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講演錄 (藥草喻品第五)
太虛大師講述
民國十年秋在北京
藥草喻品第五
第二周說法中,第一節如來喻化、及第二節中根領悟已釋竟,茲釋第叁節佛重述成。即佛重述前所未盡之義,再伸引證,俾共了解也。成此義者,爲藥草喻品。
方便品爲上根正說法相,而鹙子當下即能領悟斯法,故曰如來法說、鹙子法領。譬喻、信解二品,爲中根顯說譬喻,而四人當下亦即解此譬喻,故曰如來喻說、四人喻領。今佛仍欲以喻重顯法義,故有此品。
前說佛唯一乘方便說叁,則知叁乘原爲一乘。而于應行權說之處,仍不能不隨宜說法,或說人天,或說二乘,或直說唯一佛乘。若必執著唯一佛乘無別余乘,如是之說雖能契于佛之本懷,而于佛方便說法之智,即是未能了解。蓋衆生種姓,各類心性恒沙差別,若專執一乘之教,是即成法華論所說之第叁增上慢,必有若幹種姓衆生不能曲受佛乘之利益矣。爲對治此種增上慢,故有此品。
方便品曾說佛之智慧及其智慧門二均甚深,嗣于譬喻品中開權顯實,方便說叁,佛乘唯一,已共領悟佛之智慧甚深矣。今須說明衆生之機雖各不同,而如來說法則皆平等:或聞四谛、因緣,或聞教菩薩法,叁根各潤,一雨均沾,以明佛之智慧門甚深,故說此品。
法華論十種無上雲:第一爲顯種子無上,故說雨譬喻。蓋此雨普潤叁草,而大草取喻佛種,與中小二草雖同被一雨,獨有大根、大莖、大枝、大葉之殊異,以此大草之種子爲無上故也。爲顯此種子無上故,故說此品。
藥草、總喻五乘種姓之衆生,衆生依佛教化以修行證果,猶草依土地雨水以滋養生長也。藥不必皆草,如金石等藥是。草不必皆藥,如非藥之草等是。以藥草爲喻,取其友善種無漏種,皆能對治惡煩惱疾病之功用也。
戊叁 佛種述成
己一 贊印
爾時、世尊告摩诃迦葉及諸大弟子:“善哉!善哉!迦葉善說如來真實功德,誠如所言。如來複有無量無邊阿僧祇功德,汝等若于無量億劫說不能盡。
此贊許大迦葉之說,而加以印可也。告諸大弟子,則所示者不僅大迦葉等四人,已寓普利中、下根之意。佛意謂:唯一佛乘方便說叁,此如來不可思議之隨順衆生功德,而汝大迦葉乃能說之,故堪贊善。然如來尚有無盡藏功德,爲汝等窮劫所不能盡說。此重申實法之義以廣衆心,兼以明無上之自利利他佛功德,非僅借語言所能盡顯也。阿僧祇、義言無數。
己二 陳述
庚一 長行
辛一 法述
“迦葉當知!如來是諸法之王,若有所說,皆不虛也。
法述、謂正述法相。約分爲四,此釋佛興于世。佛爲衆生說法,無論說虛、說實、說有、說無,均各隨宜顯示,無不自在,能轉*輪,不爲法縛,故曰法王。又所說諸法,均能契于正法之理,契于衆生之機,令各隨分獲實在之利益,故曰不虛。又不虛之義,非語言有一定軌式之謂;若以一定軌式爲不虛,如佛先說小乘涅槃爲究竟,後複說大乘涅槃方爲究竟,則前說豈非虛語。蓋前語契機,後語契理,皆于衆生各有實益,是謂不虛。試反證之,彼世間種種施爲造作,然不久即歸破滅,以用有漏法收有漏果故,以所說非無漏、非究竟、非第一義故。更換言之,惟佛一一所說,皆無漏、皆究竟、皆第一義,故皆不虛。然非佛之智慧,亦何由能了一切種,察衆生機,說此無漏、究竟、第一義之法,使衆生證知其不虛乎?故又知惟佛之說,始皆不虛也。
“于一切法,以智方便而演說之,其所說法,皆悉到于一切智地。
此釋法利群生。一切智地即佛之究竟地。一切法之實相,非真智不能證,非語文所可示,即欲說之亦不過以此不能及之語文,曲顯其假相而已。譬有人言:“如人飲水,冷暖自知”。試問此所言之冷暖,豈複彼飲水人所自證知之冷暖乎?蓋彼心自證知之冷暖,爲法之自相,非語文所能及;而此設言之冷暖,只爲語文上所述任何物之冷暖通相耳。然佛以方便之智,悉能隨順衆生以演說一切法;而其所說之法,亦盡契合于佛之究竟智地,使衆生莫不先後了然于佛所自證之實際理地也。
“如來觀知一切諸法之所歸趣,亦知一切衆生深心所行,通達無礙。
此釋受道有殊。佛既以方便,用五乘之法隨順示教,則衆生聞此教理以起行證果者,自各異其歸趣。又衆生之心,其顯者本非難知,然由無始劫來善惡等根所發動以起于行之深心,則不易觀照而曉了,而惟佛悉能觀而知之,通達無礙。此爲佛之正智,以無礙故。由是觀何衆生、說何法義,即得令曲折以赴于一切智地也。
“又于諸法究竟明了,示諸衆生一切智慧。
此釋不能自達。謂佛于諸法能知究竟,故能隨順衆生根性,初與叁乘,後示一乘,令諸衆生終入佛之智慧。因是益顯衆生非得佛爲開示,則末由知種種差別法,悉終會歸于一切種智,故曰不能自達。
以上法述四種,又可別釋如下:以佛爲法王所說不虛一段,爲總標。以佛所說法悉到一切智地一段,爲開佛知見;以觀知諸法所歸趣,即系顯示真如,爲示佛知見;以能知衆生深心所行,即能使衆生開悟,爲悟佛知見;以示諸衆生一切智慧,即系導引衆生入于佛智,爲入佛知見。于前釋之義,亦能互相顯明。
