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忏悔前愆。萬不可顧惜體面,隱忍不言,自诳自欺。
9、聞謗不辯 古人雲:“何以息謗?曰:無辯。”又雲:“吃得小虧,則不至于吃大虧。”余叁十年來屢次經驗,深信此數語真實不虛。
10、不嗔 嗔習最不易除。古賢雲:“二十年治一怒字,尚未消磨得盡。”但我等亦不可不盡力對治也。華嚴經雲:“一念嗔心,能開百萬障門。”可不畏哉!
因限于時間,以上所言者殊略,但亦可知改過之大意。最後,余尚有數言,願爲諸君陳者:改過之事,言之似易,行之甚難。故有屢改而屢犯,自己未能強作主宰者,實由無始宿業所致也。務請諸君更須常常持誦阿彌陀佛名號,觀世音地藏諸大菩薩名號,至誠至敬,懇切忏悔無始宿業,冥冥中自有不可思議之感應。承佛菩薩慈力加被,業消智朗,則改過自新之事,庶幾可以圓滿成就,現生優入聖賢之域,命終往生極樂之邦,此可爲諸君預賀者也。
常人于新年時,彼此晤面,皆雲恭喜,所以賀其將得名利。余此次于新年時,與諸君晤面,亦雲恭喜,所以賀諸君將能真實改過不久將爲賢爲聖;不久決定往生極樂,速成佛道,分身十方,普能利益一切衆生耳。
◎律學要略
乙亥十一月在泉州承天寺律儀法會講萬泉記錄
我出家以來,在江浙一帶並不敢隨便講經或講律,更不敢赴什麼傳戒的道場,其緣故是因個人感覺著學力不足。叁年來在閩南雖曾講過些東西,自心總覺非常慚愧的。這次本寺諸位長者再叁地喚我來參加戒期勝會,情不可卻,故今天來與諸位談談,但因時間匆促,未能預備,參考書又缺少,兼以個人精神衰弱,擬在此共講叁天。今天先專爲求授比丘戒者講些律宗曆史,他人旁聽,雖不能解,亦是種植善根之事。
爲比丘者應先了知戒律傳入此土之因緣,及此土古今律宗盛衰之大概。由東漢至曹魏之初,僧人無歸戒之舉,唯剃發而已。魏嘉平年中,天竺僧人法時到中土,乃立羯磨受法,是爲戒律之始。當是時可算是真實傳授比丘戒的開始,漸漸達至繁盛時期。
大部之廣律,最初傳來的是十誦律,翻譯斯部律者,系姚秦時的鸠摩羅什法師,廬山淨宗初祖遠公法師亦竭力勸請贊揚。六朝時此律最盛于南方。其次翻譯的是四分律,時期和十誦律相去不遠,但遲至隋朝乃有人弘揚提倡,至唐初乃大盛。第叁部是僧祇律,東晉時翻譯的,六朝時北方稍有弘揚者。劉宋時繼僧祇律後,有五分律,翻譯斯律之人,即是譯六十卷華嚴經者,文精而簡,道宣律師甚贊,可惜罕有人弘揚。至其後有有部律,乃唐武則天時義淨法師的譯著,即是西藏一帶最通行的律。當初義淨法師在印度有二十余年的曆史,博學強記,貫通律學精微,非至印度之其他僧人所能及,實空前絕後的中國大律師。義淨回國,翻譯終畢,他年亦老了,不久即圓寂,以後無有人弘揚,可惜!可惜!此外諸部律論甚多,不遑枚舉。
關于有部律,我個人起初見之甚喜,研究多年;以後因朋友勸告即改研南山律,其原因是南山律依四分律而成,又稍有變化,能適合吾國僧衆之根器故。現在我即專就四分律之曆史大略說些。
