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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經義記(卷第一)▪P14

  ..續本文上一頁依彼所建立法上,展轉分別觀察無所得,遂疑正法亦無所得,即于非無上而又計無;對前四種建立執相,立四誹謗。

  壬二 別解

  癸一 非有相

  “複次、大慧!雲何非有相建立相?謂陰界入非有自共相而起計著:此如是,此不異,是名非有相建立相。此非有相建立妄想,無始虛僞過種種習氣計著生”。

  此解非有相。謂陰、界、入、本非有自、共相,而彼計著此自相如是,此共相不異此,所以妄在非有相上以建立相。此種妄計,皆由無始來虛妄過患種種習氣所生。

  癸二 非有見

  “大慧!非有見建立相者,若彼如是陰界入,我、人、衆生、壽命、長養、士夫見建立,是名非有見建立相”。

  此繼解非有見。謂彼執陰、界、入、假我,計我、人、衆生、壽命、長養、士夫、作者、而建立種種妄見。前非有相之相、指所見之法;此見、指能見之我。妄起種種我見,故曰非有見而建立見。

  癸叁 非有因

  “大慧!非有因建立相者,謂初識無因生,後不實如幻,本不生眼、色、明、界、念、前生,生已實已還壞,是名非有因建立相”。

  此解非有因。謂彼初識從因生現,從現生種,計最初一念生,一念未生之前,則本不生。遂妄計于阿賴耶之外,另有一常住不壞之因,然後有眼、色、明、界等爲緣。然生已實在有,有後仍歸滅,此乃于非有因處而建立之異因相。

  癸四 非有性

  “大慧!非有性建立相者,謂虛空、滅、般涅槃、非作、計著性建立。此離性非性,一切法如兔馬等角,如垂發現,離有非有,是名非有性建立相”。

  此解非有性。謂小乘計叁種無爲爲實有,此叁無爲、雖不似外道所計作者之過患,然不應執爲實法。蓋此叁法離有無故,如兔馬等但有名故,如垂發輪現故。兔馬等角實在無,故離有性,垂發輪如幻有,故離非有性,所以名彼爲非有性建立性之相。

  壬叁 結成

  “建立及誹謗,愚夫妄想,不善觀察自心現量,非聖賢也。是故離建立誹謗惡見,應當修學!”

  建立、誹謗,計有、計無,皆愚夫之妄想,非聖賢之現量。以不了唯心故,故有建立及誹謗兩惡見。應遠離,應修學。

  庚二 勸告

  辛一 長行

  “複次、大慧!菩薩摩诃薩善知心意意識,五法,自性,二無我相,趣究竟,爲安衆生故,作種種類像。如妄想自性處依于緣起,譬如衆色如意寶珠。普現一切諸佛刹土,一切如來大衆集會,悉于其中聽受佛法,所謂一切法如幻、如夢、光影、水月,于一切法離生滅、斷常,及離聲聞、緣覺之法,得百千叁昧,乃至百千億那由他叁昧。得叁昧已,遊諸佛刹,供養諸佛,生諸天宮,宣揚叁寶。示現佛身,聲聞、菩薩大衆圍繞,以自心現量度脫衆生,分別演說外性無性,悉令遠離有無等見”。

  此佛于問答後加以勸告。謂菩薩善證八識、五法、叁自性、二無我相、種種聖智,然爲安樂衆生,仍示現種種類像,如依緣起而起妄計,如衆色珠之互映。普現諸佛刹與大衆同受法樂,觀一切法如夢、幻、光影、及水月之不實。于一切法離生滅斷常及二乘之小果,得無量數叁昧,禮佛供佛,宣揚佛化而現佛身,以唯心法度脫無數聖凡等衆,演說外道境界,悉令衆生遠離種種惡見。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心量世間,佛子觀察,種類之身,離所作行,得力、神通,自在成就”。

  此言佛子觀察世間,隨類現身,唯是自心現量,道力成就,神通無礙。然而雖作、無有能作所作,雖行、無有能行所行。

  戊五 空無生性門

  己一 請許

  爾時、大慧菩薩摩诃薩複請佛言:“惟願世尊爲我等說一切法空、無生、無二、離自性相。我等及余諸菩薩衆,覺悟是空、無生、無二、離自性相已,離有無妄想,疾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爾時、世尊告大慧菩薩摩诃薩言:“谛聽!谛聽!善思念之!今當爲汝廣分別說”。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一切法不離此經所說五法、自性等衆妙法明門,故六百卷十六會般若所明,不出此空無生性門。一切大乘,離空無生義即非大乘。所以小乘根據叁法印,大乘唯一實相印。即由此空等四法門蕩無所得,然後正智現前,通達諸法實相,此乃一切大乘部之通量。此所以大慧菩薩代表此會大衆及十方未來世界諸大菩薩而爲啓請,冀覺悟于佛說一切法空、無生、無二、離自性相,不複有所懷疑,遠離分別妄想,頓得無分別摩诃般若,乘大白牛車,遍修萬行,無所行而行,圓滿無上菩提也。

