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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四百論廣釋▪P32

  ..續本文上一頁癡苦,由于它的蔽覆所以不能了達彼等貪嗔是苦。

  貪等叁毒雖有對治方便,可令彼等暫時不現行,但是仍需進一步努力,以徹斷其根,因叁毒只要存在,即會引生諸多苦惱。其中貪欲所生苦,即是有情貪求某種悅意境,不管是有情或器物,如果得不到滿足,即會生起求不得的痛苦;而貪欲本身有永不滿足的特性,故有貪欲者,這種欲壑難填的痛苦即無止息之時。再說嗔苦,其來源是因厭惡某對境,自己想摧伏遠離它,卻又得不到力量幫助以達到目標,因而生起不堪忍受的苦惱。然後癡苦,即是由愚癡不知正理而引生的煩惱痛苦。本來一切法之名言本性爲無常、不淨、苦、無我,勝義中爲離戲大空,由于愚癡無明,有情不知其實相,因此生起貪執、嗔恨、嫉妒等煩惱,引生種種痛苦。而且由于愚癡的障蔽,凡夫有情無法了達貪嗔癡煩惱是痛苦的真相,無由認識諸法本面而息滅痛苦。

  譬如說,昔日有窮人偶然見到了美豔的王妃,即生起猛烈的貪欲,然而其貪求無法實現,這位窮人由是而飽受了貪求不得的苦惱;在漫長的求不得過程中,他經常覺得自己孤苦無援,無法達到目標,由此常常大發憎恨,恨天怨地,飽受嗔恨苦惱;他想求得王妃的貪念,實際上也是以愚癡無知而起,而且因愚癡障蔽,這位窮人始終不知貪求王妃是愚昧之舉,也不知此是引生痛苦之舉。因此可見,如有叁毒存在,痛苦即無由止息,月稱菩薩言:“因自無緣份,一生求不得,此人在無有,更大苦惱矣!”故當思維貪等叁毒過患而生起徹斷之決心。

  壬叁、(明貪嗔不同之喻):

  問曰:如癡與貪或嗔能相遇而同時生起,是否貪嗔也能同時生起呢?

  如現見痰病、膽病不俱起;

  如是現見嗔,與貪不俱起。

  猶如現量見到痰(涎)病與膽病,不會同時于一有情身中生起;同樣可以現見嗔恚與貪欲不會于一相續中同時生起。

  癡毒與貪或嗔煩惱能同時于相續中生起,但是貪嗔二毒不一樣,它們二者不會于一相續中同時生起,對此必須明了,以便確定分別對治的方便。貪嗔二者于一相續中不同時生起的情況,以比喻而言,如同痰病與膽病的不俱起。按內道醫典的觀點,人類所有疾病總分風病、膽病、痰病(或涎病)叁大類,膽病是由火大失調而引起的疾病,痰病是由水大失調而引起的疾病,由于二者性質相反,所以膽病、痰病不會在同一身相續中同時生起。生有膽病者,同時不會有生痰病的現象,而有痰病者,同時也不可能有膽病發作,這是現量可見的事實。同樣,一補特伽羅心相續中,在現前粗大嗔恚煩惱同時,不會有貪欲的現行,現前貪欲的同時,也不會有嗔恚。因貪心所緣的是悅意可愛境,嗔心所緣的是不悅意之境,二者行相、本性都相反,所以不可能同時在一相續中生起。

  譬如說,以前有一個人,他想把水和火裝在一個瓶子裏,然而絞盡腦汁也沒有成功,實際上也不可能做到,因爲水火二者性質相反,不可能相容;同樣,貪心和嗔心不可能在同一補特伽羅相續俱時生起。月稱菩薩言:“如火生膽病,水大生痰病,此二不俱起,貪嗔亦複然。”以此應明了貪嗔不俱起的行相,而選擇不同的對治方便。

  壬四、(攝受有貪嗔弟子之理):

  役貪如奴仆,不愛治彼故;

