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故須製也。
二次第者。前講法引生。今受戒攝物故也。
叁釋名者。就所製爲名可知。
四具緣者五緣。一自解經律。二彼無遮難。叁彼來求戒。四此以惡心。五不受便犯也。
五阙緣者。次第阙得方便罪可知。
六輕重者。謂解明昧。求有勤惰。惡心有多少。不受有暫永。俱不俱等輕重准之。
七通塞者。病若新差無力。若自闇鈍。若彼非實求。若外道詐來。若具遮難。一切不犯。反上皆犯。
八釋文者。文中有五。一總攝戒器。二教其衣色。叁問遮簡器。四製不拜俗。五違求結犯。初中有十八衆。廣如前十重初釋可知。二應教其衣色。于中有叁。初製袈裟色。袈裟此雲不正色。謂青等五色互相和染成不正色名爲壞色。二一切染衣下製余衣色。叁若一切國下明製與俗異。並可知。叁若欲下製問遮簡器。于中亦叁。一問數簡器。言現身者有二義。一簡于過未故雲現也。二此七逆罪未輕忏悔。罪猶現在。故雲不得與七逆人現身受戒。若依教相應忏悔應得。二七逆者下列名簡器。此七逆義具如別章。叁余一切下無逆皆得可知。四出家人下製身不拜俗。謂心敬理無所犯。五但解下明違求犯。謂既非七逆但解師語之類。有從百裏等來求。而嗔不與戒。理宜結犯。言惡心者。爲名利等嫉妒等嗔嫌等計怨等。言一切衆生戒者有二義。一不與彼一切求戒衆生之戒也。二此是戒名。謂名菩薩戒爲一切衆生戒。以此是一切衆生所應得戒故雲也。余並可知
無德詐師戒第四十一
初製意者。若不解大乘經律持犯輕重而爲人作師者有四。一令真法滅。以阙傳故。二令非法行。以錯傳故。叁誤所化。令他不至解脫處故。四增自惡業。以貪名利故。是故須製也。
二次第者。前實有解來求不與。今實無德強爲他作師。皆所不應故也。
叁釋名者。防彼詐失製令實學。故以爲名。
四具緣者。具四緣成。一實自無知。二對彼所化。叁貪名利等。四授戒便犯。
五阙緣者。隨阙皆有方便罪。可知。
六輕重者。無知有多少。所化有利鈍。貪心有輕重。授戒有具阙。亦俱不俱等輕重可知。
七通塞者。若學猶未成。他來逼請。不爲利等授。應不犯反上皆結。
八釋文者。文中五。一辨在師德位。二製教弟子。叁實無所知。四爲利詐解。五授戒結犯。初中既教他起信便與授戒。故雲作教戒法師者也。二見欲受下明製教弟子。于中有四。一教請二師。此有二義。一謂于人中請此二師受菩薩戒。如受沙彌十戒法。二遙請本師釋迦佛等爲和上。親請傳戒師爲阇梨善戒經雲。師有二種。一是不可見。謂佛菩薩僧是。二可見。謂戒師是。從是二師得菩薩戒。又普賢觀經請五師者。于不可見師中請也。瑜伽等中請一師者。唯望可見師說也。二二師應問下明應問七遮。七遮即是七逆。以障受戒故名遮也。此經約遮故別問七。若據大小二義。善戒經約德通問十種事。具者方得受戒。一具叁戒不。謂五戒十戒及具戒。彼經約出家菩薩。要具此叁戒方得受菩薩戒。二發菩提心不。叁是真實菩薩不。四能舍一切內外所有物不。五能不惜身命不。六能于貪處不貪不。七能于嗔處不嗔不。八能于癡處不癡不。九于畏處不畏不。十能隨我所受一切菩薩戒不。皆應答能爾。若具足言。應先問七遮。後問上十德方可得受。若在家菩薩十中除初余皆同問。善生經中更有余問。如彼辨也叁若有下教忏犯十重罪。謂若有犯十重者教忏悔方法。言叁世千佛者。謂過去莊嚴劫中華光如來爲首。下至毗舍浮如來。如是等一千諸佛。今賢劫中俱留孫如來爲首。