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講:6月25日沒有錄音帶,應是講第5頁12-20行)
第46講:第叁品(第6頁第1行-4行)
(1995年7月9日)
把叁性講的很清楚、很確切、很徹底,恐怕除了《攝大乘論》以外,沒有任何其它的能把這叁自性交代得這麼清楚。最近我把《成唯識論》講叁性的地方比較了一下,玄奘法師對叁性的問題好象還是注意的不夠,而無著特別把叁性,叁能相品翻來複去講,遍計所執性的要點,
(問:我們才來聽講,有些詞聽不懂,請老師給講一下)叁自性你們了解嗎?(這就不知道了)這就麻煩了,……。沒聽過這叁自性?(她頭一回聽您講)(您就把字寫一下就行)。
本來沒有的東西,他認爲有,這是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就是依他而起,這個他指的是從自己的熏習種子所生,依他起性的現行,要依靠自己過去熏習的種子,這過去自己熏習的叫作他,依他而起。要按龍樹的解釋,也就是依種子的因緣,種種條件來生,不是依自而起。無著講的意思就是依自己過去熏習的種子,阿賴耶識種子來生起現行,依他緣起,並且還僅是種子還不行,還得其他增上緣的幫助,這樣兩種,一個自己、一個增上緣,這個現行才能生起,這叫依他。同時他生起以後,一刹那都不停,就滅了。現行生起以後,沒有什麼原因當時就滅了,一刹那都不能停止,這就叫依他而起。所有的有爲法,都是這樣。
大家都知道因緣和合,無著菩薩講的更清楚,所有的現行都要依靠過去熏習的種子因緣、自己的名言種子,還得依靠其他的增上緣,依靠業力,這樣現行才能生起。生起以後,它就刹那就滅了,這叫依他起。表示任何的東西都沒有依自而起,依自己過去的種子,就是業,因緣所生,這衆緣所生法,在佛教裏講是四法,因緣、增上緣、等無間緣、所緣緣,這就是依他起法。
“若遍計所執自性,依依他起,實無所有,似義顯現。”
這個遍計所執性,就是剛才講的,說是本來沒有的東西,而人類無明的關系,認爲二種我,人我法我非有不可,本來沒有的東西他增益爲有,這就是遍計所執性,這就是我們在生死輪回裏頭受種種的苦難,原因就所這一點上,沒有的東西認爲它有。
無著在這一品裏頭,反複地談到我們這個了別圖景識裏頭只有見分相分,除了見分相分以外,並沒有一個另外的外境,或者莫須有的境界,這莫須有的境界就是佛教裏說的人我法我,這人我法我的“我”到底是什麼意思呢?我,主要指的是能夠獨立存在、不依靠其它的原因,常一不變,這種叫我。這種獨立存在跟常一不變的東西,根本在世界上找不到,可是人類有許多動物卻非認爲它有。
沒有的東西非認爲它有的話,這就是一種染汙,也叫執著。這樣就造成生死,它沒有的東西你非認爲它有,它能夠存在嗎?象我們這貪嗔癡這些煩惱,也是依靠這我,沒有我的話,貪嗔癡也不存在。就因爲根本沒有獨立存在、根本沒有常一不變的東西,你非認爲它有,非認爲這東西可以貪戀,貪著,如同對于金錢等等五欲的東西,它根本沒有獨立存在的、也沒有常一不變的,都是刹那刹那生滅,所以在刹那刹那生滅的有爲法,你要抓住它,非認爲它能常,能一,能獨立存在,那是不可能的。你越迷戀它,越認爲是非有不可的,它就非非有不可。
佛教最主要的就是破除這二種我見,這我見在這品裏頭也時常提到,尤其是法我見,本來沒有外境,沒有一個你所對的真實的外境,就是法我。唯識呢,就是唯了別識,只有相分跟見分,見分跟相分是不分離,你卻認爲這見分可以分離,認爲離開這個識以外,有一個外頭的法我,有一個外境,這根本不存在的。你認爲有外境,始終不滅,就只是你認爲。
我們人的認識是有一個主觀世界,另外還有一個客觀世界,不管是客觀還是主觀世界,它都是一個你認爲有一個獨立存在、常一不變的東西。佛教最主要的是講,這常一不變的、跟獨立存在的,這都是人自己造的,增加的,根本沒有的。我們在有爲法裏頭能找到獨立存在的東西、能找到常一不變的東西嗎?所以這遍計所執性,就是描寫了人的錯位、誤點、誤區。本來可以說是有一個依他起性的相分,並不是離開相分以外有一個莫須有的境界,根本沒有。
所以這一品裏反複談到莫須有的外境,叫義,我們心所對的那個叫義,叫外境。所以這一品裏頭一開始,就反複地講外義、這莫須有的外境,根本不存在。以至提到夢,這夢呢,根本沒有一個獨立存在的關系,還有幻,種種的譬喻、種種的幻,都表明並沒有一個獨立存在的東西,在外頭支持你認爲有的那個外境,這莫須有的外境就是叫法我,遍計所執性就是指的沒有的東西,根本那個外義,莫須有的境界根本沒有,你非認爲它有,這就是遍計所執性。
