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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集注▪P75

  ..續本文上一頁唯空手。”

  《入行論廣解》卷六:“從得衆多財利,複于彼長時樂享,死時終如被盜洗劫寸絲不挂,不得不空手而行也。”

  

  第二破除不喜怨敵富樂,喜其衰損者。本爲利樂諸有情故發菩提心,今于有情自獲安樂反起瞋恚。又雲惟願一切有情皆當成佛,今見彼等略有下劣利養恭敬,反生憂惱極爲相違。故應于他①幾大富樂,斷除嫉姤至心歡喜。若不爾者,則菩提心利樂有情唯假名故。②如雲:「③爲樂諸有情,而發菩提心,有情自獲樂,何故反瞋彼。④雲令諸有情,成佛叁界供,見下劣利敬,何故起憂惱。⑤若汝所應養,當由汝供給,親友得自活,不喜豈反瞋。⑥不願衆生樂,豈願得菩提,故若憎他富,豈有菩提心。⑦若他從施獲,或利在施家,此俱非汝有,施不施何關。」怨家衰敗而生歡喜,及暴惡心願其失敗,僅由此心于怨無損,唯令自苦。設能損他,然亦俱害,思此過患,當一切種而正滅除。

  

  ①幾大富樂:如何富樂。

  ②如雲:《入行論·忍辱品》卷六。

  ③爲樂諸有情,而發菩提心,有情自獲樂,何故反瞋彼:漢譯《入行論·忍辱品》卷六:“欲求一切有情樂,菩提妙心既生起,有情若自得安樂,何故由斯生瞋恚。”

  《入行論廣解》卷六:“欲安立一切有情于無上安樂故,已發菩提心,誓學菩提行,有情自能稍得些微安樂,亦是成辦汝之所欲一分,何故于此生瞋,應歡喜也。”

  ④雲令諸有情,成佛叁界供,見下劣利敬,何故起憂惱:漢譯《入行論·忍辱品》卷六:“發願欲令諸有情,成佛堪受叁界供,僅見微劣利養時,何故于彼與熱惱。”

  《入行論廣解》卷六:“欲令一切衆生成佛受叁界供,既承許發願,僅見諸有情略得微劣利養,何故心生熱惱,適足成滿自所欲也。”

  ⑤若汝所應養,當由汝供給,親友得自活,不喜豈反瞋:漢譯《入行論·忍辱品》卷六:“自應贍者自贍養,自行施予大勤劬,若從親友能自活,何反瞋怒不欣喜。”

  《入行論廣解》卷六:“凡所應養活者,如汝之子女等,汝應自給予衣食等。汝應給予者,彼若自從親友而得養活,汝不歡喜猶可,何反瞋怒爲,應歡喜也。”

  ⑥不願衆生樂,豈願得菩提,故若憎他富,豈有菩提心:漢譯《入行論·忍辱品》卷六:“此猶不許衆生得,是誰許彼得菩提,若瞋他人圓滿事,雲何能有菩提心。”

  《入行論廣解》卷六:“所有衣食等些微利養,尚不欲衆生得之,欲彼有情得菩提果位之補特伽羅是何人耶?若補特伽羅瞋他人些微圓滿之事,彼何能有欲安立一切有情于菩提位之菩提心,是即壞菩提心,故應勵力,斷除瞋他得利之嫉妒也。”

  ⑦若他從施獲,或利在施家,此俱非汝有,施不施何關:漢譯《入行論·忍辱品》卷六:“若從他家有所獲,其物或在施主家,一切悉非汝所有,施與不施汝何涉。”

  《入行論廣解》卷六:“或彼怨敵從施主所獲得衣食,抑或施主家中所存資財,一切時中彼物同一悉皆非汝所有,于彼怨敵施與不施,何關汝事,何用嫉妒,不應理也。”

  

