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來受戒、受戒之後又如何、那當更是本書應負的責任了。因此,本書的對象,既是已經受了各種戒法的佛子,也是那些准備要受各種戒法的讀者。
從大體上說,本書受有藕益及弘一兩位大師的很多影響,但並沒有全走他們的路線,乃至也沒有完全站在南山宗的立場。因爲,從戒律學的本質上看,它是屬於整個佛教的,它該是全體佛子共同遵守的軌範,而不僅是某一宗派的專利品。
雖然,本書有我個人的觀點,但我所談的問題,無不力求客觀,無不力求這些觀點是屬於讀者的要求,故也敢說,本書的內容,事事都有它的根據。
不過,由於我的學程還淺,本書的貢獻,自也有限。本書的出版,如果尚有一些價值,那當歸功於叁寶的恩德,以及師友的鼓勵;如有不良的後果,均該歸咎於著者的粗疏。倘蒙指教,感激不已。
竺摩老人抱病爲本書撰序,在此致其無上的謝意。
聖 嚴
佛曆二五○九年元月二十五日序於朝元寺關房
第一篇 緒 論
第一章 受戒學戒與持戒
第一節 受 戒
《華嚴經》說:“戒是無上菩提本。”(大正九·四叁叁中)因此,佛教的根本精神,即在於戒律的尊嚴,即在於佛教弟子們對於戒律的尊重與遵守;所以,凡爲佛子,不論在家,或者出家,一進佛門的第一件大事,便是受戒。否則,即使自稱信佛學佛,也是不爲佛教之所承認的。換句話說,那是一個門外漢。
佛教的戒律,因爲佛子身分的不同以及等級的差別,所以也分有如下的各種名稱:
甲、在家戒,共有四種:
一、叁歸戒。
二、五戒。
叁、八關戒齋。
四、菩薩戒。
乙、出家戒,共有五種:
一、沙彌及沙彌尼戒。
二、式叉摩尼戒。
叁、比丘尼戒。
四、比丘戒。
五、菩薩戒。
在這裏,有叁點要說明的。
有人以爲,叁歸不是戒,五戒以上才是戒。其實,叁歸也是戒,因爲戒是禁止的意思,叁歸之後,也有叁種禁止:
第一、歸依佛,盡形壽不歸依天魔外道。
第二、歸依法,盡形壽不歸依外道邪說。
第叁、歸依僧,盡形壽不歸依外道徒衆。
所以,歸依叁寶的本身,就含有一種戒的特質了。
其次,在家人的八關戒齋,即是出家沙彌及沙彌尼所受十戒的上來九戒。由此關口通向出家之道,關閉死生之門,所以稱爲八關。另加午後不食,稱之爲齋,合起來,便是八關戒齋。
再說,菩薩戒,在中國的近世,通行《梵網戒本》,此一戒本,可以通於四聖六凡(地獄道不能受戒,但也有人以爲或可受戒)的一切衆生,所以也不分在家的或出家的。近年,臺灣傳受菩薩戒,僧俗分開,出家人受梵網戒,在家人受優婆塞戒經的六重二十八輕戒。其實,這是尚有討論余地的;因爲《優婆塞戒經》中,明明告訴我們,六重二十八輕戒,乃是菩薩戒的根本,並非即是菩薩戒。
照理說,菩薩戒不論在家或出家,都是平等的。
