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叁.叁六七 又契經說:壽、暖、識叁,更互依持,得相續住。
【疏翼】
第二引經申其理證或依經附理十證中,第五叁法互持證。于中有叁︰一、引經,二、遮余非或正解,叁、歸本識。初引經中分二︰一、引經頌意,二、總申正理。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二十二】
自下第五、叁法契經。文各有叁,准上可解。
此《經》有頌[1],謂:壽、暖及與識,叁法舍身時,所舍身僵仆,如木無思覺。[2]此中更互依持之經,是長行文,與頌稍別。
此經意說︰于有色界有壽、暖處,有能持識,「叁法」攝故。識如彼二,亦應相續,故以爲證。
【論文】
叁‧叁六八 若無此識,能持壽、暖,令久住識,不應有故。
【疏翼】
第一引經中,第二總申正理。
【述記‧卷二十二】
總以理成,下自別解。
【疏翼】
以上第五叁法互持證中,第一引經訖。
【論文】
叁‧叁六九 謂諸轉識──有間、有轉,如聲、風等──無恒持用,不可立爲持壽、暖、識。
【疏翼】
第五叁法互持證中,第二遮余非,或正別解。
【述記‧卷二十二】
第二、正解有叁︰先、非轉識,次、即賴耶,後、難異執。此、非轉識。
六種轉識于五位有間斷,于叁性有轉變。由斯義理,無恒持用故,如聲、風等。此中叁量,因有叁故︰一、有間,二、有轉,叁、無恒用。不可立爲持壽、暖、識,通破諸部。
或彼設言轉識有持用,而非恒持,即以此一[3]爲極成因。設言有細第六意識有恒持用,今以爲法「無恒持用」,有間、轉故。如聲、風等。亦得爲量。
【論文】
叁‧叁七○ 唯異熟識──無間、無轉,猶如壽、暖──有恒持用,故可立爲持壽、暖、識。
【疏翼】
第二遮余非或正別解中,第二即賴耶。
【述記‧卷二十二】
此、即賴耶。取第八識,立爲持壽、暖、識,無間、轉故,許有恒持用故。猶如壽、暖。
此喻有失,以壽、暖非能持識故。又識可持暖、壽二法;暖不持暖,壽不持壽故。
今可應言︰我第八識可能持暖。許無間、轉故,及恒持用故。如壽。或能持壽。因如前。喻如暖。
又第八識可爲能持。許壽、暖、識中,叁法攝故。如彼二法。論無此因,此因通故。然此論文,義具爲論,非要文具,故論文雲「持壽、暖、識」,以壽、暖爲喻。
或複成立第八識性有恒持用,及無間、轉,前以「許無間、轉」因,後以「許有恒持用」因。
次以義逐。
【論文】
叁‧叁七一 經說:叁法更互依持,而壽與暖一類相續,唯識不然,豈符正理?
【疏翼】
第二遮余非或正別解中,第叁難異執。
【述記‧卷二十二】
後、難異執。于中有叁︰一、申難,二、返質,叁、解征。此、申難也。
經說叁法更互依持,余二相續,獨識間斷,豈符正理?缺一,不可名「互依持」。彼說六識,故言間斷──間者,斷;轉者,易。
量雲︰叁法中識,應一類相續。叁法攝故。如壽、暖二。又或應返質:壽、暖二法亦應間斷。叁法攝故。如彼許識。
此論主征。
【論文】
叁‧叁七二 雖說叁法更互依持,而許唯暖不遍叁界,何不許識獨有間斷?
【疏翼】
第叁難異執中,第二返質。
【述記‧卷二十二】
此、外返質。
雖說叁法互持,兩家共許唯暖一種不遍叁界,非壽與識亦如于暖。今者論主何不許識獨有間斷?
例言︰叁法更互依持,暖不遍叁界;依持許叁法,何妨其識獨許間、轉?
