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本不用保護。意爲不犯罪的人,本來就比罪犯的處境優越,如果對那些正在犯罪而急速墮落的人不以大悲庇護,那麼對那些並不如是苦惱的凡夫,也就更不會作爲自己的庇護對象了。
在此,應分析此處所言的應悲愍保護罪犯,與諸大德在世規教言中所說的應懲罰罪犯,二者並無相違。本論中所言,是針對當時的國王,常以砍首、砍斷手足、挖眼割鼻等酷刑處治犯人的行爲,這些粗暴的刑罰顯然是不應理,也不符合佛法。作爲明智的國王,悲心應無偏地顧及所有的子民,特別是對罪犯,應以慈悲心對待,以善巧方便挽救他們墮落的悲慘境遇,比如暫時關進監獄、捆綁、鞭打,然後用方便言詞開導使其心意轉變,不再造惡業。而其他大德如全知麥彭仁波切在《君規教言論》中說:“于彼屢教不改者,若不施予相應刑,野蠻人增毀國故,當依初訂而執行。”此中所說的應依法處治罪犯,也即以大悲心保護人們及罪犯的一種方便。因爲若不依法處治犯罪者,以示警戒,無知的惡人就會越來越猖狂,犯罪的人也越來越多,最後導致整個國家混亂,人們陷于痛苦之中。但是在處罰犯人時,絕不能毫無悲愍地動用酷刑,以惡毒的方式將他們統統處死,這種方式不是明君的行爲。
譬如說,在某城市裏,有一群非常厲害的盜賊,但是他們的身份姓名都沒有暴露,市民們誰也不認識他們,因此表面上他們也是普通的市民,而實際上其危害非常大。同樣,若對罪犯毫無悲愍地處罰,表面上看這種行爲很如法,而實際上會斷送佛法慧命的大慈大悲心。另有譬喻說,身體財産常常爲人們帶來痛苦,佛經中經常將二者說爲痛苦源,但是國王會以悲愍心對待自己的身體及財産,並不計較它們拖累,而且會以種種方便妥善地保護它們。同樣,子民中的罪犯,雖然暫時會帶來一些損害,然而也應加以慈愍保護,而不應以暫時的危害即舍棄他們。
癸叁、(破國王治罰暴惡者是非罪行):
問曰:爲了保護衆生而懲罰罪人,國王應當無罪,因爲這樣做符合許多教派的教義和世俗中的法規。
自生歡喜因,隨處皆非無,
由教等爲因,不能滅非福。
自己將非法妄執爲生歡喜的因,這種情況隨處都是有的,行持非法時由這些邪教等作爲根據,不能滅盡非福而成爲福德。
國王如果毫無悲愍地治罰罪犯,本身即是惡行,並不會以此符合一些教派的教義及一些世俗法規的規定,就能滅去這種行爲的罪惡。在世間,將非法惡業顛倒執爲福德善法,以便讓自己生起歡喜,這種邪說到處都有。比如說有些地區的人們認爲,殺死年老的父母有功德;有些人說,殺螞蟻能得梵天果報;有些人說,殺蚯蚓能得到龍王的果報等等。由此,許多愚昧無知者造作這些惡業,並以此而生起歡喜。在古印度,人們非常注重祖業的傳續,有些人因祖輩是屠夫,自己也對殺豬宰羊生起歡喜,當時的婆羅門教典中也說:“一切旁生皆是上天爲了我們吃肉而提供,雖然宰殺也無有罪過。”同樣,認爲國王殘暴處死暴惡者無有罪過的邪說及法規等,也唯是爲了讓國王生歡喜的邪教。造作惡業時,以此類邪教爲依據,如此不可能滅去惡業的不善果報而成爲福德。一切智智本師釋迦佛曾說過:國王懲罰罪犯不能以非法手段。月稱菩薩也以推理方式說:壞戒者無有功德,殺害衆生故,如屠夫殺害旁生。從瑜伽士的現量觀察上分析,殺生罪業無疑是不可否認的。所以,國王如果以邪教爲因,而行非法惡業,只是掩耳盜鈴般的愚癡行爲,不可能不受罪業的惡果。
譬如說,有一個人剛進完餐還沒有消化的時候,他覺得還想吃,便問旁人:“我現在可不可以再吃?”旁人趕緊回答:“可以,可以。”“那我可以喝湯嗎?”“可以,可以。”于是那個人又吃又喝,結果把胃撐壞了,不得不找醫生診斷治療。醫生知道原因後,問他:“你明明還沒消化完,爲什麼又吃那麼多呢?”他回答說:“我問了別人,別人告訴我可以吃,還可以喝。”然後醫生又問那個旁人:“你爲什麼這麼說呢?”“醫生,我是爲了讓他高興,其實是他自己想吃……”同樣,世間論典中那些邪說,並非是隨順因果道理而說,只是爲了讓愚人生起歡喜,而隨順他們的貪嗔癡習氣說一些邪理,愚者不知取舍辨別而盲目聽從邪說,結果只會爲自己帶來痛苦。月稱菩薩說:“以教害衆生,國王若無罪,則諸度輪回,聖者何無罪?”國王以婆羅門等邪教爲依據,做殘害衆生的行爲,如果這些墮落輪回的行爲無罪而唯是福德,那麼聖者所說與之相反的度脫輪回行爲,豈不是成了罪惡,而這是任何人也無法成立的。所以,有智者當細心鑒別真僞正邪,否則爲世俗中那些似是而非的理論所迷,以爲權貴者能隨意懲治暴惡而無罪,並因此以權位生起我慢,其結果定會使自己懊悔莫及。
壬二、(破國王作損害他人的事是法)分叁:一、破由保護世間是法;二、世人依順之國王爲非法之喻;叁、非愚不得王位故國王不會住于法。
癸一、(破由保護世間是法):
問曰:保護世間即是能得增上生的善法,所以國王以保護世間爲目的所作的治罰暴惡等行爲,應承認爲法。
若謂正防護,國王便爲法,
煩惱諸匠人,何緣不成法。
如果說能真正防護世間,國王的作爲便是法,那麼有煩惱的各種工匠以保護自他的原因,爲什麼不成爲善法呢?
