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啓佛法之門
——禮敬在佛教思維與修證中的作用
[作者]坦尼沙羅尊者
[中譯]良稹
Opening the Door to the Dhamma
Respect in Buddhist Thought & Practice
by Ven. Thanissaro Bhikkhu
假若你出生在一個亞洲佛教家庭,父母教給你有關佛教的第一件事,不是某個哲學原則,而是禮敬的姿勢: 見到一座佛像、一位比丘或比丘尼時,雙手合十于心前行禮。該動作一開始顯然是機械性的,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你將學得相應的禮敬心態。如果你學得快,父母將把它視爲孩子聰慧的一個征兆,因爲禮敬對任何學習能力來說,都是最基本的。
長大一點,他們也許會教給你這一姿勢的寓意: 雙手合攏,形如蓮苞,那是代表你的心,你把它拿出來,接受訓練,使它變得明智。父母的期望是,隨著你對佛教修證的果報熟悉起來,你的禮敬最終將轉爲恭敬與崇敬。以這種方式,他們對西方人的那個老問題——佛教的哲學一面和宗教一面哪個先行——給出了一個快捷的應答。在他們的眼裏,禮敬的宗教態度,對于增長任何哲學性的理解,都是必要的。對他們來說,兩者並無沖突,而是相互促進。
這與典型的西方態度不啻爲鮮明的對照。西方人在佛教的宗教與哲學這兩個側面之間,看見了一種根本的差異。哲學的那一面似乎如此理性,給自力賦予的價值如此崇高,佛陀覺醒的核心洞見——因果法則——又是如此抽象。似乎沒有什麼內在理由,從一門開端如此抽象的哲學當中,會發展出一種虔誠[devotionalism],其深度不亞于種種奉神宗教裏可見的任何相應態度。
不過,假若我們看一看巴利聖典中講述的虔誠——以禮敬、敬服、恭敬、敬拜、崇敬這一詞語群所表達的那個態度——就會發現,聖典中關于禮敬的道理,不僅根植于佛陀覺醒的核心洞見——也就是被稱爲此/彼依緣性[Idappaccayatā]的因果法則——並且,爲了學會與把握這一因果法則,禮敬也是一個必備的前提。
表面上看,把一種因果論與禮敬聯系起來,似乎令人奇怪,然而兩者的確是密切交織的。所謂禮敬,就是你對生命中舉足輕重的事物發展起來的那種態度。因果關系的種種理論對你講述的是,真正重要的東西是否存在,假若存在,它究竟是什麼,它又如何重要。假若你相信存在一位上帝,他將賜你幸福,你自然會對那位上帝致以禮敬和恭敬。假若你認爲幸福完全靠自己發願,那麼你最大的敬意,將會保留給你自己的願力。至于禮敬是“如何”地重要: 假若你認爲真樂絕無可能,或者你把它看成是預先注定的,或者全然隨機的,那麼禮敬就沒有必要了,因爲它對你的生命的結局不起什麼改變性的作用。不過,假若你視真樂爲可能,視其諸因緣爲不安穩,它們取決于、有賴于你的態度,那麼爲了使那些因緣保持健康、興盛,你自然會對它致以必需的關注和敬意。
聖典有關禮敬的記載形式也反映了這一點。佛陀在世時,居家弟子對佛陀與僧伽的禮敬方式是多種多樣的,僧伽成員們對佛陀和彼此之間的禮敬方式則較爲規範,這在經典中都有詳細敘述。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對法的禮敬儀軌。佛教比丘和比丘尼被禁止對不示以禮敬的人說法。據記載,佛陀本人對五比丘初次傳法時,也是等到他們不再把他當作同侪對待時才開講的。
這一禮敬儀軌當然也可能是一種文化的附屬品,一種從佛陀時代的社會中未經甄選沿襲下來的産物,不過聖典中的一些段落表明,情形並非如此。佛教是古印度宣稱奉行自然真實法則、拒絕主流文化規範的沙門運動之一。這些運動對主流習俗的取舍是相當自由的。佛教文獻對其它沙門運動的描述中,對那些既不敬道外、也不敬彼此的人士不乏針貶。他們的聚會喧鬧、嘈雜、失控,顯示出弟子對師尊缺乏敬意。此番描述之後,接下來作爲對照,講述的是佛教徒聚會時的親切與禮敬。這表示佛教徒對一般的禮敬習俗是可以摒棄的,但他們有意識地選擇沒有那麼做。
這一選擇依據的是佛教徒對禮敬作爲求學前行的透徹了解。從自己尊敬的人那裏學,比從自己不敬的人那裏學要容易。禮敬令心開啓,令先入之見松褪,爲接納新的智識與技能騰出空間。同時,珍視自己的智識的人們,與其把它教給不敬者,也更願意傳給示以禮敬者。
不過,佛陀強調的那種學,並非僅僅是獲取訊息,而是學一門徹底解脫苦迫的技能。禮敬與因果的連接處正在這裏,因爲佛教因果論的核心,講的正是一門技能如何有可能學會的問題。
正如控製論所揭示的,大體上,學,只在有反饋之處才有可能; 而一門技能的學會,則進一步要求具備這樣一種能力: 監視反饋,並且對如何隨之修正行爲作出抉擇。佛陀在因果律上的諸種發現,解釋的正是這些因素如何起作用,起的是什麼作用。至于“如何”起作用,他是以一個因果公式來表達的; 起“什麼”作用,他是借著分析業——業的塑造因素,業能給出的果報範圍——來表達的。