  敬嗔如事主,愛敬治彼故。

  應役使貪者如同奴仆,因爲以不愛護的方法才可對治他的貪心;應敬重嗔者如同承事主人一般,因爲愛敬可以對治他的嗔恚。

  了知貪嗔煩惱不同時俱起後,在攝受調伏貪嗔弟子之時,應依不同方便。在修行者之中,由往昔因緣不同,各人的煩惱或雲根器不一,有的人貪心重,有的人嗔心重等。對貪心重者,菩薩不應以愛護而應該以嚴厲的方式攝受,象役使奴仆一樣讓他不斷受到不悅意境磨砺,比如讓他幹粗重的工作,著敝衣,食粗糙的食品,住陋室等,以此有效地抑製其貪心,再以妙法疏導,雙管齊下,方能收效;對嗔心重者,應以愛重的方式溫和攝受,就象承事主人一樣,首先盡量不讓他感到委屈,衣食住等各方面善加照顧,以愛語利養漸漸使其粗硬的嗔恚習氣軟化,然後才能進一步調伏,否則,以調伏貪者的方式對待,不但不會起好作用,反而會激起他更大的嗔心。故應善加辨別抉擇,而後因機施教,使弟子得到恰當有效地引導,迅速調伏煩惱步入正道。此處雖言上師攝受弟子方式,然諸人在與親友等交往或調治自心煩惱時,皆可依循。

  譬如說,以前有一浣衣者,養有一頭毛驢,他要出門辦事時,爲了不讓驢到處亂跑惹麻煩,便用皮鞭嚴厲鞭打調教,使毛驢規規矩矩聽從使喚;回家後,浣衣者便用上好飼料喂養毛驢,精心照料它,使毛驢對主人平息畏懼嗔惱之心。同樣,上師在攝受弟子時,針對其不同根器,或以嚴厲或以溫和方式對待,如是則能有效地調伏弟子的相續,使之順利入道。月稱菩薩言:“上師以智慧,攝受弟子已,能止弟子過,愚師非如是。”上師以智慧, 方, 可攝受弟子,製止其煩惱,否則愚癡無知,不可做到如此。諸大乘修行人,當潛心修學這些竅訣。

  壬五、(了知生煩惱的次第後依止對治):

  問曰:上頌說了對治貪者嗔者的方便,但是在同一相續中,有時貪心重,有時嗔心或癡心重,那麼這叁毒在同一相續中以什麼次第而現起呢?

  初時愚癡生,中間起嗔恚,

  末後生貪欲,每日叁時起。

  一日之初時人的愚癡易生,中間容易生起嗔恚,末後晚上容易生貪欲,每日早中晚叁時會生起不同煩惱。

  在同一相續而言,貪嗔癡叁毒也有不同興起之時,修行人也應明了此規律而善加對治。一般而言,人們在夜裏需長時睡眠,睡眠也是一種癡煩惱的體性,至早晨醒來時尚未享受完故,其癡毒極易生起而障蔽相續,使人不知不覺陷入癡惱之中;然後到了中午,經上午的奔波勞碌,饑渴寒熱逼迫,此時嗔恚極易生起;到了晚上,因白天的事情已完成,身心放松,沐浴進食之後,以長期的惡習氣串習,此時貪心極易生起。應如是詳察每日叁時的煩惱,並依精進不放逸對治之。堪布阿瓊說:首先應觀察了知,清楚其生起時間次第後,而後再依妙法分別對治,這種修法非常重要。作爲修行者,若不能了知自相續中煩惱生起的次第,極易爲煩惱擊敗而失壞善法,因而對此應切實依教言觀察清楚。

