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無疑是顛倒妄執。
譬如說,以前有一對夫婦,丈夫每天起早摸黑地在外面做工,妻子每天在家中照料小孩與家務。開始那位丈夫覺得自己很有功勞,他對妻子說:“我在外面爲了你做工非常辛苦,而你在家安閑度日,所以你應好好恭敬我。”他的妻子說:“我其實也一樣對家庭有功勞,每天也要做很多家務,不信我們明天換一下,你在家做家務,我去外面做工。”第二天夫婦倆交換了工作,那位丈夫在家看小孩、做飯、掃地、洗衣服……一件又一件的家務活讓他暈頭轉向,也使他明白了妻子平日對家庭的功勞。于是他慢心全然消失,依然兢兢業業地去外面做工,與妻子相依爲命地過日子。同樣,國王與臣民也是相互依存,雙方都處于平等地位,同樣是對方的保護者,國王認爲自己功勞大而驕傲,其實與那位丈夫一樣,只是因自己沒有了知對方的功勞,才生起了這種不合理的顛倒分別念。另有譬喻說,以前有一片森林,森林裏住著一只獅子,由于有獅子,人們都不敢去砍樹破壞森林。因此獅子覺得自己是森林的保護者,有大功勞,它驕傲地對森林說:“我是林中之王,是你們的保護者!”森林中的衆樹也回答說:“大王,你確實是我們的保護者,可是大王你也應該知道,我們其實也是你的保護者,沒有我們,你去哪兒找食物?你去哪兒居住?有誰爲你遮障風雨烈日?”同樣,國王與臣民也是互相保護而生活,就象獅子與森林一樣,國王理應明白這種相互依存的關系,從而斷除驕慢自大之心。若不了知這種真相,即失去了對治驕慢的有力方便,使自己陷入愚昧迷亂之中,如同月稱菩薩所言:“愚人離對治,反執爲我慢,如是之我慢,無法能摧毀。”而陷入如是迷亂執著之中者,其結局定會非常痛苦。
壬五、(不應由保護衆生爲有福德者而生驕傲):
問曰:國王是衆人生命財産的保護者,而保護衆生的福德非常大,所以應當驕傲。
種中喜自業,存活者難得,
若汝獲不善,汝難得善趣。
諸種姓中每一種姓的人總是喜愛自己的業務而辛勤勞作,然而順利地存活仍然難得,如果象你這樣掠奪衆財,則必然獲得不善業,以此你很難得到生善趣的果報。
此頌有兩種不同解釋。在月稱菩薩、甲操傑大師所作注疏中,“種中”釋爲諸種姓中,如婆羅門種姓、吠舍種姓、首陀羅種姓等。由于五濁興盛,衆生福德日淺,生計日益艱難,這些種姓的人們,即使很喜歡專注于各自的業務,辛勤地種地、經營商業、做手工等,然而想順利存活下來,仍然很困難。平民百姓中,大多數沒有可靠的生活保障,都在艱難歲月中如履薄冰一般維持著生計。可是國王卻不一樣,他以世間保護者的身份采取強製措施,奪走公衆辛辛苦苦取得的活命資財,如果以這種掠奪的方式獲取衆財,那無疑是不善業。國王所謂的護世,其實是一種幌子,其真實目的在奪取衆人的資財,因而他所謂的護世福德,也就並不存在,掠奪衆人的不善業卻是實實在在,以此惡業,他怎麼能獲得轉生善趣的機會呢?既然如是,國王也就毫無可生驕傲之處。
俄巴活佛解釋此頌時,將“種中”釋爲“國王種姓中”。在末法濁世,國王種姓之中喜歡自己造善業,依正當手段存活的人,非常難得,大多數國王,都會依靠非法惡業行持國政。因此當國王,這並非福報,依此位置反而極易造惡業,如果獲得不善業,你將難以得到生善趣的機會,從而失去長久的安樂,所以,不應認爲國王是有福者而生驕傲。這種解釋簡明扼要,而且與頌文字句對照,很容易理解。但不論如何解釋,其中心意義,皆在說明國王並非有福者,不應以此而自傲。
譬如說,患麻瘋病者,本來應服用各種清毒消炎的藥物,但有患者不但不喜歡吃藥,反而樂于喝牛奶吃魚肉等;享用這些惡化病情的飲食,結果定然會使病情越來越嚴重,使他陷入更爲劇烈的痛苦之中。同樣,得到國王地位者,如同患上麻瘋病的人一樣,他如果不樂于造善業,而以惡法行持國政,也就如同麻瘋病人不肯服藥,卻樂于飲乳食魚一般,其結果會墮入更深的惡趣痛苦之中。月稱菩薩說:“設若諸國王,收取六分薪,則增非福德,以此不得樂。”諸人當細察,自己在生活中可能多處存在著這樣的非福德行,因而應當徹斷我慢煩惱,舍棄不勞而獲的惡業。
辛二、(不應由王位而生驕傲):
問曰:王位是世間令人羨慕的高位,作爲國王有至高的權力地位,所以應該驕傲。
若由他使作,世說彼爲愚,
如汝隨他轉,更無有余者。
如果聽由他人的指使而作,世間會說那是愚癡者;象國王你一樣的人即是隨他而轉者,而更沒有其余的作用。
國王只是一種集體權力的象征,所作所爲完全要取決于公衆的意願,因此以爲國王有至高權力地位而生驕傲,是不應理的。在世間,如果某人聽由他人擺布而做事,象傀儡一樣,自己一點決定的權力也沒有,這種人肯定會被嘲笑爲愚者,而作爲國王,其實就是這種隨他而轉的愚人,他除了聽隨他人做事外,更無有其余作爲。從國政上觀察,國王製訂每一項法令,發動每一件事業,都是由大臣謀士們依公衆需要而商議決定,並無他個人決定的權力;從國王的日常生活看,他一舉一動都要受人保護,都要顧忌公衆的非議而循規蹈矩,不敢隨自己意願而自由行動。所以,國王所謂的權力即是聽隨他人而做事,于發號施令、行住坐臥之中,他沒有權力自主,只是依他人意願而作。處于這種境遇之中者,如同世間的愚人般,還有什麼可以驕傲之處呢?
