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德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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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勝耳傳修心七義論講記▪P14

  ..續本文上一頁夫。故此事大須安忍。凡夫于安樂時,尚能發起慈悲等心。 如于逆境中,亦能安忍,照常生起慈悲,則庶幾矣。

  頌曰 舍命護二戒

  謂總戒與別戒,共戒與不共戒,皆須以死持護。

  頌曰 勤學叁難事

  認識煩惱難。認識後對治煩惱難。對治後,能使煩惱不再生難。是謂叁難事。 修心者,不僅能認識貪嗔癡等粗分煩惱。更須認識多種微細煩惱。至低亦應認識 十煩惱。屬于語者四,屬于身者叁,屬于意者又叁,通爲十種。細者如俱舍所說, 凡九十余種。又隨感召而來者二十種。于此諸煩惱,盡能認識,加以對治,令不 再生。應如是勤學。

  頌曰 取叁主要因

  叁主因者,一、值大善知識。以發心修行,須依止善知識,始不誤入迷途故。 二、有修行之堪能。如懈怠放逸,身心粗重,信心不清淨,聞法不生淨信。雖值 善知識,仍不能信受奉行故。叁,順緣具足。以資生之具衣食住等,如不具足, 難修行故。

  此中分善惡二取,即正命與邪命二種。正命者,于財如法而取。邪命者,于 財不如法而取。修心者,唯取正命。上叁主要因不具足者,應即發願具足。

  頌曰 修叁不退失

  於善知識,不退敬信心。于戒不退防護心。于菩提心教授,不退歡喜心。是 名叁不退失。善知識爲萬善之源。不敬信善知識,則無異自閉智慧之門。次于法 應依所聽受而修。如任其放逸則修心之量,尚不具足,何論能生功德。故于承受 之戒,應常加防護。須知戒爲一切功德之本。經雲動依不動爲基。動爲有情,不 動謂山河大地。此喻一切功德,以戒爲基,所以必須防護。又須于修菩提心教授 之功德,時加思維,而生歡喜,勿令退失。思我今者,于此修心教授,歡喜退失, 縱令退失、放逸,則一切功德悉付東流,誠爲可惜。善根一壞,不易再生起。修 心者應時時以此自警也。

  頌曰 具叁不舍離

  謂身語意叁者,皆不舍離善業。身之善業,如禮拜等。語之善業如念誦經咒 贊佛功德等。意之善爲,如依法如理作意觀察,思維抉擇,不離菩提心等。身之 端坐莊嚴,爲十二功德調柔相之一。然初心者,雖令此身不離善業,終以不至傷 害爲度。康藏人士,有叩長頭,過猛傷身者,亦有將頭叩腫者,此亦非是。過去 菩薩,爲滿衆生願,以頭目腦髓而行布施,此是已成熟之菩薩,非初發心者。彼 已成熟菩薩,自斷肢體,如斷樹枝,斷已能生。若初發心菩薩,本未成熟,何可 企此。但爲防護身心之時,非布施頭目腦髓之時。如作刺血書經;燃指供佛等事, 于痛苦中,忽生後悔,不但毫無功德,反成過失。入行論雲:「舍身不淨,不可 以妄舍」是也。

  頌曰 於境無偏黨

  修心者,於親疏恩怨諸有情,一切觀爲平等,而無所偏袒。

  頌曰 遍深研衆善

  遍,言普遍十方。深,謂于心坎深處。修學不徒重外表。如入寺瞻仰佛像, 由心生起贊歎恭敬。非但玩其華麗莊嚴。修心者,于一切有情,憶念歡喜,深情 缱倦,從無疲厭,是謂遍深研衆善也。

  頌曰 常修諸法要

  特要者,如上師、叁寶、父母,于我最爲恩深,以此念彼,屬放特殊境界。 于此稍種惡因,所獲惡報至大。故對此特境,應細心觀察。若我已生過失,即起 防護,而修對治。我于父母,應常修取舍。唯上師叁寶,但修忏悔,不修取舍。 以彼已離過,無所取故。其次六親眷屬,朋友交遊,與我接近時多,易起煩惱。 應觀彼爲第二特境,而修取舍。複次與我勢均力敵有情,彼此如不相下,存爭勝 心,常生嫉會,幸其衰落,如是易生惡業。應觀彼爲第叁特境而修取舍。複次, 我于彼有情,本無嫌隙,而彼有情,時複對我聲色俱厲。我爲緣念一切有情,而 修悅意慈心,故應觀彼爲第四特境,而修取舍。複次有一類有情與我無怨無德, 而我覺其面目可憎,語言無味。我亦以緣念一切有情,而修悅意慈心。故應觀彼 爲第五特境,而修取舍。以上通爲五種特境,皆應依取舍之心要而修也。

