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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講解第四十講

  主講:釋慧祥

  日期:2006年07月30日

  講別:第四十講

  請大家合掌。

  叁稱:“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並稱念:“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並發願:佛弟子(您們的名字)願以今天聽經功德,回向給法界一切衆生,願令一切衆生:未種善根者,得種善根;已種善根者,善根增長;善根增長者,發菩提心;已發菩提心者,于菩提心不退轉;菩提心不退轉者,速成佛道;成佛道者,廣度一切衆生無有障礙。

  並願以此誓願之福回向給佛弟子(自己的名字),願弟子業障消除,福慧增長,身體健康,家庭和樂,事業順利,生生世世不墮叁途八難,生生世世見佛聞法,隨佛修行,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成熟衆生,莊嚴淨土,早登正覺,廣度衆生。

  叁稱:“皈依十方叁世一切佛!”

  叁稱:“皈依十方叁世一切法!”

  叁稱:“皈依十方叁世一切僧!”

  好!請放掌。

  衆佛友!上次通過說明叁千大千世界,及福報是會用完的,來說明修福無厭的觀念。現在接著說明《金剛經》的經文。

  【經文】“須菩提!于意雲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

  【釋經】佛陀問:“須菩提!您認爲如何呢?可以以色身具足與否,來判斷這個人是不是佛呢?”

  【經文】“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釋經】須菩提回答說:“不可以的,世尊!不應該以具足色身與否,來判斷這個人是不是如來。爲什麼呢?因爲,如來曾說過,所謂的具足色身,就是可以具足色身,而又能不具足色身,所以才能稱爲具足色身。”

  【經文】“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

  【釋經】佛陀又問:“須菩提!您認爲如何呢?可以用具足叁十二相的標准,來作爲判定此人是如來嗎?”

  【經文】“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釋經】須菩提回答說:“不可以的,世尊!不應該以具足叁十二相作爲標准,來判定此人是如來。爲什麼呢?如來曾說過,所謂諸相具足,是能具足一切相,又同時能不具足一切相,這時才能稱爲諸相具足。”

  【經文】“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爲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釋經】佛陀開示說:“須菩提!您不要認爲如來會作這樣的念頭:我應該有所說法。請您不要如此起念。爲什麼呢?如果有人說:如來有所說法。這個人就是在誹謗佛陀。不能正確理解我所說法的意思。須菩提!真正懂得說法者,知道沒有任何一個法,是因爲“說”而展現的,因此,這個人才有資格說法。”

  【經文】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衆生,于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

  【釋經】這時,長老須菩提請問佛陀說:“世尊!是否有衆生在未來世時,聽聞了這樣的法後,能生起信心的呢?”

  【經文】佛言:“須菩提!彼非衆生,非不衆生。何以故?須菩提!衆生衆生者,如來說非衆生,是名衆生。”

  【釋經】佛陀回答說:“須菩提!這些有機會聽聞佛法者,不能說他們一定是衆生,也不能說他們不是衆生。爲什麼呢?須菩提!有的衆生被稱爲衆生,其實如來說這些衆生,並不是一定永遠是衆生,所以假名爲衆生。”

  【說明】一、首先來說明,什麼叫“具足色身”。

  如《摩诃般若波羅蜜經》記載:“我若不修忍辱,則當諸根毀壞,色不具足,不能得菩薩具足色身。”(CBETA,T08,no.223,p.282,b16~18)。

  從此經文的說明中就知道,所謂“不具足色身”就是“諸根毀壞,色不具足。”可以得知,“具足色身,就是色身諸根完好,無不具足”。用白話來說,就是:身體沒有任何的殘疾。

  我們應當知道,轉輪聖王,行十善,就能感得色身諸根完好無缺,也沒有病苦。更何況佛陀,行一切善,豈會生病?豈會諸相不具足?如《十住毗婆沙論》雲:“又轉輪聖王有四如意德。一者,色貌端嚴,于四天下第一無比。二,無病痛。叁,人民深愛。四,壽命長遠,教誨衆生以十善業。”(CBETA, T26, no.1521, p.121, c25~28)。

  但是,爲什麼我們從很多經典中,又看到釋迦牟尼佛,有生病的記載呢?其實,那是佛陀的“化身”示現,而非“法身”與“報身”。因爲佛陀的“法身”及“報身”是不會生病的。又佛陀的“法身”與“報身”是不會入涅槃的。

  會示現入涅槃的,一定是佛的化身。

  何以知之呢?如《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載佛言:“爲佛應身(報身)刹那遷變,化身佛者疾入涅槃,功德法身湛然常住,以是歸依清淨法身。”又從這經文可以知道,佛陀的法身是湛然常住的。

  但是,又如何得知,佛陀的應身(報身)不是永遠常住,只會遷變,不會入涅槃的呢?如《妙法蓮華經》載佛說:“諸善男子,我本行菩薩道,所成壽命,今猶未盡,複倍上數,然今非實滅度,而便唱言,當取滅度。如來以是方便,教化衆生。所以者何?若佛久住于世,薄德之人,不種善根,貧窮下賤,貪著五欲,入于憶想、妄見網中。若見如來,常在不滅,便起憍恣,而懷厭怠,不能生難遭之想,恭敬之心。是故如來,以方便說。”

  這裏所說“我本行菩薩道,所成壽命。”就是指“佛陀的應身(報身)”。爲什麼呢?因爲“佛陀的法身”,本來就是永恒常住的,是不假修證的。修行是爲了成就報身圓滿。

  “佛陀的化身”,是會依度衆因緣開顯而入涅槃的。行菩薩道所修出來的壽命,則是指“業報身(或稱報應身,或稱報身,或稱應身)”。

  因此,我們應當知道,釋迦牟尼佛不曾入滅。會有示現入滅或生病的釋迦牟尼佛,都只是佛陀的化身示現,非真入滅,非真生病。那麼,這是否有經文可以證明呢?

