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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四百論廣釋▪P4

  ..續本文上一頁它不是秘密,而是任何有頭腦者可以一目了然的事實,就象屠場中的衆多牲畜,死亡是它們共同的結局,由見到一個被殺死,也就極易推知它們無一可免死。同樣,叁界衆生都有死亡,我們現在活著的這些人百年之內,肯定都會死去,這是很容易理解的事實;而且,在自己面前,已經有不少衆生死去了,現在也有一些衆生正在死亡或很快會死亡,這是現量可見的,我們不用佯裝沒看見或不知道。所以用不能決定了知當死作理由,而不害怕死亡者,無非是一種掩耳盜鈴或自我麻醉的愚昧行爲。難道你捂上眼睛,前面就不會有懸崖了嗎?你以爲不知道當死,就可以不畏懼死亡嗎?

  譬如屠宰場中的牲畜,見一畜被宰殺,另外的牲畜如果視若無睹,仍然悠閑安住,這是極不應理的麻木愚癡。同樣,不願再渾渾噩噩任死神擺布者,當深思:我們現在都是叁界屠場中的待宰者,死神屠夫正在逐個地殘殺著,見到同類遭殺,我們豈能如同蠢畜而無動于衷;有些牲畜見同類遭殺,尚知惶惶尋求逃脫,作爲有智力的善趣人道有情,更應努力尋求脫離叁界之方便也。

  癸二、(破未見決定死故不須怖畏):

  問曰:雖然能現見其他人的死亡,但是對我而言,死的時間卻不決定,並不見得馬上就會到來,這難道不是現在可以不用害怕死亡的理由嗎?

  由時無定故,便思我常者,

  則終有一日,死來傷害汝。

  由于死時不決定的原因,便計執我是常恒者,則最終有一日,死神必定會來傷害你。

  以死亡之時不可決定而計執自己爲常,可以高枕無憂不懼死亡者,顯然是非常愚笨的人。正因死時不可決定,每個人或許當下就會告別人世,或許明日、後日即命歸黃泉,《因緣品》中說過:“明日死誰知,今日當精進,彼死主大軍,豈是汝親戚。”以此更應時刻警惕。如果明日複明日,將對治死苦之修習耽擱下去,死亡最終也不會放過你,到那時必定會取走你的性命,這是凡夫衆生誰也免不了的結局。

  譬如說,有一瓦格羅刹,其控製地區內的人必會爲它所食,無有幸免者;同樣,身處叁界之中,絕無可免死神殘殺者,有理智的人,當斷絕自己現在不會死的愚癡常執。雖然我們無法以眼等決定了知自己何時會死,別人何時會死,然而最終都會死而且死時無定,對此完全可以決定了知。因此,當恒念死亡,以策勵自己徹底放下可以存活不死的常執,而勤修出離叁界之聖道。

  壬五、(破勇敢者不畏死的因由)分二:一、爲名利而不畏死非爲智者;二、不應爲愛護自己的生命而造惡業。

  癸一、(爲名利而不畏死非爲智者):

  問曰:雖然能知道決定會死,但怕死只是怯弱者才會有,而英勇無畏者,爲了名利贊譽等沖鋒陷陣,雖利刃加身也不會有任何死的怖畏。由此而觀,爲了名利,豈不是不會畏懼死亡嗎?

  只顧未來利,不顧生命盡,

  誰說自賣身,稱汝爲智者。

  只顧現世將來的名利,而不顧所依生命之滅盡,誰會將你這樣爲名利而自賣其身者,稱爲智者呢?

  世間有許多人認爲,畏懼死亡是怯弱者的標志,而英勇豪壯之士,不應畏死。世人有謂生命誠可貴,但爲了名譽地位、財色等此生的利益,抛棄也是可以的,如爲了得到王侯之位而奮戰沙場的勇士,其想法大抵如是。這些只顧眼前尚未到手的利益,而不顧當下生命失去的行爲,實際上是一種沒有見識,沒有遠大心胸目光之舉,稍有見識者,誰也不會說這些人是智者,這種不怕死,智者們也是不會贊揚的。如果受用所依的生命失去了,又由誰來享受名利恭敬呢?名利只是將來之事,能否得到無法肯定,而生命卻是最爲珍貴,是你享受一切的所依。如果現在不重視,爲名利而奮不顧身,這種舉動是以出賣自身而換得將來的名利,何其顛倒也!這就象有商人爲了獲暴利而坑蒙拐騙,致使其聲譽盡失,很快就破産淪爲乞丐一樣,所求不得,反蝕其本;如是名利高位不得享受,反而徒喪身命,這種所謂的不怕死,極不應理。

  譬如說,一婆羅門有叁個兒子,遇災年時准備賣一子以度饑荒。當時有王子見而欲購,但婆羅門父攜其長子,母抱幼子依依不舍,而第二子慕王子之富貴威勢,自願賣身爲奴,爲了將來的溫飽,當下失去了自由之身。爲了將來的名利享受而舍生命者,在現代社會中,這類人比比皆是,他們與賣身之婆羅門子,又有何區別。所以這種愚昧的不畏死極不應理,有智者當深思人身之難得,珍惜有限生命時光而修持真實有意義的離死正道。

  癸二、(不應爲愛護自己的生命而造惡業):

  問曰:爲求財利而舍身命,當然是不應理的,那麼爲了保護身命,不擇手段甚至以造惡業的方式謀求受用,那應該是可以的吧?

  何故自爲質,造作諸惡業,

  汝定如智者,對我已離染。

  以什麼緣故你要以自己作抵押,而造作各種惡業,可能是你已經象證得聖果的智者們一樣,對自我已遠離了貪染吧!

