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全部是分別念的說法肯定不正確。因爲從認知心識的角度來講,的的確確,釋迦牟尼佛在大乘佛法當中,對它的本性、來源、分類,以及最後的果等方面,已經做了深入細致的分析。以這種正理來觀察,你們所承認的觀點,肯定是不合理的。
爲什麼不合理呢?因爲分別念和無分別念取對境,應該有兩種方式,或者說應該站在兩種不同觀點的角度來解釋。
首先,我們按照真相唯識宗能所等量派的觀點來講。分別和無分別兩個,可以同時緣取同一個照了境,但是愚者不知道,就誤認爲它們兩個是一個本體,實際上並非如此。打個比方說,我心裏面産生分別念的同時,眼睛也正在看色法,一個有分別,一個無分別,兩個法可以在同一個時間當中産生。如我對柱子正在執著的時候,眼睛也可以盯著它,由同一對境引發的分別念和無分別念,可以在同一個時間當中産生。但是外道不清楚這種道理,他們反而認爲:因爲分別念和無分別念作用相同,所以它們兩個是一個本體。對此,絨頓班智達講:致使他們錯亂判斷的原因有兩個,一個是對境相同,另一個是時間相同。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次第産生。對某一個對境,比如紅色的柱子,第一刹那産生現量看見的無分別念,第二刹那分別念産生,從時間上講,無分別念與分別念有次第性。這是前一段時間講過的,能所各一派的觀點。這種觀點比較合理,首先現量見到,然後産生分別念。但因爲時間特別快,所以外道愚者認爲:這是在同一時間當中産生的,而且原來的分別念後來變成了無分別念,或者分別念特別像無分別念等等。但這種說法不合理,不合理的原因就是因爲時間特別快,致使外道根本無法了知先産生無分別念,然後才産生分別念。因爲對方不知道這種狀況,所以才産生了這種不能正確認知心識的後果。
總之,我們應該從兩方面來理解。不管是學習中觀,還是學習唯識,取境的時候有兩種情況,這個大家一定要搞清楚。
有些人可能這樣想:分別念也在一個柱子上産生,無分別念也在一個柱子上産生,那會不會變成兩個相續,變成兩個衆生?這種情況是沒有的。我們以前學中觀的時候也說過,如果我的相續當中産生兩個分別念,就應該有兩個相續的過失;而一個相續當中,有一個分別念,同時有幾個無分別念,這沒有多相續的過失,因爲無分別念不會阻擋分別念現前。根識現前的時候沒有執著,沒有執著的緣故,六種根識可以同時産生,這一點在《釋量論》當中,也是明確講到的;而分別念生起的時候,它只能“盯住”一個對境,不能執著其它的對境。如果我的相續當中有兩個分別念,又生貪心,又生嗔恨心,那就有問題了,就變成兩個相續了,實際上這種情況是沒有的。因此,無分別念和分別念可以同時産生,即使同時産生,也不會變成兩個相續。這個問題,大家一定要搞清楚。
庚二、破許識自相爲所诠:
識亦乃爲自法相,是故命名不應理。
有些人這樣認爲:比如說心裏面顯現柱子或者電燈等外境的時候,通過觀察即可了知,外境自相確實不存在。外境自相存在的話,前面也講了:第一個,自相上沒辦法安立名稱;還有,利用的時候也找不到;以及未來、過去的事物不是所诠等等,有許許多多的過失。所以,外境自相不是所诠。但是,我們的心識當時正在顯現,所以心識的自相就是所诠。
我們也可能這樣認爲:前面也講了,總相實際上是自己的心;無而現的毛發等,在外境當中也不存在,實際上也是自己的心識。如果我們說,總相可以作爲所诠,那麼真實的所诠就已經變成心了。因爲,除了心以外,總相根本不存在。雖然從另一個角度講,這一觀點還是有一點道理的,但實際上不能這樣承認。
爲什麼不能這樣承認呢?他這裏講到:“識亦乃爲自法相,是故命名不合理。”識也是一樣的,它也屬于自己獨立的法相當中,如果是獨一無二的自相的法相,那也會有同樣的過失。比如柱子,剛開始的時候,你給它取名稱,如果你說柱子是心的自相,那第一個刹那給它取名,到第二個刹那,它就已經滅完了,從此以後,你再也找不到原來的心識自相,在運用的時候,就有一定的困難,因爲原來的自相已經滅完了,現在要用,誰來代替?再加上,從時間、地點、形象等各方面來分的時候,心識的自相也是無邊無際的,誰能爲這麼多的自相取名呢?誰也沒有這種能力,也沒有這個必要。
所以,你們如果認爲所诠是自己的心,那這種觀點是不合理的,會有許許多多的過失。