辛二 喻述
壬一 總喻
“迦葉!譬如叁千大千世界山川、溪谷——土地所生芔木、叢林、及諸藥草,種類若幹,名色各異。
叁千大千世界,指生佛所依之凡聖同居土。四聖、六凡—十法界之平等根本依,本爲一相無相之真如。就佛之清淨本心言,爲庵摩羅識;就衆生之覆障心言,遂爲阿賴耶識。由是從共相業種而起于現行,因有此叁千大千世界,亦爲十法界所同居之依報。山川溪谷,均屬土地:高起爲山,流水爲川,兩山之間爲谷,水之所注爲溪。卉、草也,卉木叢林,延卉與木皆有叢林。複言諸藥草者,明藥草異于他草,即以喻具世出世善法種子之五乘衆生也。五乘種子體類各別,如藥草之種類甚多;五乘之相用攸殊,如藥草之名色各異也。
壬二 別喻
癸一 法王出世說教普滋喻
“密雲彌布,遍覆叁千大千世界。
雲、喻佛之應化身,化佛非一,隨類應現于九法界,故以密雲遍布喻之。化佛同時示現,隨處說法,一音圓演,異類等解,如密雲之遍覆大千世界也。
癸二 禀潤各異喻
“一時等澍,其澤普洽卉木叢林、及諸藥草:小根小莖小枝小葉,中根中莖中枝中葉,大根大莖大枝大葉,諸樹大、小,隨上中下各有所受。一雲所雨,稱其種姓而得生長,華果敷實。
及時行雨曰澍。因雨平等而澍,故其澤普遍周洽于草木,而能治疾病之藥草亦等同受其滋潤也。草幹曰莖。大、中、小叁草之根、莖、枝、葉,次第生長,喻人天乘、聲聞獨覺乘、菩薩乘,各各依教證理,依理起行,依行得果也。又根、莖、枝、葉,亦分釋爲種姓、發心、修行、得果四者。因根有大小,其所生之莖、枝、葉、亦有大小,喻大乘種姓及小乘種姓既各不同,斯其所發之心、所起之行、所得之果,亦遂各有大小之不同也。諸樹之中,但分大小樹二類。小樹、喻七地以前菩薩,大樹、喻八地已上,以具四不退故也。觀本品重頌之義,經但于二木分上中下叁品,茲釋之如下:初二叁四五地以前之菩薩爲小,六七八地爲中,九十——二地爲上也。又別釋:大樹、小樹各有上中下叁品:以十住、十行、十回向比小樹之叁品。以相同世間人天乘之初二叁地,比大樹之下;以四五六地相同出世二乘,比大樹之中;以超過世間二乘道之七八九十地,比大樹之上,其義亦有所顯。生長華果敷實各稱種姓者,明禀潤之各殊也。生、喻初心,長、喻後習,華敷、喻聞教修行,果實、喻證理得果。言同受等澍之雨,而所生之饒益各有差別也。
癸叁 不自覺知喻
“雖一地所生、一雨所潤、而諸草木各有差別。
一地、即此大千世界之土地。雨無差別,受有差別,喻教施無差別而機益有差別,均爲各各衆生所不自知也。
辛叁 合述
壬一 合法王出世說教普滋
“迦葉當知! 如來亦複如是,出現于世,如大雲起。以大音聲普遍世界天、人、阿修羅,如彼大雲遍覆叁千大千國土。
壬二 合禀潤各異
“于大衆中而唱是言:“我是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禦丈夫、天人師、佛、世尊。未度者令度,未解者令解,未安者令安,未涅槃者令得涅槃。今世後世如實知之,我是一切知者、一切見者、知道者、開道者、說道者。汝等天、人、阿修羅衆,皆應到此,爲聽法故”。爾時無數千萬億衆生,來至佛所而聽法。
此釋自標召集及他聞普至也。佛以所成就佛果之功德,標示于衆,此即出大音聲普遍世界之意。蓋佛所成就之自性功德,非佛自唱,則衆生無由知之也。度、即脫離苦惱。解、即斷惡修善。安、即修安樂行。得涅槃、即得佛涅槃。此亦知苦、斷集、修道、證滅之四弘願。今世後世如實了知,即佛之叁明智,解已見前。一切知、即佛之如理、如量之二智。一切見、即如來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之五眼。道、即佛之中道第一義谛,惟佛之真智能自證知;衆生煩惱能爲道肢障蔽,惟佛能開發;法性理同,衆生機異,惟佛能方便演說。故佛以此標示天人等衆,而無數千萬億種衆生悉至佛所而聽法也。
“如來于時觀是衆生諸根利鈍,精進懈怠,隨其所堪而爲說法,種種無量,皆另歡喜,快得善利。是諸衆生聞是法已,現世安隱,後生善處,以道受樂;亦得聞法,既聞法已,離諸障礙,于諸法中任力所能漸得入道。如彼大雲,雨于一切卉木叢林、及諸藥草,如其種性,具足蒙潤,各得生長。
此釋佛應導利及生聞獲益也。根鈍者、爲說人天法,根利者、爲說二乘法,精進者、爲說菩薩修行法,懈怠者、爲說簡便易行之十念生西等法,此皆如來隨衆生之所堪而爲說法也。衆生根性之中,利之中尤有利,鈍之中仍有鈍,根性之差別無量,即說法之方便無量,故曰種種無量;而要皆能使衆生各各獲益。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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