國王的非法作爲,不能以保護世間的原因成爲善法。保護世間的事,並非只是國王一人,還有許多人在做,象那些苦惱的賤種工匠,如打造兵器、製造甲胄、修建城塹的匠人,他們的作爲也都是在爲防護國家。雖然他們的身份低賤,然而其日常作爲,也是爲保護自己、家人、國家的利益而作,而且他們修建的城壕、打造的兵器等,這些是保護國家必須的助緣。如果承認國王保護世間的作爲是善法,那麼同樣道理,這些工匠也在爲保護世間而工作,也應承認其作爲是合法的,而沒有任何理由說他們所作的爲非法行。可是世間共許他們的作爲是非法惡業,比如打造刀劍的鐵匠,他們打造兵器越多,造的惡業也越多,沒有人會承認他們這些作爲是善法,從因果規律上觀察,也必須承認這些作爲是非法惡業。所以,如果承認國王以保護世間的角度出發,而作種種如懲治罪犯、榨取賦稅等行爲是善法,那麼世間就沒有非法,一切人的作爲都應成善法。
譬如說,以前克什米爾地方的人們,爲了防止外敵入侵,環繞城市挖了一條很深的壕溝,但是這條壕溝並沒有起到真正的保護作用,而城市中的人卻經常跌落進去,對本地居民造成了危害。同樣,國王和那些匠人,爲了保護世間而做事情,其結果不但沒有起到作用,反而將自己推進了惡趣深淵。月稱菩薩說:“設若國王者,護世則成法,則諸做事者,匠人也成法。”諸學人當詳細思維,明察世人在日常中的類似顛倒,而徹斷以權位引起的我慢煩惱。
癸二、(世人依順之國王爲非法之喻):
問曰:具足福報智慧的國王,能妥善地保護其子民,因而廣受世人的愛戴擁護,對這樣的國王不應呵毀。
世間依國王,國王尤可诃,
喻善诃有愛,普爲世間母。
世間人們所依順的國王,這樣的國王更應該诃責,比喻象那些聖者善士,也诃責能生叁有的愛,此無明愛著遍爲世間之母故。
有許多世間人,要依順國王而謀生計,國王有時也會爲他們提供一些方便,令他們免除各種危難,對此也不用否認。但是,國王會依此而做許多驕慢放逸的非法行爲,他對子民們所謂的慈善保護,也是以傲慢自私之發心,爲了個人的地位、財産、名譽、眷屬等受用而做;而且他會以種種方便,令臣民更加依賴信任他。表面上看這些國王的作爲如理如法,而實際上其發心唯是我慢煩惱,所作所爲皆是爲了自己的利益,因而對這樣狡猾的國王,更應該诃責他的非法行。這就象那些無倒現見叁有世間真相的聖者,對世間凡夫所依順的無明愛著習氣,一定會加以诃責一樣。叁有世間,皆是由愛(十二緣起中的愛支)所生,愛欲實際上是叁界衆生之母,是衆生墮入輪回苦海的根本煩惱,雖然衆生都在依順它對諸境生起愛著,而實際上它有著巨大過患,是應該诃責舍棄的法。同樣,世間人雖然對一些國王非常依順,覺得他非常慈愍,而實際上他對衆人也有著巨大的危害,尤其應當诃責。
譬如說,有一個商人,向一非常偏僻的地方供應商品。商人對那些顧客說:你們想買東西很困難,所以我要幫助你們。當地人對他非常感激,買生活用品都依賴于他,然而商人供給的商品,價錢十分高,他從當地人身上榨取了許多錢財。同樣,世間的國王也是如此,雖然在表面上爲一些人提供了保護,另一方面,他卻在侵害人們的利益。月稱菩薩說:“具德之國王,雖利世間衆,然以其過患,智者應诃責。”因此,有智者對這些國王,也應該诃責,而作爲具德的國王也不應以國王之位生起驕傲。
癸叁、(非愚不得王位故國王不會住于法):
問曰:國王能以悲愍心而保護世間,所以國王所行的是法。
非愚不得王,愚人無悲愍,
國王雖護者,無悲不住法。
不是愚癡者則不會得王位,而愚人不會有悲愍心,所以國王雖然是世間保護者,卻因無悲愍而不會住于善法中。
一般國王護持世間的行爲,一定不會是善法,其原因是世間除了愚者外,智者不會願意當國王,得到王位的既然是愚者,那他絕不會以悲心保護世人,所以他的所作所爲定然爲無有悲愍的非法行。無論從道理上推測,抑或從曆史事實觀察,世間的國王,除了一些佛菩薩的化身之外,其余想當國王者,必然是貪心、嗔心、癡心非常厲害的人,他們不知因果取舍,不知權位的危險,爲了滿足權位欲望等,而不擇一切手段,這種人是目光短淺的愚者。爲愚癡覆心,他們不會護持清淨律儀,也不會按世間正士的規範去做事,粗重的煩惱會將自相續中的悲心全部障蔽。在這種毫無悲愍心的狀態下,他無論表面上作何種保護世間的事業,其實都是在爲了滿足私欲,根本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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