己二(破許共相爲所诠)分二:一、破許種類共相爲所诠;二、破許名言義共相爲所诠。
庚一、破許種類共相爲所诠:
若謂詞語不诠別,類總所诠故無過。
勝論外道的論師這樣認爲:如果所诠是事物的自相或者事物的別相,那當然會引發得不到名稱等諸多過失,所以我們不敢這樣承許;但是,我們承許類總可以作爲所诠。
所謂類總,在前面第叁品中已經講過了。當時,講到了叁種總:聚總、類總、名總。其中的類總,是對同類事物的的總稱,也可以說是一類事物,它們所具有的這種共同的種類叫做類總。
對方認爲,如果把總法作爲所诠,那也不合理,它含攝的範圍太廣了;如果把自相作爲所诠,那前面的過失也無法避免。唯一的辦法是什麼呢?就是把類總作爲所诠。比如我們說的“瓶子”,實際上它是瓶子種類的總稱。這樣以後,我口裏面一說瓶子,不管金瓶、銀瓶,所有的瓶子都包括在裏面。所以,人們所诠的對境,不是自相,也不是總相,而是類總。
下面,我們遮破他的觀點:
外境無總設若有,于彼命名無需力。
你們外道所承認的觀點,是不合理的。爲什麼呢?因爲外境當中根本不存在所謂的總法,實有總法的觀點前面已經破完了。不管從時間、地點或者形象等各方面觀察,所謂的總法都是不存在的;與別法一體的方式無法存在,他體的方式也無法存在,而除了這兩種存在方式以外,另外一種存在方式也沒有。這樣一來,所謂的總法根本不存在。其實,這一點在前面已經做了全面的破斥。
既然你們所許的總法不存在,那總法裏面的類總怎麼會存在呢?全知果仁巴這樣說的:如果水不存在,水所組成的大海怎麼會存在呢?根本不可能。同樣的道理,總法不存在,那類總怎麼會存在呢?根本不可能存在。
即使勉強說你們的類總存在,但對這樣的類總立名,也是沒有任何用的。爲什麼沒有用呢?因爲,不管是類總也好,總法也好,它們的內容全部都是含糊不清的,而且它們不能起任何作用。可是我們這裏的所诠應該是明確的,也是有功能的,即應該有起作用的能力。所以你們這樣說,沒有任何意義。即便給這樣的總法取了名稱,也無法由它了知事物的自相,因此要知道事物的本體自相,你對類總取上一個名稱,是根本沒有用的。
我們學習因明的時候,首先必須掌握對方是什麼樣的觀點。如果你沒有仔細觀察,就會覺得對方的觀點還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我們因明派一旦進行駁斥的時候,他們的觀點就會被全部遮破,破不了的情況是根本沒有的。
下面,對方又換一個角度,與我們诤論:
謂予與總有聯系,自相命名知自相。
對方是這樣講的:我們並不是將單獨的一個類總或者總相,作爲所诠對境而立名,而是對與總法有關系的自相,也就是給與共相有密切關系的每一個自相取名稱,通過這種方式能了知自相,所以這一觀點是合情合理的。
他們認爲:如果沒有一個總相,各別的自相無邊無際,那就沒辦法立名。單獨一個總相,也沒辦法立名,因爲總相是無實法。因此,應該把總相和自相連在一起。比如給瓶子取名,如果沒有自相,僅僅一個總相,則不能離開前面的過失;如果沒有總相,僅僅一個自相,也不能離開前面的過失。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自相也存在,總相也存在。
當然,外道有時候也比較聰明,只不過是我們的分析方法,他們沒有搞懂而已;如果他們稍微了知我們的分析方法,那跟我們內道基本上也能說得一樣。
實際上,我們耽著的是什麼呢?就是對境的自相;而我們說的是什麼呢?就是總相,這個我們下面還會說的。但是他們就是把無分別念和分別念的作用混在一起,總相和自相的作用也混在一起。所以,問題的關鍵就在于,他們沒有搞懂遣余;如果他們懂得遣余,那這個問題就不會很複雜。
我們這裏的有些道友,可能是第一次學因明,這些問題也有可能分不清楚。學的時候,腦袋裏面可能一直有一種其它的感覺,而總相、自相,無分別、分別等多種類別,不一定能首先現前。其實,學任何一種知識,它都有一個過程。如果你聞思的時間稍微長一點,這種概念在頭腦裏面顯現,就不會很困難。在世間讀書也是這樣,讀小學五年級的時候,覺得這個課程很難;到了中學,一看到五年級的課程,就覺得很簡單。我想學習因明也是這樣的,剛開始的時候,有些地方有點分不清楚;而聞思幾年或者聽了幾遍以後,就會了知的。
