

  偈:九種有爲法 妙智正觀故 見相及于識 器身受用事 過去現在法 亦觀未來世 觀相及受用 觀于叁世事 于有爲法中 得無垢自在

  合雲:偈有叁義,一總標正觀,二別明有爲,叁顯示無礙。經承上文,釋不取相意,偈承上文,釋非有爲二句意也。言所以非有爲非離等者,以于九種有爲法中,以空有無礙之妙智,正觀中道故。此總標也。

  別明中,合魏經九喻言之,見即賴耶見分,相即賴耶相分,識即賴耶。此是細相叁法:器即器界,身即根身,受謂器身相對中間所生覺受,謂于違順中庸等境,而生苦樂舍叁受,此是粗相叁法。「過去現在」句,乃總結上之六法,以細相屬過去,粗相是現在法故。「亦觀未來世」者,未來未至,例現在觀故。所觀之法,同乎現在,故曰相及受用。此相與上不同,上是相分,此兼身器故。此上合星翳燈幻露泡六喻,如經文釋。

  「觀于叁世事」者,此又總觀過去事如夢,現在事如電,未來事如雲也。

  後二句,顯示無礙,言果能如上觀察,則于一切有爲法中,得「無垢」染,所謂不取于相,如如不動是也。既得如如不動,然後應機說法,得大「自在」,猶如塵盡鏡明,萬象斯鑒,所謂「非有爲非離,諸如來涅槃」是也。總結正宗分竟。

  3、流通分

  【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一卷經內,說通師資,但雲佛說者,就勝爲言故。生信發解起行證果,利益已周故。雲說是經已,首舉須菩提者,爲長老,是當機故。次舉比丘者,是知識爲常隨故。比丘尼,隨佛出家,依衆修行,應在比丘之後。優婆塞,優婆夷,此雲淨信男、淨信女,亦雲近事男、近事女,蓋是具清淨信,持齋奉戒,又能親近叁寶,承事供養者也。一切世間,總該多衆。天人修羅者,略舉天上人間即非天神衆,余以意含,此等皆權實未定,或亦內秘菩薩,外現護法迹耳!「皆大歡喜」者,以當機全身擔荷,余衆隨分受益,叁草二木,各得增長,乃喜其成佛有分,非常喜也。信謂忍其教,受謂領其理,奉則遵教循理,行則自行化他。夫如是,則慧水長流,法脈永通,衍塵劫而不滯,利萬彙而無遺矣。

  回向偈曰

  輕塵足泰嶽  墜露添瀛流  筆舌力有限  高深義莫求

  我聞持說功  財命施難俦  願以回生界  同跻般若舟

  

《46 金剛般若經偈會本(清.通理)》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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