  佛因垂許而誡教。蓋開示大乘佛法通量,須善思谛聽,方得不失。故大慧答:願受教誡。

  己二 答說

  庚一 長行

  辛一 總標

  佛告大慧:“空、空者即是妄想自性處。大慧!妄想自性號著者,說空、無生、無二、離自性相”。

  此總標空義也。佛說空者,空其本空,並非背法本相說空,亦非滅有爲空,特爲一向執有之衆生,說破其所執之有本空耳。衆生在妄計自性上,執種種相,起種種分別見。然彼所執之實,全即是空。在彼所執著之一切法,確如龜毛、兔角,但有名言,毫無實體。倘不爲之說空,將何以離其妄而引生其無分別智與實相相應耶?故說空不足,更說無生、無二、離自性相。無生者,依他如幻,生即無生,非撥無因果。無二者,離能所,絕對待,明中道圓成實。離自性者,通于前叁,謂皆無自性相也。

  辛二 別說

  壬一 空

  “大慧!彼略說七種空:謂相空、性自性空、行空、無行空、一切法離言說空、第一義聖智大空、彼彼空。雲何相空?謂一切性自共相空,觀展轉積聚故,分別無性自共相不生,自、他、俱性無性故相不住,是故說一切性相空,是名相空。雲何性自性空?謂自己性自性不生,是名一切法性自性空,是故說性自性空。雲何行空?謂陰離我我所,因所成,所作業方便生,是名行空。大慧!即此如是行空,展轉緣起自性無性,是名無行空。雲何一切法離言說空?謂妄想自性無言說,故一切法離言說,是名一切法離言說空。雲何一切法第一義聖智大空?謂得自覺聖智,一切見過習氣空,是名一切法第一義聖智大空。雲何彼彼空?謂于彼無彼空,是名彼彼空。大慧!譬如鹿子母舍,無象、馬、牛、羊等,非無比丘衆而說彼空;非舍舍性空,亦非比丘比丘性空,非余處無象馬,是名一切法自相彼于彼無彼,是名彼彼空,是名七種空。彼彼空者,是空最粗,汝當遠離”!

  大慧彼略說七種空至彼彼空,總標後出七空名也。空爲大乘通量,本無數量,今說爲七。雲何相空下,分別解空。雲何相空至是名相空者,明相空也。相、即——法上所具之相,衆生于相上分別立名字,再于名上而诠義相,故其自共之相,由展轉積聚互相對待而有耳,僅第六識所分別了知之意義,此意義與實體全不相關,所以意義皆非法體。如吾人呼火字,口既不暖亦不燃燒,可見不得火之體用。自相之法既無,共相之義更無,猶之龜毛本無所有,毛上之差別更妄之又妄。相不住者,言相不能存在,所以名曰相空。大乘須知相空,不同小乘僅知性空,故首顯之。

  雲何性自性空至是故說性自性空者,明性空也。相是諸法能诠名上所诠義相,而諸法即其自性也。意言:所分別——法都無有自體性可得,叁界依正一切法皆假名言所安立,皆意識上所自變之相分,尚非阿賴耶上從因緣所生之相分。解佛所說法並不得證實,但爲空卻意識上虛妄分別耳,是故說性自性空。

  雲何行空至是名行空者,明行空也。行者、遷流造作意,刹那不停,才生即滅,隨滅又生。說陰不說界入者,行指五陰所攝九十四種有爲法,不同界入攝無爲也,故曰行空。方便者,助緣之意。

  大慧即此如是行空至是名無行空者,明無行空也。對行之有爲法,說無爲法即是無行,即無遷流造作意。因有爲法空曰無爲法,並非另有一無爲法,故曰自性無性。有爲行既空,故無行亦空。雲何一切法離言說空至是名一切法離言說空者,明一切法離言說空也。言說有二:曰顯義言說,通常語言文字之義;曰顯境言說,乃心心所了別種種境界。所謂言語能顯義,了別能顯境。一切法離言說別無可得,故名曰一切法離言說空。

