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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燈之光六《修心七要》略釋(十四)

  《修心七要》略釋(十四)

  不好大喜功

  第十八,“不好大喜功”。

  這個學處有兩方面的要求:第一,不要誇功;第二,不要叫苦。

  即使做了一點利益衆生的事情,或者自己的修行比較好,也不能認爲自己很了不起,很有功德,很有修行,很慈悲等等。到處炫耀宣傳,說自己爲了衆生怎麼樣付出,怎麼樣辛苦,怎麼樣吃苦等等。

  釋迦牟尼佛雖然要求,真正的大乘修行人要發菩提心。但發菩提心也全都是建立在自願基礎上的,沒有任何條件和逼迫的成分,更不能有絲毫的傲慢心。既然發了菩提心,利益衆生就是我們的工作或義務,是我們自己義不容辭的責任。爲了衆生的一切所作所爲,都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沒有什麼值的得誇耀的。

  我們不能認爲,所謂的菩薩,就是坐在高高的法座上,依靠佛法的力量去統治衆生,讓衆生爲自己服務,接受衆生奉獻的統治者,像國王一樣。

  釋迦牟尼佛要求,所有的菩薩,都必須在無條件的基礎上爲衆生奉獻、付出。真正的大乘修行人,就是要有甘當衆生奴仆的心態。如果有了這樣的心態,則平時爲衆生作事情的時候,不會有什麼傲慢、炫耀的心念,也不會叫苦,否則就違背了大乘佛法的要求。

  比如說放生,表面上看起來,參加放生似乎是爲了衆生,幫助衆生解決痛苦,實際上很多人的發心往往是爲了自己——自己的健康長壽、消災免難、遣除壽障等等,放生只不過是一種方法和手段,其真正的受益者是自己,不是被解救的衆生。

  這樣的做法都不是大乘佛法,最多屬于小乘佛法,或者屬于世間法。大乘佛法不允許有這樣的法門。大乘修行人首先要學會逐步放棄自私心,如果自私心沒有放棄,就根本無法修學大乘佛法。

  目前,在居士和出家人當中,個別人就有這樣的問題——認爲自己很了不起,是某某的化身、活佛等等。有些居士到藏地一些偏僻地方的小寺院,供養幾萬塊錢,然後要求他們的僧團迎接,並請他坐在法座上,讓所有僧衆向他獻哈達。他自己拍下很多照片、錄像,回到漢地,便四處張揚、八方吹噓,說自己被認定爲某某活佛,是某某法王、大成就者的法脈持有者,已經在某某寺院坐床,繼而明目張膽地開始灌頂、傳法等等,通過種種方法欺騙信衆。

  雖然我們也不能排除,在自我誇耀的人當中,也會有個別成就者等等,不能說都是虛假的,但多數通過各種手段自賣自誇的人,口頭上說是利益衆生,實際上卻是爲了自己。這樣心裏永遠都生不起慈心和悲心。倘若沒有慈心和悲心,就喪失了大乘佛法的基礎,其它的修行根本就談不上了。這種情況如今比比皆是,這是與大乘菩提心修法完全違背的。

  大乘佛法認爲,所謂的功勞,就是誠心實意地爲衆生奉獻付出。

  無論是出家人還是在家人,凡是發了大乘菩提心,就不能從高處往下看衆生,而是要身處卑位,真正無私地爲衆生服務,這樣才算是大乘修行人。

  發心和行動有所不同,雖然我們已經下決心,從現在起要一心一意爲衆生付出,但在實際行動的時候,還是有一個過程,不可能一瞬間就圓滿了大乘的六度四攝。但這也不代表我們沒有發菩提心,只是修行不到位而已。修行愈好,行爲也會愈完美。如果修行不好,行爲就不可能完全跟得上,但是,從發菩提心的第二剎那開始,就要往這方面努力,這樣一定會愈來愈好。

  我們第一步能做的,就是在比較安靜的地方調整自己的內心,當調整好心態,使我們稍微有一點力量去利益衆生的時候,就要勇敢地面對一切,爲衆生付出。什麼時候我們能做到這一點,就算進入大乘佛法的門檻了。

  不暴躁易怒

  第十九,“不暴躁易怒”。

  當有些人傷害了我們,或在某些問題上對不起自己時,脾氣不能過于暴躁,也不能太敏感——稍不如意便大發雷霆、怒火沖天。

  比如說,如果有一個人在衆目睽睽之下當面罵我們,也應該像《佛子行》所要求的一樣:“何人大庭廣衆中,揭露吾過出惡語,于彼亦作上師想,恭敬頂禮佛子行。”再比如,如果有人在背後說了一些對我們不利的話,或者是做了一些對我們不利的事情,也要有包容、忍辱的涵養。

  佛書中講了一個比喻,當皮膚受傷以後,皮膚下面就會長出一層很細的新肌,稍一接觸就疼痛異常。心量狹窄之人的心也像新肌一樣嬌弱,一聽到于己不利的事情或話語,立即會有很明顯反應——惱羞成怒、暴跳如雷。

  另外,書中還以某些護法作爲比喻:有些世間的護法是很難伺候的,比如西藏有一座世間神山,其山神的脾氣異常乖戾,假如一直恭敬供養,那就相安無事,甚至還會給你帶來一些區區小利;但只要對他有一點點不恭敬,他就毫不客氣地實施報複,之後各種各樣的違緣都會降臨到頭上。

  修行不好的人就像這個山神,只要聽到一點點不順心的話,當下怒不可遏,立即尋機報複。這都是缺乏修行的表現,學佛的人,特別是修學大乘佛法的人萬萬不能這樣。

  很多人皈依了很長時間,修行也爲期不短了,但我們的煩惱有沒有減少?自私心有沒有得到控製?“愛我執”有沒有斷除呢?如果答案都是否定的,那我們的修行就沒有什麼實際的作用。對此,大家一定要深刻反省、反複掂量啊!