下至樓至如來一千佛。未來星宿劫中日光如來爲首。下至須彌相如來爲一千。又見好相中。既不言夢見。覺見甚難。若得此相。舊戒還全。更不須受。若不得此相。舊戒已失。故雲現身不得戒。此是上品纏犯故失戒也。而得更受故雲而得增長戒。增受是重受也。四忏輕垢罪。謂教對首忏。如比丘忏提罪通。法論犯此二篇忏有四種。一上纏犯十重對十方佛方等忏。二中下犯十重對四菩薩僧忏。叁犯十重下重方便對首忏。四輕方便責心忏。二輕垢中。本罪對首。方便責心。並如別集中說。五而教戒師下明于上所說製令委解。故雲一一好解也。叁若不解下明實無所知。于中有五。一不解戒法。謂若輕若重是犯非犯是持非持。二不解理法。謂真谛平等不違俗等。叁不解位法。謂習種是十住。長養是十行。不壞是十回向金剛幢位。道種是十地。謂聖道治惑故雲也。正性是佛位。正果顯故。四不解行法。謂于上諸位多少觀行及入定出定等分齊。言十禅支者。謂初定五支。二定一支。叁定四支。四定一支。此經非本未故須入行。五一一不得意者。總結無知也。四而菩薩下明爲利詐解。于中初爲四事詐現解法。謂一利。二名。叁門徒。四供養。後自欺欺他是出過呵啧。五與人下明作已結犯可知
非處說戒戒第四十二
初製意者。戒律製于內衆。爲秘密之教法。外道惡人理非所聞。故須製也。別顯有叁。一輕自戒品。二增彼惡見。叁令他毀謗。是故製也。
二次第者。前則爲利詐解。今則爲利妄傳故也。
叁釋名者。不應說而說。戒防此失。故爲名。
四具緣者亦四緣。一爲利。二對外人。叁心不迷。四說戒了便犯。
五阙緣者。隨阙皆得方便罪可知。
六輕重者。爲利有多少。外人有善惡。心中有想疑。說戒有具阙。皆有俱不俱等。輕重可知。
七通塞者。若對國王。若純信行人。若將爲進戒先說示問能不。皆不犯。反上失。
八釋文者。文中有四。一總製。二通塞。叁擇惡人。四違製結犯。初中言未受菩薩戒者。此有叁種。一純不信菩薩道故不受。二雖不謗亦不能受。叁信擬受未受。二結犯。二外道者執著異道求佛法過。聞佛所說雜碎戒相戒當輕毀。叁惡人聞說戒律輕毀法衆故不應說。言千佛者多也。謂一切諸佛皆同說此戒故雲千佛大戒。非但賢劫千佛也。二邪見下明通塞中。以此戒製自內衆。理非彼聞。如人寶藏不示賊處。言除國王者。佛法付屬二人。一佛弟子爲內護。二國王爲外護。是佛付囑之人故對說無犯。又以國王有力。當依戒律策勵行人。故須知也。余非此用一切皆斷。叁是惡人下釋惡人。惡人有二種。一頑愚。謂此身無戒雖人名畜。以無人因故。後身永不見叁寶。如木石無心。豈有能見。二惡見。謂邪見乖理如木非情。四而菩薩下違製結犯可知
故毀禁戒戒第四十叁
初製意者。菩薩理宜不惜身命護持淨戒。何容壞自本誓而無懼毀禁戒。故須嚴製。又爲護一切戒品令堅固故製此戒也。
二次第者。前不應說而說。今則不應犯而犯故也。
叁釋名者。從所防爲目。
四具緣者亦四緣。一身有戒。二對犯境。叁故起心。四作便犯。
五阙緣者。謂一叁無犯。二四得方便可知。
六輕重者。謂境有強弱。心有克謾犯有輕重。亦有俱等。准前。
七通塞者。此戒無別製但起心犯余戒即亦犯此戒。是故通塞皆如諸戒處說應知。
