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慧根》
諸比丘!以何爲慧根耶? 諸比丘!于此有聖弟子,有智能、聖,決擇而正順苦盡,成就生滅慧。彼對此苦如實了知,此苦集如實了知,此苦滅如實了知,此如實了知順苦滅道。
諸比丘!此名爲慧根。 (南傳相應部六 根相應10-11) 何等爲慧根?若比丘苦聖谛如實知,苦集聖谛、苦滅聖谛、苦滅道迹聖谛如實知,是名慧根。 (北傳雜含659(六四七))
世間上許多所做的事情,總會有一個目標或目的,努力實踐前面四根的目的、目標,就是要完成這慧根-四聖谛。
苦、集聖谛是在說明,衆生爲何不斷地流轉在這無常、生滅世間的前因後果,但世間的一切皆是緣所起的,緣所起的終歸于滅,一切的人、事、物皆無法永恒地存在,而終結衆生不斷流轉輪回的方法,即是道聖谛 --八正道。
解脫道最初要先認識、了解四聖谛,四聖谛包括了八正道,因此須對四聖谛深入的認識與了解,如經典上所說的,他是有次地性,猶如階梯般的關系,于無間等篇將分別詳細說明。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爲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諸比丘!聖弟子對此五根之味、過患、出離,如實知故,諸比丘!此聖弟子名爲預流,爲不墮法,決定趣于等覺。」
(南傳相應部六 根相應2-3,雜阿含二六、叁 (大正藏二、一八二b))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爲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諸比丘!比丘對此五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如實知,無取而解脫,諸比丘!故此比丘名爲阿羅漢。漏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棄重擔、逮得已利、盡有結,名爲正知解脫是。」 (南傳相應部六 根相應2-3)
修習五根,首要的是如實知其對五蘊、六入處所生起之觸受煩惱境界(集),以及依對治法使其離染斷滅 (滅),了解諸煩惱所生起之行相、特相、因相(味),了知諸蘊入處皆不斷地趨向于壞滅之多苦性質(患),最後才能依四谛、八正道無取而解脫(出離)。
于五根之集、滅、味、患、離,如實知,無取而解脫,可名爲預流或正知解脫,預流之「流」,即指聖道之流。斷叁界之見惑已,方預參于聖者之流,稱爲預流果。
預流向爲見道位,預流果爲修道位。玄應音義卷二十叁:「預流,梵言窣路多阿半那,此言預流。一切聖道說爲流,能相續流向涅槃故。初證聖果,創參勝列,故名預流。預,及也,參預也。舊言須陀洹者,訛也。或言逆流,或言入流,亦雲至流,皆一也。」俱舍論卷二十叁(大二九.一二叁上):「預流者,諸無漏道總名爲流;由此爲因,趣涅槃故。」
正知解脫,正知,又作斷遍知。謂周遍了知四谛之境,由此而斷除見、修二惑。即于果(斷)附以因之名,稱爲斷遍知。斷遍知以擇滅爲體,共有九種,稱爲九遍知;其中,系屬于叁界(欲界、色界、無色界)之見谛所斷之煩惱等,其斷有六種,叁界之修道所斷之煩惱等,其斷有叁種。六遍知爲:
(一)欲見「苦集斷」結盡遍知,指欲界系(系屬于欲界之法)之苦集二谛下之見惑等之斷。
(二)欲見「滅斷」結盡遍知,指欲界系之滅谛下之見惑等之斷。
(叁)欲見「道斷」結盡遍知,指欲界系之道谛下之見惑等之斷。
(四)上二界見「苦集斷」結盡遍知,指色界、無色界之苦集二谛下之見惑等之斷。
(五)上二界見「滅斷」結盡遍知,指色界、無色界之滅谛下之見惑等之斷。
(六)上二界見「道斷」結盡遍知,指色界,無色界之道谛下之見惑等之斷。
以上爲初果(須陀洹)及二果(斯陀含)所斷之叁結聖者,第(一)項爲斷欲界系縛之身見,(二)~(六)項爲斷見惑上所生之戒禁取、疑。而叁遍知爲:
(一)五順下分結盡遍知,指欲界系之修道所斷之煩惱等之斷。
(二)色愛結盡遍知,指色界系(系屬于色界之法)之修道所斷之煩惱等之斷。
(叁)一切結盡遍知,指無色界系(系屬于無色界之法)之修道所斷之煩惱等之斷。
第(一)項爲初果所斷叁結再加斷貪欲、瞋恚之五順下分結之叁果(阿那含)不還聖者;(二)~(叁)項爲斷色貪、無色貪、掉舉、慢與無明,五順上分結之阿羅漢聖者。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爲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爲五根。 諸比丘!對此五根滿足、圓滿者,則爲阿羅漢;較此軟弱者,則向阿羅漢果現證;較此軟弱者,則爲不還者;較此軟弱者,則向不還果現證;較此軟弱者,則爲一來者;較此軟弱者,則向一來果現證;較此軟弱者,則爲預流者;較此軟弱者,則向預流果現證。