  ①如雲:「②設怨有不喜,汝有何可樂,僅由汝希願,豈爲損他因。③縱由汝願成,他苦汝何喜,若謂滿我心,損失豈過此。彼煩惱漁夫,利鈎之所執,我于地獄镬,定受獄卒煎。」如是若于障礙我樂及我親樂爲作非樂,並于怨家所有盛事,一向視爲不可樂相,由此生憂,憂增發瞋。若能破其一向不喜,則止其憂,由憂息故,瞋則不生。故應以前所顯正理,于此破其一向不喜,由衆多門滅除瞋恚,以其過失最重大故。能滅教授亦即上說佛子正理,要與煩惱而興④駁難,⑤向內摧壞第一仇敵瞋恚之理。是故若能以觀察慧善爲思擇,以多正理而正破除,則能遮止多類瞋恚,由衆多門發生堪忍,能得堅固微妙習氣,以是由其無垢正理,于正教義獲定解故。有舍觀慧思擇修者,即舍此等菩薩一切廣大妙行,當知即是自他暇身受取心要無上障礙,猶如毒蛇應當遠離。

  

  ①如雲:《入行論·忍辱品》卷六。

  ②設怨有不喜,汝有何可樂,僅由汝希願,豈爲損他因:漢譯《入行論·忍辱品》卷六:“若令怨敵心不樂,于汝心中有何安,僅由汝心希願力,亦不成彼損害因。”

  《入行論廣解》卷六:“若謂怨敵受損惱,我心歡喜,故瞋障彼受損惱者,縱使怨敵不安樂,汝心于此有何可喜?于汝無益有損故。

  僅由汝心希願,欲彼怨敵遭受損害,亦不能成彼受損害之因,汝所欲之事毫無所成故不應瞋也。”

  ③縱由汝願成……定受獄卒煎:漢譯《入行論·忍辱品》卷六:“雖令由汝心希求,能使他苦汝何樂,若謂滿足快意故,爲害之烈孰過此。煩惱漁夫投釣鈎,鋒銳難堪大痛苦,執我投于心獄镬,定爲鬼卒相烹煮。”

  《入行論廣解》卷六:“雖令由汝希願怨敵受害之心,能致彼受苦,汝于怨敵究何所得,毫無利益故。

  若謂怨敵遭受損害,則我之所欲成就,暢心快意,趣苦之道,無有過于發起猛烈害心者,趣于惡趣故。如漁夫以鈎釣魚而烹之,瞋恚漁夫,垂猛烈害心罪業之釣鈎,鋒銳無敵,定能執諸具煩惱者,爲地獄鬼卒投于有情地獄之甕,或釜中而烹煮之。”

  《譯注》第六品:““若爲瞋漁夫,利鈎所鈎執,陷我入地獄,定受獄卒煎。”瞋煩惱就像精明的漁夫所抛下的利鈎,如果一不小心被它鈎住了,那幺我一定會墮落在有情地獄裏,被無情的獄卒放在油鍋裏煎炸。”

  ④駁難:駁辯問難。

  ⑤向內摧壞第一仇敵瞋恚之理:第一仇敵即指瞋恚。

  

  菩提道次第廣論集注卷十一終

  

  菩提道次第廣論集注卷十二

  

  第二引發安受苦忍分叁:一必須安受苦之理,二引發此之方便,叁處門廣釋。  今初

  ①如《入行論》雲:「②樂因唯少許,苦因極繁多。」我等恒有衆苦隨逐,故以苦爲道不可不知,若不爾者,如《集學論》說,或生瞋恚或于修道而生怯弱,即能障礙修善行故。此複有苦是由他起,亦有諸苦,無論于道若修不修由宿業起。又有一類如下所說,由修善行始得發起,若不修善則不發生。如是若由宿業及現前緣增上力故決定起者,此等暫時無能遮止,起已必須安然忍受。若不能忍則反于此原有苦上,由自分別更生心苦極難堪忍。若能安忍雖根本苦未能即退,然不緣此更生內心憂慮等苦。若于此上更持余苦助道方便,則苦極微而能堪忍,是故引發安受苦忍極爲切要。

  

  ①如《入行論》雲:引自《入行論·忍辱品》卷六。

  ②樂因唯少許,苦因極繁多:有漏皆苦,生死以苦爲自性故。

  

