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叁谛 苦之滅聖谛
什麼是苦之滅的神聖真理呢?
苦之滅的神聖真理就是:對愛的完全熄滅、不再貪欲、舍離、放棄、擺脫、無執著。
那些愛要在哪裏抛棄呢?它又在哪裏止息呢?
在世間上,那裏有給人快感和逸樂,就在那兒把愛抛棄;愛就在那兒止息。
《長部》22
任何過去、現在或未來的沙門或婆羅門,若他把世間上的色,看成無常、苦、無我、病痛和諸漏,他即得擺脫諸愛。
《相應部》XII,66
諸法的滅
由于那些愛的完全熄滅,也就滅了取;由于取的滅,也就滅了有;由于有的滅,也就滅了生;由于生的滅,也就滅了老、死、傷心、悲鳴、痛苦、憂悶與絕望。因此,也即滅了整個苦蘊。
《相應部》XII,43
因此,色、受、想、行、識皆消滅、止息和製伏了。苦即滅盡,病也中止,老、死亦克服了。
《相應部》XXII,30
我們稱那個因波動引起的起伏動態爲一個波浪。對于一個無知的目擊者來說,這樣的一個波浪卻造成一種錯覺,誤以爲是同一灘水在湖面上推進──其實這道波浪是由風所造成的,也是由風所輸送的,並由儲存下來的力量維持著它。如果現在風已停止了,又沒有吹起新的一陣風來煽動湖中的水,那些儲存下來的力量就會慢慢地被用完,因此,那個因波動引起的起伏動態將會止息。同樣的,如果火得不到新的燃料,它在用完了舊的燃料之後就會熄滅。
五蘊的過程也是同樣的,對一個無知的凡夫,這五蘊的過程造成一種錯覺,誤以爲同一個永恒的自我──即這五蘊,是由那肯定存在的渴愛(ta
hā)所造成的,也是由那個渴愛所輸送的,並有儲存下來的生命力維持一段時期。如果現在那個燃料(upādāna)(就是對存在的渴愛和執著)被用完了,又沒有新的渴愛去推動這個五蘊的過程,生命依舊會因仍有儲存下來的生命力而延續。但在死亡的那一刻,由于它等的毀滅,五蘊的過程也就到了它熄滅的最後終點。
因此,Nibbāna涅槃或“寂滅”(梵文:nirvā
a;是由前綴nir加詞素vā意思是停止吹,就是止息。)可視爲兩種定義,就是:
①“汙染的圓寂”(kilesa-parinibbāna)。通常發生在有生之年時證得阿羅漢聖果位,在經典裏稱爲(sa-upādisesa-nibbāna),即意“當五蘊仍存在時證得寂滅”。
②“五蘊過程的圓寂”(khandha-parinibbāna),這是發生在阿羅漢聖者死亡的那一刻,在經典裏稱爲(an-upādisesa-nibbāna),即意“當完全寂滅時,五蘊已不存在”。
涅槃
這的確是安甯和最高尚的,也是諸行的止息,抛棄一切的再生,渴愛的滅盡,離嗜欲,滅,涅槃。
《增支部》III,32
當沈溺于情欲、惡意與愚昧,心被貪、瞋、癡所製服,就會意圖傷害自己、他人或雙方。那麼,心就會感到痛苦和憂悶。如果斷除了貪欲、惡意與愚昧,就不會意圖傷害自己、他人或雙方。那麼,心就不會感到痛苦和憂悶。涅槃就是當下的,可在此生見到的,歡迎來參考的,引入內心的及爲智者所證知的。
《增支部》III,55
貪欲、惡意與愚昧的完全止息,即稱爲寂。
《相應部》XXXVIII,1
阿羅漢
對一個證得如此解脫的比丘,他的心境一片恬靜,他的任務已完成(所作皆辦),再也沒有任務待他去延續。就像一塊不爲風所吹動的大石,同樣的,色、聲、香、味、觸及所有可意或不可意的法皆無法動搖他。他證得了解脫的心是堅定不移的。
《增支部》VI,55
對已明了這世間對比差異的人,他已不爲世間的一切所影響,他是已擺脫憤怒、悲傷和欲求的安甯者。他已超越了生和死。
《經集》1048
不變的
的確是有一個境界,沒有地、水、火、風,沒有今生和來生,也沒有日與月。
我稱這個爲不是生、不是滅、不是住;不是生也不是死;那是沒有立足之處,沒有成長,也沒有任何基地。這即是苦盡。
《自說經》VIII,1
那是無生、無始、無創造、無形的。如果沒有這個無生、無始、無創造、無形,那麼,要超越這個有生、有始、有創造、有形的世界是不可能的。
因爲有這個無生、無始、無創造、無形的,那麼,要超越這個有生、有始、有創造、有形的世界是有可能的。
《自說經》VIII,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