八釋文者。文中有叁。初泛舉毀禁。二顯過呵啧。叁製毀結犯。前中言信心出家等者舉其本誓也。故起心等者明違誓結犯。二不得下明顯過呵啧。于中有八。一供施無一毫分。二大地無一足分。叁飲水無一渧分。問供施破戒無分可爾。王之水土衆生同感。何故亦無分。答白衣無戒食王水土皆有輸稅。出家不稅。良爲戒行。今既二種俱無。豈有其分。無分而用。豈非是賊。四鬼遮罵賊是此義也。謂戒行若金剛有戒神贊護。今既戒破神去。則有五千大鬼遮其前而罵賊。掃其後而滅路。五世人亦罵之。謂于佛法中作偷形相賊偷利養等賊故也。六一切衆生不欲見者。以如怨詐親故。七犯戒同畜生者。以是罪身同故。八同木頭者。無所知故。叁故毀下製毀結犯可知
不敬經律戒第四十四
初製意者。以戒是成佛膳因。彼教理宜尊重。況是諸佛之母如來所師崇重之極。豈先于此。故須製也。
二次第者。前令不毀禁戒今製令敬法故也。
叁釋名者。防彼不敬製令重法。故以爲名。
四具緣者亦四緣。一對勝法。二無敬心。叁不求供。四不作便犯。
五阙緣者。各阙皆方便可知。
六輕重者。輕有多少。心有輕重。身有富貧。作有好惡。俱等准之。
七通塞者。若病若貧無得處。若常入深定。若貪救衆生。若恒說法。理應無犯。反上皆結。
八釋文者。文中有五。一製受持。二製讀誦。叁製書寫。于中先舉難。謂剝皮等。後況易。謂木皮等。謂貝多葉皮爲木皮也。余可知。四常以下製令供養書寫等。十種法行此中具說。五若不下違製結犯可知。
不化衆生戒第四十五
初製意者。爲菩提心是成佛因故。製諸菩薩故化衆生。皆應令彼發此大心。經雲。若以小乘化。我則墮悭貪。此事爲不可。故須製也。
二次第者。前則于法不敬。今則于生不化。是故俱製也。
叁釋名者。舍化衆生違害大悲。戒防此失。故以爲名。
四具緣者亦四緣。一對衆生。二不起悲。叁不起方便。四舍不勸導故成犯也。
五阙緣者。各阙皆方便可知。
六輕重者。衆生有難易。悲心有厚薄。方便有多少。不勸有暫永。亦有俱等准前。
七通塞者。若病若無力。若未解若彼難化。並理應無犯。反上皆犯。
八釋文者有四。一製化人類。于中大悲是能化之心也。城邑等是化處。一切衆生是所化。唱言等是化方便。受叁歸等化所得益。此有二義。一受戒先受叁歸後說十戒相。二有二種受戒。一受菩薩叁歸戒。二受十戒。二若見下明化畜生類。謂彼無領解故以此言警覺成自熏修。則與彼遠作勝因。如昔有牛塔前食草舉頭見塔後便得度等。叁而菩薩下立製定位。謂要化衆生令發大心方是菩薩故雲也。四若不下違製結犯可知
說法乖儀戒第四十六
初製意者。令彼重法增善根故。自亦重法順教命故。爲成二利順彼叁聚故製斯戒。
二次第者。前教人發心。今則教令敬法故也。
叁釋名者。所防所製以立斯名。
四具緣者四緣。一對他人。二住非儀。叁不起悲。四發言說故成犯也。
五阙緣者。各阙皆方便可知。
六輕重者。可語不可語。住非儀有深淺。無悲有暫永。發言有具阙。俱等准前可知。
七通塞者。若他病重。若王力自在。並無犯。反上皆犯。
八釋文者。文中有叁。一製非儀。二教正則。叁違結犯。前中悲心是化衆生因故教常起也。貴人多慢故偏舉之。叁非儀有叁。坐己立。二人高己下。叁人在座己在非。座。此中高座具後二也。並可知。二若說法下明教正則。于中五事。一置法師于高座。二供之以香花。叁聽者居下坐。尊敬如父母。五領受其教如事火梵志。攝論雲。若人戒足雖羸劣。而能說法利多入。如佛世尊應供養受彼所說。故相似。又經雲。有知法者。若老若少皆應供養如事火婆羅門。叁其說法者下明違製結犯。不如有叁種。一身儀謂立等。二念謂求名利等。叁語業謂非法說法法說非法及世俗言詞等。又智論中唯說諸行法及實相法方爲法施。余皆非也
非法立製戒第四十七
初製意者。菩薩理應不惜身命護叁寶。而反恃威損壞正法。故須製也。
