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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四百論廣釋▪P13

  ..續本文上一頁些遭魔經常發狂的人,想依靠密咒師的方便治療,密咒師以各種法器、加持品打擊他的時候,患者認爲這些對治方便能消除自己的魔障,雖然被打得皮開肉綻,他們卻認爲很安樂;同樣,世人執對治爲樂,與這些顛狂者毫無差異。在月稱菩薩與甲操傑論師的注疏中,都提到了爲“馬糞所打”而妄思爲樂的譬喻,這個譬喻可能是出自《百喻經·治鞭瘡喻》。愚人以爲自己得到了治瘡的良方,便叫他兒子用馬鞭抽打他,後以新鮮馬糞敷抹傷口,並以此爲樂。

  此處前後所言的世間只有真實痛苦,無真實安樂,當知是從世俗谛而言,並非說勝義中有真實的痛苦。陷于迷亂分別中的世人,往往執著世間有真實的安樂,而作者依世尊的教言,層層分析了世人所謂的安樂,唯是痛苦的變相而已,所以名言中唯有痛苦,及一些痛苦現爲安樂的假相,並無真實安樂。這就如世間一切有爲法都是無常,不存在任何常有法,而世人卻虛妄地執本爲無常的法爲常有法一樣。世俗中人們認爲安樂與苦、淨與不淨等,都是同等存在的,這只是世人迷亂分別而顯現的法;在名言實相中,經初步分析觀察,可現見世人的常、樂、淨等執著都是顛倒,而世間唯有無常、苦、不淨等痛苦。能澈見此苦谛,即可生起猛烈的出離心,爲趨入聖道奠定基礎。

  辛五、(示無有真實樂的其他理由)分二:一、小苦除大苦不應執爲樂;二、異生無有究竟障蔽痛苦之樂。

  壬一、(小苦除大苦不應執爲樂):

  問曰:樂是真實有的,比如挑重擔者,從一肩換至另一肩時,即有樂受生起,若純苦無樂,他就不會象這樣換來換去了。

  初起滅已生,苦起亦何樂,

  故思能仁說,生滅皆是苦。

  由新生起的法滅除已生的痛苦,也只是另一種苦的生起,又有什麼安樂可言呢?是故應思維能仁所說的教言:生滅皆是痛苦。

  在痛苦逼迫之中,世人有許多轉移或分散苦受的方法,而麻木迷茫中,人們也往往執著這類將左肩之苦轉到右肩的痛苦轉移爲安樂。挑重擔者左肩負擔稍久,苦受增大時,即換至右肩,這個過程其實是以右肩新生起的苦,暫時去除了左肩已生起的大苦,讓左肩不斷增長的痛苦,轉移到右肩去增長。可是世人不能了知,反而覺得此中有安樂,挑夫們挑著重擔長途跋涉時,左右肩換來換去,一直不休息,也會覺得安樂不斷,而高高興興地唱歌。以新生起的小苦代替原先的大苦,而且新起的小苦,隨即便會增長爲大苦,這個過程都是在痛苦中轉圈,而世人執爲安樂,顯然是極爲顛倒的。如果加以分析,世人的種種行爲,如換一種新工作,換一所新住房,換一輛新轎車,換一個新國籍,男女換新的對象等等,無非也是以新苦代替舊苦,以期麻醉或欺騙自己,讓自己得到一種虛幻的安樂感受而已。作者見此痛苦相續不斷的世間,不由得思維起世尊在《迦旃衍那教授經》說過:“迦旃衍那子,生亦唯是苦,滅亦唯是苦。”若能了悟世尊所教,徹見輪回的苦谛本質,諸人豈會再執有安樂呢?因此我們應當致力思維輪回苦患,斷除一切執苦爲樂的顛倒,生起如避火坑般的出離心。

  壬二、(異生無有究竟障蔽痛苦之樂):

  問曰:雖然苦是存在的,但它難道不可以被強大樂受障蔽而不現行嗎?