  頌曰 不待衆緣備

  此言修心者,不待衆緣具足而後起修。于順緣違緣中,皆可隨緣而修。

  頌曰 今當修主要

  今謂已得暇滿人身,既聞正法,即宜就所聞法中之重要;精勤修學。又法于 聞思修中,以修爲主要。於修諸法中,尤以修菩提心爲主要。

  頌曰 勿作顛倒知

  衆生知見顛倒,有多種,略說如下。一曰隨喜顛倒。見人爲善應生隨喜,加 以贊歎。而衆生于此不生隨喜,轉生忌刻。二曰求心顛倒。如衆生于清淨善法, 究竟成佛果位,不知希求。唯求現世利樂,名聞恭敬等。叁曰忍辱顛倒。如奔走 名利者,雖在嚴霜烈日中,亦能忍受。然于嚴霜烈日中,勸令聽受佛法,則畏難 不前。四曰悲人顛倒。見人修大苦行,不知欣羨,妄加悲憫。于大惡業獵取權勢 者,不知悲憫,轉生歆羨。五曰欲心顛倒。于解脫道;成佛度生,應生欲樂,而 不欲樂。而惟欲得現世暫時安樂。六曰味著顛倒。謂不味著大乘佛法。而味著世 間名利恭敬等。如上六種顛倒知見修心者,皆不應作。應依不顛倒之知見而作。

  頌曰 不可以輕急

  謂修心如細水長流,不求速效,不可一曝十寒,不可初期猛利,旋生懈怠。

  頌曰 徹底善修習

  修心者,應依所聞,一心專注,不籠統。不瞞盱,猛著精采,善爲修習。如 以石投骨,石到而骨立粉碎。此骨喻心,而石喻法。骨依于石而碎,心依于法而 調也。

  頌曰 觀察令解脫

  欣微細分,善爲觀察。若者是我愛執,若者是我愛執所生煩惱,如何轉此我 愛執而爲他愛執,由是直趨菩提,而獲得究竟解脫。

  頌曰 勿作喜新念

  謂於法不可厭故而喜新。

  頌曰 勿作矜誇念

  修心者,修自他相換,以我一切安樂,舍諸有情,而于彼有情,不作恩惠想, 施不望報,更無一點矜誇之念。

  頌曰 氣量勿狹隘

  修心者,氣度恢宏。須休休有容,不可稍形狹隘。因狹隘則不能容物,易生 嗔恨等煩惱。

  頌曰 勿貪著報取

  修心者,於世間利祿諸報,不生貪著。廣行布施,而非爲求人贊揚酬謝等報。

  以上說七義竟。以菩提心得堅固不退失之語。

  附于修心之末。

  頌曰 由自勝解力 催苦及惡名 求治我執教 今死亦無憾

  此是伽喀巴大師,自述其有得于此修心教授之感想。謂由于自心能生勝解故, 爲摧苦與惡而求此對治我執之修心教授,今我已得,雖死亦無遺憾矣。

  頗公大師雲,如是之修心七義論,根本頌文,及釋本見放新舊甘丹派之著作, 不勝枚舉。大多程序紊亂詞句增減。或講釋了義,容有未妥。或本頌之詞,過于 僻奧。早擬依自宗文殊大宗喀巴傳衍法流修心各論,如日光論,善慧密意莊嚴論, 甘露藏論等,細加考校,理段分科,重整善本,俾有所宗。乙亥歲衲于昌都,具 善慈州寺,開講廣本菩提道次時,由專修菩提道次者,彭錯巴登,禮供勸請,衲 始償夙願,依據各種本釋,細加編錄,並標科判,而成斯本。

  本論由頗公大師,重加校錄,而爲弟于講授。有詳有略。詳者曾聽授一次。 略者聽授數次。不敢自謂已修已證。然過去,釋迦座下聲聞弟子,於佛所說諸大 乘法,聽授弗忘。聲聞雖未修大乘法,而大乘叁藏十二部,則須賴聲聞以傳。我 之說此上師教授,亦猶是也。此殊勝教授之傳承,具大加持力。聽聞者,但以耳 根受用,已獲極大加持。如複依教起修,串習,至伽喀巴大師雖死無憾境界,于 水深火熱中,亦不舍離,則其成熟,實不可思議。十數日來,諸君不畏炎熱,聽 聞此法,已種殊勝因緣。聞後,則須依修四加行,自他相換等,庶幾此生不爲空 過,速得成就菩提心。更進而求佛位,修學即身成佛之金剛乘。學金剛乘者,應 先觀金剛阿奢黎德相,即無德相具足之阿奢黎,亦應就有德相之阿奢黎,而後承 事,方不致退失敬信心。自是求四灌頂法,守護密戒,依生起次第而修,令身心 成熟。再轉入圓滿次第,最後證入金剛大持位,而成聖果。今以此說法聞法功德, 回向無邊有情,願爲利益一切有情,而自成佛之菩提心,未生者得生,已生者得 不退失,而展轉增上。

  昂旺朗吉上師,於中華民國叁十二年四月一日,在雅安鶴林寺開講此論。十 二日圓滿。譯者郭和卿。記者曾慎言。自頌文勿說缺支節以下,曾因事缺課,系借同聞者劉蘆隱,費有俊,何子京,諸人錄本,雜拾而成之。中間述勝義菩提心 一段內,有涉及藏中各派及唯識者,未盡筆記,殊爲歉然。

  一九五叁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校正點句完畢 定瞻筆

  昂旺敦振一九九叁年九月於成都重校 張瑜 供給珍藏抄本 一九八一年六月十五號開始重抄七月廿六號抄畢 定海記于成都西禦街 辛酉年六月廿五日

  釋心田法師 輸入

  

  

《最勝耳傳修心七義論講記》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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