  雲何一切法第一義聖智大空至是名一切法第一義聖智大空者,第一義離分別,不思議聖智、即是自覺聖智。所有種種有漏法,皆無始妄見過患習氣,聖智現前畢竟皆空。從金剛道入解脫道,一刹那間大圓鏡智與第八識相應,轉爲清淨庵摩羅,則無始微細習氣悉空,是名聖智大空。

  雲何彼彼空至汝當遠離者,此明彼彼空也。彼彼者,彼此相無之意;言彼中無此,此中無彼也。例如牛欄中無馬,馬中亦無牛,故彼彼空,亦曰彼此空。鹿子母之精舍,無象、馬、牛、羊耳,非無比丘,亦非無精舍,故不可說比丘及精舍亦無。複次、亦非余處無象、馬、牛、羊,在一切法自相,彼此皆空。彼于彼無彼者,前彼字指一切法,中彼字指精舍,後彼字指象、馬、牛、羊,言一切法于精舍中,無象、馬、牛、羊也,故名彼彼空。此彼彼空乃凡外粗俗之空相,故誡遠離,以顯前六種空菩薩應當修學。可見凡夫所執之空,乃除去而無之曰空,是頑空耳。前一至五空,乃菩薩于因中修,第六空、果上大智現前果所顯。

  壬二 解無生

  “大慧!不自生,非不生,除住叁昧,是名無生”。

  衆緣所起無自體,當未生時,尚無此物,自字不能成立。乃至衆緣和合,仍唯衆緣,不能有自也。不自、則不他,亦不共,然非不生。此中所明,但有緣而無法,所以生即不生,除住滅想定時、即緣生是無生。小乘無生,不過入滅定耳。般若所明無生,不取定中無生,諸緣生法當體即無生也。

  壬叁 離自性

  “離自性即是無生,離自性刹那相續流注及異性,現一切性離自性,是故一切性離自性”。

  此從緣生無性之生無自性性,明離自性。緣起法上之生,無自性性,蓋緣起法刹那生滅,變異無定。隨見此法即非此法,絕無定相可取,即相無自性性。取之全唯妄計,相本無故,離相無相之成自性亦不可得,曰勝義無自性。于此叁性,皆明叁無性矣,故一切性離自性。

  壬四 無二

  “雲何無二?謂一切法,如陰熱、如長短、如黑白。大慧!一切法無二,非于涅槃彼生死,非于生死彼涅槃;異相因有性故,是名無二。如涅槃、生死,一切法亦如是”。

  有爲無爲、有漏無漏、一切相對法,皆是二。——法皆有即無有,一既不有,于二何成?以相違相爲因,說有此法,是則無相違相也。如言生死涅槃,似相違矣,然生死外無涅槃,涅槃外無生死,一切法皆如是觀,是名無二。

  辛叁 結示

  “是故空、無生、無二、離自性相,應當修學”!

  結示空無生等相,皆應修學。

  庚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我常說空法,遠離于斷常,生死如幻夢,而彼業不壞。虛空及涅槃,滅二亦如是。愚夫作妄想,諸聖離有無”。

  佛法明二空智相,非凡外之計斷計常,即生死離生死,是名生即無生,離常見。雖生死如幻、如夢而業報不壞,是無生而生,離斷見。對有爲說叁種無爲,有爲尚不可得,離有爲之無爲更不可得,二俱不可得矣。故曰:愚夫妄想,執有執無,諸聖觀一切法無二,早離有無之見。

  己叁 別示

  爾時、世尊複告大慧菩薩摩诃薩言:“大慧!空、無生、無二、離自性相,普入諸佛一切修多羅,凡所有經悉說此義。諸修多羅悉隨衆生希望心故,爲分別說顯示其義,而非真實在于言說。如鹿渴想,诳惑群鹿,鹿于彼相計著水性,而彼無水。如是一切修多羅所說諸法,爲令愚夫發歡喜故,非實聖智在于言說。是故當依于義,莫著言說”。

  此別示之語,亦即結上而教誡也。謂空、無生、無二、離自性相諸法,非但此經顯示,亦爲十方叁世諸佛所說大乘契經通量。佛說皆隨衆生願欲,以細分別去粗分別,以正分別斷邪分別,但假言說以顯真義。譬之陽焰,誘彼渴鹿,實無水相、莫執爲水。佛法令衆生即法遣分別,亦複如是。真實聖智非在言說,所謂以楔出楔,以說通宗,是故當依義不依文。

  

  

《楞伽經義記(卷第一)》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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