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解脫之輪
研究身心現象 是爲解脫痛苦
修學佛陀教導的「法」,目的是爲尋找離苦得樂之道。無論我們研究身或心理現象――心或心所①,只有達到解脫痛苦的終極目標時,才算是走對路,才是圓滿的。痛苦,自有它存在的因緣。
請清楚地了解,心靜止不動時,是處于清淨自然的狀態。心一旦開始活躍,便成爲[行]②。心被某物吸引時,它就變成「行」;當厭惡生起時,它也變成「行」;跑來跑去的欲望,也是來自「行」。若我們的覺知未適時地跟上這些心理變化,心就會追逐它們,由于它們而成爲「行」。每當心活躍的那一刻,它就變成世俗谛。
因此,佛陀教導我們,思惟心的這些變化。每當心活躍時,它就變成是無常、苦與無我的,這是一切行法的叁個普遍特征。佛陀教導我們,觀察與思惟心的這些活動。
這就和緣起③的教導一樣:「無明」是「行」生起的因緣,「行」是「識」生起的因緣,「識」是「名色」生起的因緣等,就如同我們在經典裏所學的。佛陀將每個環節都區分開來,以方便學習。這是對實相的正確敘述,但當這過程真的在現實生活中發生時,學者卻無法跟上它們的腳步。就如從樹頂摔倒地上一樣,我們對于過程中究竟折斷多少樹枝毫無概念。
同樣地,當心突然受到法塵的攻擊時,若心喜歡它,就會立刻變成好心情,心並未覺知過程中的因緣變化,就認爲它是好的。實際發生的過程與理論的構架一致,但同時又超越理論的界限。
一切苦、痛、憂、惱 來自何處?
沒有東西會宣稱:「這是無明,這是行,這是識。」這過程不會讓學者有機會讀出它正在發生的名目,雖然佛陀詳釋了每個刹那的順序,對我而言,它比較象從樹上掉下來。當我們摔下來時,根本沒機會去衡量已掉落幾尺幾寸。我們只之道,自己已砰然墜地,並且很痛!
心也是如此,當它爲了某事而墮落時,我們覺知到的只有痛苦。這一切苦、痛、憂、惱 來自何處?它並非來自書本裏的理論,我們痛苦的細節並未記載在任何一本書裏,它也不會完全符合理論,但兩者是沿著同一條路線進行。
單靠學問無法與真實同步,因此,佛陀教導我們,要爲自己培養清晰的知覺。無論生起什麼,都是在這覺知中生起。覺知時,是如實地知覺,心與心所都不被視爲我們的。最後,這些現象都會棄之如敝履,我們不應執著,或妄自賦予它們任何意義。
心只是心「法」只是「法」
佛陀並未教導會讓我們産生執著的心與心所的概念,他唯一的動機,是讓我們將它們視爲無常、苦與無我,然後放下,棄置一旁。當它們生起時,保持正念與正知。心已受到條件的製約,已被訓練與製約成偏離清淨覺知的狀態,當它轉動時,又創造出會進一步影響心的有爲法,然後象滾雪球一樣愈滾愈大,這過程生出善、惡與世上其它一切事物。
佛陀教導我們,要完全放下。不過一開始,你必須先熟悉理論,以便能在往後的階段完全放下。這是個自然的過程,心和心所就是如此。
例如八正道,當智慧正確地洞見事物時,這正見就會帶來正思惟、正語、正業等,這都包括從那個清淨覺知生起的心所在內。這覺知就如燈籠,在暗夜中投射光線在前方的道路上。若覺知正確,符合實相,它就會遍布與照亮解脫道上的每一步。
無論我們經驗到什麼,它都是從覺知中生起。若心不存在,覺知也不會存在,這一切都是心的現象。就如佛陀所說,心就只是心,而非「衆生」、「人」、「自我」或「你自己」,它既非「我們」,也非「他們」。
「法」就只是「法」,這自然的過程不是一個自我,不屬于我們或其它任何人,它什麼也不是。任何人只要經驗到它,都會落入色、受、想、行、識等五蘊之中。佛陀說,放下這一切。
平靜 並非解脫道的終點
禅修就如木棍,「觀」是木棍的一端,「止」則是另一端。若撿起它,是只有撿起一端,或兩端都會撿起來呢?當有人撿起木棍時,兩端都會同時撿起。那麼哪一端是「觀」,哪一端是「止」呢?在哪裏其中一個結束,而另一個開始呢?它們都是心。當心靜下來時,平靜是從「止」開始生起,我們將心集中與統一在定的狀態。
不過,若定的平靜與寂靜消失,痛苦就會取而代之。爲何會如此?因爲由修止提供的平靜,仍建立在執著上,這執著屆時會成爲痛苦的因,平靜並非解脫道的終點。
佛陀根據自己的經驗了解到,這種心的平靜並不究竟。「有」④過程底下的因還未消除,輪回的因緣仍然存在。他的修行還不圓滿,爲什麼?因爲還有苦。因此,在[止]的基礎上,他開始思惟、觀察與分析緣起實相的本質,直到執著,甚至對定的執著消失爲止。
「止」仍只是世間法與世俗谛的一部分,執著這種平靜就是執著世俗谛,只要還有執著,就會陷入[有]與再生之中。喜好「止」的平靜,仍會帶來進一步的「有」與再生,一旦心的不安與激動安定下來,人們就會執著結果的平靜。
我們不斷地在天堂與地獄之間來回
