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論文選集
六祖壇經的祖本及其演變略探
林崇安(2004)
一、前言
探索漢地的禅宗,離不開六祖的思想,探索六祖的思想就要從現存的《壇經》內容追溯到「壇經祖本」的原貌。現存的《壇經》有多種版本,其內容都含叁部分:
第一部分,是六祖在大梵寺開示「摩诃般若波羅蜜法」的部分,由法海記錄,構成核心主體。
第二部分,是傳授「無相戒」相關的部分,仍由法海記錄而保存下來,補充了核心主體。(此次傳法的地點,見下說明)
以上二部分,構成一單元,是六祖法寶記錄的最先傳出本,可以稱作「六祖壇經的祖本」。
第叁部分,是六祖與個別弟子的問答、臨終的付囑,以及臨終及身後的情形,是最後的集錄,有的是法海的零星補記,有的是其他同門的編入。
六祖入滅以後,將以上叁部分編集在一起而抄傳出去的不同版本就愈來愈多了,此時已將六祖所傳的「法寶」提升爲「壇經」的崇高地位。以下所要說明的便是六祖《壇經》的「祖本」及其演變的過程,並指出《壇經》傳本之複雜化,實肇因于記錄者法海本人。
二、壇經書名的演變
第一階段
《壇經》的緣起,始于六祖惠能大師應邀至大梵寺開示摩诃般若波羅蜜法,所以記錄者法海將大梵寺的傳法記錄題爲:《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于韶州大梵寺施法一卷》。
第二階段
六祖惠能大師回曹溪山後,接著又傳授「定慧爲本、一行叁昧、無相爲體、無念爲宗、無住爲本、四弘願、無相忏、無相叁歸戒」等法。由于無相戒等是在曹溪山傳授,所以法海將曹溪山的開示置于大梵寺的開示之後,並將書名補上「兼授無相戒」成爲:《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于韶州大梵寺施法一卷兼授無相戒》(敦煌本中,「授」的俗寫作「受」);另一方面,由于今之內容包含大梵寺和曹溪山的開示,法海同門往外抄寫傳出時,將書名稱之爲《六祖法寶記一卷》。因此,在第二階段以後,六祖在大梵寺和曹溪山的傳法抄錄本,才開始往外流傳,這一記錄本可以視作「六祖壇經的祖本」,外傳時的書名就是《六祖法寶記》。
證明1:在歐陽修撰《新唐書.藝文志》卷59的書名中,錄有僧法海的《六祖法寶記一卷》。
證明2:宋吏部侍郎郎簡撰有《六祖法寶記敘》一文:
忍傳慧能,而複出神秀。能于達磨在中國爲六世,故天下謂之六祖。《法寶記》蓋六祖之所說其法也。(T52,p703b)
《六祖法寶記》這一祖本在惠能于大梵寺和曹溪山傳法後不久,就開始抄傳了,其特點是曹溪山的開示置于大梵寺的開示之後,且相對于後來增集而流通的《壇經》,其文句較爲古樸、簡要。
第叁階段
六祖入滅以後,門人(不限法海)又將六祖與個別弟子的問答(弟子機緣)、臨終的付囑等編于祖本之後,並修改或潤飾祖本,而有以下二系統的分別發展。
第一系統:(將曹溪山的開示並入大梵寺的開示)
由于後來時空環境的改變,法海本人將祖本中的曹溪山開示並入大梵寺的開示中,並修補祖本原文。後期《壇經》版本的複雜化,便是肇因于記錄者法海本人的改動祖本原文,而傳出另一型的抄本。換言之,經由法海本人,先後就傳出兩種抄本。法海改動祖本原文的情形:例如,將書名增添「壇經」一詞,並強調「壇經」的傳法地位,又如,後期六祖信徒更多,因此將祖本的一千余人改爲一萬余人等等;又將無相叁歸依戒中,惠能所解說的「自性叁身佛」,特別抽出稱爲「無相戒」(後代又稱爲無相心地戒),此版本可稱之爲「法海自改本」(其增添之文句可以與其他版本對照而知),其特色就是將曹溪山的開示並入大梵寺的開示中,並特別強調「壇經」的傳法地位。
證明1:在敦煌本《壇經》中,法海已將書名增補爲《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于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兼授無相戒》,于書末又稱《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法一卷》,此版本已將曹溪山的開示並入大梵寺的開示中(段落比照見下),所以屬于「法海自改本」,以下舉出一些法海修補祖本句子的例子:
惠能大師于大梵寺講堂中,升高座,說摩诃般若波羅蜜法,〔授無相戒〕。其時座下僧尼道俗一〔萬〕余人,韶州刺史韋據及諸官寮叁十余人,儒士叁十余人,同請大師說摩诃般若波羅蜜法。刺史遂令門人僧法海集記,流行後代,〔與學道者承此宗旨,遞相傳授,有所依約,以爲禀承,說此「壇經」。〕…
〔若論宗指,傳授「壇經」,以此爲依約。若不得「壇經」,即無禀受。須知去處、年月日、姓名,遍相付囑。無「壇經」禀承,非南宗弟子也。未得禀承者,雖說頓教法,未知根本,終不免诤。〕…
〔十弟子!已後傳法,遞相教授一卷「壇經」,不失本宗。不禀授「壇經」,非我宗旨。如今得了,遞代流行。得遇「壇經」者,如見吾親授。拾僧得教授已,寫爲「壇經」,遞代流行,得者必當見性。〕
此中以括號〔〕標示的字句,便是法海後期所修補、增加的。此處也可以看出,敦煌本《壇經》特別強調「壇經」的地位,至于用詞則仍很古樸(與其他版本相比),表示仍保留了祖本的原先用語。敦煌本的「弟子機緣」編有志誠等四人的請示。另有惠昕本,全書分爲上下兩卷十一門,同樣編有志誠等四人的請示,但對比于敦煌本,則增入「傳五分法身香」、慧能得法回來避難等。與「惠昕本」相關的傳本,名稱都用「壇經」而不用「法寶」二字,這表示「惠昕本」也特別強調「壇經」的地位,例如,日本興聖寺本作《六祖壇經》,大乘寺本作《韶州曹溪山六祖大師壇經》;『智證大師請來目錄』中,作《曹溪能大師檀經一卷》(T55,p1106a);『福州溫州臺州求得經律論疏記外書等目錄』中,作《曹溪山第六祖能大師壇經一卷》(T55,p1095a)。
證明2:宋代道原禅師于景德元年(1004)上呈的《傳燈錄》卷五說:
韶州刺史韋據,請于大梵寺轉妙*輪,並受無相心地戒。門人紀錄,目爲《壇經》,盛行于世。(T51,p235c)
證明3:宋代契嵩禅師于至和元年(1054)作了一篇《壇經贊》,所贊的《壇經》內容次第是:「定慧爲本、一行叁昧、無相爲體、無念爲宗、無住爲本、無相戒(見自性叁身佛)、四弘願、無相忏、叁歸戒、說摩诃般若、我法爲上上根人說、從來默傳分付、不解此法而辄謗毀」(T52,p663a)。這一次第完全同于敦煌本,屬第一系統。
第二系統:(仍維持原先大梵寺和曹溪山的分別開示)
這一系統一方面仍維持原先大梵寺和曹溪山分別開示的祖文,但是略加潤飾,一方面多方收集六祖與個別弟子的重要問答(弟子機緣),後期將全書分出門、品。書名保留「法寶」一詞,增添「壇經」二字。
證明1:由圓仁(844-848)的《入唐新求聖教目錄》,有《曹溪山第六祖慧能大師說見性頓教直了無疑決定成佛法寶記壇經一卷》(T55,p1083b)。
證明2:「契嵩本」的《壇經》,是契嵩作《壇經贊》後,另外獲得另一系統的「曹溪古本」,校補而成,成書時間是1056,仍維持原先大梵寺和曹溪山分別開示的原文,並收集六祖與個別弟子的重要問答有十幾則,宋朝郎簡所撰的《六祖法寶記敘》說:
然六祖之說,余素敬之,患其爲俗所增損,而文字鄙俚繁雜,殆不可考。會沙門契嵩作《壇經贊》,因謂嵩師曰:若能正之,吾爲出財,模印以廣其傳。更二載,嵩果得曹溪古本校之,勒成叁卷,燦然皆六祖之言,不複謬妄,乃命工镂板,以集其盛事。(T52,p703b)
此處的「曹溪古本」,就是第二階段所傳抄的舊資料《六祖法寶記》,而不是胡適所說的《曹溪大師別傳》,此處郎簡也明白指出自己所寫的是《六祖法寶記》的《敘》;契嵩依據這一舊資料,略加潤飾,再補入六祖與個別弟子的重要問答十幾則,編成「契嵩本」的《壇經》,此本分成叁卷(指分成叁個部分,這叁個部分可能是1.六祖在大梵寺的傳法,2.六祖在曹溪山的傳法,3.六祖與個別弟子的問答),但未詳細分門。後來這書在明憲宗成化七年(1471)重刻,書名稱爲《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曹溪原本》,此即「曹溪本」,改爲一卷十門,使段落分明,此書收錄于明嘉興大藏經中。另外,僧人德異將契嵩本重刊而成「德異本」(1290),另有依德異本重刊的「高麗本」(1558),都將「契嵩本」改爲一卷十門(原內容並無改動)。
證明3:宗寶本(又稱流布本)的書名是《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分爲十品,此版主要承襲了「契嵩本」,但文字有所改動。第二系統的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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