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狂,每天守著屍身不肯埋葬。美發菩薩首先給她以種種方法開導治療,都無法奏效,後來菩薩詳加觀察,遂命婦人身負屍體不放。婦人背負身體經半年之後,發現自己所深愛的丈夫,實際上是一具腐爛的屍骨架,于是頓然清醒過來,精神恢複了正常。同樣,菩薩在調化各種衆生時,必須先隨順其意樂而說法,才能取得效應,麥彭仁波切在《君規教言論》中說過:“言說種種其他語,羅刹諸衆不滿意,若說羅刹之語言,則令彼等生歡喜。”因此,諸大乘修行人當依教奉行,于傳法引導他人時,應如月稱菩薩所言:“首先于聽者,說布施語等,了知法器後,再宣甚深法。”
壬叁、(對煩惱熾盛者尤應悲愍):
如母于病兒,特別覺痛愛,
如是諸菩薩,特意愍惡者。
猶如慈母對于有病的兒女,特別覺得痛愛;如是諸慈悲的菩薩,也應特意悲愍作惡者。
在利益衆生過程中,菩薩對那些煩惱特別熾盛,經常造作惡業的有情,尤應以悲愍之心加持護念。此理如同慈母對于自己有疾病的兒女,定會更加疼愛,不管這些兒女如何擾亂她,甚至謾罵損傷她,慈祥的母親也會毫無嗔怨地安忍,且更會無微不至地關心照料可憐的兒女。同樣,修持大悲菩提心的菩薩,應視一切衆生如同愛子,這些子女爲無明煩惱疴疾所纏縛,身心恒時處于痛苦之中無法自主,由煩惱所催造作種種惡業。造惡業越重者,其煩惱惡疾越嚴重,因此菩薩對他們尤應以悲愍之心護念救度。不管這些可憐的衆生造作何等惡業,甚至誹謗、毆打損害菩薩,修持大悲菩薩行者,也應安然忍受,並應藉此了知他們的熾盛煩惱疾病,針對其病症而特加對治,以善巧方便加以引導。
譬如說,以前有一首陀羅女,她生育了六個孩子,前面五個孩子都成爲了品行良好並有一定謀生技能的人,但第六個孩子品行惡劣,經常去外面作非法惡業。因此那位母親對前面五個孩子,尚不覺得如何疼愛,對小兒子卻特別關心擔憂,非常害怕他受到國王懲治而遭殺害,成天都想辦法關照他。同樣道理,叁界中那些有智慧而且煩惱輕微的有情,菩薩稍加引導,他們即能自主地步向解脫正道,而那些愚癡無知煩惱熾盛的有情,如果不加以特別地悲愍護念,極難擺脫墮落惡趣的悲慘命運,因此菩薩對他們定會如月稱菩薩言:“一切大悲尊,視衆雖平等,尤于愚劣者,卻更生悲愍。”
壬四、(隨順根器意樂而作利他之理):
或作彼弟子,或作彼師長,
以種種方便,令有情通達。
或者作他的弟子,或者作他的師長,菩薩應以種種方便善巧,令所化有情通達真如法性。
發心廣利衆生的菩薩,應先觀察所化有情而後因機施教。世間衆生以往昔因緣境遇不同,根器意樂千差萬別,已入內道者,其勝解智慧也各不相同,如果要饒益他們,須隨順其意樂根器勝解而施設教化。對那些傲慢者,菩薩以弟子的身份言行去接近他,漸次令他自知慚愧而得到調化;對謙虛的有情,菩薩應以師長的身份攝受,適其根器而教以妙法。總之,菩薩針對所化者,應施以種種不同的善巧方便,隨順攝持,無論如何也要引導他們步入正法,通達真如法性。佛經中多處有教言,說菩薩有時作商主,有時成爲國王、王妃、大臣、仙人等,而有時菩薩也會變成旁生、非人,甚至地水火風木石橋梁等器界形象,只要是能令有情趨入正法通達法性的方便,菩薩無有不爲者。
譬如說,醫術精湛善巧的醫生,對于病人首先會善加診斷,清楚其病症及來源等各種情況,然後禦種種因緣之變而對症下藥,如對膽病者施以素食,對體弱者施以肉食等等,只要是能療治疾病的方便,無有不施。同樣,菩薩饒益有情時,先察其根器,後施以不同方便,只要能令彼斷除煩惱疴疾,無有不施的方便。月稱菩薩說:“菩薩現弟子,醫師釋梵天,顯示種種相,調化諸有情。”爲利衆生,菩薩當示現種種形相,而因機施教。
壬五、(悲力增盛所得之果)分二:一、悲力增盛而不受教益者少;二、觀察利他不作策勵的過患。
癸一、(悲力增盛而不受教益者少):
如善巧良醫,少有不治症;
獲巧力菩薩,非所化甚少。
猶如善巧的良醫,少有不能治愈的病症;同樣已獲得大悲善巧力的菩薩,非爲所化的衆生極爲稀少。
修習大悲菩提心的菩薩,由大悲智慧增上,攝受度化有情之力越來越增盛,以此在他面前不能教化的有情極其稀少。此情如同那些醫術精良善巧的神醫,在其治療對象中,極少有不能治愈的病症;也如同現代那些醫學相當發達的地區,真正不能治療之症幾乎沒有。菩薩由修習大悲法門,其度化有情之六度四攝善巧力越來越增上,因此衆生不論根器如何低劣,煩惱疴疾如何嚴重,已得巧力的菩薩幾乎都能以方便教化,引導他們步入解脫之境。當然,如果以短時期的眼光看,佛菩薩無法度化無緣不信的衆生;而且有些論典如《大乘莊嚴經論》中尚提到過有一闡提,即斷滅種姓,這類衆生也無法救度。然而以究竟觀點考慮,衆生皆有如來藏,不存在斷滅種姓,一切有情皆可成佛,因而可以說無有巧力菩薩不能度化的有情,只不過是時間因緣有先後而已。
