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邪見
造惡業者,因其造業重輕,而墮地獄、畜生、鬼道之中。受報既盡,幸生人中,猶有余報。今依華嚴經所載者,錄之如下。若諸“論”中,尚列外境多種,今不別錄。
一、殺生......短命、多病
二、偷盜......貧窮、其財不得自在
叁、邪淫......妻不貞良、不得隨意眷屬
四、妄言......多被誹謗、爲他所诳
五、兩舌......眷屬乖離、親族弊惡
六、惡口......常聞惡聲、言多诤訟
七、绮語......言無人受、語不明了
八、悭貪......心不知足、多欲無厭
九、嗔恚......常被他人求其長短、恒被于他之所惱害
十、邪見......生邪見家、其心谄曲
善業有十種。下列不殺生等,止惡即名爲善。複依此而起十種行善,即救護生命等也。
一、不殺生:救護生命
二、不偷盜:給施資財
叁、不邪淫:遵修梵行
四、不妄言:說誠實言
五、不兩舌:和合彼此
六、不惡口:善言安慰
七、不绮語:作利益語
八、不悭貪:常懷舍心
九、不嗔恚:恒生慈憫
十、不邪見:正信因果
造善業者,因其造業輕重而生于阿修羅人道欲界天中。所感之余報,與上所列惡業之余報相反。如不殺生則長壽無病等類推可知。
由是觀之,吾人欲得諸事順遂,身心安樂之果報者,應先力修善業,以種善因。若唯一心求好果報,而決不肯種少許善因,是爲大誤。譬如農夫,欲得米谷,而不種田,人皆知其爲愚也。
故吾人欲諸事順遂,身心安樂者,須努力培植善因。將來或遲或早,必得良好之果報。古人雲:“禍福無不自己求之者”,即是此意也。
以上所說,乃人天教之大義。
唯修人天教者,雖較易行,然報限人天,非是出世。故古今諸大善知識,盡力提倡“淨土法門”,即前所說之佛法宗派大概中之“淨土宗”。令無論習何教者,皆兼學此“淨土法門”,即能獲得最大之利益。“淨土法門”雖隨宜判爲“一乘圓教”,但深者見深,淺者見淺,即唯修人天教者亦可兼學,所謂“叁根普被”也。
在此講說叁日已竟。以此功德,惟願世界安甯,衆生歡樂,佛日增輝,*輪常轉。
佛法大意
我至貴地,可謂奇巧因緣。本擬住半月返廈。因變、住此,得與諸君相晤,甚可喜。
先略說佛法大意。
佛法以大菩提心爲主。菩提心者,即是利益衆生之心。故信佛法者,須常抱積極之大悲心,發救濟一切衆生之大願,努力作利益衆生之種種慈善事業。乃不愧爲佛教徒之名稱。
若專修淨土法門者,尤應先發大菩提心。否則他人謂佛法是消極的、厭世的、送死的。若發此心者,自無此誤會。
至于作慈善事業,尤要。既爲佛教徒,即應努力作利益社會之種種事業。乃能令他人了解佛教是救世的、積極的。不起誤會。
或疑經中常言空義,豈不與前說相反。
今案大菩提心,實具有悲智二義。悲者如前所說。智者不執著我相,故曰空也。即是以無我之偉大精神,而做種種之利生事業。
若解此意,而知常人執著我相而利益衆生者,其能力薄、範圍小、時不久、不徹底。若欲能力強、範圍大、時間久、最徹底者,必須學習佛法,了解悲智之義,如是所作利生事業乃能十分圓滿也。故知所謂空者,即是于常人所執著之我見,打破消滅,一掃而空。然後以無我之精神,努力切實作種種之事業。亦猶世間行事,先將不良之習慣等一一推翻,然後良好建設乃得實現也。
今能了解佛法之全系統及其真精神所在,則常人謂佛教是迷信是消極者,固可因此而知其不當。即謂佛教爲世界一切宗教中最高尚之宗教,或謂佛法爲世界一切哲學中最玄妙之哲學者,亦未爲盡理。
