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依止 第二章:選擇依止師

  第二章:選擇依止師

  求戒者在受戒之前必須選擇一位比丘作爲他的戒師。在《大品‧大犍度‧誦品7‧36至37段‧82頁》中條列出戒師所必須具備的許多條件,而律注(Commentary)將這些條件分成兩類──理想條件與基本條件。欠缺基本條件的比丘若擔任戒師,則犯突吉羅罪(dukkata)。具備基本條件,而欠缺理想條件的比丘不是能夠引導弟子的理想戒師,但他擔任戒師並不犯戒。

  理想條件

  戒師必須具備阿羅漢的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並且能夠使他人達到同樣的成就。戒師必須具備信心、慚恥、愧懼、精進、不失正念(根據律疏(Sub Commentary),不失正念意指他能時時了知自己的起心動念。)戒師必須不違犯輕重諸戒,並且具足正見(律注(Commentary)提到:此處的正見意指不執著常見或斷見這二種極端。)戒師必須能夠親自照顧或令他人照顧生病的弟子,並且在弟子不好樂梵行而想還俗時,能夠給予安撫。

  《大品》(Mahavagga)中並未直截說明這些是與基本條件相對的理想條件,但是律注提出事實證明:弟子的責任中有一項:在戒師對梵行心生不滿時,要設法安撫其心。假使所有戒師都是阿羅漢,上述這種情況絕不可能發生,也就沒有提起的必要,因此律注推斷:就戒師的資格而言,成就爲阿羅漢固然理想,但並非必要條件。

  基本條件

  戒師必須博學而且善巧。根據律注,這意味戒師必須充分理解教法與戒律,足以教導弟子,並且能善知犯戒與不犯戒的差別。戒師必須能夠安撫弟子對于持守戒律的憂慮,知道什麼是犯戒,什麼是不犯戒,什麼是輕罪,什麼是重罪,以及忏罪的方法。戒師必須娴熟通達二部(patimokkha)波羅提木叉(即:比丘戒與比丘尼戒),並且能調順弟子,使弟子遵循比丘的生活規範(律注:意即他明了犍度法─khandhaka),遵循梵行的基本戒條律疏:他明了僧、尼二部戒的條文分析(經分別─vibhavga),修行深法,奉持淨戒。戒師必須能夠勸告弟子放棄對邪見的執著,或令他人勸告。而最基本的條件是:戒師必須受比丘戒後已滿十臘或超過十臘。

  萬一基于某種理由,新戒比丘與戒師住在不同的寺院,新戒比丘必須依止一位老師,其必備條件與戒師完全相同。因爲在《大品‧大犍度‧誦品10‧72之1段‧114頁》中談到:依止不盡責的比丘爲師則犯突吉羅罪(dukkata),所以新戒比丘獲准以四、五天的時間先觀察打算依止的師長之行爲,合適的話才依止《大品‧大犍度‧誦品10‧72之2段‧114頁》。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