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 第二品
一一 1(一、二、一)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不通知不遍知癡,不能自彼而拋棄,不斷
心者,不能盡苦。然則,諸比丘!通知遍知癡,自彼而拋棄,斷心者,得盡苦。」世
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癡之有情 依癡行惡
勝觀之人 正知斷癡
7 斷于此世 決不再來」
我聞世尊說此義。
一二 2(一、二、二)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不通知不遍知忿,不能自彼而拋棄,不斷
心者,不能盡苦。然則,諸比丘!通知遍知忿,自彼而拋棄,斷心者,得盡苦。」世
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忿之有情 依忿行惡
勝觀之人 正知斷忿
斷于此世 決不再來」
我聞世尊說此義。
一叁 3(一、二、叁)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不通知不遍知覆,不能自彼而拋棄,不斷
心者,不能盡苦。然則,諸比丘!通知遍知覆,自彼而拋棄,斷心者,得盡苦。」世
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覆之有情 依覆行惡
勝觀之人 正之斷覆
斷于此世 決不再來」
我聞世尊說此義。
一四 4(一、二、四)
8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我不觀7 他5 之一蓋6 如無明蓋,依彼
[無明]蓋所覆,衆生長時馳騁流轉生死。何以故?諸比丘!依無明蓋所覆衆生,
長夜馳騁流轉。」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他無一法 有覆群生
日夜流轉 如爲癡覆
然如舍癡 破除闇聚
更不流轉 亦無他因」
我聞世尊說此義。
一五 8(一、二、五)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我不觀他之一結如愛結,依彼結相應,有
情長夜馳騁流轉。何以故?諸比丘!與愛結相應,有情長夜馳騁流轉。」世尊說此義,
此處如是說:
9 「愛9爲第二 長夜流轉
生此生彼10 不超輪回
知此災禍 愛之生時
無執愛心 比丘遊行」
我聞世尊說此義。
一六11(一、二、六)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我爲有學、未得之人12,爲續住希求無上
安穩13之比丘等,作內緣之言者14,諸比丘!我不觀他有一緣如如理作意之饒益。
諸比丘!如理作意比丘舍離不善,修習善。」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10 「正當之作意 有學比丘法
他無斯至要 將爲得最善
比丘已正勉 將成苦之滅」
我聞世尊說此義。
一七15(一、二、七)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我爲有學、未得之人,爲續住希求無上安
穩之比丘等,作外緣之言者,諸比丘!我不觀他有一緣如善知識之饒益。諸比丘!
善知識之比丘舍離不善,修習善。」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善知識比丘16 從順而恭敬17
守知識言辭 有正知正念
一切結縛滅 次第將遂願」
我聞世尊說此義。
一八18(一、二、八)
11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世間有所生一法,爲衆生之不利,爲衆生
之不安樂,爲衆生之不義,爲不利,爲天、人之苦生。何之一法?爲破僧伽。即,
諸比丘!僧伽之破壞時,有相互诤論事,有相互诃責,又相互淩蔑,又相互棄舍。
于此處,若未敬信者則不敬信,又既敬信者爲不敬信19。」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惡者破僧伽 永劫生奈落
悅衆住非法20 彼由安穩墮
破僧伽和合 永劫诃奈落」
我聞世尊說此義。
一九21(一、二、九)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世間有所生一法,爲衆生之利,爲衆生之
12 安樂,爲衆生之義利,爲天、人之樂生。何之一法?爲僧伽之和合。即,諸比丘!
僧伽和合時,無相互诤論,無相互诃責,無相互淩蔑,無相互棄舍。于此處若未敬
信者而起敬信,既敬信者而增敬信。」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僧伽和合樂 有和合之德
住法悅和合 不由安穩墮
僧伽爲和合 永劫樂天界」
我聞世尊說此義。
二○ 22(一、二、一○)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于世我以〔自己〕心24〔差別智〕25分析
知有染汙心23一類人之心,此人死時,如負重擔,〔將生于〕地獄。所以者何?諸比
丘!實彼心汙染。則,諸比丘!于世一類之有情,因心被汙而身壞死後,生于無幸
處、惡趣、墮處、奈落。」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13 「知世一類人汙心 比丘之前佛宣義
彼心汙者應死時 將生奈落入地獄
如彼放置所拾物 實因心汙行惡趣」
我聞世尊說此義。
攝頌曰:
癡(一一)、忿(一二)、及覆(一叁)、癡(一四)、欲(一五)、有學(「二」一
六、一七),
破(一八)、悅(一九)、及人(二○),以稱品第二。
注 1 本事經叁七(大正藏、一七卷六六八頁)參照。
2 本事經四○(同六六九頁)參照。
3 本事經叁八(同六六八頁)參照。
4 本事經一(同六六二頁)參照。
5 今除說無明蓋爲他之意(注釋七二頁)。
6 「一蓋」爲一障礙之法(同上)。
7 「隨觀」有見之隨觀與智之隨觀之二隨觀。其中以色爲我,說隨觀等,此名之爲見隨觀。更
隨觀無常說爲非常等,此名之爲智隨觀。今之場合爲智隨觀之意(同上)。
8 本事經二(同上)參照。
9 以愛爲友者之意。
10 以之人間世界與彼以外之有情居,或指有情有現在之自性與未來之自性等種種之意義(注
釋七六~七七頁)。
11 本事經五○(同六七○頁)參照。
12 未得者爲未得阿羅漢之意。
13 「安穩」不爲欲、有見、無明之四流所惱事。
14 指在自己內心存在之因。漢譯有「內強緣」。
15 本事經四九(同上)參照。
16 親近善知識比丘之意。
17 恭受善知識之教而爲隨順尊敬事(注釋八四~八五頁)。
18 本事經九(同六六四頁)參照。
19 原文 ehaeeanam annathattam hoti(有某變化),在注釋爲「有變化爲凡夫欣樂信仰消
失之變化」(九○頁)有,漢譯有已敬信者還不敬信,以此意義意譯爲至不敬信。
20 于稱之爲破僧伽衆(vagga)之悅(注釋九○頁)。
21 本事經一○(同上)參照。
22 本事經四(同六六叁頁),增一阿含經第四一子品五(大正藏、二卷五六二頁),A.N.V○L.
I.P.8(南傳藏、一七卷一二頁)參照。
23 「汙心」指瞋恚或貪等之心。
24 原文雖只爲 cetasa(由心),依注釋插入(注釋九叁頁)。
25 依注釋有 paricchinditva。將爲精神分析之意(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