┌說明人生宇宙之所以然。
│ ┌謬見,而與之正見
因佛法是真能┼破除世間一切───┼迷信,而與之正信
│ ├惡行,而與之正行
│ └幻覺,而與之正覺
├包括世間各教各學之長處,而補其不足。
└廣被一切衆生之機,而無所遺漏。
不僅中國,現今如歐美諸國人,正在熱烈的研究及提倡。出版之佛教書籍及雜志等甚多。
故望已爲佛教徒者,須徹底研究佛法之真理,而努力實行,俾不愧爲佛教徒之名。其未信佛法者,亦宜虛心下氣,盡力研究,然後于佛法再加以評論。此爲余所希望者。
以上略說佛法大意畢。
又當地信士,因今日爲菩薩誕,欲請解釋南無觀世音菩薩之義。茲以時間無多,惟略說之。
南無者,梵語。即歸依義。
菩薩者,梵語,爲菩提薩埵之省文。菩提者覺,薩埵者衆生。因菩薩以智上求佛法,以悲下化衆生,故稱爲菩提薩埵。此以悲智二義解釋,與前同也。
觀世音者,爲此菩薩之名。亦可以悲智二義分釋。如楞嚴經雲:由我觀聽十方圓明,故觀音名遍十方界。約智言也。如法華經雲:苦惱衆生一心稱名,菩薩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以是名觀世音。約悲言也。
常隨佛學
華嚴經行願品末卷所列十種廣大行願中,第八曰常隨佛學。若依華嚴經文所載種種神通妙用,決非凡夫所能隨學。但其他經律等,載佛所行事,有爲我等凡夫作模範,無論何人皆可隨學者,亦屢見之。今且舉七事。
一、佛自掃地
根本說一切有部毗柰耶雜事雲:世尊在逝多林。見地不淨,即自執帚,欲掃林中。時舍利子大目犍連大迦葉阿難陀等,諸大聲聞,見是事已,悉皆執帚共掃園林。時佛世尊及聖弟子掃除已。入食堂中,就座而坐。佛告諸比丘。凡掃地者有五勝利。一者自心清淨。二者令他心清淨。叁者諸天歡喜。四者植端正業。五者命終之後當生天上。
二、佛自舁(音余,即共扛擡也)弟子及自汲水
五分律,佛製飲酒戒緣起雲:婆伽陀比丘、以降龍故,得酒醉。衣缽縱橫。佛與阿難舁至井邊。佛自汲水、阿難洗之等。
叁、佛自修房
十誦律雲:佛在阿羅毗國。見寺門楣損,乃自修之。
四、佛自洗病比丘及自看病
四分律雲:世尊即扶病比丘起,拭身不淨。拭已洗之。洗已複爲浣衣曬幹。有故壞臥草棄之。掃除住處,以泥漿塗灑,極令清淨。更敷新草,並敷一衣。還安臥病比丘已,複以一衣覆上。
西域記雲:只桓東北有塔,即如來洗病比丘處。
又雲:如來在日,有病比丘,含苦獨處。佛問:汝何所苦?汝何獨居?答曰:我性疏懶不耐看病,故今嬰疾無人瞻視。佛愍而告曰:善男子!我今看汝。
五、佛爲弟子裁衣
中阿含經雲:佛親爲阿那律裁叁衣。諸比丘同時爲連合,即成。
六、佛自爲老比丘穿針
此事知者甚多。今以忘記出何經律,不及檢查原文。僅就所記憶大略之義錄之。佛在世時,有老比丘補衣。因目昏花,未能以線穿針孔中。乃歎息曰:誰當爲我穿針。佛聞之,即立起曰:我爲汝穿之等。
七、佛自乞僧舉過
是爲佛及弟子等結夏安居竟,具儀自恣時也。增一阿含經雲:佛坐草座(即是離本座,敷草于地而坐也。所以爾者,恣僧舉過,舍驕慢故)告諸比丘言:我無過咎于衆人乎?又不犯身口意乎?如是至叁。
靈芝律師雲:如來亦自恣者,示同凡法故,垂範後世故,令衆省己故,使折我慢故。
如是七事,冀諸仁者勉力隨學。遠離驕慢,增長悲心,廣植福業,速證菩提。是爲余所希願者耳!
《弘一大師文集—法義》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