二次第者。前說法非儀。今持威滅法。爲失既重。故次製之。
叁釋名者。從所防爲目。
四具緣者亦四緣。一信心受戒。二恃自高威。叁非法立製。四損壞佛法故成犯也。
五阙緣者。阙初緣結重罪非犯戒。阙次緣結重方便。阙後二緣皆方便可知。
六輕重者。恃威立製壞法各有多少俱等准之。
七通塞者。若製惡人不令出家不聽造像將賣。理應不犯。余皆犯。
八釋文者。文中有叁。一總明滅法。二別顯滅相。叁故作成犯。前中亦叁。一本以信心受戒。二恃自高威。叁破滅佛法。二明作下別顯中。一障其出家修道。二障造形像造經。此破住持叁寶。遺法衆生賴藉此住持。今既損減。其罪重故。總結雲破叁寶罪也。叁而故作下違教結犯可知
自壞內法戒第四十八
一製意者。菩薩理應護持正法先揚顯發令法久住報佛恩。何容爲利自毀內衆損己正法。爲失既大。故須製也。
二次第者。前恃自威。今恃他勢。各皆損法。故同製也。
叁釋名者。所防爲目。
四具緣者亦四緣。一爲名利。二王前說戒。叁橫作留難。四系縛內衆。故成犯也。
五阙緣者。四緣各阙皆四方便可知。
六輕重者。四緣各有多少並有俱不俱等准之。
七通塞者。若製惡比丘等不損法。理應不犯。余皆犯耳。
八釋文者中有五。一舉過令離。二舉德製修。叁聞非勸傷。四況自親作。五故作結犯。前中先舉本好心出家。次爲名利于王等前說戒系縛。自食下喻顯。蓮華面經雲。佛告阿難。譬如師子命終若空地若水若陸所有衆生不啖食彼師子身肉。唯師子身自生諸蟲自食師子之肉。阿難我之佛法非余能壞。是我法中諸惡比丘破我叁大阿僧祇劫積行勤苦所集佛法。解雲。佛法外人所不能壞故雲非外道等。二若受佛戒下舉德製修中。製令護戒至誠。如慈母念于一子。如孝子事于父母。皆無時暫忘也。叁而聞下明聞非勸傷。于中先傷同現在苦。後甯自下通入惡趣。並可知。四況自親作中。正作及與破滅作因緣。無孝順心者是破法因也。五若故下明故作結犯可知。上來別辨九戒竟。二是九戒下總結勸學可知。上來別顯輕戒竟。二諸佛子下總結。此是叁世同誦。上來別明輕重二篇戒竟
叁諸佛子谛聽下總結勸學。于中有四。一舉佛同誦。謂叁世佛菩薩及我釋迦在因在果皆同誦。故知是要勝。二汝等下勸衆令持。謂舉彼諸衆略勸作五事。一受持。謂領納名受不忘名持。二讀。叁誦。四解釋。五書寫。叁佛性下明流通不絕。謂佛性常住明理法湛然也。戒卷流等明教法傳通。又釋。佛性爲成佛本有之因。戒卷爲外緣。傳受。謂從過去傳至現在。現在向未來。展轉相受故雲不絕也。四得見下明傳授利益。謂于中有叁。一見佛益。謂得見此賢劫中千佛相授。二永離惡處益。叁得生善處益。謂生人中等爲道器身。攝衆生處也。上來總是正宗竟
第叁我今下結勸流通分。于中四一。結已略說。二汝等下勸學令修。叁如無相下指彼廣文。四叁千下明衆聞奉持。謂彼品中一一廣說。令彼叁千徒衆聞生歡喜。又釋。彼叁千衆聞佛誦此略本。生喜受持。釋文既了。述懷頌曰。廣本毗尼藏。薄祐莫能見。戀彼菩薩戒。竭愚而解釋。願此摩尼燈。恒耀十方界。示導諸群生。至大菩提所
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第六終
《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六卷》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