  異生不見苦,雲被樂所覆,

  然能障蔽苦,其樂都非有。

  異生凡夫不能明察痛苦,說是可以被樂受遮覆;然而能夠障蔽痛苦的樂受,在異生位中是沒有的。

  異生即隨業流轉各趣不定生處的衆生。在異生位中,沒有任何真實的樂,因而無有可以障蔽或說壓伏真實痛苦使之不現行的力量。對此可以觀察推知,如果有真實可以壓製痛苦的安樂,那麼這種安樂必然會有其穩定恒常的自相,必定不是叁界苦谛所攝的生滅無常法,它本身如果是苦谛所攝之法,又談何壓製痛苦呢?而在凡夫位,不可能有超出叁界苦谛外的安樂法,因爲超出叁界苦谛唯是聖者的境界,異生與此相距甚遠。或者說要覆蔽遍及叁界的苦,唯有徹斷墮叁界的業和煩惱,超出本性即是苦的叁界,證得了如是大安樂才有可能,而異生凡夫又怎可能有這種境界呢?所以異生凡夫認爲自己有安樂,唯是顛倒妄執。

  譬如說,有一個人在曠野中爲狂象追趕,他拼命奔逃,途中落入一口枯井,下落時僥幸抓住了懸挂在井中的一根藤蔓,但是有一只老鼠正在啃食著那根藤蔓的根部,井底也有阿咱毒蛇,而他身邊的井壁上,也有一條大蟒蛇在虎視眈眈;這時忽有蜂蜜流下,那人舔食著蜂蜜,覺得非常甜蜜安樂,渾然忘了自身的危險。同樣,諸異生身處叁界曠野中,生死逼迫如同狂象追趕,衰老變遷如墜枯井,依宿世善業得人身如同僥幸抓住了藤蔓,然而異熟壽命正在不停地趨于斷滅,如同老鼠啃食藤根,煩惱在伺機劫奪,如同身邊的大蟒,而後世叁惡趣如同井下的阿咱毒蛇;異生處于這樣的輪回險情之中,暫時的欲樂享受如同那沿藤蔓流下的點點蜂蜜。因此,身處如許危險苦難之中,那小小的樂受怎麼可能壓伏生死的大痛苦呢?凡夫執著有障蔽痛苦的安樂,實際與譬喻中的愚人無有差別。月稱菩薩舉譬喻說,在狂浪洶湧的大海中,漂浮著一頭大象的屍體,有一烏鴉見而生貪,想吃屍肉,便落在象屍上,一心受用屍肉,對那隨時都會將它卷入海底的大浪竟然視若無睹。同樣,衆生身處叁界苦海中,常常如同這只烏鴉一般,爲了那如同大象屍體般的欲樂,竟然無視痛苦煩惱惡浪會將自己卷入惡趣海底的危險。而實際上,那數口屍肉般的享受,怎能壓製那洶湧的危險痛苦呢?

  己二、(佛說身苦之理):

  問曰:如果身的本性是苦,那如同太陽本來是熱一般,人皆共知,佛陀又有何必要說呢?

  當告異生說,汝苦不離染,

  如來決定說,癡爲最下者。

  應當告訴異生說:你們的身體本性是苦,如果不離貪著染汙,如來決定會說這種愚癡是最下劣的無明煩惱。

  身體本性雖然是苦,但衆生由愚癡暗蔽,反而執苦爲樂,不知出離。因此佛陀與諸聖者要諄諄告誡諸異生,讓他們明白世俗的真面目,明白自身輪回實屬苦谛所攝。如果不能了知苦谛,不舍離對自身貪染,那就會永遠處于癡暗痛苦之中,永遠受著痛苦折磨。以此大慈大悲的如來,決定會宣說與斥責這種最爲下劣的無明愚癡,使不能自知自身實況的可憐衆生清醒過來,對輪回生起厭離之心。衆生的愚癡顛倒,遍于世間凡夫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例如世俗萬法在衆生面前,時時刻刻都在顯示其無常變滅的本性,然而衆人視若無睹,仍執著常有,考慮問題或做事之間,處處都會執著常有的觀念。外境姑且不論,與自己最親近的身體相續,它刹那之間都未曾離開過痛苦,如果對此都不明白,這無疑是最惡劣的無明。而事實上,凡夫衆生都陷在這樣的愚癡暗蔽中,因而佛陀及諸善知識,不但有必要說身體本性爲苦的教言,而且還會反反複複、苦口婆心、深入細致地宣說,乃至衆生未醒悟之前,都會如此。