譬如說,表演馬戲的狗和猴子,它們的舉動都要聽從主人安排,主人叫它跑,它就得跑,叫它鑽火圈,它就得鑽火圈,自己一點自主權也沒有,這哪有可炫耀的地方呢?同樣,國王的一切行動也必須聽隨他人安排,自己只不過是體現集體意願的傀儡,象猴子與狗一樣,一切行動無有自由可言,對這種地位,實不應生起驕傲。月稱菩薩說:“一切作不作,皆由他使作,故王隨他轉,乃爲愚癡者。”若觀察世間每個凡夫人的處境,其實與國王也無多大區別,任何一個凡夫皆有他的重重牽製,爲了親人,爲了周圍的人等,一切作爲皆是隨他而轉的,根本不會有毫無顧忌牽挂的自主行爲。因而智者當了知,處在世間凡夫位中,實毫無自在安樂可得,自己理應斷除我慢,追求真正的自在解脫。
辛叁、(應明辨法及非法)分五:一、國王作損害他人的事即是非法;二、破國王作損害他人的事是法;叁、明仙人所說非完全是定量;四、損害仇人是非法;五、臨陣死亡非樂趣因。
壬一、(國王作損害他人的事即是非法)分叁:一、依仗王是護世者而收取資財等是非法;二、國王治罰罪人不應是法;叁、破國王治罰暴惡者非是罪行。
癸一、(依仗王是護世者而收取資財等是非法):
問曰:世人需要國王保護,而國王以護世者的身份收取賦稅等,是合理合法的自主行爲,所以應當驕傲。
要由我保護,取世間工資,
若自作罪惡,無悲誰同彼。
以世人需要由我來保護,而榨取世間衆人的人力與資財,象這種自己造作罪惡的國王,還有誰與他一樣無有悲心呢?
國王以保護世人爲借口,奪取衆人的活命資財,這是非法惡業,而不應引以爲驕傲。國王往往說“世間人要由我保護,所以我要如何如何作”,實際上他的發心並非是爲保護世人而做事。作爲凡夫人,自私自利的貪心很難斷除,國王在行持國政時,其作爲往往要侵害世人的利益,這方面最明顯的是榨取衆人的資財、收取賄賂,大量掠奪衆人賴以活命的土地糧食金錢等。在保護國家的借口下,國王還會做出許多罪業,比如象曆史上那些惡王一樣,耗費大量人力、財力爲自己修宮殿、墳墓;有些還以種種手段,毀壞人們的精神財富,摧毀人們的精神信仰等。象這樣毫無悲愍地掠奪人們賴以活命的各種資財,奪走無數生命的國王,誰也無法否認其罪業;而且在世間,一般人也無法有那樣大的造罪能力,也不會象他那樣無有悲心,作爲這樣的國王,又有什麼可驕傲的呢?
譬如說,以前有一個屠夫,在砸骨頭時,一粒碎骨渣彈進了他的眼睛,屠夫覺得特別痛,便去找醫生。那個醫生非常狡猾,爲了騙取更多的錢財,他只是漸次給一些止痛藥,而不把碎骨取出來,還假裝慈悲地說這需要長時醫療,讓屠夫不斷來買藥。後來有一天那位醫生出去了,他的兒子將屠夫眼睛裏的碎骨渣取了出來,才將眼病全部治愈。同樣,國王如同那位惡醫一樣,惡醫假裝慈悲給人治病,其目的在于榨取錢財,而國王借口要保護衆人,其目的也是同樣,他其實是在殘害人們。月稱菩薩評論說:“貪執取工資,粗行害他人,此世更無有,無悲粗暴者。”故諸有智者,當知權位的罪惡而應常依正念摧毀我慢妄執。
癸二、(國王治罰罪人不應是法):
問曰:國王行持國政時,雖然要做一些嚴厲懲罰罪人的事,但這是爲保護世人利益而做的正當行爲,所以嚴懲惡人是合法合理的,非是國王沒有悲心。
若作罪衆生,非是所悲愍,
則愚夫異生,皆非所庇護。
如果造作罪行的衆生,不是所應悲愍的對象,則所有愚夫異生都不應是所庇護的對象。
作爲國王,以嚴厲手段治罰罪犯,此非是合法的行爲,而是無有悲愍的非法行。所謂罪人,只不過是爲業力所束縛,在煩惱催動下無法自主而造罪的愚人,雖然他們會造一些偷盜、殺人之類惡業,然而並不能因此而以殘暴的刑罰去對付他們。作爲國王,如果覺得罪犯不應悲愍,那麼對一切愚夫異生,都不應保護。因爲一切愚夫異生,也同樣是爲煩惱所催而在不停地造罪,只不過他們造的罪暫時要輕一點,對他人的傷害暫時見不到其嚴重性;而且相較之下,那些罪犯惡人的煩惱痛苦比其他異生更爲深重,處于更爲低劣、更需, , 要幫助保護的悲慘境遇中。如果對最需要照顧的人不生悲愍,那麼對其他境遇好一些的異生,又怎麼會悲愍保護呢?仁達瓦大師說:如果犯罪的人不應悲愍保護,那麼不犯罪的人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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