諸比丘!若總無此五根者,則爲外道,謂屬凡夫之數 。」
(南傳相應部六 根相應16-17,雜阿含二六、一一(大正藏二、一八叁a))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若比丘于彼五根,增上明利滿足者,得阿羅漢俱分解脫;若軟、若劣者,得身證;于彼若軟、若劣,得見到;于彼若軟、若劣,得信解脫;于彼若軟、若劣,得一種;于彼若軟、若劣,得斯陀含;于彼若軟、若劣,得家家;于彼若軟、若劣,得七有;于彼若軟、若劣,得法行;于彼若軟、若劣,得信行。是名比丘根波羅蜜因緣,知果波羅蜜;果波羅蜜因緣,知人波羅蜜。如是滿足者作滿足事,減少者作減少事,彼諸根則不空無果。若無此諸根者,我說彼爲凡夫數」。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北傳雜含665(六五叁))
五根的不斷修習與實踐,身心會逐漸地于信根生起修習力,于精進根生起降伏力、于念根生起離欲染力、于定根生起思擇力、于慧根生起勝解智力。但衆生之根性與能力上有其利鈍與遲速之差別,于成就完滿斷生死之流有四果四向之大分類,再于大分類中而有九無學與十八有學解脫聖者之分類:
九無學,梵語 navasaiksah。即無學位之人有九種優劣差別,又作九種阿羅漢。自己之所作成辦,無複修學之位,稱爲無學位,謂阿羅漢果等。
于聲聞之第四阿羅漢果分爲九種。有關九無學之名稱及次第,諸經論所舉不一,依中阿含之福田經甘露味論卷上載:
(一)退法,若遭疾病等異緣,即退失所得之果,乃阿羅漢中最鈍根者。
(二)思法,懼退失所得之法,乃欲自殺,以保所得。
(叁)護法,于所得之法防護不退,若怠防護,則有退失之懼。
(四)安住法,若無特勝之退緣則不退,若無特勝之加行則不轉較優之種姓。
(五)堪達法,堪能行練根修行之事,速達不動種姓。
(六)不動法。
(七)不退法,此二者,乃最利根,能斷盡一切煩惱,得盡智及無生智;此中修練爲因而得者稱爲不動,依本來種姓者稱爲不退;亦即前者不敗壞所得叁昧之種種因緣,後者不退失所得之功德。
(八)慧解脫,了斷慧障之煩惱,于慧得自由。 (九)俱解脫,了斷定障、慧障,斷不染汙無知,得滅盡定,于定、慧能自在。此中,前七者依根之利鈍而分,後二者就所離之障而分;又依次相當于成實論卷一分別賢聖品所說,退相、死相、守相、住相、可進相、不壞相、不退相、慧解脫相、俱解脫相。
十八有學,指十八種有學之聖人。又作十八學人。即:隨信行、隨法行、信解、見至、身證、家家、一間、預流向、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不還向、不還果、中般、生般、有行般、無行般、上流般。
中阿含卷叁十福田經即作此說,其中于「見道」之階段中,鈍根者爲隨信行,又稱信行;利根者爲隨法行,又稱法行。隨信行者入修道位稱爲信解,隨法行者入修道位稱爲見至,又稱見到或見得。
一來向中,斷欲界修惑之叁品乃至四品者,稱爲家家。不還果中得滅盡定者稱爲身證。不還向中,已斷七品乃至八品之惑,唯爲第九品之惑間隔住果者,稱爲一間,又稱一種、一種子。
有學之叁向叁果,稱爲預流向乃至不還果。七種不還中,色界生之五種聖者稱爲中般乃至上流般,九無學加有學位之十八種,稱爲二十七賢聖,下表《表 2-4》爲二十七賢聖之詳細列表。
由修習實踐五根之波羅蜜因緣,而知有果波羅蜜(四果四向);知果波羅蜜之因緣,而知有人波羅蜜 (二十七賢聖人)。波羅蜜,梵語 pāramitā,有到達彼岸、終了、圓滿等義;巴利語 pāramī或 pāramitā,則有最上的、終極的等義。即謂自生死迷界之此岸而至涅槃解脫之彼岸。了知及實踐此五根能成就到彼岸之因果與出離之功德,則世間不空缺賢聖之人,假若無此諸根者,則可稱之爲凡夫數。
凡夫,梵語 prthag-jana。音譯作必栗托仡那,意譯爲異生。略稱凡。指凡庸之人。就修行階位而言,則未見四谛之理而凡庸淺識者,均稱凡夫。大日經疏卷一載,凡夫以無明之故,隨業受報,不得自在,墮于諸趣之中,遂産生種種類別之衆生,故應正譯爲異生。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五載,異生之意即起異類之見、異類之煩惱,造異類之業,受異類之果、異類之生。
于五根之修習不斷地向下紮根,則逐漸地盤根劄穩,但五根是邁向解脫之初、中路程,還是必須精勤不懈地以四聖谛與八正道澆灌,最終才能成爲無畏八風 (苦、樂、得、失、稱、譏、毀、譽)所撼動之粗穩盤踞大樹,此時五根的圓滿成就名爲——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