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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四百論廣釋▪P20

  ..續本文上一頁法壓伏我執現行的對治法,與本論第十品中所述的以勝義智慧斷除我執種子的對治法不同。而且,本品多以國王爲針對,來破析我執傲慢,因爲在世間,一般國王的我執傲慢與我所執傲慢比平常人都要深厚一些。當然,每一個人其實也是自己領域內的小國王,對自己的地位、權力、資財、眷屬等,都有我慢執著,因此,並非僅有國王才應破除我慢執著,每一個人都應以此法理調伏相續中的我慢煩惱。我慢是我見的一種現行煩惱執著,如認爲自己具有權勢、種姓高貴等而生起執著,按《俱舍論》的觀點,我見與我慢是不同的心所法,二者有所差別。

  己一、(略明破我慢所執境之理):

  我我所驕傲,世智者誰起,

  以一切有情,諸境皆共故。

  我與我所的驕傲,世間的智者誰會起呢?因爲一切有情及諸器界外境,都是衆生共業所感共同受用的,而非國王一人所有。

  一般國王會特別自負,認爲自己具足權威而生起我慢;又會認爲自己擁有國土臣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以此而生起我所慢。這種驕傲執著是不應理的,即使是明白世俗道理的世間智者,也不會對此生起驕傲執著。因爲所有情器世間都是衆生共業所形成,也是共同享有之法,誰也沒有道理執著爲獨自所擁有;每一個衆生依業力出現在世間,依業報而享有自身一切,別人無法剝奪也無力完全占有他的身心相續,人們在各自業力因緣所成的環境裏平等地生活著,因而國王憑什麼道理認爲他們都是自己所擁有的呢?還有外境國土等器物,是衆生共業感召,也是共同受用的外境,比如說森林、河流等,人、旁生等都在自在地受用著,而並非國王獨自所享用之境。

  譬如說,一位演員扮演國王,正在表演時,他認爲:“啊,我是大國王,這一切土地、臣民都是我的……”然後生起驕傲,這種驕傲無疑不合理,因爲這一切都是暫時而虛假的現象,他現在演國王,下一場也許會演一個奴仆,而不可能長期固定演一個角色。同樣,在六道輪回的“戲劇”中,每一個衆生演員都在隨業力導演的安排而變換著角色,有時候演國王,有時候在演昆蟲,如果因暫時扮演國王而生驕傲,這種我慢肯定是愚癡之舉。月稱菩薩說:“權財等圓滿,皆由德所生,故世隨業轉,智者勿起慢。”有智者應如是了知,一切世間圓滿皆隨往昔之福德因緣而生,故不應對暫時的權勢等盛事生起我慢執著。

  己二、(廣釋破我慢所執境之理)分叁:一、破由權勢而生驕傲;二、破由種姓而驕傲;叁、明遠離惡行的其他方便。

  庚一、(破由權勢而生驕傲)分五:一、斷除五種因所生的驕傲;二、不應由王位而生驕傲;叁、應明辨法及非法;四、對國王應生厭離;五、不應貪著王位的威名。

  辛一、(斷除五種因所生的驕傲)分五:一、不應對由仆使假立之王名起驕傲;二、不應以施收財物有權而生驕傲;叁、不應以受用諸欲境而生驕傲;四、不應由是世間的保護者而生驕傲;五、不應由保護衆生爲有福德者而生驕傲。

  壬一、(不應對由仆使假立之王名起驕傲):

  問曰:國王對世間事業有權勢做出決定,難道這不是應該驕傲之處嗎?

  六分雇公仆,汝有何所驕,

  隨所負責任,要待他授給。

  “王”只是衆人以六分之一稻谷雇傭的公仆,你有什麼值得驕傲呢?王的權位要隨著所負擔的責任才有,而且要觀待他人授給。

  所謂“王”,並非是有權力決定一切世間事業的主人,而只是衆人授權負責做事的公仆,所以不應由王位而驕傲。按古印度曆史所載:在劫初時,人們自在享用著大地上自然生長的香稻,但後來福德漸衰,出現了一些盜竊香稻的現象;于是,人們共同商議雇人看守香稻、處罰盜賊等,並給他支付所看守香稻中的六分之一作爲工資,這個被雇傭的人,人們名之爲“王”。所以“王”實際上是衆人的公仆,這種仆人名位又有什麼值得驕傲呢?再說國王的權力,只不過是隨著他所負擔的責任才有。比如說看守稻谷的“王”,他有權力處罰盜賊、平息诤議等,而這種權力的前提,是必須負責保護好衆人的稻谷,如果他不負擔這項重任,其權力肯定不會有。而且他所擁有的權力,也要衆人商議,大家對他信任後才會授給,他自己只有服從衆人使喚,努力工作,才能得到工作崗位。這就象現在西方國家民主選舉的總統,他必須負擔爲公民謀求福利的責任,待公民投票選舉而授給權力;他如果不能令公衆滿意,不隨公衆意願好好工作,馬上就要受彈劾,被罷免下臺。因此,王權只是一種公仆的權利,不應作爲生驕傲的因。

  譬如說,有一大戶人家雇傭一個仆人,授權他管理財務、建築等各項事務,仆人對這些事務,必須忠心耿耿地去做,如果不能令主人滿意,那麼權力立即會被收回去。處在這種地位,仆人當然不應以自己暫時的權力而驕傲。同樣,國王也只是公衆的仆人,是公衆授權做事的奴仆,實無有任何可生驕傲之處。月稱菩薩說:“若有主事權,則可生我慢,六分雇傭故,不應起驕慢。”如果有人因此而生起我慢,其實是一種愚癡顛倒的表現,極不應理。諸有智者應明察自己的類似煩惱,切不應以暫時的權位而昏昏然地自命不凡。

  壬二、(不應以施收財物有權而生驕傲):

  問曰:國王有布施財物及征收賦稅的權力,難道這不是應生驕傲之處嗎?