【論文】
叁‧叁七叁 此于前理,非爲過難。謂若是處具有叁法,無間、轉者,可恒相持,不爾,便無恒相持用。
【疏翼】
第叁難異執中,第叁解征。于中分二︰一、無有間轉理無過,二、叁法不齊解。初中又二:一、前理證恒持,二、簡「識」言非诠轉。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二十二】
下、解征也。
論主釋言︰此,于我前理非爲過難。經中說叁法互相依者,謂若是處具有叁法,即欲、色界;無間、轉者,可恒相持。「不爾,便無恒相持用」,謂有間斷名「不爾」者,如六轉識無恒持用。經言叁法更互相依,非令無色亦有暖法。
【論文】
叁‧叁七四 前以此理,顯叁法中所說識言,非诠轉識,舉暖不遍,豈壞前理?故前所說,其理極成。
【疏翼】
第一無間轉理無過中,第二簡「識」言非诠轉。
【述記‧卷二十二】
前者我言「恒持用」理,顯叁法中所說「識」言,非诠轉識,意目第八恒有用故。汝舉暖不遍,豈壞我前理?我前所言識「不遍」者,可以暖爲例。我以識無恒用,何得以暖爲例[4]?
彼救意言︰識有間故,無恒持用;暖無色無,亦應如識!
論主意解︰具有叁法處可有恒持用,在欲、色界,爲難于汝。此則不可,具叁法處唯識間、轉,壽、暖不然。非于無色唯說暖無,便則例令具叁法處,許識間、轉、有恒持用。故我前說,「其理極成」。
【疏翼】
以上第叁解征中,第一無間轉理無過訖。
【論文】
叁‧叁七五 又叁法中,壽、暖二種既唯有漏,故知彼識,如壽與暖,定非無漏。
【疏翼】
第叁解征中,第二、叁法不齊解。于中有二︰一、前不齊解,二、別難。此即初文。
【述記‧卷二十二】
前、不齊解。
設複任汝識間、轉如暖,汝宗六識爲此中識,應不通叁性及與無漏,如壽與暖故。論無叁性,准例應成。故雲「又叁法中」,乃至「定非無漏」。
此亦不然!如壽能持暖,非是壽以能持故,壽應非壽。彼既不然,此雲何爾!是故何得以識能持故,令如壽及暖,非通叁性及非無漏[5]!
此意不然!謂無漏法不持有漏故,識應如壽、暖,唯有漏有持,豈得言叁性、有壽非壽等?爲例成失[6]!一切難中,俱有此例[7]。
【論文】
叁‧叁七六 生無色界,起無漏心,爾時何識能持彼壽?
【疏翼】
第二叁法不齊解中,第二別難。
【述記‧卷二十二】
又此中文,第二、別難。
且許有色界以色身有故,識無漏時,壽、暖可在;或有色界有色身故,設識無漏以義隱故,今不爲難。生無色界,既無于暖,起無漏心,爾時何識能持彼壽?無色身故,何所依持?
【疏翼】
以上第五叁法互持證中,第二遮余非或正解訖。
【論文】
叁‧叁七七 由此故知有異熟識──一類,恒遍,能持壽、暖;彼識,即是此第八識。
【疏翼】
第五叁法互持證中,第叁總結或歸本識。
【述記‧卷二十二】
總結之也。
由此,故知有異熟識──無記「一類」,相續「恒」有,體「遍」叁界,「能持壽、暖」──「彼識即是此第八識」,如《俱舍》第五[8]命根中難[9]。
然今以識種上功能爲壽,即現行[10]望種爲互依持。
此義如何?
種生于現有力因緣,因望所生,能持可爾;現望于種,既非能熏,無力引生,能持甯在?因緣義者,非要能熏,種自類生,爲例即是[11]。第八現行,雖非能熏,望彼種子亦非因緣,然稱有力,若無持者,便失壞故。此中相持,非因緣義。由此,識、壽兩互相持更互爲緣,于斯義立[12]。
【疏翼】
以上第二引經申其理證或依經附理十證中,第五叁法互持證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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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經》,謂《阿含經》,《俱舍論》卷五亦引。
[2] 《俱舍論光記》卷二十雲︰
若叁舍身,身便僵仆──仰死名「僵」,伏死名「仆」。亦有側死,且言「僵仆」,或從多說。
道邑《義蘊》雲︰
「僵」,猶仰也,「仆」,猶覆也,隨其男女有仰覆故。
[3] 「一」字,疑爲「二」,即「有間、有轉」。
[4] 「例」,合《演秘》牒釋,余均作「理」。
智周《演秘》雲︰
我前若言轉識不遍而不能持,汝可舉暖不遍爲例;但說轉識間斷不持,何得以暖不遍爲例?
