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是觀世音之生日,夏曆六月十九日是其成道日。弘一大師此次講演作于夏曆六月十九日,實際上系觀世音之成道日。
*“南無”是佛教信徒一心歸依于佛的用語,除“歸依”之義外,還含有“致敬”、“歸敬”、“歸命”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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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十疑略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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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挽救今日之世道人心,人皆知推崇佛法。但對于佛法而起之疑問,亦複不少。故學習佛法者,必先解釋此種疑問,然後乃能著手學習。
以下所舉十疑及解釋,大半采取近人之說而敘述之,非是講者之創論。所疑固不限此,今且舉此十端耳。
一、佛法非迷信
近來知識份子,多批評佛法謂之迷信。
我輩詳觀各地寺廟,確有特別之習慣及通俗之儀式,又將神仙鬼怪等混入佛法之內,謂是佛法正宗。既有如此奇異之現相,也難怪他人謂佛法是迷信。
但佛法本來面目則不如此,決無崇拜神仙鬼怪等事。其儀式莊嚴,規矩整齊,實超出他種宗教之上。又佛法能破除世間一切迷信而與以正信,豈有佛法即是迷信之理。
故知他人謂佛法爲迷信者,實由誤會。倘能詳察,自不至有此批評。
二、佛法非宗教
或有人疑佛法爲一種宗教,此說不然。
佛法與宗教不同,近人著作中常言之,茲不詳述。應知佛法實不在宗教範圍之內也。
叁、佛法非哲學
或有人疑佛法爲一種哲學,此說不然。
哲學之要求,在求真理,以其理智所推測而得之某種條件即謂爲真理。其結果,有一元、二元、唯心種種之說。甲以爲理在此,乙以爲理在彼,紛纭擾攘,相非相謗。但彼等無論如何盡力推測,總不出于錯覺一途。譬如盲人摸象,其生平未曾見象之形狀,因其所摸得象之一部分,即謂是爲象之全體。故或摸其尾便謂象如繩,或摸其背便謂象如床,或摸其胸便謂象如地。雖因所摸處不同而感覺互異,總而言之,皆是迷惑顛倒之見而已。
若佛法則不然,譬如明眼人能親見全象,十分清楚,與前所謂盲人摸象者迥然不同。因佛法須親證“真如”,了無所疑,決不同哲學家之虛妄測度也。
何謂“真如”之意義?真真實實,平等一如,無妄情,無偏執,離于意想分別,即是哲學家所欲了知之宇宙萬有之真相及本體也。夫哲學家欲發明宇宙萬有之真象及本體,其志誠爲可嘉。第太無方法,致罔廢心力而終不能達到耳。
以上所說之佛法非宗教及哲學,僅略舉其大概。若欲詳知者,有南京支那內學院出版之佛法非宗教非哲學一卷,可自詳研,即能洞明其奧義也。
四、佛法非違背于科學
常人以爲佛法重玄想,科學重實驗,遂謂佛法違背于科學。此說不然。
近代科學家持實驗主義者,有兩種意義。
一是根據眼前之經驗,彼如何即還彼如何,毫不加以玄想。
二是防經驗不足恃,即用人力改進,以補通常經驗之不足。
佛家之態度亦爾,彼之“戒”“定”“慧”叁無漏學,皆是改進通常之經驗。但科學之改進經驗重在客觀之物件,佛法之改進經驗重在主觀之心識。如人患目病,不良于視,科學只知多方移置其物以求一辨,佛法則努力醫治其眼以求複明。兩者雖同爲實驗,但在治標治本上有不同耳。
關于佛法與科學之比較,若欲詳知者,乞閱上海開明書店代售之佛法與科學之比較研究。著者王小徐,曾留學英國,在理工專科上疊有發見,爲世界學者所推重。近以其研究理工之方法,創立新理論解釋佛學,因著此書也。
五、佛法非厭世
常人見學佛法者,多居住山林之中,與世人罕有往來,遂疑佛法爲消極的、厭世的。此說不然。
學佛法者,固不應迷戀塵世以貪求榮華富貴,但亦決非是冷淡之厭世者。因學佛法之人皆須發“大菩提心”,以一般人之苦樂爲苦樂,抱熱心救世之弘願,不唯非消極,乃是積極中之積極者。雖居住山林中,亦非貪享山林之清福,乃是勤修“戒”“定”“慧”叁學以預備將來出山救世之資具耳。與世俗青年學子在學校讀書爲將來任事之准備者,甚相似。
由是可知謂佛法爲消極厭世者,實屬誤會。
六、佛法非不宜于國家之興盛
近來愛國之青年,信仰佛法者少。彼等謂佛法傳自印度,而印度因此衰亡,遂疑佛法與愛國之行動相妨礙。此說不然。
佛法實能輔助國家,令其興盛,未嘗與愛國之行動相妨礙。印度古代有最信仰佛法之國王,如阿育王、戒日王等,以信佛故,而統一興盛其國家。其後婆羅門等舊教複興,佛法漸無勢力,而印度國家乃隨之衰亡,其明證也。
七、佛法非能滅種
常人見僧尼不婚不嫁,遂疑人人皆信佛法必致滅種。此說不然。
信佛法而出家者,乃爲僧尼,此實極少之數。以外大多數之在家信佛法者,仍可婚嫁如常。佛法中之僧尼,與他教之牧師相似,非是信徒皆應爲牧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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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十疑略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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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佛法非廢棄慈善事業
