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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根本佛法 第二篇 四聖谛

  第二篇 四聖谛

  壹· 佛說“四聖谛”的緣由

  佛陀成道以後,最初爲世人宣說佛法,是在波羅奈斯的鹿野苑,爲憍陳如等五比丘講說“四聖谛”,這就是佛教史上有名的“初轉*輪”。

  而佛陀最初在菩提樹下證悟的內容,是宇宙緣起的真理,只是緣起法則深奧難解,佛陀恐怕驟然宣說,將使尚未起信的衆生望而生畏,所以在初轉*輪時,佛陀以“四聖谛”來說明衆生生死流轉及解脫之道的緣起道理,進而激發衆生厭苦修道的決心。

  四聖谛與緣起、叁法印構成佛教教義的叁大綱領,名稱雖然不同,意義卻是相通的:緣起論的主要內容是十二緣起,而叁法印是緣起論的思想基礎,四聖谛則是緣起論的具體型態。叁者都是初期佛教的根本思想,以後的經論,莫不由此開展出來,因此,我們將四聖谛、緣起、叁法印,稱爲佛教的根本佛法。

  貳· 四聖谛的意義

  四聖谛就是指苦、集、滅、道四種真理。

  “聖”,是正的意思,《勝鬘寶窟》卷下本說:“聖者,正也。以理正物,名爲聖義”。“谛”,是指真理,包含有審查、真實不虛的意思。《瑜伽師地論》說:“從苦谛到道谛,是如實的,無顛倒的,故名爲谛。”又說:“唯有聖者能如實了知,如實觀見;一切愚夫,不能如實知,如實見,因此諸谛唯名聖谛。”由上述注疏可知,苦、集、滅、道是四種正確無誤的道理,是真實不虛的,是聖者所知見的,故稱爲四聖谛。也就是說,若能如實知見四谛,便是聖者。因此,《中論疏》說:“四谛是迷悟之本,迷之則六道紛然,悟之則有叁乘賢聖。”

  《佛遺教經》說:“月可令熱,日可令冷,佛說四谛,不可令異。”可見四聖谛是宇宙間顛撲不破的真理,我們不可不去研究了解。

  苦谛,是以智慧觀察出這個世界是充滿痛苦的火宅;集谛,是以智慧徹悟煩惱與造業是形成生死痛苦的原因;滅谛,是透過智慧,證得涅槃自性,究竟解脫生死煩惱;道谛,是達到究竟涅槃的方法。因此,苦、集二谛是迷界的世間因果,集是因,苦爲果;滅、道二谛是悟界的出世間因果,道是因,滅爲果。

  若依因果的順序來說,四聖谛應該是集、苦、道、滅,何以佛陀要先說果,後說因?這是因爲衆生的根性,“果”易明而“因”難曉,爲了方便化導,因此佛陀不得不先明示苦相,令衆生生起厭離之心,再示業因,使之斷集,繼而示以涅槃樂相,令其欣慕,然後再說修道之法,令其行持,目的就是要使衆生“知苦、斷集、慕滅、修道。”

  參· 四聖谛的內容

  一、苦谛

  苦,泛指逼迫身心苦惱的狀態。苦谛,說明人生實相是苦的道理。根據經典的說法,苦有二苦、叁苦、八苦、一百零八苦,乃至無量無數的苦。今就二苦、叁苦、八苦說明如次。

  1.二苦:依身體內外來分,苦有二種:

  (1)內苦:指身痛、頭痛等四百零四種病的身苦,以及憂愁、恐怖、嫉妒、猜疑等心苦。

  (2)外苦:指來自大自然的風雨、寒熱、雷電、霹雳等災害,以及虎狼、獅豹、蛇蟲等傷害之苦。

  2.叁苦:依程度而分,苦有叁種:

  (1)苦苦:是指人的身心本來就苦,再加上饑渴、疾病、風雨、勞役、寒熱、刀杖等衆苦之緣所生的苦,稱爲苦苦。

  (2)壞苦:是指原本順乎己意的樂境,一旦時過境遷,或因故遭受破壞,而逼迫身心的苦惱。如“樂極生悲”或“喪親之痛”等,都屬于壞苦。

  (3)行苦:是指一切有爲法遷流叁世,無刹那常住安穩,使身心感到逼惱,稱之爲行苦。例如,我們常因“時光飛逝”或“世事無常”而慨歎良多,即屬于行苦。

  3.八苦:從內容來分,苦有八種:

  (1)生苦:在母腹中,正坐胎時,處溷穢中,頭下腳上,如坐牢獄;等出胎時,母子交危;既出之後,風觸嫩皮,刀割臍帶,有苦難言。凡此因出生世間所帶來的痛苦,稱爲生苦。

  (2)老苦:從少至壯,從壯至衰,氣力羸少,動止不甯;乃至盛去衰來,精神耗減,其命日促,漸至朽壞,是爲老苦。

  (3)病苦:身是地水火風四大假合而成,不免因四大不調而染患疾病。當病起時,或髒腑損傷,或皮肉瘡癰,或全身疼痛,或飲食難消,乃至纏綿床榻,喘息呻吟,是名病苦。

  (4)死苦:當命終時,有如風刀解體,生龜脫殼,痛苦不堪,是名死苦。

  (5)愛別離苦:自己所親愛的人乖違離散,不得共處,是爲愛別離苦。

  (6)怨憎會苦:常所怨仇憎惡的人,本求遠離,而反集聚,是爲怨憎會苦。

  (7)求不得苦:對世間一切事物,心所愛樂者,苦苦追求而不能得到,是爲求不得苦。

  (8)五陰熾盛苦:此苦是以上七苦的總體。有情衆生之所以會産生痛苦,就是因爲有情衆生的身心是由五陰(色、受、想、行、識)假合而成,故而造作諸惡,如火熾然,生生不息,逼惱身心,苦上加苦,是名五陰熾盛苦。

  如果我們進一步就痛苦的對象來探討,形成苦的原因不外以下幾點:

  1.我與物的關系不調和:譬如居住的空間太窄小,而人口又多,不能稱心如意;書桌的高低、燈光的照明不恰當,無法安心研讀等,都會帶給我們困擾,因而心中産生不快。

  2.我與人的關系不調和:譬如自己喜愛的人,偏偏無法厮守在一起,而自己討厭的人,卻又冤家路窄,躲避不了,這就是八苦中的“愛別離苦”和“怨憎會苦”。

  3.我與身的關系不調和:生、老、病、死所帶來的痛苦即屬于此。

  4.我與心的關系不調和:我們的心常如脫缰野馬般到處奔竄攀緣,妄想紛飛,不但生出種種煩惱,甚至指揮身體爲非作歹,因而造成痛苦。

  5.我與欲的關系不調和:欲望有善欲與惡欲之別。善法欲如立功、立德、立言等向上求進的欲望,如果調禦不當,將造成精神上的負擔。惡法欲如貪圖物質享受、眷戀男女歡情等造成墮落的欲望,由此所帶來的痛苦,更是不堪負荷。

  6.我與見的關系不調和:指因邪知邪見所帶來的痛苦。例如:佛世時的裸形外道,因思想見解的錯誤,不但徒然使身體受苦,也障礙了真理的追求。

  7.我與自然的關系不調和:氣候寒熱所帶來的不適,以及水潦、幹旱、地震、飓風等所造成的災難,即屬此類。

  不管世間充滿多少苦,其實佛教之所以講苦,目的是爲了讓我們知道苦的實相,進一步去尋找滅苦的方法。因此,了解苦的存在,只是一個過程,如何離苦得樂,獲得解脫,才是佛教講苦的最終目的。

  二、集谛

  集,積聚、招感的意思。集谛就是指形成痛苦的原因,衆生由于無明、貪愛、嗔恚等煩惱的驅使,而積集種種惡業,然後依照種種業報而招致種種苦果。衆生招受苦果,往往不知自省,反而怨天尤人,更起迷惑顛倒,再造新業,複成苦因,如是煩惱業報展轉相生,苦上加苦,以致苦海無邊,譬如揚湯止沸,只見滾上加滾,無有已時。

  我們如果想從痛苦的深淵中解脫出來,首先要滅除集苦的原因,不再造作新的苦業,快樂的人生就離我們不遠了。因此,徹底了解造成痛苦的原因──集谛,是追求幸福不可忽視的要務。

  叁、滅谛

  滅是寂滅的意思,是指滅盡貪、嗔、癡等煩惱,而顯現出清淨的真如體性。

  滅,其實就是“涅槃”的異名。《大乘義章》卷十八說:“外國涅槃,此翻爲滅。”《華嚴大疏》卷五十二說:“譯名涅槃,正名爲滅。”

