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五‧一叁 末那心所,何地系耶?
【疏翼】
第二依問辨第二能變十門分別中,第七段文第九界地分別門。
【述記‧卷二十九】
次、第七段,第九系界別門。于中有二︰初、辨染,次、明淨。染中有二︰初、問,次、答。此爲問已。
【論文】
五‧一四 隨彼所生,彼地所系。
【疏翼】
第一辨染中,第二答。
【述記‧卷二十九】
答中有二︰此舉頌答,後、釋頌答。此初也。
【論文】
五‧一五 謂生欲界,現行末那相應心所,即欲界系,乃至有頂,應知亦然。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解頌答。文分爲二中,第一總解又分爲二︰一、解九地系,二、解自地系所以。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二十九】
下、釋頌答中,有二︰初、且總解,後、別顯之。此初也。
「乃至有頂」,九地皆然,即彼地系。若第八識生彼欲界乃至有頂,現染末那相應心所,即欲界系,余地亦爾,與六十叁等同[1]。然《顯揚》十九約界爲論,無地分別[2]。
【疏翼】
安慧《唯識叁十論》卷一在解頌文四煩惱之後,解觸等俱之前雲︰
此我癡等煩惱亦如意有九地。此中已總說,但未知與自地相應,抑與異地相應,是故頌曰︰隨所生所系。
論曰︰「隨所生」者,謂隨于是處生起。言「所系」者,謂隨于此界此地生起,即與此界此地所有相應,非與異界異地相應。
【論文】
五‧一六 任運恒緣自地藏識,執爲內我,非他地故。
【疏翼】
第一總解中,第二解自地系所以。
【述記‧卷二十九】
何以爾者?
此識恒執「自地藏識」爲內我故。我見唯緣自地而起,不見世間俱生,別緣他地法爲我等故。《對法》第六「他界緣」雲:不見世間緣他地法計爲我故[3],我見隨境,自地所系,他地諸法,非我境故。此依俱生別緣我見行相說。
由此故知第七不緣本識種子,種子許通他地法故[4];亦不緣色等,色等亦通故[5]。第八異熟心通緣自他地,不作自他解;第七作我解,故不緣他地。
若爾,命終心[6]緣何以爲我?
緣未來生,即是緣自地所生處故。此別緣我,故唯自地。若總緣我,許亦[7]緣他[8],如下自解,即是正義,第七唯緣第八識家。
此上文總。
【疏翼】
以上第二解頌答中,第一總解訖。
《樞要》卷下雲︰
末那系中難雲︰所緣一地系,能緣系隨境,所緣九地系,能緣系通九?如總緣我見等。
答︰現行爲境顯,能緣隨彼系;種等境沈隱,能緣系不隨。
問︰現行相顯,可別起見;種子沈隱,應不生見!
答︰境通隱顯,種現俱境,系隨現顯,不隨種系。
又難︰能緣緣彼境,能所一地系;境爲能緣緣,能所俱無覆!
答︰性據類殊,能所別性;系據縛義,不可別系。
問︰第七緣彼現,能所一界系;八緣叁界種,應隨叁界系?
﹝答:﹞七、八互相增,能、所一界系;八、境不互增,見境各別系。又八爲彼業招,不隨境界系;七非業所感,隨境一地系。
【論文】
五‧一七 若起彼地異熟藏識現在前者,名生彼地染汙末那,緣彼執我,即系屬彼,名彼所系。
【疏翼】
第二解頌答中,第二別解。于中有二解,此第一解。
【述記‧卷二十九】
以下別解。
若起彼地藏識現行,除于種子,「名生彼地」。爲簡種子,故論說言「異熟藏識」。
因中染汙第七末那,緣彼執我,系屬彼八,名「彼所系」。八非能系,七非所系,相從名「系」。不可難以相應、所緣二縛名「系」。相從、相屬,是此系義。第八是所屬,第七爲能屬,即是以彼所緣,爲所屬,第七屬彼也,如王爲所屬,臣等爲能屬,隨王系國[9]。
【論文】
五‧一八 或爲彼地諸煩惱等之所系縛,名彼所系。
【疏翼】
第二別解中,第二解。
【述記‧卷二十九】
此、第二解。
此識俱惑隨生處是何地,即此地攝。此第七意爲自俱時四惑所系[10],「名彼所系」。識是所系,煩惱能系也。
何名所生?
爲第八識所生之地煩惱「系縛,名彼所系」。
又解此文叁釋,一雲︰「謂生欲界」乃至「應知亦爾」以來,此中意說,若生欲界之現行末那,其相應心所,隨彼心王即欲界系。「系」是屬義,如臣屬王。
[11]「任運恒緣」乃至「名彼所系」以來,此中意說︰以能緣心屬彼所緣之地所系,相從名系,如牛屬牿。「任運恒緣」至「非他地故」以來,釋能緣心屬所緣義。
下、方爲正解。先、顯所由[12],後、解屬[13]故。
「或爲彼地」乃至「名彼所系」以來,此中意說,心王屬彼──隨第八識所生之地煩惱所系,以王屬臣,屬相應縛。
雖有此義[14],前解爲勝。
【疏翼】
以上第七段文第九界地分別門中,第一辨染訖。
【論文】
五‧一九 若已轉依,即非所系。
【疏翼】
第七段文第九界地分別門中,第二明淨。
【述記‧卷二十九】
此在因中。初地以去,已轉依位,有非所系,是無漏故。前「所系」言,亦通法執,是彼[15]類故。
【疏翼】
以上第二依問辨第二能變十門分別中,第七段文第九界地分別門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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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瑜伽》卷六十叁雲︰
隨所生處是諸煩惱即此地系。當知此地已離欲者,此諸﹝金陵本作「地」,今改﹞煩惱現行不絕。何以故?此諸煩惱唯阿賴耶識種子所引﹝藏文作「所生」﹞,于一切時任運而生﹝藏文作「有」,無「任運」言﹞,非所對治及能對治境界緣力差別轉故。
[2] 《顯揚》卷十九雲︰
若生此界中補特伽羅,當知此意相應煩惱,即是此界體性所攝。
[3] 《對法》卷六原文爲:
所言無明緣上地者,謂與見等相應。見者,除薩迦耶見,不見世間緣他地諸行,執爲我故。
[4] 道邑《義蘊》雲︰
此破安慧師。
[5] 道邑《義蘊》雲︰
第八相分有定果色、天眼等,亦他界故,故知第七不能緣色,此破火辨師義。
[6] 「命終心」,謂第六識。
[7] 「亦」字,金陵本、《義演》作「之」。
[8] 靈泰《抄》雲︰
若總緣我,即身中種子通叁界法爲我。爲簡種故,論說言「異熟藏識」。若言種子,通叁界,現行藏識,即自地。
[9] 道邑《義蘊》雲︰
此第七識雖系屬第八,不與第八相應,亦非第八所緣之境,故不可以二縛難。今言「系」者,但是屬義,非是縛義。
[10] 即相應縛。
[11] 以下第二釋。
[12] 即「若起彼地異熟藏識現在前者,名生彼地」。
[13] 即「染汙末那緣彼執我,即系屬彼,名彼所系」。
[14] 即第叁解。
[15] 「彼」,謂我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