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亦如吉祥與黑耳,如是持戒諸大士,不樂與犯戒雜居。”其中的譬喻說吉祥與黑耳,二者不會在一處,如果與本論在此處譬喻相較,似乎有點相違,二者實則並不矛盾。月稱論師在《入中論》裏所言之吉祥與黑耳(《入中論自釋》雲:黑耳是指不吉祥之義)不會在一處,是從吉祥與不吉祥二者之名言本性出發,說二者性質相違,如冷與熱二者性質相違一樣,故不能同時出現于一法之上。而月稱論師在《四百論釋》中的譬喻,說吉祥女與黑耳女必然會相伴隨,是從二者相待成立的關系上而言。世俗中有許多法是成對出現的,一者已成時,另一者也必然會成立,如生與死、高與下、禍與福、積與盡、聚與散等等。所以兩論中的譬喻,是從兩個不同角度而言,並不相違,諸學者當細察。對集聚與分離的同時俱有,還有譬喻說,如同服食毒品,暫時雖會生起樂感,但痛苦也必然會隨之出現,因而理智者當明察,不應于苦谛的世間法生貪著。
癸二、(不應貪著親友長時會合):
問曰:雖然一切親人最後都會分離,但是聚會的時間很長而分離很短,所以要做到聚散平等觀是辦不到的,而極應愛著享受親人共聚的天倫之樂。
過去無有始,未來無有終,
何故汝見合,不見長時離。
過去的時間無有起始,未來的時間無有終端,爲什麼你只見其中短短時間的聚合,而不見到那時間漫長的分離呢?
執著聚合時長而認爲聚合應貪,是極爲愚癡的短視者。有情墮入輪回,在叁界中流轉,其時間無有始端,也無有終端(就時間漫長無法計算之久遠而言,並非指每個有情永無出離輪回之日)。龍樹菩薩在《親友書》中說:“每一衆生所飲乳,勝過四大海洋水,今仍流轉投異生,未來所飲更過彼。”在已經曆的長久時間中,今生的聚合只是短暫一瞬;與未來時間相較,今生的聚合也只是如同電光石火般的短短一刹那。因而從全面的時間來衡量,親人們在今生聚會只不過如同空中飛舞的微塵偶爾相觸一般,其相遇時間只是一刹那,而分離時間卻長久得不可計算。如是長時的分離你見不到,只見眼前一刹那的會合,並執著聚合是長時的歡樂,而分離只是短暫的,不必計較,這種邪執何其顛倒愚癡也!對如是漫長的分離你不計較,卻爲短短的會合而貪著不舍,這種做法如同只以一時快樂爲重,而不顧終生監禁之苦的搶劫犯一樣,極不應理。
世人的這種顛倒貪著,遍于整個世間。譬如說,昔日有一人外出經商,離家多年未歸,他的妻子耐不住寂寞淒清,便跟別的男人私奔了,後來商人回家,見妻子已離開了,內心非常痛苦。商人與其妻子本已離開了多年,那麼多年的分離,他並不痛苦,回家後見妻子逃走,那時卻爲分離而痛苦不堪,這種憂惱,在智者看來,無疑不合道理。如果人們明白道理,既然自己對短時的聚合生深厚執著,那麼對更長時間的分離,又焉可不計較呢?理應更加關注親人之間的漫長分離之苦,而尋求對治之道。世人陷于渾渾噩噩之中,對此似乎毫無覺察,以此而導致了貪著親人聚會,無法將自己投入于對治分離等諸苦的正法修習中。有一位老人,本擬在喇榮寂靜處出家,以即生所余之生命修持離苦之道,翌日忽然有變,說老伴病了,想回去看看,我試著勸言:“不要回去爲上策吧,你回去也治不了她的病!”老人堅持要請假,說:“師父,我與老伴共同生活了四十幾年,相伴了這麼長的時間,現在哪能不管她呢?”嗚呼!唯見四十余年之短短相聚,而不見無邊際的漫漫分離,世人持此顛倒短見不舍,豈有出離機會!
壬六、(不應貪著良辰美景):
問曰:分離的時間長,也是事實,但有春夏之花開鳥啼、秋冬之月朗雪飛等良辰美景以娛自心,所以並無分離的苦惱,不需要對分離特別執著。
刹那等諸時,定如諸怨害,
故于彼怨害,汝都不應貪。
刹那等所成的各種時間,決定會象諸怨害一樣奪走壽命,因此對刹那等怨仇,你都不應貪著。
春花秋月等良辰美景,不是可以遣散離別苦惱的歡樂境,而是隨時都在奪走生命的怨敵。春夏秋冬、晨昏晝夜等等時間,皆由刹那刹那流逝的時光組成,而在這刹那須臾之中,存活也在不停地減滅。比如有人爲消遣孤悶,去花園裏散心,或如詩人那樣“花間一壺酒,獨酌無相親,舉杯邀明月,對影成叁人”的借酒消愁、自歌自舞一番,也許當時能解開一點惆怅,但是時間卻在此番放浪形骸之間,不知不覺將其壽命奪走了一截。不管欣賞美景之時內心如何覺得舒暢快樂,在快樂之同時,它也在悄悄地減損你的生命,因而美景良辰實際上也必定會如奪命怨仇一樣。堪布阿瓊在此把時間比喻成會將親友變成怨仇的小人,由于這種小人從中作梗,一切令人愉悅的良辰都變成了奪命怨敵。所以,對這些奪命怨仇,你怎麼能貪著呢?這些刹那不停的奪命魔怨,又怎麼會消散你的離別苦惱呢?