  有!如《維摩诘所說經》中記載有段故事,“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所以者何?憶念昔時,世尊身小有疾,當用牛乳。我即持缽,詣大婆羅門家門下立。時,維摩诘來謂我言:“唯,阿難!何爲晨朝持缽住此?”我言:“居士!世尊身小有疾,當用牛乳,故來至此。”維摩诘言:“止!止!阿難!莫作是語。如來身者,金剛之體,諸惡已斷,衆善普會,當有何疾?當有何惱?默往,阿難!勿謗如來,莫使異人聞此粗言,無令大威德諸天,及他方淨土諸來菩薩,得聞斯語。阿難!轉輪聖王以少福故,尚得無病,豈況如來無量福會普勝者哉?行矣,阿難!勿使我等受斯恥也。外道梵志,若聞此語,當作是念:“何名爲師,自疾不能救而能救諸疾。”仁可密速去,勿使人聞。當知,阿難!諸如來身即是法身,非思欲身。佛爲世尊,過于叁界。佛身無漏,諸漏已盡。佛身無爲,不墮諸數。如此之身當有何疾?當有何惱?時,我,世尊!實懷慚愧,得無近佛而謬聽耶?即聞空中聲曰:“阿難!如居士言。但爲佛出五濁惡世,現行斯法度脫衆生。行矣,阿難!取乳勿慚。””

  從《維摩經》的經文就可以知道,釋迦佛本來就不會有疾病,只是爲度脫五濁惡世的衆生,所以示現。既然如此,我們就可以知道,不可以說如來,一定要“具足色身”,或一定“不能具足色身”。因此,我才將經文“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理解爲:“因爲如來曾說過:所謂的具足色身,就是可以具足色身,而又能不具足色身,所以才能稱爲具足色身。”

  二、接著來說明什麼叫“具足諸相見”。

  如《阿差末菩薩經》“佛言:善哉!天王懷慈,五濁之世,甚難開化,當分叁乘,開化誘進,然後能入無上大道。此梵天,福不可稱限,其興佛寺功德亦然,積無量度。因此,功勳具足,諸相叁十有二,奉行若幹衆善之本,由是周滿八十種好。”

  從此經文得知,所謂“具足諸相”,是指“具足叁十二相”。而有關這個問題,其實《金剛經》前面的經文中已說明過了。如《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須菩提,于意雲何?可以叁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叁十二相得見如來。”請衆佛友,再回頭去參考之前的說明。

  叁、再來說明,爲什麼“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呢?

  原因有很多。

  第一、沒有任何一法,是因爲說法者說了法之後,就能創造出來的。例如:當說法者說“杯子”時,這杯子並不是因爲說法者說了之後,才創造出來的。

  又例如:當說法者說“餓了要吃東西才會飽”時,如果有人肚子餓,也不會因爲說法者說了這個法,不用吃東西,肚子就飽了。這個肚子餓的人,還是得自己去吃東西才能飽。

  再例如,當有人說:“您不會中文打字,沒關系,您不用練習,我代替您練習,等我練習好了,您也就會打字了。”當這個人如此說,也如此做,而對方也不可能沒練習就會中文打字了。

  第二、說法者,當說“如如不動”的法,而不是說那些“有爲法”。聞法者,就算對方教了方法,自己還是得去練習。可見,說法者教了方法,不表示聞法者就得了法。

  說法者,當說“如如不動”的法。而不是說那些“有爲法”。如《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雲何爲人演說?不取于相,如如不動。何以故?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這句經文,是屬後面的經文,我們還沒有討論到。但是,我可以先在此說明。

  “雲何爲人演說?”:要如何爲人演說佛法呢?

  “不取于相,如如不動”:我們不說明那些有爲變化的現象,而是要說明那些不會隨有爲現象變化,一直都是如如不動的法。爲什麼呢?因爲,一切有爲變化的法,就像夢、幻、水泡、影子、朝露、閃電。如果我們說這些法,衆生將無法依靠它來修證無上菩提。

  所以我們當如此來觀察。有關這個,當依“如如不動”的法來修證的觀念,在《楞嚴經》中也有說過。

  《首楞嚴經》:“若于因地,以生滅心,爲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還有,佛說:“阿難!汝今欲令見聞覺知,遠契如來常樂我淨,應當先擇死生根本,依不生滅圓湛性成,以湛旋其虛妄滅生,伏還元覺得元明覺,無生滅性爲因地心,然後圓成果地修證。”

  因此,說法者所開示的“如如不動”的法,也就是那“不生不滅”的法,其實本來就存在,不是被說出來的。

  如《雜阿含經》:“法者,非我所作,亦非余人作。然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彼如來自覺此法,成等正覺,爲諸衆生分別演說,開發顯示。”

  因此可知,佛陀所說之法,其實是本來常住的,不論如來出世及未出世,這個法都是“法界常住”的。因此才說,如果說如來有所說法,那是在誹謗佛陀。

  衆佛友!我們當訓練自己,在說法時,一定要說那“如如不動”的法,而不要說一些“有爲法”。因爲,當我們所說的法,是屬于那些“有爲法”,連自己尚且都不能依靠這些法來成就無上正覺,更何況將這些有爲法用來教導衆生?一旦有爲之法改變了,衆生將無所適從。因此,衆佛友,當時時去覺照那“如如不動”、“本不生滅”的法!

  好了!下課!祝大家健康、平安、吉祥、快樂、進步,早日自覺本自解脫,本具佛性。

  (注:已經慧祥法師初次校正。)

  

《《金剛經》講解第四十講》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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