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是不自在,不自在故無我。如果有人說:我要舉手就舉手,我要作什麼就做什麼;但這十二因緣的流轉我不能舍棄,故那並不是屬于我。如果是我,我要對你起嗔心,現在就可以嗔,但是如果是十二因緣,我要它嗔你,還要依衆緣使它嗔才行,所以我要依種種因緣才能起嗔心。又比如我要你現在對母親起嗔心,因爲沒有嗔的境,故嗔心生不起。我們對這十二因緣的流轉不能做主,故它不是我。
(9)、性空:在十二因緣的流轉中,每一支都沒有自性,沒有自體,皆是因緣相生相滅,故說其本性空。我們聽到“空”,千萬別誤會是什麼都沒有。所謂性空是:我們所知的一切,沒有真正的自體,不實在,它的本性是空的,稱爲性空。
五、十二因緣的流轉門:
我們的導師釋迦牟尼佛覺悟時,他于菩提樹下觀這十二因緣,發現衆生有生、老、病、死苦,故想要度化衆生,使他們解脫。因此佛陀從十二因緣的老死開始逆次而觀察:一切衆生都得承受“病”、“老”、“死”之種種痛苦,他以智慧慢慢的發現到衆生有“老死”是由于有“生”,有“生”是因爲有“業有”,所謂“業有”是欲有、色有、無色有,因爲我們有了將來欲界、色界和無色界的業,它們會推動我們將來要重新出世--生;佛陀觀察到並沒有“我”在造業,而是身心(假我)對世間的種種事物産生了執取,渴求將來有,造成了有業報;我們有“有”是因爲有“取”;有“取”是因爲有“愛”,我們過去的業習對事物有貪愛,接觸境界時,貪愛心就生起,對境界所看到的東西産生執著;“愛”的生起是因爲有“受”,我們的六根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我們貪求樂受。因爲有樂受,造成我們業習中“愛”的心生起;反之它則不生。假如我們天生是聾子,從沒聽過聲音,那對歌聲、鳥聲等,就不會貪愛;因爲我們有感受到聲音,所以才會貪愛它。佛陀說我們有“受”,就有貪愛,所以受是愛生起的原因。我們有“受”是因爲心依靠六根接觸外境,根、塵、識産生“觸”,因爲有“觸”,所以有“受”。佛陀繼續觀察,發現有“觸”是因爲有“六根”,沒有“六根”我們的心就沒辦法與外境接觸;接著佛陀又繼續觀察,發現“六根”的形成是因爲我們在母胎裏有“名色”的活動,所以産生“六根”;佛陀說因爲有“名色”,所以有“六入”。我們會受生就是有“識”,我們死後,精神繼續活動,我們會被業轉去入胎,結果就在胎裏成長。佛陀發現有“識”入胎,就有“名色”;那“識”又是從那裏來那?佛陀不再追察了。然後佛陀觀察由于有“識”故有“名色”;因爲有“名色”,故有“六入”;因爲有“六入”,故有“觸”;因爲有“觸”,故有“受”……順觀至有“生”故有“老死”,此稱爲流轉門。
六、十二因緣的還滅門:
我們在十二因緣的流轉中,以如何滅除它的角度來看,叫做還滅門。要怎樣才能把老死滅掉?佛陀觀察只要不“生”,就沒有“老死”;滅叁界“業有”就不“生”;如果我們不執“取”,那“業有”就不會生起;只要把“愛”滅掉,“取”就不生;因爲“愛”是過去的業習,只要把它滅掉,就不會執取了;“受”滅則“愛”滅,以此類推,最後只要無明滅掉,此大苦聚也滅。然後順觀無明滅故行滅,乃至老死亦滅。
七、如何截斷十二因緣的流轉:
只要現在不造業,不迷惑,那現在的愛,取無明就斷除、覺悟,過去所造的業就好像無根的樹,再也生不起。既是說,這十二因緣告訴我們,過去的無明與業行延續到現在,如果我們覺悟不愛不取,就不會産生我見、見取見、戒禁取見等煩惱。無此煩惱後,我們就會發現十二因緣中的每一支都是無常、無我、緣生無性。既然如此,那又是誰在生?誰在受老死那?當這些執著都沒有了,我們就會覺悟到沒有一個衆生在流轉生死,受輪回之苦。只要覺悟現前的無明,在愛、取時不迷惑,我們就會發現這其中沒有我。既然無我,就不會繼續流轉,同時也會發現到,所有的迷惑都沒有了。我們在愛、取之前,感受外境的當時,覺悟它,不再去執取,這樣就不受後有。
八、十二因緣的叁世兩重因果:
無明與行是過去的因,識、名色、六入、觸、受就是我們現在所受的果報;我們現在有愛、取就會造業,是現在的因,將來就有生、老、死;所以過去因是過去世;現在果、現在因是現在世;未來果是未來世,總共有叁世。那麼叁世爲什麼又說兩重因果?第一重因果是過去因形成現在果;第二重是現在因造成將來果。所以十二因緣中有叁世兩重因果。它又告訴我們惑、業、苦的輪轉,因爲迷惑造業,所以要承受業報之苦;我們在苦中又迷惑,迷惑又造業,造業又受苦,周而複始,沒法間斷與中止。