唐代是四分律最盛時期,以前所弘揚的是十誦律,四分律少人弘揚;至唐初四分律學者乃盛,共有叁大派:一相部律,依法砺律師爲主;二南山律,以道宣律師爲主;叁東塔律,依懷素律師爲主。法砺律師在道宣之前,道宣曾就學于他。懷素律師在道宣之後,亦曾親近法砺道宣二律師。斯律雖有叁大派之分,最盛行于世的可算南山律了。南山律師著作浩如淵海,其中行事鈔最負盛名,是時任何宗派之學者皆須研行事鈔;自唐至宋,解者六十余家,唯靈芝元照律師最勝,元照律師尚有許多其他經律的注釋。元照後,律學漸漸趨于消沈,罕有人發心弘揚。
南宋後禅宗益盛,律學更無人過問,所有唐宋諸家的律學撰述數千卷悉皆散失;迨至清初,惟存南山隨機羯磨一卷,如是觀之,大足令人興歎不已!明末清初有蕅益見月諸大師等欲重興律宗,但最可憾者,是唐宋古書不得見。當時蕅益大師著述有毗尼事義集要,初講時人數已不多,以後更少;結果成績頹然。見月律師弘律頗有成績,撰述甚多,有解隨機羯磨者,毗尼作持,與南山頗有不同之處,因不得見南山著作故!此外尚有最負盛名的傳戒正範一部,從明末至今,傳戒之書獨此一部,傳戒尚存之一線曙光,惟賴此書;雖與南山之作未能盡合,然其功甚大,不可輕視;但近代受戒儀軌,又依此稍有增減,亦不是見月律師傳戒正範之本來面目了。
南宋至清七百余年,關于唐宋諸家律學撰述,可謂無存;清光緒末年乃自日本請還唐宋諸家律書之一部份,近十余年間,在天津已刊者數百卷。此外續藏經中所收尚未另刊者猶有數百卷。
今後倘有人發心專力研習弘揚,可以恢複唐代之古風,凡蕅益見月等所欲求見者今悉俱在;我們生此時候,實比蕅益見月諸大師幸福多多。
但學律非是容易的事情,我雖然學律近二十年,僅可謂爲學律之預備,窺見了少許之門徑;再預備數年,乃可著手研究,以後至少須研究二十年,乃可稍有成績。奈我現在老了,恐不能久住世間,很盼望你們有人能發心專學戒律,繼我所未竟之志,則至善矣。
我們應知道:現在所流通之傳戒正範,非是完美之書,何況更隨便增減,所以必須今後恢複古法乃可;此皆你們的責任,我甚希望大家共同勉勵進行!
今天續講叁皈、五戒、乃至菩薩戒之要略。
叁皈、五戒、八戒、沙彌沙彌尼戒、式叉摩那戒、比丘比丘尼戒、菩薩戒等,就普通說,菩薩戒爲大乘,余皆小乘,但亦未必盡然,應依受者發心如何而定。我近來研究南山律,內中有雲:“無論受何戒法,皆要先發大乘心。”由此看來,哪有一種戒法專名爲小乘的呢!再就受戒方法論,如:叁皈、五戒、沙彌沙彌尼戒,皆用叁皈依受;至于比丘比丘尼戒、菩薩戒,則須依羯磨文受;又如式叉摩那則是作羯磨與學戒法,不是另外得戒,與上不同。再依在家出家分之:就普通說,在家如叁皈、五戒、八戒等,出家如沙彌比丘等,實而言之,叁皈、五戒、八戒,皆通在家出家。諸位聽著這話,或當懷疑,今我以例證之,如:明靈峰蕅益大師,他初亦受比丘戒,後但退作叁皈人,如是言之,只有叁皈亦可算出家人。
又若單五戒亦可算出家人,因剃發以後,必先受五戒,後再受沙彌戒,未受沙彌戒前,止是五戒之出家人。故五戒通于在家出家,有在家優婆塞、出家優婆塞之別;例如:明蕅益大師之大弟子成時性旦二師,皆自稱爲出家優婆塞。成時大師爲編輯淨土十要及靈峰宗論者,性旦大師爲記錄彌陀要解者,皆是明末的高僧。
八戒何爲亦通在家出家?藥師經中說:比丘亦可受八戒,比丘再受八戒爲欲增上功德故。這樣看起來,八戒亦通于僧俗。
以上略判竟,以下一一分別說之。