  爲利忘身固然是非理之舉,而爲了保護身命不惜造作惡業,也是一種顛倒常執。作者在此以一種調侃的語氣說:以自身作爲抵押,而造作惡業以求當下之受用,按這種做法推測,你一定會是大智者吧!你一定是象阿羅漢聖者一樣,已經遠離了我執,後世再也不會有輪回了!世間有許多類似的人,他們認爲爲了取得資財受用保護身命,造作惡業也無所謂,甚至以爲是正當的,有人還認爲不造惡業現在根本活不了等等,這類邪見不勝枚舉。而這種做法,實質上是將自身作抵押,以換取微利的愚笨行爲。今生壽命其實很短暫,即使你能以種種非法手段巧取豪奪,獲得極爲豐厚的資財受用,然而最終能受用之生命必然滅盡,到那時你也不可能再擁有分毫財産,只有獨自赤身步向中陰後世。但是你生前造惡業時,實際上已將自身後世典押給了地獄惡趣,以惡業換來的短暫享受過後,該是實現這個抵押合同,感受那漫漫無際的痛苦之時了!可是在造作惡業時,你不畏懼這些,以爲自己根本不會有後世,就象已經完全斷除了我執的阿羅漢一樣,可以不受先世所作惡業的報應,但到頭來你又該如何面對那殘酷的事實呢?

  不計自身將來而造作惡業者,就象譬喻中那位將自身抵押給妓女的愚人一樣,既可笑又可憐。從前有一位好色之徒,經常逛妓院,不但將錢財耗盡,還將自身抵押給那位所貪愛的妓女。後來,他與那位妓女成了家,生了兩個孩子,但生活非常窮困,而且他又惡習不改,不斷地做一些非法行爲,以致生活無法維持,只好將兩個孩子作抵押,到商人那裏借一些錢財。到最後,那位妓女把他賣給商人做奴仆,以償債務。爲了短暫而可憐的欲樂,這位愚人不得不在大半生時間裏受苦。爲此生之受用而造惡業者,與這種人又有什麼區別呢?

  還有譬喻說,爲了現世微利而造惡業者,如同某貪杯者,天天到酒店喝酒,最後沒有錢財時將自身抵押給酒店做苦工而換酒喝。這類人在各地都有,以前在爐霍(在川西),有兩位貪杯者就上演過類似的鬧劇。那兩位首先可能有些錢,到了酒店大呼小叫,喝得半醉時,也不管叁七二十一,繼續要來酒,埋頭猛喝。最後結帳時,卻只有攤開雙手,拿不出錢。結果酒店老板將他們倆個扣下來,罰他們給酒店挑水劈柴,一直幹了半個月重活才罷。爲了數杯黃湯之口腹享受,付出了半個月的辛苦,見此者誰不笑他們愚癡呢?而爲眼前微利造惡業者,誰又能說比他們明智,實是更爲愚昧也!

  辛二、(修習細無常)分二:一、存活即是刹那刹那消亡故不應堅信不死;二、歡喜久存活與不樂衰老是相違故不應貪著相續不斷。

  壬一、(存活即是刹那刹那消亡故不應堅信不死):

  問曰:如果是希望長久存活,而造作惡業出賣自己,那當然是不合理。然而不論如何,爲了現在的生活而耽執一些世俗事業,不去考慮死亡之事,又有何不可呢?因爲生活在人間,畢竟需要資財維持現在的身命存活。

  任誰所謂活,唯心刹那頃,

  衆生不了彼,故自知極少。

  任憑誰所謂的存活,只是心的一一刹那頃,衆生不能了達這種刹那不住的事實,因而了知自己生命無常本性者極爲稀少。

  人們所謂的存活,是一種未經觀察下的迷惑,也即一種模糊概念。不管是誰,他所謂的存活,僅僅是心念的一一刹那,除一一刹那心念外,有情別無任何形式的存活。所以這種存活,又有什麼可靠性,又有什麼值得耽執呢?刹那不住是一切有爲法的本性,衆生因無明覆蔽,不能了達這種規律,由是而執自己之存活爲恒常。從小到大,我們都天真地認爲,自己在活著,而以理觀察,我們所謂的存活在何處呢?自己前一刹那的存活,現在又在哪兒?如果現在還存在,那應成永生不死。而後一刹那,自己是不是活著呢?肯定是不成立的,因後刹那尚未成立,如同石女兒。堪布阿瓊在注釋中用阿字觀作比喻說,觀想阿字時,第一個阿,第二個阿……每個字存在的時間形態都是不同的;同樣,我們所謂的活著,刹那刹那都是不同的時間形相。只是由于沒觀察,人們才以爲自己長久活著,不知自身的本性,爲了這個虛幻的我活著而忙忙碌碌,耽執俗事,這個世間真如同寂天論師所說:愚癡顛狂徒,嗚呼滿天下!

  譬如說,昔日有一人的衣服掉入河流中,過了許久他還在掉失衣服之處打撈,心裏一直想“我的衣服在這兒”,而最終也不可得到。執著存活恒常者,與此類“刻舟求劍”式的愚人實是無有區別。如同快足天子之行走,任何其他天人也趕不上,同樣,無論有情采用何種世俗方法,也無法趕上或超越刹那變遷的無常。因而有智者,對此存活即是刹那刹那消亡之事實真相,焉可不聞不問,甘受愚癡蒙蔽呢?

  壬二、(歡喜久存活與不樂衰老是相違故不應貪著相續不斷):

  問曰:存活雖然只是刹那頃,但這一一刹那相續不斷,如果竭力保持存活增加,那豈不是可以長壽,所以耽著存活是應理的。

  汝愛久存活,而不樂衰老,

  噫同類衆生,見汝行爲善。

  你只喜愛長久存活,而不樂于衰變老壞,噫!只有與你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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