後來的論師把十二因緣講爲胎生學說,好像在解說怎樣入胎?在胎中怎樣生出六根?六根圓滿怎樣出胎?出胎後幾歲有觸,幾歲有愛、取等等,這是一些論師如此诠釋,不是佛陀闡述的。好像《俱舍論》,就是以年齡的劃分來講解十二因緣,這是不正確的。佛陀講十二因緣時,不說叁世兩重因果,也沒有說惑、業、苦,只是直接了當的說十二因緣,後來的論師加以分析,說它有惑、業、苦以及叁世兩重的因果,此雖非佛說,但是這是正確的。
九、十二因緣給我們的啓示:
(一)、十二因緣流轉的順、逆觀:從“老死”追尋到“無明”,稱爲逆觀;從“無明”追尋到“老死”,稱爲順觀。此順、逆觀又可分爲流轉門的順、逆觀與還滅門的順、逆觀。十二因緣流轉門的順、逆觀就是看它生(流轉)的原因,所生的果報;還滅門的順、逆觀就是看它滅(還滅)的原因,所滅的果報。順觀就是“無明”滅“行”就滅,“行”滅“識”就滅,“識”滅“名色”就滅,……。逆觀是:如果要“老死”滅則要滅掉“生”,要滅“生”就要滅“有”,要滅“有”就要滅“取”,……。這就是還滅門的順、逆觀。
(二)、佛所說的十二因緣中的十二支緣生法,其共同性質是無常、無我、沒有作者、沒有受者。佛陀還告訴我們生死流轉真正因果之所在,不明白十二因緣者,就會誤會這世間與人類都是上帝所創造的;或誤會人是父母生的,以爲人從前是什麼都沒有--無因,突然間從母胎中出世,這些都是不正確的知見,我們學習十二因緣,以智慧觀察而破除之。
(叁)、應以智慧觀察,截斷十二因緣的流轉:我們的識入胎、名色、六入(六根)都不能改變;我們眼睛一直感受到柔和、鮮豔、暗淡等顔色的刺激;耳朵聽到和諧或是刺激的聲音等,這些由我們的六根與外境接觸而産生的“觸”,因觸而産生的“受”,我們也都不能改變,然而我們要覺觀它,把握它。假如我們很清楚的覺悟到這個“受”的話,那必定會認識到它是不自在,是苦的,這時我們就不會有愛、取了。既是說我們現前的六根,接觸外境時,覺悟到耳朵感受聲音的苦、樂;眼睛感受顔色的苦、樂,那就有辦法放棄愛、取;如果不能覺知,就會墜入愛、取中。也既是說,如果你對“受”明明了了,那愛、取就有機會放下;如果我們對“受”觀察覺悟,然後來覺悟愛、取,使他們不再生起,如果我們能把握,那就可了生脫死。我們過去有無窮無盡的業與無明,但是現在的覺悟,就能夠把它們全部丟掉。打個比喻說:一個做母親的人,對子女貪愛執著,兒女快樂,她亦快樂;兒女悲哀,她也悲哀,如果有一天她覺悟到;這個人跟我有一段因緣,前世與我的緣比較深,今世生活在一起,如此這般地做母子(女)罷了。你無需爲他而悲哀,也不必爲他而快樂,他有他的業,爲什麼別人的悲哀與快樂,你無動于衷?而子女的悲哀與快樂卻能牽引你,使你喜上眉梢或牽腸挂肚?如果你觀察到這一切都是緣份,看的很清楚的話,這個悲哀與快樂就會消除。講的更簡單一點:有錢人玩古董,古董是什麼?是石頭、破磚爛瓦?其中有何物值得你愛,使你執著?這個杯子有什麼東西使你快樂?沒有。但是一千年的杯子,你卻對它有無窮的樂趣,愛不釋手,那時因爲你貪愛它。如果你觀察到這也不過是個千年的杯子罷了,現在這個杯子也是杯,我爲什麼要執著千年的杯子那?如果你看清楚,把它放下,那就沒事了。所以我們要觀察貪愛是從哪兒生起,才能把貪的煩惱放下。其他的種種煩惱也是一樣,如果我們能覺悟、掌握咱們的心念,愛、取不生,那麼一切終歸與寂靜,煩惱不生起,內心一團平靜,寂滅的境界,稱爲涅槃。
(四)、佛陀在經中對十二因緣有各種譬喻:
(1)、植樹的譬喻:流轉門有如種樹澆水加肥料,樹木就茁壯成長;還滅門如種樹不澆水,不施肥,樹木就長不好;如把樹砍掉,那它就長不起來。十二因緣也是一樣,我們在“受”這兒加水、加肥料(加愛、取),那它就越長越多,長出將來的業有,生、老死。如果在“受”這兒把它斬斷愛、取(不加水與肥料),那它就不能成長,甚至于“受”也不生,那你就進入無余涅槃。
涅槃有兩種:一者、有余涅槃。二著、無余涅槃。證悟阿羅漢果的聖者,是處在有余涅槃的狀態,他沒有愛、取了,這就好比一棵樹,不加肥料和水,但是樹根和樹幹還存在,繼續等到這棵樹老、死。因爲阿羅漢有過去的業繼續存在,如果他今生的身體舍報後,沒有了“受”、“觸”、“六入”,那就好像樹根斷了,他再也不來受生,那麼我們就說他把這十二因緣這棵樹的根都斬斷,再也不能成長了。
(2)、油燈的譬喻:如果油燈添油,他就會繼續燃燒,反之油燈就會熄滅,佛說十二因緣亦複如是。
佛陀教導我們觀察十二因緣時,如人口渴,發現一口井,但井水有毒,千萬不要喝它。這比喻愛、取如口渴,我們所喝的水就是業報,它有毒,喝了會被毒死,使得我們再來輪回生死。如果我們不想要這些業報,就不要去愛、去取,這樣才能截斷生死的流轉。
《佛學基礎知識 十二因緣》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