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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姜查的禅修世界 第二部分 定 第五章 閱讀自然之心▪P3

  ..續本文上一頁全都是靠食物的幫助才能存活。若十分鍾、一個小時,甚至一天不吃一般的食物,都沒有關系,因此這是種粗食。但在很短的時間內若不呼吸,就會死亡。無論坐著、走路、睡覺或清醒,都要呼吸,若五或十分鍾不呼吸,就會死。

  正在修入出息念的人,應有這種了解,來自這修法的感覺,真的很美好。若不思惟,則不會將呼吸視爲食物,但事實上,我們一直都在「吃」空氣――進、出、進、出……一直如此。

  你也會發現,愈如此思惟,從修行中得到的利益就愈大,呼吸也會變得更細微,甚至可能發生呼吸停止的情況,看起來就如完全沒有呼吸一樣。

  實際上,呼吸是透過皮膚的毛孔進出,這稱爲「微息」。 完全靜止時,正常的呼吸就有可能以這種方式停止,我們完全無須驚慌或害怕。若無呼吸,應該怎麼辦?只要覺知它。覺知沒有呼吸,這樣就可以了,這才是正確的修行。

  平靜 來自心一境性

  在此說的是修止的方式,是增長定的修法。此修法已足以帶領我們走完全程,或至少到達能看清楚道路與生起淨信的地步。若我們持續以此方法思惟,就可以充滿能量。這就如缸裏的水,將水倒入,並保持滿水位,持續將水注入缸內,如此住在水裏的昆蟲就不會死。每天精進地修行就像這樣,一切都回到修行上,我們會感到美好且平靜。

  這平靜來自我們的心一境性。不過,這心一境性也可能很麻煩,因爲我們會不希望其它心境來幹擾。事實上,那些心境確實會出現,若我們思惟它們,它們也可能成爲心一境性。這就如我們看到各類的男女,對他們的感覺和對自己的父母會不相同。事實上,所有男人和我們的父親一樣都是男性,而所有女人和母親一樣都是女性,但我們對他們的感覺卻不相同。我們覺得自己的父母更重要,他們對我們的意義非凡。

  心一境性的情況也是如此,我們應以對父母同樣的態度去對待它,其它生起的活動,都將它看成是一般各類的男女。我們不會停止看它們,只是認知它們的出現,而不賦予它們和雙親相同的價值。

  各種感覺都無法持久 不應執著

  當修止達到定時,心將變得清晰與光明,心理活動將會減少,只有很少的法塵會生起。當這種情況發生時,深沈的平靜與快樂可能會生起。但我們可能會貪著那快樂,因此,應該思惟那快樂是不確定的,而不快樂則是無常的。我們會了解,各種感覺都無法持久,不應執著。若具有智慧,就會如此看事物,會依它們的本質了解其實相。

  就如拿起一條打結的繩子,若用力的方向正確,結會松脫並逐漸解開,而不會再那麼緊繃。這就如了解事物是無常的,以前我們覺得事物一直會是它們那樣,如此做時,就把結愈推愈緊。這種緊,便是痛苦。

  像這樣的生活非常緊張,所以要把結稍微松開,緩和一下。我們爲何要松開它?因爲它太緊了!若不執著它,就能松開它;緊張並非一種恒常的狀態。

  我們將無常的教法作爲基礎,看樂與苦都是無常的、不可靠的,絕對沒有任何事物是恒常的。秉持這種了解,我們逐漸不再相信自己的各種情緒與感覺,邪見愈來愈少,對情緒與感覺的信賴也會隨之減少,這就是解結的意思。它持續松脫,貪著也將逐漸被拔除。

  情緒無法帶來真正的快樂

  當我們在自己、身與心,以及在這個世間上,看見無常、苦與無我時,將發現內心會生起一種厭倦。這不是日常生活上那種讓人感到什麼都不想知道、看見或談論,或完全不想與任何人關聯的厭倦。那不是真的厭倦,它還有貪著,我們仍未明了,心中還有嫉妒與厭惡的感覺,且執著于會造成痛苦的事物。

  佛陀所說的厭倦或厭世,是沒有喜好或厭惡的,是由了解諸行無常而生起的。當愉快感在心中生起時,我們了解它是不持久的。我們稱這種厭倦爲「厭離」,它是渴愛與貪愛的反義詞。在我們看來,沒有任何事物值得貪愛,無論它們是否合乎我們的好惡都沒有關系,我們不會認同它們,或賦予它們任何特殊的評價。

  如此修行,就不會讓事物有理由來爲難我們。我們已了解情緒無法帶來真正的快樂:執著快樂與不快樂,以及喜歡與憎惡,只會造成痛苦。若我們仍如此執著,就無法以冷靜的態度對待事物,這種染著會造成痛苦。誠如佛陀的教導,凡是會造成痛苦的事物,它本身都是苦的。

  一切事物都是「法」 它無所不在

  因爲我們了解,佛陀教導我們要知道四件事:苦、苦的起因、苦的止息與滅苦之道,他教導我們只要知道這四件事。當了解它們時,一旦苦生起,我們就能認出它來,並知道它有個因,知道它不會無端出現,要解脫這個苦,就得先消滅它的因。

  我們爲何會有痛苦與不滿足感呢?我們將會了解那是因執著各種好惡所致,並知道是因自己所造的業而受苦,是因爲妄自賦予事物價值,才會痛苦。

  因此,我們說:「覺知苦,覺知苦的因,覺知苦的止息,以及覺知滅苦之道。」當知道苦時,就能解結。但必須先確定是朝正確的方向用力,換句話說,必須覺知事情的實相。執著將會被根除,這便是止息痛苦的修行。

  覺知苦,覺知苦的因,覺知苦的止息,以及覺知滅苦之道。所謂的滅苦之道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與正定。當我們對于這些有正確的了解時,便會有正道。這些事將那止息痛苦,爲我們帶來戒、定與慧。

  我們必須清楚地了解這四件事,必須想要了解,想要看見這些事的實相。當看見這四件事時,我們稱此爲「真實法」。無論我們向內、向前、向左或向右看,所見全是真實法,只是如實地看見每件事物。對于那些已悟入法的人來說,無論去到哪裏 一切事物都是「法」,它無所不在。

  [注釋]

  ①波羅蜜(parami):意爲「到彼岸」,通常指菩薩之修行而言,由過去世乃至今生所累積的善業、功德等,能成就解脫的資糧。《清淨道論

  說梵住品》列舉十種波羅蜜爲:施、戒、出離、慧、精進、忍辱、谛、決意、慧、舍。

  ②渴愛(tanha):受製于無明的欲望。

  ③七覺支是指七種覺悟的因素,或是指領會四聖谛的特定知識,也是聖者所具有的特質。這七種因素是念、擇法、精進、喜、輕安、定與舍。當這些覺支充分發展時,便能引領行者到達捏盤。

  ④性行是指通過個人的自然態度與行爲所顯露的性格,由于過去所造業的不同,人的性格也因此不同。阿昆達摩諸論師將性行分成六種:貪行者、瞋行者、癡行者、信行者、覺行者、尋行者。如貪行者適合修持十不淨與身隨念等十一種業處。

  ⑤念死(marana-sati):十隨念的修法之一,也是修止的一種方法。修此法者當生起「死將來臨」、「命根將斷」或「死、死」的如理作意,如此思惟,就能鎮伏五蓋,得到近行定。勤修念死者能常不放逸,舍棄對命的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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