不過,佛法雖講平等,乃是講性體上的平等——立足點上的平等,不是講事相上的平等——沒有老少,沒有尊卑,沒有前後的平等;佛說人皆可以成佛,因爲人皆本具佛性,衆生不是諸佛,因其佛性未顯。故在佛教的戒律上,也是有等級和層次的,從叁歸五戒,級級增加,層層上升,以叁歸爲基礎,菩薩比丘爲具足,受了叁歸戒的人,自然不能達到菩薩比丘戒的戒行,卻沒有一個菩薩比丘是不受叁歸戒的。以此可知,叁歸僅是引導入門的方便,菩薩比丘才是進入佛門的最後身分。叁世諸佛在人間成佛,也都現的比丘相,因此,凡是受了叁歸戒的人,應該繼續發心,求受五戒,受了五戒的人,應該再進一步,求受菩薩戒,受了在家菩薩戒的人,如果發心出家,自是功德無量,倘若無法擺脫世緣,無法披剃出家者,也該受持八關戒齋,爲生死的牢獄打開一條出離的道路,切不要以爲信了佛,歸依了叁寶,就是佛子身分的“所作已辦”了。
第二節 學 戒
受戒,固然不能沒有受戒的儀式,或在師僧之前,發殷重懇切之心而感發戒體,納受戒體,或在佛菩薩形像前,禮拜忏悔,見到好相,如見光見華,見佛菩薩前來摩頂,而得受戒。但是,受戒者,只是一個佛子身分及其階段層次的開始,絕對不是其身分階段的完成,所以在受戒之後,必須學戒。四弘誓願的“法門無量誓願學”,是什麼法門呢?無非是學佛所學,行佛所行,以期證佛所證。佛教的戒律,便是教人學佛所學,行佛所行,而至證佛所證的廣大法門。也許有人不解,戒之爲物,是在防非止惡,亦如社會的規約及國家的法律一樣;戒是禁止,禁止佛子不得作惡,但是佛教的戒條有限,最少的只有叁條,最多的比丘尼戒,也只叁百四十八條,那裏能夠統攝一切法門呢?其實,佛教的戒律,禁止作惡,也禁止不作善。當作要作,稱爲作持,如果當作而不作,便是犯戒;不當作的不可作,稱爲止持,如果不當作而去作,便是犯戒。一般的人,對於佛戒的認識,只知有其消極一面的防非止惡,卻未看到尚有積極一面的衆善奉行。故《瑜伽菩薩戒本》中的四重四十叁輕,一共四十七條,除了四條根本戒外,其余四十叁條,竟可以叁十二條攝入六度項下,十一條攝入四攝項下;也可以說,六度四攝,統攝了《瑜伽菩薩戒本》,前四重戒雖未分別攝入,但是輕戒皆由重戒的根本中開出;輕戒是重戒的分支,重戒是輕戒的根本。至於六度四攝,便是大乘菩薩的利他行善之門了;如再推廣,六度涵蓋萬行,萬行則可演化成爲無量法門了。至於《瑜伽菩薩戒本》,出於《瑜伽師地論》中。
五戒是佛戒之中最簡單的項目,但也是一切佛戒的根本,故稱五戒爲根本戒。無論是八戒十戒,比丘比丘尼戒,乃至菩薩戒,無有一種戒不是根據五戒引生的,也沒有不將五戒列爲重戒的。所以一切戒中,以五戒最重要,五戒學不好,一切戒都將無從著手;五戒持得清淨,其他的戒,也就容易持了。
看起來,殺、盜、淫、妄、酒的五條戒,是最普通最簡單的事,但要仔細研究了五戒的內容之後,便知道並不如一般人所見到的那麼簡單和輕松的事了。弘一大師是近世的高僧,並以學律持律聞名,但他自驗,他非但不夠比丘的資格,也不夠沙彌的資格,甚至還不夠一個五戒滿分的優婆塞的資格。我們試想,一位持律謹嚴的高僧,竟還不敢以滿分的五戒淨人自诩,降至一般而下的人們,誰還敢以五戒清淨自居呢?在此,必須明白,弘一大師的自驗,絕對不是因他破了根本大戒,而是說五戒的微細部分,無法顧得周全的意思。以此可見五戒的重要性及其嚴重性了,因爲五戒是衆戒的根本,衆戒多由五戒開出,衆戒稍有缺失,五戒即非絕對的清淨了。這一點,希望受了戒的人,切實注意,不要心高意狂,以爲自己已是清淨佛子了。但是,受戒而不學戒,那就不會知道戒律的嚴正和神聖。