  譬如說,以前有一人外出做工,剛得到工作幾天就不幹了,回家後他的母親告訴他說:兒子,你這種做法不對,以後無論遇到什麼事,抓住了就不要放棄!第二天他看見了一頭毛驢,便抓住了毛驢尾巴,毛驢反腳亂踢,旁人大喊:“太危險了,快放開。”那位傻兒子仍然依照其母親的告誡,緊執不舍。同樣,凡夫衆生都是無明母親的傻兒子,緊持無明母所教的愚癡顛倒實執,而執著痛苦世間爲樂。另有譬喻說,以前有一愚人,一天他父親告訴他:兒子,看見什麼就應抓住不放。結果愚人看見一枚燒得通紅的鐵球,伸手便抱在懷中,熾熱的鐵球將皮肉燒得滋滋直響,那位愚人仍然不舍,還說:不管你怎麼滋滋叫,父親沒有叫我放下之前,我是絕不會松手的。同樣,世間衆生皆在隨順無明父親的唆使,緊緊執著身體鐵球不舍,雖然在受著劇烈痛苦,卻仍緊執愚癡顛倒實執。因此,爲了解救這些愚昧的衆生,佛陀宣說了此乃痛苦、當知痛苦、于諸痛苦當生厭離心的教授,這是極爲必要的寶貴教法,諸欲離苦者,首當依之如心寶也。

  己叁、(修習行苦之理):

  問曰:身體雖然無常,但無常不一定就是痛苦吧,所以說安樂一定會是有的,這有何不合理呢?

  無常定有損,有損則非樂,

  故說凡無常,一切皆是苦。

  無常法一定有壞滅損害,有壞滅損害則非真正的安樂,所以說凡屬無常的一切法,皆是痛苦。

  衆生無論處身于何等安逸環境中,皆不會遠離苦苦、變苦、行苦叁大痛苦。有些人認爲:雖然諸法皆無常,但是身體在刹那變滅中也應許安樂的存在。這種觀點顯然無法成立,安樂感受皆具無常性,凡具無常性的法,皆不離痛苦本性,本身即是行苦。《入中論》雲:“衆生猶如動水月,見其搖動與性空。”月稱菩薩將衆生比喻爲“動水月”,刹那刹那都在無常變遷,受著種種痛苦。果仁巴大師在《入中論疏》中說:大乘宗許凡無常法皆爲行苦,此理空性論中也有宣說。此處所言的修習行苦,即是了知無常與痛苦的此等關系,了知無常是苦的道理。無常法一定會爲刹那壞滅所損害,身體既然是無常,那它不論如何覺得安樂,但是同時它必定會在遭受壞滅損惱,在現前受痛苦。例如現在穿衣、吃飯等享受,無論如何安樂,實際上都是在種苦因,刹那都在無常變壞,向痛苦行進。由于有這種無常損害,人們現見的一切安樂受用,實際上都是令人厭離的損惱法,都不是真實安樂,而是苦。

  “凡無常”是指一切無常法,包括情器世間一切有爲法。情器世間皆是苦谛所攝的法,所以可以說一切皆是苦;詳細而言,一切器界有爲法,皆爲無常法,因無常故可以包括在行苦之中,從另一角度而言,器世間皆是有情所造業的增上果或說依報,故也可說爲苦果。所以應理解,苦並非專對有情而言,于一切無常的有情無情法,皆可說爲苦。

  總之,叁界中的一切皆是無常法,皆是不離痛苦本性的法。譬如說,墮入鹹水海中,不論怎麼掙紮,自己必定變成鹹味;同樣,墮在叁界苦海之中,不論如何,自己必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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