  如傭得所得,思主爲施者,

  主給所應給,自矜爲施主。

  國王征收賦稅就象傭人得到所應得的薪資,應思念主人是施者,主人在給予所應給的財物,而國王驕矜地以施主自視,是不應理的。

  國王征收賦稅布施發放錢財,也並非可引以爲驕傲的權力,如果以此而驕傲,是不合理的愚癡行爲。國王在向公衆行使征收賦稅的權利時,其實如同傭人得到報酬一樣。從主人處得到所得的工資報酬後,傭人理應謙虛恭敬地對待主人,思念主人是施放活命資財者,對自己有很大恩德。同樣,國王也是公衆的仆人,他在得到公衆施予的賦稅資財時,理應對公衆生起謙虛恭敬之心,沒有任何理由爲此而驕傲。而且,公衆主人給予國王財物,就象給仆人發放所應給的工資報酬一樣,這個過程是一個平等地交換。國王爲公衆辛辛苦苦地守護田地,管理各種事務,然後公衆作爲主人,也應該給予他所應得的六分之一財物,這是相互間早已商定好的合同,國王如果以此生起驕慢,反而認爲自己是施主,有權力支配財物,這顯然是愚癡可笑的行爲。

  譬如說,有一個奴仆爲主人做事情,然後向主人要到了自己所應得的報酬。這時候,仆人不但不思念主人是施主,反而認爲自己有權力支配主人的錢財,自己是施主,這種愚癡的奴仆無疑要遭到他人嘲笑,甚至要受到主人呵斥。同樣,國王得到的只是自己爲公衆服務的傭資,如同傭人得到了所得的薪資,如果不思念主人是施者,反而認爲自己有權力而生起驕傲,同樣也是要受到嘲笑呵斥的行爲。月稱菩薩說:“若施行持後,國王起驕慢,則彼平常人,也應起驕慢。”國王若爲自己給眷屬布施財物而起驕慢,則那些平民百姓,也應爲自己給國王交納賦稅而驕慢,因爲二者同樣是在給予別人所應給的財産。所以,有智者不應以自己有施收財物的權力而生驕傲。

  壬叁、(不應以受用諸欲境而生驕傲):

  問曰:國王有權力受用常人無法得到的五欲境,所以應當驕傲。

  余視爲苦處,汝起顛倒念,

  以他事存活,汝由何生喜。

  其余人視爲苦惱之處,而你生起安樂的顛倒念引以爲驕傲,依靠給他人做事而存活,你有什麼理由生歡喜呢?

  在智者們看來,諸五欲境如同毒食、毒蛇及火坑一般,都是痛苦之境,是必須避開的險惡之處,可是不知因果取舍的國王,反而生起顛倒妄念,執著這些苦境爲安樂境,如耽愛美酒、婦人、歌舞等。這些受用在世間智者看來,唯是衰損福報、消磨才志的惡因;而在明了因果規律的智者看來,受用這些欲境其實都是製造苦因,爲自己的後世在製造火坑般的惡趣。而且,從一般道理上觀察,國王的安樂富饒也不足以爲驕,因爲國王必須依靠爲他人做事才可取得資財受用,自己必須依靠做公仆才可存活,此中其實有說不出的苦惱辛酸,因此你有什麼理由歡喜驕傲呢?國王即使能依非法手段巧取豪奪,取得大量資財受用,而這些都是民衆的血汗,國王如果肆無忌憚地掠奪揮霍,後世惡趣的痛苦報應,是無一能免的;而且在現世,這樣的國王,也經常會遭到譴責、打擊等,他會時刻爲此而苦惱。

  譬如說,盜賊在受懲罰時,別人會差遣他做一些常人不願意幹的苦工,如果他做得不錯,別人也會生起歡喜,給他較好的衣食。同樣,國王也是受衆人差遣,做他人不願意從事的重活,由此得到衆人的六分之一雇資,處在這種受人差使的地位,有智者絕不應生起驕傲。

  壬四、(不應由是世間的保護者而生驕傲):

  問曰:國王是一個國家的守護者,其臣民都要依靠他,因此應當驕傲。

  王是護世者,亦爲世所護,

  由一而生驕,余何不離驕。

  國王是保護世間者,亦爲世間人所保護;如果以保護世間這一種理由而驕傲,那麼以另外爲衆人所保護的理由,爲何不遠離驕傲呢?

  作爲一個國家,需要一個政治軍事等方面的代表人物,需要一個國王的象征來凝聚國民的精神,這樣的國王可以說是守護世間者,是臣民的依靠處。但是,國王如果因此而生起邪分別念,認爲自己是所有臣民的保護者,自己具足如是大威權、能力等,以此而高自標樹,這實際上是一種顛倒的我慢妄執。從一方面看,國王是公衆的保護者,而從另一方面說,國王必須依靠臣民護持才可生存。如果臣民對國王不擁護,國王的一切權威、能力即失去了存在基礎,在曆史上類似事件屢有發生。因此,國王既然會以自己是世間保護者的原因而生驕傲,那麼以衆多臣民是自己的保護者之因,也應遠離驕傲。國王只是一個能保護者,而諸臣民是衆多的能保護者,由此理應對公衆生起謙虛恭敬之心,若反而生驕,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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