[5] 道邑《義蘊》雲︰
此外人難雲︰識﹝能﹞持壽、暖,汝即令識同于壽、暖定非無漏,亦可壽持于暖,壽應同暖而非是壽!彼壽既不隨所持名非爲壽,故知識亦不隨所持是非無漏!
[6] 道邑《義蘊》雲︰
初論主以識例同所持壽、暖,不通叁性及漏,他遂例壽同所持,要非是壽;既不如是,何得以識同于壽、暖,不通叁性?
[7] 道邑《義蘊》雲︰
汝若壽應非壽,以能持故,如暖者,亦應難雲︰聲應非聲。所作性故。如瓶。即一切難皆不成也。
[8] 《順正理論》卷十叁同。
[9] 有部說別有壽體,即「有別法能持暖、識相續住因」,經部難之。《俱
舍》雲︰
若爾,此壽何法能持?﹝答﹞即暖及識,還持此壽。
﹝難︰﹞若爾,叁法更互相持相續轉故,何法先滅,由此滅故,余二隨滅?是則此叁應常無謝!﹝答︰﹞既爾,此壽應業能持。隨業所引,相續轉故。
﹝難︰﹞若爾,何緣不許唯業能持暖、壽,而須壽耶?﹝答︰﹞理不應然,勿一切識從始至終恒異熟故。
﹝難︰﹞既爾,應言業能持暖,暖複持識,何須此壽?﹝答︰﹞如是識在無色界中,應無能持,彼無暖故。
﹝難︰﹞應言彼識業爲能持!﹝答︰﹞豈得隨情數爲轉計,或說此識唯暖能持?或複說言唯業持識?又前已說。
﹝難︰﹞前說者何?﹝答︰﹞謂前說言勿一切識從始至終皆是異熟。是故定應計有別法能持暖識,說名爲壽。
﹝難︰﹞今亦不言全無壽體,但說壽體非別實物。﹝答︰﹞若爾,何法說名壽體?
﹝難︰﹞謂叁界業所引同分住時勢分,說爲壽體。由叁界業所引同分住時勢分相續決定,隨應住時,爾所時住,故此勢分說爲壽體,如榖種等所引,乃至熟時勢分,又如放箭所引,乃至住時勢分。﹝答︰﹞彼體一故,無障礙故,往趣余方急、緩、至時,應不得有。又應畢竟無墮落時。若謂由風所障礙故,應初即墮,或無墮時,能障礙風無差別故。有別實物能持暖、識,名爲壽體,是說爲善。
《順正理論》卷十叁亦雲︰
又所引喻,于證無能。如種所引相續無斷,乃至熟時,恒隨轉故,放箭所引相續無斷乃至住時,恒隨轉故,此二可有,乃至熟時、住時勢分。非業異熟于一切時相續無斷,可言業謝,猶有所引住時勢分,相續決定,隨應住時爾所時住。故所引喻,于證無能。是故壽體實有別物,能持暖識,說爲命根。如是命根,非唯依身轉,于無色界,有命根故;非唯依心轉,處無心位,亦有命故。
若爾,命根依何而轉?此依先世能引業轉,及依現世衆同分轉,其衆同分,亦准命根。
[10] 「現行」,謂第八識。
[11] 此句意雲:因緣義者,非唯要能熏,亦有種自類前後相生,爲例即
是因緣。
[12] 靈泰《抄》雲︰
今言「因緣」者,非是親因緣。但爲法生時,即藉因托緣方得起也。著者,顯也。善惡種自力能起,不藉他力。若名言無記種,自無力能起,要藉善惡引,方能起也。且如一個善業引得一個識名言種子令現行時,此名言種有其二力︰能生同念現行、又能引後念種子。如是不絕,以後皆然,以爲有爲之法當念滅故。且如種子前後相引,不藉能熏,亦是因緣。
現行識能持諸種子,諸種子各生同念現行,亦是因緣,何藉能熏?又如種生現行等,皆是也。然第八現行雖不能熏,望自名言種亦非因緣;然由第八現行識于種有力,由現行識方持種子,若無能持現行識,其種子即失等也。故現行識能持壽種,種能持現行識,又由暖亦疏遠能持識也。若身無暖,即舍第八識,故暖能持識也。
《成唯識論疏翼 第二冊 卷叁 二十四、叁法互持證有異熟識》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