所以,外道爲什麼沒有搞明白這些問題呢?就是總相和自相的作用沒有分清楚。如果從表面上看,他們似乎說得很對:自相和總相,好像有一個密不可分的關系;每一個總相連著的自相,這就是我們的所诠。可能我們也會這樣認爲。實際上,這種說法沒有依據。
棄無必要能力總,于真自相立名稱,
意思就是說,你們應該放下沒有任何必要的總。剛才你們說,有一種跟每一個自相連在一起的總法,它對了知名言與所诠,一點作用都沒有,一點功效都沒有,一點需要都沒有。這種就像石女兒一樣的東西,你帶在旁邊有什麼用呢?沒有用的。你應該把亂七八糟的類總、總相,全部扔到一百公尺以外的地方。
如果你們想承認自相就是語言的所诠,那就請直言不諱地說出來,沒有必要在它旁邊帶一個總相。這樣的總相,什麼能力都沒有。有些佛友出去的時候,帶著膽子特別小的一個陪伴。她膽子也特別小的話,那有什麼用呢?一點用處都沒有。應該把她甩開,不要帶著她。你自己敢去就去,不敢去就不要去。同樣的道理,如果你們認爲“所诠就是自相”,那就應該把旁邊的總相扔掉,因爲它沒有用。所以,你們應該放棄無有必要和無有能力的總法,如果你們要對事物的自相取名,那把名稱安立在自相上就可以了。
但是,要在自相上立名,這是比較麻煩的,對方馬上提出了這個問題。
若言自相無邊故,
如果對方說,自相不能立名。因爲前面已經講了,自相是無邊無際的:有東方的瓶子、西方的瓶子,美國的瓶子、加拿大的瓶子等等,有很多很多的瓶子。那這樣,我們怎麼辦哪?那麼多的瓶子,要一個一個地安立名稱,是根本辦不到的,有些人是這樣認爲的。
那同樣的道理,你們帶著總相的自相,也是無邊無際,也是一模一樣,沒有任何差別,下面就講這個道理。
無法立名此亦同。
如果你們講自相無邊故無法立名,那這裏也是完全相同的。因爲你們承許每一個自相帶有一個總相,實際上這個與總相關系密切的自相也是無量無邊的;無邊無際的緣故,你們的立名方式一樣不合理。所以,這個與總相關系密切的自相並不能解決你們的問題。
在聞思的過程當中,稍微有一點智慧的人,就會對自宗的法稱論師和陳那論師的觀點,不斷地生起信心。沒有智慧的人,他們更破不了兩位理自在的觀點,不得不生起信心。當然,你站在外道的觀點,以他們的道理來進行駁斥,也沒有什麼不可以的。但是,你肯定找不到任何依據。
當然,我們學習因明一天兩天,就馬上開悟了一樣,這種感覺不一定有;但我覺得總的來講,在我們整個人生的修學旅途中,對佛陀的信心,應該會打下一個穩固的基礎。爲什麼這麼說呢?因爲以你自己的智慧也能感覺得出,佛教裏面有非常微妙的推理;這種推理,一般的凡夫人難以揣測,很難了達。僅僅這一點,就會讓你産生一種非常神秘的感覺;如果你有了這種感覺,那你至少不會說佛教是一種迷信。
今天我們放生的時候,賣牦牛的老板說:實際上,我也喜歡放生,我的爸爸非常非常信仰佛教,他也信你們這個“迷信”,我也信你們這個“迷信”。他的話說得一點也不通,自我矛盾,既然是迷信,那你怎麼又相信呢?但他心裏就是覺得:我也信你們的迷信,他也信你們的迷信。所以我想:我們不能盲目信仰;至少也應覺得,佛陀的智慧並不那麼容易企及。不能認爲:佛教只是幾個老年人念佛,或者幾個和尚在山裏面坐禅,或者是藏傳佛教當中,穿著紅衣服的個別人的一種思維;現在是科學發達的時代,在我們知識分子面前,佛教的這些理論很容易駁斥。剛開始的時候,可能有些人把佛教看成這樣;但實際上,當你真正深入經藏的時候,絕非如此簡單。就是因爲不簡單,所以我們相續當中的佛學知識,不可能一天兩天就馬上增長。就是讀世間的學校,也是從小學、初中、高中,這樣慢慢上去的,到了最後,才能上大學等高等學府,應該說,知識是在學習的過程中逐漸提高的;同樣的道理,學佛也應該通過這種方式來增上我們的智慧和見解,這樣才是非常穩固的。
好,今天學習到這裏!
回向偈:
所南德義檀嘉熱巴涅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內尼波劄南潘協將摧伏一切過患敵
傑嘎納齊瓦隆徹巴耶 生老病死猶波濤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願度有海諸有情
(1)外道只承認一個識,即意識。
《第二十六課》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