常人見僧尼唯知弘揚佛法,而于建立大規模之學校、醫院、善堂等利益社會之事未能努力,遂疑學佛法者廢棄慈善事業。此說不然。
依佛經所載,布施有二種,一曰財施,二曰法施。出家之佛徒,以法施爲主,故應多致力于弘揚佛法,而以余力提倡他種慈善事業。若在家之佛徒,則財施與法施並重,故在家居士多努力作種種慈善事業,近年以來各地所發起建立之佛教學校、慈兒院、醫院、善堂、修橋、造涼亭乃至施米、施衣、施錢、施棺等事,皆時有所聞,但不如他教仗外國慈善家之財力所經營者規模闊大耳。
九、佛法非是分利
近今經濟學者,謂人人能生利,則人類生活發達,乃可共用幸福。因專注重于生利。遂疑信仰佛法者,唯是分利而不生利,殊有害于人類,此說亦不免誤會。
若在家人信仰佛法者,不礙于職業,士農工商皆可爲之。此理易明,可毋庸議。若出家之僧尼,常人觀之,似爲極端分利而不生利之寄生蟲。但僧尼亦何嘗無事業,僧尼之事業即是弘法利生。倘能教化世人,增上道德,其間接直接有真實大利益于人群者正無量矣。
十、佛法非說空以滅人世
常人因佛經中說“五蘊皆空”“無常苦空”等,因疑佛法只一味說空。若信佛法者多,將來人世必因之而消滅。此說不然。
大乘佛法,皆說空及不空兩方面。雖有專說空時,其實亦含有不空之義。故須兼說空與不空兩方面,其義乃爲完足。
何謂空及不空。空者是無我,不空者是救世之事業。雖知無我,而能努力作救世之事業,故空而不空。雖努力作救世之事業,而決不執著有我,故不空而空。如是真實了解,乃能以無我之偉大精神,而作種種之事業無有障礙也。
又若能解此義,即知常人執著我相而作種種救世事業者,其能力薄,範圍小,時間促,不徹底。若欲能力強,範圍大,時間久,最徹底者,必須于佛法之空義十分了解,如是所做救世事業乃能圓滿成就也。
故知所謂空者,即是于常人所執著之我見打破消滅,一掃而空,然後以無我之精神,努力切實作種種之事業。亦猶世間行事,先將不良之習慣等一一推翻,然後良好之建設乃得實現。
信能如此,若雲犧牲,必定真能犧性;若雲救世,必定真能救世。由是堅堅實實,勇猛精進而作去,乃可謂偉大,乃可謂徹底。
所以真正之佛法先須向空上立腳,而再向不空上作去。豈是一味說空而消滅人世耶!
以上所說之十疑及釋義,多是采取近人之說而敘述其大意。諸君聞此,應可免除種種之誤會。
若佛法中之真義,至爲繁廣,今未能詳說。惟冀諸君從此以後,發心研究佛法,請購佛書,隨時閱覽,久之自可洞明其義。是爲余所厚望焉。
*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叁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子福建安海金墩宗祠所做講演。
* 南京支那內學院:系我國近代著名佛學院之一,其主持者爲佛學家歐陽竟無。
* 上海開明書店:中國近現代一著名書店,時業主爲章錫琢,總編輯爲夏丏尊。
* 對于當時居住于山林中之出家人,是否能勤修“戒”“定”“慧”,以預備將來出山救世之資具,李叔同在一九二七年春寫給蔡元培等人的信中提出:“對于服務社會之一派,應如何盡力提倡?此是新派;對于山林辦道之一派,應如何盡力保護?此是舊派,但此振必不可廢;對于既不能服務于社會又不能辦道山林之一派應如何處置?對于應赴一派(即專作經忏者)應如何嚴加取締?對于子孫之寺院(即出家剃發之處)應如何處置?對于受戒之時應如何嚴加限製?如是等種種問題,皆乞仁者仔細斟酌,妥爲辦理。俾佛門興盛,佛法昌明,則幸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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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宗派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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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佛法之種種疑問,前已略加解釋。諸君既無所疑惑,思欲著手學習,必須先了解佛法之各種宗派乃可。
原來佛法之目的,是求覺悟本無種種差別。但欲求達到覺悟之目的地以前,必有許多途徑。而在此途徑上,自不妨有種種宗派之不同也。
佛法在印度古代時,小乘有各種部執,大乘雖亦分“空”“有”二派,但未別立許多門戶。吾國自東漢以後,除將印度所傳來之佛法精神完全承受外,並加以融化光大,于中華民族文化之偉大悠遠基礎上,更開展中國佛法之許多特色。至隋唐時,便漸成就大小乘各宗分立之勢。今且舉十宗而略述之。
一、律宗又名南山宗
唐終南山道宣律師所立。依法華,涅槃經義,而釋通小乘律,立圓宗戒體正屬出家人所學,亦明在家五戒、八戒義。
唐時盛,南宋後衰,今漸興。
二、俱舍宗
依俱舍論而立。分別小乘名相甚精,爲小乘之相宗。欲學大乘法相宗者固應先學此論,即學他宗者亦應以此爲根底,不可以其爲小乘而輕忽之也。
陳隋唐時盛弘,後衰。
叁、成實宗
依成實論而立。爲小乘之空宗,微似大乘。
六朝時盛,後衰,唐以後殆罕有學者。
以上二宗,即依二部論典而形成,並由印度傳至中土。雖號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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