  涅槃是修道者在知苦斷集後,由修道所證得的解脫境界。它是滅除了煩惱、痛苦、人我、是非、差別、障礙等種種無明,而獲得的一種境我一如,超越生死,自由自在,光明幸福的圓滿境界。

  四、道谛

  道,是通達的意思,能通至涅槃,故名爲道。道谛就是指從痛苦的此岸到達涅槃的彼岸所必經的道路,也就是證得涅槃的正道,一般指佛陀初轉*輪時所開示的八正道。後來佛陀臨涅槃時,又加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等,合稱爲叁十七道品,又稱叁十七菩提分、叁十七助道法。循此叁十七法而修,即可以次第趨向菩提,故稱爲菩提分法。略述如下:

  1.四念處:又稱四念住。

  (1)身念處:觀此色身皆是不淨,即觀身不淨。

  (2)受念處:觀苦樂等感受悉皆是苦,即觀受是苦。

  (3)心念處:觀此心識生滅無常,即觀心無常。

  (4)法念處:觀諸法因緣生,無自主性,即觀法無我。

  2.四正勤:又稱四正斷。

  (1)已生惡令永斷;猶如除毒蛇。

  (2)未生惡令不生;如預防流水。

  (3)已生善令增長;如溉甘果栽。

  (4)未生善令生起;如鑽木出火。

  3.四如意足:又稱四神足。

  (1)欲如意足:希慕所修之法能如願滿足。

  (2)精進如意足:于所修之法,專注一心,無有間雜,而能如願滿足。

  (3)念如意足:于所修之法,記憶不忘,如願滿足。

  (4)思惟如意足:心思所修之法,不令忘失,如願滿足。

  4.五根:根,能生之意,此五根能生一切善法。

  (1)信根:笃信正道及助道法,則能生出一切無漏禅定解脫。

  (2)精進根:修于正法,無間無雜。

  (3)念根:于正法記憶不忘。

  (4)定根:攝心不散,一心寂定,是爲定根。

  (5)慧根:對于諸法觀照明了,是爲慧根。

  5.五力:力即作用,五力是指五種能破惡成善的力用。

  (1)信力:信根增長,能破諸疑惑。

  (2)精進力:精進根增長,能破身心懈怠。

  (3)念力:念根增長,能破諸邪念,成就出世正念功德。

  (4)定力:定根增長,破諸亂想,發諸禅定。

  (5)慧力:慧根增長,能遮止叁界見思之惑。

  6.七菩提分:

  (1)擇法覺分:能揀擇諸法的真僞。

  (2)精進覺分:修諸道法,無有間雜。

  (3)喜覺分:契悟真法,心得歡喜。

  (4)除覺分:能斷除諸見煩惱。

  (5)舍覺分:能舍離所見念著的境界。

  (6)定覺分:能覺了所發的禅定。

  (7)念覺分:能思惟所修的道法。

  肆· 四聖谛的重要

  四聖谛是佛陀初轉*輪時所說,臨涅槃時又再叁叮咛弟子們,于四聖谛有疑惑者,應該速速發問。可見在佛陀的一代時教中,對四聖谛的闡揚是自始至終的。尤其,在初轉*輪中,佛陀更叁度演說四聖谛的妙義,稱爲“叁轉十二相”。

  第一次爲“示相轉”,將四聖谛的內容定義加以解說,以便弟子了解。內容爲“此是苦,逼迫性;此是集,招感性;此是滅,可證性;此是道,可修性。”

  第二次爲“勸修轉”,勸誘弟子修持四聖谛的法門,以斷除煩惱,獲得解脫。內容爲“此是苦,汝應知;此是集,汝應斷;此是滅,汝應證;此是道,汝應修。”

  第叁次爲“自證轉”,佛陀告訴弟子,自己已經證得四聖谛,勉勵弟子們只要勇猛精進,必能一樣證悟四聖谛。內容爲“此是苦,我已知;此是集,我已斷;此是滅,我已證;此是道,我已修。”

  從佛陀一再強調四聖谛的事實來看,四聖谛是極具重要性的。四聖谛的內容一如治病的過程:苦,如人患病;集,生病的原因;滅,如病已痊愈;道,如治病的藥方。我們學佛,正是爲了斷除貪、嗔、癡等種種煩惱,而趣向涅槃的境界,所以四聖谛是我們解脫生死的唯一方法。

  茲將“叁轉十二相”列表如次。

  (圖略)

  

  

《最初的根本佛法 第二篇 四聖谛》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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