這遍計所執自性呢,就是在依他起上根本沒有,所謂的“似義顯現”,你所對的那個東西根本沒有,“似義顯現”,好象有個外境,實際根本沒有,只有相分,見分的相分,只有見分跟相分不能分離開的那個依他起的相分,只有這個。你依靠這個,好象是一個你所對的外境的這個相分,這個錯位就在你,本來是離不開見分自證分,本來是刹那刹那生滅,你卻認爲有一個能夠離開見分以外的、有所緣的外境,我們說這是莫須有的外境,是個假外境。
假境,用這個假境兩個字,因爲你沒法兒說,最好是用那個“我”,所以現在這書裏就用了義,根本沒有這個義,“似義顯現”,根本沒有,好象是有。本來就是依他起性的因緣所生的生滅法,這是有,這是夢、幻,是依他起,不是依自起,你偏偏在依他起上頭認爲有自起的東西,那就是不受旁的製約,只是自己就能存在,就是我們認爲有一個物質不滅、從古到今一直存在的東西。
這個東西根本沒有,可是呢,你在依他起的似乎有的這個一種東西上,你執著它,就如同在繩子上執有蛇一樣,那繩子是依他起性的,是由麻等等組成的。再來說,那個繩子只是一個識上的相分,離不開見分的相分,你卻認爲它是獨立存在、而且常一不變的外境,這也就是法我,這是說遍計所執性。它也有依靠,依靠的是依他起,依靠依他起上,似乎是它所認爲的東西,而實際上不是。如同麻跟蛇一樣,在那麻上呢,根本沒有蛇、那個獨立存在的蛇。
我們不但認爲有個客觀世界,還有個主觀世界,客觀世界就是當前這個蛇,外義、外境,實際這個麻上頭根本沒有蛇,“實無所有,似義顯現”,好象是義。義,用旁的詞,就是莫須有的境。這莫須有的境根本沒有,只是在麻上好象有似的。
這地方,在本來見分跟相分不能分離的相分,依他起的相分,在這兒就轉變了,轉變成它所認爲的蛇,這就是一個問題所在,錯位,也就是誤點。所以一切都是有爲法,變動的、時刻不停的、當下生滅的,滅不待因,沒原因就滅了,這法的生起要有依靠,這個滅的時候,是沒有依靠使它滅。
而遍計所執性呢,非得認爲這種有爲法、這依他而起的法,非講它是依自而起,所以這點就是我們造成錯誤的一個最主要的方面。最主要的問題,是什麼是我?什麼是無我?所以在這地方,雖然是微乎其微的好象是小事情,但是,這卻是造成了我們生死輪回的原因,造成我們苦痛的原因。
所以這叁自性必須要把它弄清楚,什麼是有?什麼是無?空是空的什麼?這是佛教首先重要的問題,不是一切都空,空的是那個我,空的是那個獨立存在、常一不變,本來沒有的東西你認爲有的。依他起、刹那刹那生滅,並不象你所說的那種境界。所以這個首先辨別的問題是,我們錯誤的焦點在什麼地方?就是我跟非我的那個錯位的地方,非要抓住不可。
所以這個書裏頭,這一品還很長,一開始就處處提到這個問題,它叫義,義就是莫須有的境,這莫須有的境到底有沒有?怎麼個有法?也就是法我到底是存在不存在?它本來不存在的,又怎麼一下子又使它好象是存在了?就是錯位了?這一點實際上是我們人生最主要的問題。有我還是無我?本來沒有的東西你非認爲它有不可,這就是遍計所執性。他講這個
“雲何成遍計所執?何因緣故,名遍計所執?”雲何,指的是你自己對叁性的認識,“何因緣故”,就是將來給人家講,到底爲什麼叫依他起?爲什麼叫作遍計所執性?剛才說爲什麼這書裏頭講的這個叁性特別重要、特別詳細?其它的書裏都沒有這樣,這就是講空有的問題,什麼是空?什麼是沒有的?什麼是幻有?假有?什麼是實有?要是對佛教認識,這是首要問題。
所以遍計所執,用佛教的語言來說就是二我,人我法我。根本不存在,根本沒有。爲什麼造成這個情況?就因爲你有一個能執著的心,能遍計的心,有一個能所緣的,似乎象你所說的那個麻,象你所說的相分,根本沒有實有的那個東西,似你所認爲的東西,在顯現,
“雲何成遍計所執”跟“依依他起,實無所有,似義顯現,雲何成遍計所執?何因緣故名遍計所執?”這個遍計,是我們第六意識“無量行相”,我們第六意識,能把所有的分別它都能遍計,所有的識,前五識的識它都能了別,所有的分別它都能記錄。
講起來遍計所執,有叁個名詞,一是能遍計,一是所遍計,一是遍計所執。能遍計就是指的意識,第六意識,沒有它所不能緣的東西,沒有它所不能遍計的東西,所有的分別它都能記錄,它可以無量的行相,它具有無量的行相,遍計所有的分別,這樣,這個第六意識,叫作能遍計。
