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釋慧祥
日期:2005年06月19日
講別:第五講
請大家合掌。
叁稱:“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並稱念:“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並發願:佛弟子(您們的名字)願以今天聽經功德,回向給法界一切衆生,願令一切衆生:未種善根者,得種善根;已種善根者,善根增長;善根增長者,發菩提心;已發菩提心者,于菩提心不退轉;菩提心不退轉者,速成佛道;成佛道者,廣度一切衆生無有障礙。
並願以此誓願之福回向給佛弟子(自己的名字),願弟子業障消除,福慧增長,身體健康,家庭和樂,事業順利,生生世世不墮叁途八難,生生世世見佛聞法,隨佛修行,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成熟衆生,莊嚴淨土,早登正覺,廣度衆生。
叁稱:“皈依十方叁世一切佛!”
叁稱:“皈依十方叁世一切法!”
叁稱:“皈依十方叁世一切僧!”
好!請放掌。
上上周,給大家的功課是“在佛經中,如何分類大小比丘?”我想有佛友一定找過相關資料了。今天,我來做個說明,以圓滿上次的因緣。
首先,我要引經文來說明在佛經律中,對“大小比丘”一詞的不同含義。
一、依新學、舊學、新受戒、久受戒來分。
如《中本起經》:“大愛道比丘尼與諸長老比丘尼俱行,詣賢者阿難,而問言:“阿難,是諸長老比丘尼皆久修梵行,且已見谛。雲何當使爲新受大戒幼小比丘僧作禮?”(CBETA,T04,no.196,p.159,a17~20)。
又如《菩薩本生鬘論》:“是時,長者來詣佛所,欲求出家。值佛遊化,即便往至舍利弗所。見其熟老,不爲攝受。如是遍至五百羅漢,悉不肯度。時,彼長者即出寺外,發聲大哭。于是,世尊從後而至,種種誨喻,令其心悅,即語目連,收其出家,與受其戒,乃爲新學小比丘輩。”
二、依年齡來分。
《出曜經》:“不羞反羞者,或有行人年歲長大,不肯從小比丘承受教誡。小比丘所說隨順法教,長老羞恥,內自思惟:爲少年比丘所授,極懷慚愧,藏顔無處。于彼不應起羞而羞,是故說不羞反羞也。”(CBETA,T04,no.212,p.703,a4-6)。
叁、依身材來分。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尼揵聞此偈已,不能加報,便生善心,欲于佛法出家學道。時,跋難陀在彼衆中,色貌姝長,而舍利弗形容短小。彼作是念:此短小比丘才智若斯,而況堂堂者乎?”(CBETA,T22,no.1421,p.114,b2)。
四、依鄙視心來分。
《十誦律》:“時,居士隨後來至,聞比丘尼作二種語,語偷蘭難陀比丘尼言:“汝弊惡賊比丘尼!一頭兩舌!適言小小比丘,複言大龍,若更入我舍者,當如賊法治汝。”複語其婦言:“汝若更前是比丘尼者,我當唱言:汝非我婦,當棄汝去。””
那幺,佛陀時代的僧團之中,究竟是如何分類大小比丘的呢?我讓大家看下列的資料後再來討論。
《十誦律》:“爾時,王舍城多年少比丘,一歲、二歲、叁歲、四歲、五歲,少大比丘。”
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出家事》:“佛言,我今當製,五夏已上,成就五法,得隨意去。若未滿者,縱閑叁藏,亦不應往遊行受學”(CBETA,T23,no.1444,p.1032,b19~21)。
由以上的資料,就可以知道,出家受戒,當未滿五年者,名爲小比丘,滿五年以上者爲大比丘。
又因此,延伸出一種問題,那就是:有人出家很久,不懂佛法,而有人出家不久,懂佛法。這時,就有人問佛陀,大比丘(出家受戒滿五年者),可不可以向小比丘(出家受戒未滿五年者)參學的問題。
如《十誦律》:“優波離問佛:“大比丘應從小比丘受依止住不?”佛言:“應受。”優波離複問:“大比丘應承事供養小比丘不?”佛言:“除禮足,余盡應作。””
又,出家後,在五年內要學些什幺,才能有資格受人家的依止呢?
如《十誦律》:“佛以是因緣集僧。集僧已,佛種種因緣贊戒、贊持戒。贊戒、贊持戒已,語諸比丘:“從今聽比丘有五法成就滿五歲,不受依止。何等五?一、知犯;二、知不犯;叁、知輕;四、知重;五、誦波羅提木叉利廣說。雖複受戒歲多,不知五法,應盡壽依止他住長老。””
從這裏就知道,在佛陀時代,這大小比丘之分類標准,是出家受戒的年資。五年以內(含五年)者,爲小比丘。五年以上者,爲大比丘。又,不論出家滿不滿五年,只要能夠成就戒律的五法(一、知犯;二、知不犯;叁、知輕;四、知重;五、誦波羅提木叉利廣說),就可以有資格接受大小比丘的依止。從這兒,又可以知道,在《法華義疏》中所分:“凡夫叁果名小比丘,羅漢之人名大比丘。”(CBETA,T34,no.1721,p.457,c7~8)是屬于該作者個人的看法。
因此當知,《金剛經》中所說:“大比丘衆千二百五十人俱”,應理解爲:出家受戒滿五年以上的大比丘們共有一千二百五十人,一起跟著佛陀學習。
好了,我們接著講。
【經文】于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
【釋經】在這個城中,一家又一家次第的乞食之後,就回到原來的地方。
【說明】
這“次第乞食”是怎樣的乞食方式呢?
《薩婆多毗尼毗婆沙》:“次第乞食者,一日到一家,得食則食,不足即止。次第到七家,得食則食,不得亦止。又雲,次第從家至家,食足則止,不限多少。後日乞食,還從先次,從家至家。是名次第乞食法。”(CBETA,T23,no.1440,p.512,c27-28)。
因此,從以上的資料可以知道,這“次第乞食”共分叁種。
一、每天只到一家,得到食物就吃,得不到就停了。但是每天依次第挨家挨戶到不同的家乞食。
二、每天最多只乞食七家。得到食物就吃,得不到就停了。也是每天依次第挨家挨戶到不同的家乞食。
叁、沒有限製乞食幾家。當食物足夠了就吃。但是每天還是依次第挨家挨戶到不同的家乞食。
這時,又一個功課,要讓大家做,那就是:佛陀自己次第乞食,是只到一家呢?或最多七家呢?或是沒有限製呢?
好了!因爲時間的關系,下課。
(注:已經慧祥法師初次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