  不喜怒無常

  第二十,“不喜怒無常”。

  不能氣量狹窄、喜怒無常——遇到一星半點的喜事,就高興得手舞足蹈;發生雞毛蒜皮的問題,又暴跳如雷,脾氣時好時壞、捉摸不定。就像高原春天變幻無常的氣候——一會兒陽光明媚,一會兒風雪交加;也像是很難保持平衡的天平,左右兩邊的重量稍有不均,就馬上會往一邊傾斜。

  這種喜怒無常的性格,會讓身邊的人很辛苦、很勞累,最後不得不選擇慢慢疏遠。

  修行人如果也像天平一樣——心情好的時候,就願意爲衆生付出,願意爲衆生發誓成佛;情緒不好的時候,又立即反悔道:“學佛、利益衆生和我沒有關系,我就是要捍衛自己的利益!”隨意舍棄慈悲心、菩提心,那就是人格出了問題。

  俗話說:江山易改,禀性難移。人格的糾正可不是那麼容易的。

  以前噶當派的那些上師們,在弟子來請求依止的時候,首先會問:你的人格怎麼樣?如果對方回答說:我的人格不怎麼樣,但我的智慧卻高人一籌。他們就會說:雖然你智慧超群,但如果人格低劣,則基礎已經不行了。看來你只有另請高明,我是不能利益你了。

  如果來人回答說:我的人格比較好,但智慧淺薄,什麼都不懂。上師們就會說:只要人格好就沒有問題。智慧是可以激發的,不是所有人剛開始就有智慧,人格好才是最關鍵的。之後就會攝受前來依止的人。

  當然,任何事物也不是一成不變的,人格也不是完全不能改變,隨著天長日久的修習,再壞的人也有變好的一天。如果有喜怒無常的壞習氣,就一定要千方百計設法改正。作爲佛教徒,首先就是要本分,在此基礎上,還要實實在在地修行,這才是一個修行人的風格。

  莫追求聲譽

  第二十一,“莫追求聲譽”。

  如果做了一點利益衆生的善法,就希望其它人贊歎、誇耀自己,讓自己美名遠揚,這就違背了大乘佛法的宗旨。

  大乘佛法始終強調,所有的付出都不能求任何回報,如果求回報,就摻雜了自私心的成分。比如說,如果在布施的時候,心裏想的是:我今天給他一百元,說不定他以後就能給我多少多少……,這種有條件的布施,就不是真正的布施,而屬于顯宗所講的叁十六種不清淨布施之一。同樣,做其它任何善事,只要有追求回報的念頭,就不屬于大乘佛法。

  其實,在這個學處,也即最後一個學處當中,已經涵蓋了所有大乘佛法。簡言之,就是在付出的時候,不能有任何自私,不能講任何條件。

  綜上所述,歸結一個人終生的修法,就是勝義菩提心和世俗菩提心。我們不能認爲,菩提心只是五加行之一,在五加行修完之後,就不需要修菩提心了。

  沒有修過外四加行與內五加行的道友,一定要完成最起碼的數量。不能因爲數量不重要,質量是關鍵,就不修那麼多數量了,基本的數量也要完成。

  在外加行圓滿以後,一定會生起出離心;如果出離心沒有生起,就說明我們的外加行修得不夠認真或者是修法不對。那就要回頭去檢查,然後重新修外加行,直到生起比較好的出離心爲止。外加行修完以後,就修內加行。

  在內外加行都修完之後,緊接著修兩種法:一個是世俗菩提心;另一個是勝義菩提心。其中修勝義菩提心就是修空性。以前聽過大圓滿修法的,就繼續修大圓滿修法;沒有聽過大圓滿修法的,就修其他的空性修法。以前噶當派的上師們一生只修菩提心,除此之外,不修任何其它法門。實際上也是如此,除了菩提心以外,也沒有什麼法可修,所有的法都包含在菩提心修法當中。我們一定要把菩提心修到得心應手的程度。

  除了坐上觀修之外,每天出座以後,還要盡力行持善法——念經、供佛、持戒等等。這樣無論是出家人還是在家人,都算得上是名副其實的大乘修行人了。

  將此盛五濁,轉爲菩提道,

  竅訣甘露藏,乃傳自金洲。

  文中的結尾這樣說道:能將此惡世興盛之五濁,轉爲菩提妙道的,如同甘露一般的竅訣,是傳自于金洲上師的。

  所謂五濁,是指劫濁、見濁、衆生濁、煩惱濁、命濁。濁的意思,就是像渣滓、垃圾一樣肮髒不堪。

  按照世俗人的想法,會認爲人類社會在不斷地演化、進步、發展,從原始社會到現在,從類人猿到智慧生命,人類愈來愈聰明,愈來愈有智慧,愈來愈高等。佛教雖然不否認物質生活等方面的進步,但卻認爲,當人類的福報漸漸窮盡以後,于此五濁惡世,人的壽命、智慧、煩惱等等是愈來愈汙濁。

  看過《俱舍論》的都知道,在世界剛剛誕生,人類繁衍之初,水、草、瓜果等等的營養極其豐富。時至今日,所有食物的養分早已一落千丈,隨著人心越來越凶惡,道德越來越滑落,世上會不斷地出現饑馑、疾疫、刀兵之災,世界衆生無不受害,故稱之爲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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