所遍計,實際上就是要講第六意識的所遍計,應該就是指的人我法我,就是根本沒有的東西,獨立存在的根本沒有,它所遍計的東西,就指的二我。
實際上它這個能遍計,本身能遍計,也是依他起,能執著的心也是依他起。第六意識所有的行相、很多的行相,很多的分別它都能緣、都能遍計,遍計一切的行相。它這能遍計呢,在意識上也是依他起,你遍計這方面、能執著這方面,也是依他起。
所遍計,要按說也是依他起,所遍計就是借用人家的依他起的相分,就好象借用麻,繩子,當作它所說的東西。這錯位就在這地方,本來依他起,他認爲是依自起。它面對的東西都是,認爲是常一不變的,獨立存在的。
能夠遍計所有的分別所有的行相,這樣的意識,它是能遍計。所遍計也就是所有的人我法我,都是它生起的,本來沒有,它依靠什麼生出來的?也有點兒依他起的見分相分,它把這依他起的相分當成法我,當成外境,把依他起的見分,當成主觀世界,把相分當成客觀世界,客觀世界也有我,主觀世界也有我。
這個我,這個能遍計,它本身是依他起,我們要把這能遍計認爲它是獨立存在的,不是依他起的,于是這就變成能取,變成人我。我們沒有把第六意識能遍計認爲它是一個獨立存在的東西,那時候還不是遍計所執性的主觀世界,那時候它還是個依他起性,那錯位錯在什麼地方呢?就因爲本來是沒有你所執著的東西,你非要認爲有所執著的東西,把本來是依他起性的,你認爲是依自而起的,就我們說這個物質不滅呀,存在決定意識的這個存在呀,自古至今就有一個東西,總是客觀的東西不變,這種想法就是造成錯位,根本沒有你非認爲有,爲什麼這書裏頭老是講義,似義顯現?這個義根本不存在,老是講這個,還用種種譬喻如夢幻、泡影,譬喻這個根本沒有的東西,獨立存在、依自而起的,反複地講,所以這個錯位的地方,我們應該特別注意,它怎麼錯位?(一面錄音結束)
它本身依靠的是什麼?所以能遍計使這個意識無所不能認識,它所有的認識、所有的行相很多,但是就由它這個無所不知的這種認識,就因爲這個,于是就造成了使人顛倒生起的原由、根據。這個顛倒生起的原由就在于能遍計,在藏文裏就講能遍計跟所遍計,在能遍計本身也可以說叫它是遍計能執著性,在藏文裏就是能遍計。要按說既然把繩子叫作蛇了,你執繩爲蛇的這個能遍計實際上就是遍計能執,就是能執著。
這能執著心還是依他起,它雖然是無明,跟認識真實正相反,但是它還是依他起。假設我們把這能遍計、能執著的心,認爲這個一心,萬物生起的根源,認爲它也是獨立存在的東西,那麼它就變成了能取,它本身也就成了人我了,也成了一個莫須有的東西。根本沒有一個人我,象我們現在想明心見性,一定要認爲它有一個真實存在,那就是遍計執我。因爲什麼?這個能遍計、能執著的心,本身還是依他起,不是依自起,你非要認爲它是依自而起,認爲這個心非常了不起,能生起萬物,它能量非常大,那問題就來了。心的能量是大,但是它依他起,不是依自起,你要認爲是依自起東西,那問題就複雜了,也就是錯了位了。它這個東西
“自相實無,唯有遍計所執可得”,上次我們已經把這個遍計所執這個所,改成能了。在藏文裏頭“自相實無”,翻譯成自能相實無,自能相實無實際上就是指的獨立存在、依自而起的蛇,它的自能相沒有。自相實無,藏文翻成自能相實無。自己本身的能,界定它本身,根本它本身都沒有能界定,別說它所界定了,所以這依自而起的東西無論是外境、客觀,還無論是主觀存在,這依自而起的東西跟依他而起的東西完全不同,根本不存在,你能舉出它是什麼樣子?你舉只能舉出繩子,你還是在有爲法上抓住一點,來解釋你認爲那個依自而起的東西,所以這錯位的問題,就是在本來是繩子、非認爲有蛇,錯位就在這兒,本來是依他而起的,你非要認爲是依自而起,問題就在這兒。所以只有遍計能執可得,只有能遍計可得故。
“是故說名遍計所執”。這遍計所執,依自而起的東西一點也沒有,可是一點也沒有的東西,爲什麼反複地來談呢?這可一點沒有啊!什麼意思?就因爲我們無始時來,有這種執著心,有這種遍計能執,它有種子、有熏習,這能遍計心本身依他起,我們剛才說如果拿依他起的心,你認爲它了不起,認爲它可以依自而起,那就錯了。
象我們的因果規律也是這樣,這因果規律必須是依他起,講阿賴耶識一定要離不開能熏習,前七識,雜染品法,而雜染品法現行呢?又離不開它的種子,阿賴耶識種子,互相依存。世界上根本沒有依自而起的東西,根本沒有依自而起的東西,你偏偏認爲有依自而起的東西。
《攝大乘論 第46講 (第45講沒有錄音)》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