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二‧五叁 有執隨眠異心、心所,是不相應行蘊所攝。
【疏翼】
破不相應有二,第二別破異計中,第二破大衆部、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化地部計。文分爲二︰一、敘計,二、正破。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
此是大衆[1]、彌沙塞[2]計。一說[3]等,同此[4],如《俱舍‧隨眠品》說[5]。
【論文】
二‧五四 彼亦非理。名貪等故,如現貪等,非不相應。
【疏翼】
第二破大衆部等中,第二正破。
【述記‧卷十】
論主破之。
此中量雲︰貪等隨眠非不相應攝。名貪等故。如現行貪等。
此中,貪、瞋、癡一一爲之,薩[6]婆多隨眠是纏現行法,諸部之中,此義最心粗也[7]。我今大乘隨眠,即是心、心所、第八識中諸染汙種,故以破之。非遮彼不相應,我即是相應,此非一異故。
【疏翼】
以上第二別破不相應行異計中,第二破大衆等五部訖。
【論文】
二‧五五 執別有余不相應行,准前理趣,皆應遮止。
【疏翼】
破不相應有二,第二別破異計中,第叁例破成實論師無表戒等、正量部師所說不失增長、正理論師所立和合性等。
【述記‧卷十末】
有余部執不失、增長,爲不相應[8],是得異名,此[9]如《成業論》正量部[10]。舊雲「不失法,如券」是也[11]。並破正理師和合性等[12],及破《成實論》無表戒等[13]。
【疏翼】
以上第叁廣破中,第二破不相應行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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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衆」,梵文爲「mahasajghika」。
[2] 「彌沙塞」,梵文爲「mahiwasaka」,即化地部。
[3] 「一說」,梵文爲「ekavyavaharika」。
[4] 《異部宗輪論》雲︰
此中大衆部、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本宗同義者,……隨眠非心,非心所法;亦無所緣。隨眠異纏,纏異隨眠。應說隨眠與心不相應,纏與心相應。
[5] 見《俱舍論》卷十九。《光記》卷六十五解雲︰
以大衆部等煩惱力強,無始久習熏成種子,別有體性,心不相應。
[6] 「薩」字,《金藏》作「故」。
[7] 《異部宗輪論》卷下雲︰
其說一切有部本宗同義者,……一切隨眠皆是心所,與心相應,有所緣境。一切隨眠,皆纏所攝,非一切纏皆隨眠攝。
該論《述記》解雲︰
隨眠但有七,纏通一切惑。
《入阿毗達磨論》卷上雲︰
隨眠有七種︰一、欲貪隨眠,二、瞋隨眠,叁、有貪隨眠,四、慢隨眠,五、無明隨眠,六、見隨眠,七、疑隨眠。……微細義是隨眠義,彼現時起,難覺知故。
[8] 前述大衆部等五執隨眠爲不相應。
[9] 「此」字,《金藏》無。
[10] 此句謂:如《成業論》中所敘正量部。
「正量部」﹝梵文爲「sajmitiya」﹞,亦名「遍敬部」。
《成業論》雲︰
有說此法名爲「增長」,有說此法名「不失壞」。由此法故,能得當來愛非愛果。
[11] 《顯識論》雲︰
若小乘義,正量部名爲無失,譬如券約。故佛說偈︰諸業不失,無數劫中,至俱集時,與果生報。
[12] 《順正理論》卷十二。《顯宗論》卷六同雲︰
﹝頌言﹞「等」者,等取句身、文身,及和合性。「類」者,顯余所計度法,即前種類,謂有計度離得等有蘊得﹝處得、界得、退﹞等性。﹝指「一切有部中後代不正義師浪作計度。」﹞
《俱舍論光記》卷十七複雲︰
正理師解雲︰「如破僧時舍和合性,明知別有。」
[13] 見該論卷七,如前已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