  第二引發方便分二:一有苦生時破除專一執爲不喜,二顯示其苦理應忍受。  今初

  若已生苦有可治者,是則其意無須不喜,若不可治縱不歡喜亦無利益,非但無益且有過患。若太嬌愛,雖于微苦亦極難忍,若不嬌愛,其苦雖大亦能忍故。①如雲:「若有可治者,有何可不喜,若已無可治,不喜有何益。」②又雲:「寒熱及風雨,病③縛捶打等,我不應太嬌,若嬌苦反增。」

  

  ①“如雲”一頌:見《入行論·忍辱品》卷六。

  《入行論廣解》卷六:“若于何事,心生不樂,于彼境中若有可補救,複何故不喜?立即補救之,心便無不樂矣。若無可補救爲之不喜,複有何利益,如爲太空有礙,對虛空而不喜,等無益也。”

  ②“又雲”一頌:見《入行論·忍辱品》卷六。《入行論廣解》卷六:“若以寒熱風雨疾病繩系杖擊等逼惱,堅忍不應退卻,若于小逼惱事如此,余逼惱事當更增長,忍力漸轉小故。”

  ③縛:繩縛。

  

  第二顯示其苦理應忍受分叁:一思惟苦之功德,二思惟能忍衆苦難行之功德,叁從微漸修無難之理。  今初

  功德有五,謂一若無苦,則于苦事不希出離,故有驅意解脫功德。二由苦逼迫壞諸高慢,故有除遣傲慢功德。叁若受猛利大苦受時,則知其苦從不善生,不愛其果,須止其因,故有羞恥作惡功德。四由苦逼惱希求安樂,若求安樂須修善因,故有歡喜修善功德。五由比我心度余有情,知皆是苦,于諸漂流生死海者,能發悲愍。以上諸德及此所例諸余功德,自應先知數數修心,謂此諸苦是所願處。①如雲:「無苦無出離,故心應堅忍。」②又雲:「又苦諸功德,謂以厭除慢,悲愍生死者,羞惡而喜善。」

  

  ①如雲“無苦無出離,故心應堅忍”:見《入行論·忍辱品》卷六。

  《入行論廣解》卷六:“應思生死以苦爲自性,不思惟苦,則無超生死之出離心,是故汝心應生堅定解了忍受衆苦。”

  ②又雲“又苦諸功德,謂以厭除慢,悲愍生死者,羞惡而喜善”:見《入行論·忍辱品》卷六。

  漢譯《入行論》:“次應于苦觀功德,由厭患故除驕慢,于輪回者起悲心,于罪羞慚樂善法。”

  《入行論廣解》卷六:“複次,修苦者,修行之障礙甚大,思惟苦過患之功德,依自苦爲增上,由彼厭患故除我慢驕傲。依他苦爲增上,見彼苦故欲令彼離苦,故于輪回者起悲心。知彼苦是不善之果,不樂苦故于罪羞慚。不苦而欲求安樂,知彼是善法之果,故于善法生起歡喜。”

  

  第二思惟能忍衆苦難行之德分二:一思解脫等諸大勝利,二思能遮止無量大苦所有勝利。  今初

  我昔流轉生死之時,爲求微劣無義欲故,雖知有苦尚能輕蔑非一大苦,作感當來無量苦因,忍受非一無義大苦。況我今者,爲求引發自他無量利益安樂,尚應故知忍受過前百千俱胝倍數大苦,而修善行,況輕于彼,應數思惟令心堅固。①《入行論》雲:「②爲欲曾千返,受燒等地獄,然于自他利,我悉未能辦。現無爾許苦,能成諸大利,爲除衆生苦,③于苦唯應喜。」思惟往昔于自他利俱無所成,尚能忍受爾許難行,今爲引發極大利義,于諸微苦何故不忍。故雖有苦,然有此利,我實善得,如是思惟令心高起。又由④惡友之所诳惑,尚能趣向無義惡途,忍諸苦行,謂⑤跳叁尖矛及炙五火等。又爲世間微劣事故,能強忍受務農,⑥徇利戰競等事,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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