譬如說,有一個老女仆,主人待她非常刻毒,經常打罵奴役,而老女仆不但不生仇恨,反而貪愛主人;同樣,刹那流逝的時光,在不停地殘害著有情,而世人不但不了知,反而愚癡地貪著這些時光。堪布阿瓊的注疏中,此譬喻稍有不同,說有一女仆,主人待她非常刻毒,而主人的夫人對她很好,因而她雖然在不斷地受著痛苦折磨,仍然貪著主人的家。主人的家喻世間,刻毒的主人喻世間之苦害面,夫人喻世間欲樂令人感到愉悅的一面,女仆喻貪著世間欲樂的凡夫衆生。月稱菩薩在此處也教誡說:現在應是徹底了知有爲法本性之時,故智者對世間不應生貪心,而應了知凡夫作爲的顛倒,生起強烈的厭離心。
庚叁、(教誨應當遠離貪著塵事而勤修解脫道)分二:一、定須出離勿待死主治罰;二、教誨早舍塵事依靜處。
辛一、(定須出離勿待死主治罰):
問曰:以上所說的,是有道理,但是一想到要與所有的親人分離,孤零零地只身前往寂靜處修學佛法,我非常害怕,所以還是沒辦法出離。
惡慧怖分離,不能出家者,
智者定應作,誰待于治罰。
惡劣的分別心怖畏分離,所以不能舍俗出家,而這是智者經抉擇後,決定應作的事,誰會不作而束手等待死亡的治罰呢?
惡慧是指卑劣邪惡的分別心識。由于卑劣的分別惡念,世間有許多人害怕與親人分離,而無法舍俗出家到寂靜處修學解脫正法。具此類分別念者,應知分離必定會到來,不管你害不害怕,死主決定會使你與所有的親人分離,在叁界之中,根本沒有任何一個凡夫可以擺脫與親人分離的厄運。因此,出家修行才是聖者以智慧觀察所應作之事業,也是每一個能了知諸行皆無常的智者決定會行持的正道。對智者們所決定的,能如風吹散微塵般破壞諸輪回痛苦的出家正道,有頭腦者怎麼會不去作呢?有理智者,誰會無動于衷、束手等待死神的諸般懲罰呢?《因緣品》中說:“正道四聖谛,智慧所觀察,破壞愛輪回,如風吹塵散。”“一切行無常,如慧所觀察,若能覺此苦,行道淨其迹。”故而,智者們以智慧抉擇的舍俗出家、修持脫苦聖教,實是每個輪回衆生所應作的事業,也是必須作的事業。
譬如說,國家法規所定的賦稅,人們遲早都得上交,有識者也會按規定主動繳納,而不會等到政府以強力手段治罰之後,才去繳納。同樣,明知自己必定要與諸親人分離,又爲何不早一點依智者所抉擇之道,主動舍離他們去修持離苦聖道呢?即使有點小怖畏痛苦,也應想想,現在不及時出離,下一刻死主以強力分離自己與親人時,那種怖畏痛苦會比現在更爲強烈!
末法時期的人們,其惡慧更爲卑劣,頃刻之間其分別念也能找出千百條不讓自己出家修行的理由,對親人的貪愛也更爲深厚難舍。曾親見多人發願出家,但數日之後便以各種借口回家,要去征求家人意見,可大多數人一去不複返,痛失出家脫苦的機緣!藏族有諺語:出家之時節,不要問父親,亦不詢于母,自己當作主。出家是自己生生世世的大事,是自己向上解脫或向下墮落的關口,有智者爲何還不清醒,不要徘徊,該下決心選擇了!有些人說自己年紀大了,出家也成不了器,不能弘法利生,不如在家做居士,自己好好修法以求解脫。在家好好修法,恐怕也只是口頭虛語而已,實際上如陸地之行船,烈火中生蓮,難!難!難!想出家便應出家,年紀大小實不必計較。漢傳佛教史上,中年晚年出家而終成高僧大德者,代有人出,如能海阿阇黎、弘一大師皆是叁十九歲才出家,而爲近代的漢傳佛教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對出家有諸多分別,尚猶豫不決者,切勿遲疑,當速做決斷!
辛二、(教誨早舍塵事依靜處):
問曰:親人是必定要分離的,但是自己有父母子女家庭等等,不得不先將這些應作的事務處理妥當,然後才能放心出家,這樣難道不合理嗎?
汝思作此已,後當往林間,
若作已後棄,作彼有何德。
你想將此等瑣事處理完,之後才往寂靜林間修行,如果作完後又要舍棄,那麼作這些事又有什麼意義呢?
將一切子女家務等世俗事處理完善,然後才出家修行,這種想法,不知斷送了多少人的解脫福緣。世間瑣事如同一個無底洞,不管人們如何做,它也不會有圓滿了結之時,比如對家庭,如果要完善地將子女後代、家産等一一安排好,那麼自己肯定無有出家修行的機會,子孫後代的事是今生無法照顧完的,而住房財産等等,也是沒有可以讓子女滿足的時候。有些人還對一些世俗事業,如藝術、科技、學問、工商業等方面抱有幻想,而這一切也是無有止境的,從未有人能在這些領域中達到圓滿。如果要將一切世俗事業作圓滿,然後才出家,這本身即是一種幻想,實際中無法做到。全知無垢光尊者說過:世人所作的一切瑣事,如同小孩玩耍一般,做起來沒有完結之時,放下來,也就完結了。再說,不論瑣事能不能做完,即使能做圓滿,然後又要放棄一切去出家,那麼做這些事業又是爲了什麼?做後又須舍棄,這種事又有什麼作用,有什麼意義?忙忙碌碌、辛辛苦苦地做幾十年,然後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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