第叁節 持 戒
不過,受戒和學戒的目的,是在持戒,如果受而不學,那是懈怠愚癡;如果學而不持,那是說食數寶。佛陀製戒是要佛子去遵行踐履的,不是僅讓佛弟子們增長見聞,充實話柄,而去批評這個和尚犯戒,那個尼姑不規矩的。這也正是今日的佛門,最感痛心的事!佛門醜事,多半是由佛子傳播出來,而且添油加醋,愈傳愈不像話,你說我的醜事,我揭你的瘡疤,唯恐說得不狠,唯恐揭得不深,到最後,使人聽來,簡直就沒有一個是比較清淨的佛弟子了。這不但毀了佛子自身的名譽,也破了許多善信者的信心,尤其糟糕的,乃是損壞了叁寶的尊嚴。
如果所有的佛弟子,人人都能學戒持戒,犯戒的人,固然少了,對於犯戒者的妄加批評,亂施攻擊,也不會有了。因爲一個真正持戒的人,他是不希望自己犯戒的,如果見他人犯戒,他只有向那個犯戒的人當面勸告,乃至殷勤叁谏,經過叁番勸谏,聽者固善,假若不聽,在此羯磨作法——僧團會議製度無法遵行的情形下,只好內心爲他悲痛,否則的話,可在布薩誦戒之時,爲之舉罪,由大衆秉公處斷。絕不可以隨見隨說,見人便說,不分場合,不拘時間,也不管對方聽者的身分。要不然,他說他人犯戒,如果說的是真話,他自己便犯了“說四衆過”戒,如果所說不實,更加犯了“妄語戒”,如果被說者是出家人,他則犯了“毀謗叁寶戒”;這叁條戒,都是菩薩的重戒,無論在家出家,都是犯的波羅夷罪。波羅夷罪是現在失去戒體,死後當墮地獄的大罪,若犯一條,墮地獄的時間是他化自在天壽十六千歲,相當於人間的九十二萬一千六百萬年。所以一個持戒謹嚴的人。絕不會輕易說他人犯戒,如果常常愛說他人犯戒的人,他自己首先就是一個常常犯戒的人。
在這裏,尚有一點,必須注意:前面說過,佛門的戒律是有層次階段的,所以在身分上說,也有嚴格的區別。在羯磨法中的規定,佛子犯戒,如不自行發露,(以其犯戒類別的輕重,或在一位、二位、叁位清淨比丘前發露忏悔,或在大衆僧前發露忏悔。)見他犯戒的人,應該勸他發露忏悔,要是叁谏不聽,便在大衆於羯磨之際,爲之舉罪,使得大衆以會議方式來處罰他。但是舉罪也有層次類別的限製:比丘可舉七衆過,比丘尼則除比丘外可舉六衆過;出家衆可舉在家衆之過,在家衆不得舉出家衆之過。絕對不可隨便舉他人之罪過,這不是佛製袒護比丘,而是因爲比丘可以研究一切戒律,可以教誡一切人,余衆則不能。比丘尼不得研究比丘戒,怎會知道比丘犯了什麼戒?至於在家二衆,不許聽誦大戒,怎會明白大律的內容,而來指責出家人犯了什麼戒?再說出家人有出家人的僧團規製,出家人犯戒,自有僧團的製裁,在家人豈得越階犯上,而來冒渎舉罪?同時,一個未通大律,未能對於大律的開、遮、持、犯、有其通體認識的在家人,即使舉了出家人的罪,也是每舉不中的,所以出家人如果犯戒,在家衆不唯不得舉罪,即或勸谏的資格,也是成問題的。
第四節 以戒爲師
如果人人持戒,佛教必然…
《戒律學綱要(聖嚴法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