叁皈:不屬于戒,僅名叁皈。叁皈者: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未受以前必須要了解叁皈道理,並非糊裏糊塗地盲從瞎說,如這樣子皆不得叁皈。
所謂叁寶有四種之別,一理體叁寶,二化相叁寶,叁住持叁寶,四一體叁寶。盡講起來很深奧複雜,現在且專就住持叁寶來說。叁寶意義是什麼?佛,法,僧。所謂佛即形像,如:釋迦佛像、藥師佛像、彌陀佛像等;法即佛所說之經,如:法華經楞嚴經等,皆佛金口所流露出來之法;僧即出家剃發受戒有威儀之人。以上所說佛、法、僧道理,可謂最淺近,諸位諒皆能明了吧。
皈依即回轉的意義,因前背舍叁寶,而今轉向叁寶,故謂之皈依。但無論出家在家之人,若受叁皈時,最重要點有二:第一要注意皈依叁寶是何意義?第二當受叁皈時,師父所說應當十分明白,或師父所講的話,全是文言不能了解,如是決不能得叁皈;或隔離太遠,聽不明白亦不得叁皈;或雖能聽到大致了解,其中尚有一二懷疑處,亦不得叁皈。又正授之時,即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叁說,此最要緊,應十分注意;以後之“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是名叁結,無關緊要;所以諸位發心受戒,應先了知叁皈意義,又當正授時,要在先“皈依佛”等叁語注意,乃可得叁皈。
以上叁皈說已。下說五戒。
五戒:——就五戒言,亦要請師先爲說明。五戒者:殺,盜,淫,妄,酒。當師父說明五戒意義時,切要用白話,淺近明了,使人易懂。受戒者聽畢,應先自思量如是諸戒能持否,若不能全持,或一,或二,或叁,或四,皆可隨意;甯可不受,萬不可受而不持!且就殺生而論,未受戒者,犯之本應有罪,若已受不殺戒者犯之,則罪更加重一倍,可怕不可怕呢!你們試想一想,如果不能受持,勉強敷衍,實是自尋煩惱!據我思之:五戒中最容易持的,是:不邪淫,不飲酒;諸位可先受這兩條最爲穩當;至于殺與妄語,有大小之分,大者雖不易犯,小者實爲難持;又五戒中最爲難持的莫如盜戒,非于盜戒戒相研究十分明了之後,萬不可率爾而受。所以我盼望諸位對于盜戒一條緩緩再說,至要!至要!但以現在傳戒情形看起來,在這許多人衆集合場中,實際上是不能如上一一別受;我想現在受五戒時,不妨合衆總受五戒,俟受戒後,再自己斟酌取舍,亦未爲不可;于自己所不能奉持的數條,可以在引禮師前或俗人前舍去,這樣辦法,實在十分妥當,在授者減麻煩,諸位亦可免除煩惱。另外還有一句要緊的話,倘有人懷疑于此大衆混雜擾亂之時,心中不能專一注想,或恐猶未得戒者,不妨請性願老法師或其他善知識,再爲重授一次,他們當即慈悲允許。諸位!你們萬不可輕視叁皈五戒!我有句老實話對諸位說:菩薩戒不是容易得的,沙彌戒及比丘戒是不能得的,無論出家或在家人所希望者,唯有叁皈五戒,我們倘能得叁皈五戒,那就是很好的了。因受持五戒,來生定可爲人;既能持五戒,再說念阿彌陀佛名號,求生西方,臨終時定能往生西方極樂世界,豈不甚好。就我自己而論,對于菩薩戒是有名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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