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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道邑《義蘊》雲︰
此雲「叁門」,雖因果不同,次前已說,故今不論。
問︰前何處說?答︰言「無垢識」最極清淨諸無漏法所依止故,即自相門;言「此名唯如來地有」,即果相門;言「無垢識體無有舍時」,即斷舍門;此之叁門,因果別相,如理思之。
「有言」至「乃後一」者,此意說佛果叁門,意是無漏。論中既雲「有漏」,即已簡之,故更不說。
若爾,即性、俱、境等,果亦無漏,一「有漏」言皆已簡訖,更何須簡?
故《疏》中,前解爲勝。
[2] 此共有六門。
[3] 道邑《義蘊》雲︰
緣境、相應,此之二門。果寬,因狹;若不對辨,恐果同因,故須料簡。所持種子,果少,因多,故即不說。
又解︰欲顯如來能遍知故,欲顯佛果功德勝故,由此重說緣境相應。如來既不受熏,持種之功不顯,由此不簡因相。
[4] 道邑《義蘊》雲︰
佛果第八既唯善性,遍緣諸境,善等俱,皆同無漏六識;若不簡之,恐同于彼亦與樂相應故。今標舉無漏第八,定不持諸雜種;既無濫,故不簡也。
[5] 靈泰《抄》雲︰
若新經論中,即言欲無退、念無退也。
[6] 謂佛、法、僧、戒四證淨。
[7] 謂六根本煩惱:貪、瞋、癡、慢、疑、惡見。
[8] 「隨煩惱」謂:忿、恨、覆、惱、嫉、悭、诳、谄、害、憍、無慚、
無愧、掉舉、惛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邪
欲、邪勝解﹝《瑜伽》卷五十一增後二﹞。
[9] 見本論卷七「四不定」,如雲︰
有義:此二亦正智攝,說正思惟是無漏故,彼能令心尋求等故,又說彼是言語因故。未究竟位,于藥病等未能遍知,後得智中爲他說法,必假尋伺,非如佛地無功用說。故此二種亦通無漏。雖說尋、伺必是﹝五事中﹞分別,而不定說唯屬第叁。後得智中,亦有分別故。
[10] 《十地經論》卷一雲:
淨覺﹝藏文作「kun tu rtog pa」﹞,是說因故;覺,名覺觀﹝藏文作「rnam par rtog pa」﹞,是口言行有淨說因,何故不說?
[11] 見《本論》卷七。
[12] 如《佛地經論》卷四雲︰
「無動搖」者,由此鏡智依緣法界,窮生死際恒常隨逐,相續無斷,故無動搖。此義意言︰大圓鏡智永離一切分別動搖,一得以後,盡未來際相續無斷。其余叁智雖無妄計,而有無執作意分別,證得以後或行﹝或﹞不行,非不動搖。
[13] 「十」字,原作「此」,《抄》、《秘蘊》、《義演》作「十」。
[14] 靈泰《抄》雲︰
色界六者,謂四禅根本、中間禅、初禅未至,及四無色根本定。若如是真實功德十力、四無畏等,則唯在第四禅者。余九地唯有遊觀無漏,則無如是真實功德。何故唯取初未至,不取余上七未至。無無漏道,不能斷惑故,是以不取之也。
[15] 《對法》卷十四雲︰
謂依止清淨四靜慮,若外道、若聲聞、若菩薩等,引發四無量、五神通。多分依止邊際第四靜慮,若聲聞、若菩薩、若如來等,引發所余功德。
道邑《義蘊》雲︰
佛果功德多依此天而住,故以第四禅爲「天住」。
[16] 智周《演秘》雲︰
不能具緣色、心、心所,及下地等。此不盡理,聖教有說無色界心了一切故,故第二雲「不能念念遍緣一切」。此釋爲勝。
[17] 《瑜伽》卷六十叁雲︰
阿賴耶識相應受,于一切時不苦不樂,唯異熟生。此于一切識流轉時,或樂俱行、或苦俱行、或非苦樂俱行位中,恒相續流,乃至命終,無有斷絕。
[18] 藏文無「思惟之所」四字。
[19] 藏文無「作意」二字。
[20] 如理《義演》雲︰
說佛果中第八,類因中第八。唯舍受俱。所以果位第八無樂、喜二受。以此二受從思惟所引發故。
[21] 如《瑜伽》卷六十九雲︰
複次如熏修﹝藏文作「yovs su bsgoms pa」﹞邊際第四靜慮﹝藏文作「第四靜慮邊際」﹞以爲依止,引發無诤及與願智,當知如來所有一切不共佛法妙智,亦爾。余神通等,一切靜慮以爲依止,皆能引發。
[22] 《俱舍論》卷二十六雲︰
唯苦集滅叁類智時能兼修未來現觀邊俗智。于一一谛現觀後邊,方能兼修,故立斯號,由此余位未能兼修。道類智時何不修此?俗智曾于道無事現觀故,又必無于道遍事現觀故。謂于苦、集、滅、可遍知、斷、證,必無于道,可能遍修。雖集、滅邊未遍斷證,而于當位,斷證已周。道則不然,種姓多故。
普光《記》卷八十八雲︰
俗智數曾于叁谛中,知斷證,故現觀邊,修俗智。曾于道無事現觀,故不名修道。非爲一事,故道類智不修世俗,又必無于道遍事現觀故。謂于叁界苦、集、滅叁,可遍知苦,可遍斷集,可遍證滅,故現觀邊能修俗智。必無于道,可能遍修,故現觀邊,不修俗智。雖集谛邊,未斷一切集盡,而于當集位,斷集已周。雖滅谛邊,未能證一切滅盡,而于當滅位,證滅已周。「道則不然,種姓多故」。異種姓道不能修故,于自根姓,雖容得修,百千分中不起一故。若現觀邊,必遍知,故不別釋。
[23] 本論卷二雲︰
至無漏位,勝慧相應。雖無分別,而澄淨故。設無實用,亦現彼影。不爾,諸佛應非遍智。
[24] 《佛地經》雲︰
大圓鏡智者,如依圓鏡衆像影現,如是依止如來智鏡,諸處境識衆像影現。
[25] 本論卷十「諸門分別」︰
有義:此品緣一切法。《莊嚴論》說大圓鏡智于一切境不愚迷故,《佛地經》說如來智鏡,諸處境識衆像現故。又此決定緣無漏種,及身土等諸影像故。
[26] 「十」字,原誤作「七」,今改。
[27] 本論卷十雲︰
故說轉八識而得此四智。
[28] 「頌」字,靈泰《抄》、《秘蘊》作「總」,余作「頌」。
《成唯識論疏翼 第二冊 卷叁 十六、明本識漏無漏位相應法》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