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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修手冊 行腳八大覺知

  行腳八大覺知

  第一覺知:爲自己行腳,非爲他人。鞭策自己,調伏自己;養成獨立自主,好養好活。

  第二覺知:爲法行腳,長養道心。不爲好名聲,不爲好走、好吃、好住。

  第叁覺知:以腳爲主要覺知對象。身體放松,腳步放柔。放開習慣性、個性的身姿,只要自然地走,覺知腳與地的接觸,或覺知腳的擡起、放下。

  第四覺知:收攝六根。只注意眼前約一公尺半(或自己的身長)之處。

  第五覺知:放下重擔,放下苦樂。不留戀來程,不向望去程。

  第六覺知:一步一腳印。觀察腳的提起--抽離,移動--不留住,放下--踏實。

  第七覺知:覺知自己與衆生及大自然共同體。諧調與關照足迹所至的大地。

  第八覺知:警覺所見、所聞、所覺、所知之人事物,畢竟是無常、苦、

  因緣生因緣滅。

  (原載:《嘉義新雨雜志》第9期﹐1995.9.張慈田(明法比庫) 撰;修訂2009.2.)

  *「行腳」指長距離的行走,或「長距離的經行」。

  《增支部》A.5.29./III,30.︰「諸比庫!經行有五種效益。哪五種?1耐遠行,2堪精勤,3無病,4吃喝、嚼嘗(後),幫助消化,5由經行的操練而久住于定。諸比庫!這五種是經行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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