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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 第一品

  如是語經

  p.1.

  歸命彼世尊 應供正覺者1

  一集 第一品

   一2 (一、一、一)

   然,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應斷一法。我說汝等不再來之成就者。

   3何者一法?諸比丘!所謂貪法。我說汝等不再來之成就者。」世尊說此義,此處

   如是說:

   「貪焚有情 依貪行惡

   勝觀之人 正知斷貪

   斷于此世 決不再來」

   我聞世尊說此義。

   二4 (一、一、二)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應斷一法。我說汝等不再來之成就者。何

   2 者一法?諸比丘!所謂瞋法。我說汝等不再來之成就者。」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瞋之有情 依瞋行惡

   勝觀之人 正知斷瞋

   斷于此世 決不再來」

   我聞世尊說此義。

   叁 5(一、一、叁)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應斷一法。我說汝等不再來之成就者。何

   者一法?諸比丘!所謂癡法。我說汝等不再來之成就者。」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癡之有情 依癡行惡

   勝觀之人 正知斷癡

   斷于此世 決不再來」

   我聞世尊說此義。

   四 6 (一、一、四)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應斷一法。我說汝等不再來之成就者。何

   者一法?諸比丘!所謂忿法。我說汝等不再來之成就者。」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忿之有情 依忿行惡

   勝觀之人 正知斷忿

   斷于此世 決不再來」

   我聞世尊說此義。

   3 五 7(一、一、五)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應斷一法。我說汝等不再來之成就者。何

   者一法?諸比丘!所謂覆法。我說法等不再來之成就者。」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覆之有情 依覆行惡

   勝觀之人 正知斷覆

   斷于此世 決不再來」

   我聞世尊說此義。

   六8 (一、一、六)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應斷一法。我說汝等不再來之成就者。何

   者一法?諸比丘!所謂慢法。我說汝等不再來之成就者。」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慢之有情 依慢行惡

   勝觀之人 正知斷慢

   斷于此世 決不再來」

   我聞世尊說此義。

   七 9 (一、一、七)

   4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不通知不遍知一切,不能自彼而拋棄,不

   斷心者,不能盡苦。然則,諸比丘!通知一切遍知一切,自彼而拋棄,斷心者,得

   盡苦。」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由一切知一切 任何時不貪者10

   彼實爲持遍知 得超越一切苦」

   我聞世尊說此義。

   八11 (一、一、八)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不通知不遍知慢,不能自彼而拋棄,不斷

   心者,不能盡苦。然則,諸比丘!通知遍知慢,自彼而拋棄,斷心者,得盡苦。」世

   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纏慢慢結 諸人喜有12

   不遍知慢 即將轉生

   5 無慢斷慢 而解脫者

   彼伏慢結 越一切苦」

   我聞世尊說此義。

   九13 (一、一、九)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不通知不遍知貪,不能自彼而拋棄,不斷

   心者,不能盡苦。然則,諸比丘!通知遍知貪,自彼而拋棄,斷心者,得盡苦。」世

   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貪婪有情 依貪行惡

   勝觀之人 正知斷貪

   斷于此世 決不再來」

   我聞世尊說此義。

   一○ 14 (一、一、一○)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不通知不遍知瞋,不能自彼而拋棄,不斷

   心者,不能盡苦。然則,諸比丘!通知遍知瞋,自彼而拋棄,斷心者,得盡苦。」世

   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6 「瞋之有情 依瞋行惡

   勝觀之人 正知斷瞋

   斷于此世 決不再來」

   我聞世尊說此義。

   成就者品第一

   攝頌曰:

   貪(一)、瞋(二)及癡(叁)、慢(八)忿(四)、覆(五)、慢爲(六)、一切(七),

   慢(八)貪(九),瞋(一○)更爲二說15,謂第一品。

   注 1 依 Visuddhimagga P.201 譯爲自覺者。

   2 本事經一叁(大正藏、一七卷六六五頁),增一阿含卷第五,不逮品第十一‧一(大正藏、

   二卷五六六頁)參照。

   3 「成就者」爲得不再來者,如債主由負債者得貸金而爲證者之意(注釋、暹羅版 Itivutta-

   kavannana 四九頁)參照。

   4 本事經一四(大正藏、一七卷六六五頁),增一阿含卷第五,不逮品第十一· 二(大正藏、

   二卷五六六頁)參照。

   5 本事經一五(同上)增一阿含卷第五,不逮品第十一‧叁(同上)參照。

   6 本事經一八(同上)參照。

   7 本事經一六(同上)參照。

   8 本事經二叁(同六六六頁)參照。

   9 本事經四七(同六七○頁)參照。

   10 依過去等不貪一切諸種之有身法,爲不生貪以達聖道之意(注釋七○頁)。

   11 本事經四五(同上)參照。

   12 蛆、蠕蟲、蝗等雖各有自性,依慢而被束縛,與慢結相應。然住于長夜,依利己心而「此

   爲我物」非常執著于諸行。于此處以常、樂、我等之顛倒心爲喜欲等之有(注釋七○頁)。

   13 本事經叁五(同六六八頁)參照。

   14 本事經叁六(同上)參照。

   15 「二」指第九第一○之二偈。此兩偈爲第一第二之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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