  譬如說,以前有一個則打嘎國王,他對身邊的婆羅門大臣說:你如果申請,我可以給你一百瓶香油,婆羅門大臣聽後,非常歡喜,這種歡喜是一種愚癡的行相;中間在提申請時,國王對他百般考問,婆羅門由此而很不滿意,內心生起嗔惱;但最後國王如願賞給他一百瓶香油,他又生起了貪愛。同樣道理,人們在早上時,對自己所計劃希求之事有一種愚癡心,白天在勞碌追逐時,即會因種種困擾而生嗔恚,到晚上得到時,貪心便會熾盛。諸修習者當針對已知的煩惱次第,而施設不同的對治方便。正如月稱菩薩言:“當知惑次第,修持對治法,方能治煩惱,如醫治疾病。”

  辛二、(別說斷叁毒之理)分叁:一、斷貪之理;二、斷嗔之理;叁、斷癡之理。

  壬一、(斷貪之理)分二:一、貪雖似親實無益故應斷;二、了知生貪的因緣差別後則應斷除。

  癸一、(貪雖似親實無益故應斷):

  問曰:貪心能爲自己帶來安樂,如同幫助自己做事的親友一般,爲什麼要斷除它呢?

  貪非親似親,汝于彼無畏,

  人于無益親,豈非特應離。

  貪欲並非親友卻表現得象親友一樣,因而你對它一點也不起畏懼,可實際上人們對無益的親友,難道不是特別應該遠離嗎?

  貪欲不同于嗔恨煩惱,它有著巧妙的僞裝,使人無法認識其危害性。在一般人看來,貪欲就象親友一樣,賣力地爲自己攝集種種安樂受用,對這樣的貪欲心,又有什麼必要畏懼而舍棄它呢?這種想法極不合理。以比喻說,世人經常會遇到這類所謂的親友:初交之時非常親密,表面上也會爲自己帶來許多利益,而實際上,這種親友最後爲自己帶來的卻是巨大過患,將自己推入犯罪等種種危險境地。如果是有智慧者,一開始即應發現這些親友有害,而迅速舍棄,因爲他們比外敵帶來的傷害更爲嚴重。同樣,貪欲表面上好象是親友一般,而實際上它是極爲有害的煩惱賊,若不能明辨是非好壞,極易爲之蒙蔽。俗話說“家賊難防”,僞裝隱藏于自相續中的貪欲實際如同家賊一般,表面上是爲自己帶來安樂的親人,而它會不知不覺讓人深染貪毒,失散福德善根,積聚貪欲惡業,以此于今生後世不得不遭受極大苦果。因此應勵力認識貪欲的過患,如同驅逐家賊一般,毫不猶疑地舍棄它。

  譬如說,以前有一個賈森國王,有次在森林中偶然見到一仙人與母鹿作不淨行,他覺得那個仙人很不如法,便朝他射了一箭,中箭的仙人生起了極大嗔惱,對國王詛咒言:願你與妻子做不淨行時,也如是受苦死亡。國王知道仙人的詛咒非常靈驗,不由十分恐懼,立即遠避女人到深山修道,過了多年後,王妃一天來找他,當時正值黃昏,落日余輝斜照在盛妝的王妃身上,一時豔光四射如同天女,國王看得眼花缭亂,心醉神迷,不知不覺將仙人的詛咒忘了,對王妃生起了猛烈貪欲,而與她作不淨行,結果當下死亡。同樣,人們不識貪欲過患如同國王忘記仙人詛咒的危害一樣,雖當時不識,然而其過患並不會因此而失去。月稱菩薩言:“如人棄今生,不用無義事,自己當盡除,如似親貪欲。”若人舍棄了今世,即不用此無義之事,因而自己當盡除似親友之貪欲。

  癸二、(了知生貪的因緣差別後則應斷除):

  問曰:貪心是否都易斷除呢?

  貪有從因生,亦有從緣起,

  從緣所起貪,易糾治非余。

  貪欲有些是從往昔串習的同類因生起,也有些是從外境的緣生起;從緣而起的貪欲容易對治糾正,而其余從因所生的貪欲不易斷。

  貪心不一定都容易斷除,也不一定都難以斷除,因各種貪心生起因緣不一樣。各種各樣貪心總結而言,可以分爲兩種:以因而生的貪心,從緣所起的貪心。從因而生的貪心,即有情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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