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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典篇 應作慈愛經

  應作慈愛經

  善求義利、領悟寂靜境界後應當作:

  有能力,正直,誠實,順從,柔和,不驕慢;

  

  知足,易扶養,少事務,生活簡樸,

  諸根寂靜,賢明,不無禮與不貪著居家;

  

  只要會遭智者譴責,即使是小事也不做。

  願一切有情幸福、安穩!自有其樂!

  

  凡所有的有情生類,動搖的或不動的,毫無遺漏,

  長的或大的,中的、短的、細的或粗的,

  

  凡是見到的或沒見到的,住在遠方或近處的,

  已生的或尋求出生的,願一切有情自有其樂!

  

  不要有人欺騙他人,不要輕視任何地方的任何人,

  不要以忿怒、瞋恚想,而彼此希望對方受苦!

  正如母親對待自己的兒子,會以生命保護唯一的兒子;

  也如此對一切生類培育無量之心!

  

  以慈愛對一切世界培育無量之心,

  上方、下方及四方,無障礙、無怨恨、無敵對!

  

  站立、行走、坐著或躺臥,只要他離開睡眠,

  皆應確立如此之念,這是他們于此所說的梵住。

  

  不接受邪見,持戒,具足徹見,

  調伏對諸欲的貪求,確定不會再投胎!

  

  應作慈愛經腳注部份:

  112 應作慈愛經 (Karaõãyamettasuttaü):譯自《小誦9》、《經集1.8》。緬文版作《慈愛經》,爲上座部佛教最受歡迎及最主要的護衛經之一。

  本經只有十首偈頌。開頭兩首半偈頌教導善巧于修行利益者應具足的十五種素質,中間六首半教導散播慈愛的各種方法,最後一首教導以慈心禅那爲基礎修觀乃至證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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