佛陀的因果公式,簡單來說就是指: 每一時刻由叁件事構成: 來自舊業的果報; 現業; 還有來自現業的即刻果報。該原理看來簡單,後果卻十分複雜。你作的每一個業[動作],在當下都有種種回應,後者又會影響到未來。根據該業的強度,那些影響可以維持一小段時間,也可以長久存在。因此,每一個有爲體驗的形成,都是來自兩類效應的綜合,一是來自漫長時間跨度內的舊業的諸果報,二是現業[當下行爲]的諸果報。
因與果的長期性,給每一時刻設置了某些限製。當下並非是一塊未曾塗抹的空白版,因爲部分程度上它的成形受過去的影響。不過,當下即刻的因果效應,卻給自由意志提供了余地。並非一切都由過去決定。任何時刻下,你都可以往系統內添注新的輸入,把你的生命朝著一個新的方向推挪。盡管如此,自由意志的余地也並非大到可以使因果轉爲任意。輸進系統的每一個“此”會産生一類特定的“彼”。諸事件依照某些可辨的模式發生,而這些模式是可以掌握的。
是什麼使這一過程連續運作
這個“什麼”,正是使反饋和監視反饋成爲可能的因素。其核心成分即是“動機”[intention, 意向,意志,心意],佛陀指出它就是業的精髓。而動機又是由專注的諸動作[acts of attention]——對辨識[perception]發問,從問中造出諸見——構成的。由于你可以觀察自己那些動機的果報,于是就有了一個內在的反饋回路,讓你可以學。由于專注可以發問,它就能監視反饋,決定如何善用。再者,由于你的種種動機——它們受諸見的指引,爲當下提供著新的輸入——接下來可以重塑你的體驗,你的學習能力因此可以起到影響性的作用: 你可以改變自己的作爲,增進善巧技能,然後收獲果報——獲得越來越高的喜樂。
那種喜樂能走多遠
佛陀在自證覺醒的過程中發現,對善巧的追求最終可以趨向超越時空、超越緣起重生的範疇。根據這個發現,他指出了四種業: 前叁種給出的是輪回內部的樂、痛、混合果報,第四種業則趨向超越一切業,達到重生的終結。換句話說,這一因果律的操作方式,使得業既可以使輪回繼續,也可以使它止息。由于輪回界的極樂也是無常、不可靠的,佛陀教導說,最有價值的業道是第四種——這種業導致了他本人的覺醒——一勞永逸地終止業。
這條業道所需的技能是來自: 調協專注和動機[attention and intention]的諸種構成因素,使之先趨向輪回界內的樂果,而後,在超世層次上,趨向苦迫的徹底解脫。相應地,它要求你對人生的因果法則持一定的態度。這就是禮敬的素養起關鍵作用的地方,因爲假若你對叁件事——你自己、作用于你生命中的因果法則、他人對該法則的洞見——不致以相稱的敬意,你不可能凝聚起必要的志向,去把握那門因果法則,並且看清自己的善巧潛力能走多遠。
敬重自己: 在此/彼依緣性的語境中,它有兩個意思:
一、由于第四種業是可行的,你可以敬重你的那個欲求——對無爲之樂的欲求——不必視之爲不實的空想[指無奈地放棄]。
二、由于動機與專注在體驗的形成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你可以敬重自己的的能力——發展善巧的能力——去領悟和把握因果現實,直至證得真樂。
不過,敬重自己的內涵並未到此爲止。你不僅可以敬重自己對真樂的欲求,敬重成就它的能力,而且,假若你不想受製于必將把你牽往別處的衆多力量——宗教的、世俗的、社會的、你內在的——你必須對兩者致以敬意。
盡管多數宗教傳統認爲真樂是可能的,卻不認爲憑著人的善巧有能力成就。它們一般都把希望寄托在神力上。至于世俗文化,它們根本不信無爲之樂是可能的。它們教我們去爭取有爲之樂,同時對來自金錢、權力、交往、財富、社團情感的喜樂的種種固有局限視而不見。世俗文化對待超世價值往往冷嘲熱諷,當宗教偶像倒塌時,當宗教追求者示現出不相稱的弱點時每每哂然一笑。
這些世俗態度,滋長我們自己的不善巧素質,滋長我們追求易得快感的欲望,也滋長對忠告我們有能力證得上善的人士的不耐煩。不過,無論世俗態度也好,一般的宗教態度也好,都在教我們低估自己的善巧心態的力量。諸如念住、定力、明辨等素質,當它們一開始在內心升起時,也許不怎麼特別——又小、又弱,似同生長在雜草叢裏的一株株楓苗。假若我們對它們不加以守護,不致以特別的敬意,那麼不是雜草把它們扼殺,就是我們自己把它們踩在腳底。結果,我們永遠不會懂得它們可以提供多少蔭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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