因此,佛陀才要審視「有」與再生底下的因緣。只有他未徹底深入那件事並了解實相,就以平靜的心持續往更深處探索,省察爲何一切事物無論平靜與否,都會成爲「有」。他持續穩定地觀察,直到了解每件事的存在,就如一團熾熱的鐵。
當一團鐵被燒得火紅時,你有可能碰觸它而不被燙到嗎?它有任何部位是冷的嗎?試著摸它的頂部、側旁或底部,能找到任何一點是冷的嗎?不可能,這塊灼熱的鐵是通體火紅的。
我們連「止」也不能執著,若認同那個平靜,認爲有人是安定與靜止的,便會強化獨立的自我或靈魂的感覺。這自我的感覺,是世俗谛的一部分,心想:「我平靜」、「我激動」、「我很好」、「我不好」、「我快樂」或「我不快樂」,只會讓我們被困在更多的「有」與再生中,那更痛苦。當快樂消失時,不快樂就會取而代之;當憂傷消失時,快樂又會回來。被困在這個無盡的輪回中,我們不斷地在天堂與地獄之間來回。
心沒有實體 它什麼也不是
在覺悟之前,佛陀認出他自己心裏的這個狀態。他知道只要「有」與再生的因緣未消除,他的工作就未結束。專注于生命的緣起,他如法思惟:「因爲這個而有生,因爲生而有死,以及這一切來去的活動。」因此,佛陀思惟這些主題,以了解關于五蘊的實相。每件身與心的事物,每件被構思與想象出來的事物,無一例外都是「行」。
他一旦覺悟這點,便教導我們放下它;他一旦覺悟這點,便教導我們徹底舍棄它。他鼓勵其它人也能如實地了解;若不了解,就會痛苦,放不下這些事物。不過,一旦我們看見事物的實相,就會知道它們如何欺騙我們。就如佛陀所說:「心沒有實體,他什麼也不是。」
心生來就不屬于任何人,它死時也不屬于任何人。心是自由、光明顯耀,與不夾雜任何問題與爭議的。問題之所以會産生,是因心受到有爲法與自我的錯誤概念所蒙蔽。
因此,佛陀教導要觀察心,開始時有什麼?根本一無所有。它不隨有爲法生起或消失,遇到好事時不因而變好,遇到壞事時也不因而變壞。當它洞見事物本質就是如此時,對于自性的了解確實存在。
佛陀透過智慧,洞見一切事物都是無常、苦與無我的,他希望我們也能以相同的方式完全領悟。「覺知者」能如實覺知,當覺知快樂或哀傷時,都不爲所動。快樂的情感是種「生」的形式,而悲傷的傾向則是種「死」的形式,有生即有死,有生必有死,生與死都不脫這輪回的範疇。一旦禅修者的心能領悟到這點,對于是否還有後續的「有」與再生,便不再有任何疑惑,無須再問任何人。
「覺知者」只是客觀觀察生死的過程
佛陀遍知一切有爲法,因此能完全放下,放下五蘊,「覺知者」只是客觀地觀察整個過程。若經驗到正面的事,不會跟著它一起變成正面,只是觀察並保持覺知;若經驗到負面的事,也不會隨之變成負面。爲何會如此?因爲他的心已切斷這些因緣而獲得自由。他已洞見實相,導致他再次轉生的因緣已不複存在。
這是確定與可信賴的覺知,是真正平靜的心,沒有生、老、病、死。這既非因也非果,亦不依賴因果,它獨立于因果、緣起的過程之外。
于是,因消失了,不再殘留「有」的條件。這個心超越生與死、快樂與悲傷、善與惡之上。你能說什麼?它難以用語言形容。所有支持的因緣都以消失,任何嘗試對它的描述都只會帶來執著,話語都成了心的理論。
心的理論性描述與它的運作都是准確的,但佛陀了解這種知識相對而言是無用的。你理智上了解一些東西,然後相信它,但那並無真實的利益,無法帶來心的平靜。佛陀的覺知能帶來放下,它將導致舍棄與出離,因爲正是心讓我們涉入對或錯的事。若我們是聰明的,就涉入對的事;若是愚笨的,就涉入錯的事。這樣的心是世間,世尊以這世間的事物來檢視這世間,在覺悟世間的實相之後,他便被稱爲「世間解」⑤。
研讀心所 對斷除貪、瞋、癡無益
因此,回到「止」與「觀」的議題上,重點是長養我們內心的這些狀態。只有當我們親自去培養它們時,才會知道它們的實相。我們可以去研讀所有書上關于心所的說法,但那種智力上的了解,對于實際切斷自私的貪、瞋、癡,是毫無用處的。
我們只是研究關于貪、瞋、癡的理論,描述這些煩惱的各種特征:「貪的意思是這樣,瞋是指這個,癡則是如此定義。」我們只是知道它們的理論特質,只能在那個層次上談論。我們知道,且自以爲是聰明的,但當這些煩惱實際呈現在心中時,它們是否符合理論呢?
例如,當經曆討厭的事情,我們是否會反應它並陷入壞心情?我們執著嗎?能放下嗎?若厭惡生起,而我們認出它,還會執著它嗎?或一旦我們看見它,就能放下它嗎?若看見某些不喜歡的事物,然後發現厭惡感一直留在心裏,我們最好回去重新學習。因爲它還是不對,修行仍不圓滿;當它達到圓滿時,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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