譬如說,以前有一王子,因貪戀一個女人無法滿願,由此而日夜思慕,飲食起居失調,導致了嚴重的疾病,而當時的名醫對此束手無策,最後求助于龍樹菩薩,菩薩即依善巧方便力,很快就息滅了王子的心病。由此可見,于悲力增盛之菩薩前,他人不能教化的有情,也可受到饒益。月稱菩薩言:“通達衆生根,善巧方便法,是故菩薩前,非所化甚少。”具有明鑒衆生根器的智慧,通達了衆多引導有情的善巧方便法,在這種大悲菩薩前,非能教化的有情,甚爲稀少。諸學修菩薩行者,從中也應了知,要度化有情,定當如是精勤修學。
癸二、(觀察利他不作策勵的過患):
若菩薩境中,有由未策勵,
墮落于惡趣,是智者所呵。
若在菩薩的行境中,有衆生因未受到策勵教化,而墮落于惡趣中,此是一切智者所呵責之事。
已獲得了一定大悲心與智慧的菩薩,具備了度化衆生的能力,此時他應踐履菩提心誓言,精勤于教化饒益所化有情,而不能有間斷疏忽之時。一般根器者在初進入解脫道時,煩惱惡習力會不時障礙他的修行,若沒有菩薩的護念策勵,極易失壞退轉于善法而隨順煩惱向下墮落,因而菩薩應恒時不斷地策勵,適機引導他們修習不同層次的解脫善法,這樣可使他們不失壞善法,避免墮落惡趣。如果菩薩對所化衆生,不如是作護念策勵,任一些有情隨煩惱而墮落,這是一切智者所呵責的過失。對菩薩來說,也是非理非法違背誓言的行爲,如寂天菩薩所言:“若誓利衆生,而不勤踐履,則爲欺有情,來生何所似!”
譬如說,衆商人所依怙的大商主,在度越曠野的路途中,如果不幫助衆中有困難者,而任隨他丟隊失散,此誠爲衆人所呵毀之處。同樣,菩薩于所化境中,當精勤策勵護念諸衆生,若自己有能力,尚不施設方便救度,而任一些苦惱有情爲煩惱瀑流卷入惡趣,此誠爲非理之舉。月稱菩薩言:“具德神變者,未以佛法調,有者墮惡趣,是智者所呵!”具有功德能力的大乘菩薩道行人,若未以佛法調化利益所化有情,導致有些人無有依靠而墮落惡趣,此即智者所呵之處!諸修行人應切實注意,于漫長的解脫道中,每個修行人都會遇到一些困難,都需要善知識與諸道友幫助鼓勵。自己具備一定能力時,對他人之障難若袖手旁觀,置之不理,此是諸佛菩薩所嚴厲呵責的對象!
辛叁、(悲心微弱之過患):
問曰:修習大乘佛法者,若不贊歎修習大悲,有什麼樣的過失呢?
若于他苦迫,不欲贊悲愍,
如何于無怙,能哀愍行施。
如果對于其他有痛苦迫惱的衆生,不欲贊歎悲愍,那又如何對無有依怙的有情,能以哀愍行持布施呢?
如果不修習大悲,悲心微弱的修行人不可能行持大乘法門,也會斷絕入正道的機會。在修學菩薩行時,初學者必須從發心開始,而發菩提心須修習慈悲喜舍四無量心,其中悲無量心也即大悲心尤爲重要。所謂大悲心,即願平等拔除一切衆生的痛苦,如果不能具足悲心,在見到其他有情遭受痛苦逼惱時,也不願贊歎隨念大悲心,對苦惱者一點悲愍也生不起來,這種人要進入大乘法門,絕無可能。對苦惱有情如果無有悲愍,那麼他怎麼可能對那些無怙有情,以哀愍之心行持布施呢?而布施度是總集大乘所有修法的六度之首,是最爲簡易的入門法,也是遍及六度萬行中的修法,此若不能圓滿,則其他更深之法也不可能趨入,故大乘行人的一切身財受用及所修的一切善根福德,皆要回向施予所有衆生。佛陀于《華嚴經》中說過:大悲心是菩提之根本。《入中論》中說:“悲性于佛廣大果,初猶種子長如水,常時受用若成熟,故我先贊大悲心。”法王如意寶晉美彭措在馬來西亞弘法時,也曾將所有佛法歸納爲叁方面,即智慧、大悲心、信心;其他高僧大德在講法時,也無不強調大悲心。由此可見,大悲心于修行人何等重要!
譬如說,沒有悲心的強盜,看見盲人身上有些微賴以養命的資財時,也會無情地搶奪,而根本不會顧及盲人的悲慘處境與維生艱難等,這就是悲心微弱帶來的過失。又譬如說,有些人爲了得到一雙破靴子,就會殺害他人,而破靴子價值相當低廉,實不應貪執,可是那些罪犯毫無悲愍,爲了如此微小的利益,也會造殺人惡業。悲心微弱有如是過患,因而欲入自利利他之大乘菩提道者,當精勤修習增上大悲心,若能生起大悲,即可迅速積累資糧,趨入正道而得到證悟成就。月稱菩薩言:“何人于諸衆,如母具大悲,此人爲成就,無怙能行施。”修行人若能對衆生生起如母之大悲心,則定能爲了成就而精勤修習布施,饒益無依無怙的有情,如是則能迅速獲得圓滿二利的能力。
辛四、(不信菩薩的過患和應修信心的理由)分二:一、不信菩薩的過患;二、應修信心的理由。
壬一、(不信菩薩的過患):
問曰:菩薩既有自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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