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名之爲諸佛。諸佛者,即是金剛般若,即是離相一大寂滅海也。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若複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爲希有。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即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是名忍辱波羅蜜。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爲歌利王割截身體,我于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衆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于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應生嗔恨。須菩提!又念過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衆生相、無壽者相。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則爲非住。
此段前補明他悟,後明忍辱爲般若所攝義。世尊以須菩提泣述經旨畢,隨即印可曰:如是如是,如汝所說,正無謬誤。若複有人,得聞是經般若妙谛,與其從無始來所修習所禀承者不同,不驚其怪誕,不生怯弱之畏心,亦不怖惡前事錯訛。由聞生信,由信生解,由解起行,當知此人,甚爲希有。何以故?六度以般若能赅,般若爲第一,故如來說第一波羅蜜。以真谛言,本無有法,何有法執,是以即非第一波羅蜜。但其所以說第一波羅蜜者,隨世谛故,假說爲第一波羅蜜耳。忍辱、布施及戒、定、精進,本爲金剛般若之妙用,若無金剛般若,若盲無導者,不能有此妙用矣。
即就忍辱波羅蜜言之,具金剛般若,則人法雙空,事相全空,辱本無有,何有于忍,故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依世谛假說,是名忍辱波羅蜜也。何以故?我昔時體爲歌利王割截,爾時坦然自忘,本無有我,亦無有所割截之身體,更無有能割截身體之歌利王,是四相已空矣。如其不然,當節節分解時,應生嗔恨心,我當時無嗔恨心,即是具忍辱行相,即是名忍辱波羅蜜矣。又念我過去五百世作忍辱仙人,爲人損害,我不特無嗔恨心,且發大菩提心對其人曰:我得道當首度汝。是我于爾所世,人、我、衆生、壽者四相皆無矣。
複呼須菩提而告之曰:菩薩應離一切虛妄分別和合連續之相,而發無上正等正覺心,不應依住六塵而生差別心,但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所住,則是住顛倒,即非住般若矣。
“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爲利益一切衆生,應如是布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衆生,即非衆生。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诳語者,不異語者。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須菩提!若菩薩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此承上忍辱,明布施無住義。其所以無住行施者,以菩薩爲利益一切衆生故,應無所住而行于布施也。且必無所住而行施,方能利益衆生。有所住而行施,不能自利,亦不能利衆也。然既言行施利衆,即有人法之相矣。人法非實,雖行實無所行,故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也。雖利衆生實無衆生可利,故如來說一切衆生,亦非衆生也。
世尊恐衆起疑,不如佛說修行,而執言說相,故複告之曰:如來所說之語,是真語者,是證得般若真智流出也;是實語者,是妙智觀察諸法如幻非實,如理而說也;是如語者,是如十方叁世諸佛所同說也;非故意欺诳衆生而爲诳語者;非爲種種不同之異語者。雖間有諸說差別,爲成一道實無有異也。況佛所證得之無上菩提,無實無虛。無實者,不可執以爲實,若執以爲實,則是有住,是常見,即非菩提也。無虛者,不可執以爲虛,若執以爲虛,則是有住,是斷見,亦非菩提也。
且無住與住,得失懸殊,若菩薩行施而住于法,如人入暗處,雖有目而無所見。若菩薩行施不住于法,如人有目有見,日光明照,無論若幹種種之色,無不見也,其益爲何如耶!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經受持讀誦,即爲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上已明無住修行之益,此明菩薩欲得益,必須持經。故告須菩提雲:當後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經領受其義,如義行持,讀誦通利,則是人已了此金剛般若。如來以真智力,悉知是人行菩提因,以佛眼力,悉見是人得菩提果,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也。
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複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複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爲人解說?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
前明持經功德勝恒河沙等身命布施功德,此明勝無量百千萬億劫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功德也。初、中、後日分者,日叁時也,一日如是,日日如是,積而成劫,乃至無量百千萬億劫,皆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時間如是永久,福德如是廣大,以之比較聞此經典信心不逆所得福德,已遠勝于彼,何況複能自己書寫、受持、誦讀,或爲人解說而教之書寫、受持、誦讀,其福德更若何耶!
要而言之,是經爲經中之王,諸佛之母,一句一偈皆是般若菩提,其所有福德,非心行之所能思想,非言語之所能評議,非如輕重、大小、長短、寬狹之能稱量,亦非有邊際涯岸之能限量。但此功德,亦非外求,即爲自心之所顯現,雖思而無可思,雖議而無可議者也。若強加以推度,即爲著相。相者,非特長、短、大、小謂之相,義理有、無、虛、實、動、靜、語、默無非是相,六書會意,心相爲想,故思想亦謂之相。心之所緣,如鏡照物,物來當鏡,鏡中之物顯然畢露,物未當鏡,鏡中自無物影也。故虛而不照,無物不照;照而不虛,其照有限,此經之功德亦複如是。著相有限,不著相則無量無數無邊也。
“如來爲發大乘者說,爲發最上乘者說。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爲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爲荷擔如來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即于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爲人解說。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爲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此明此經勝,則持經者亦勝,持經所得之福德亦勝,而此經所在之處亦無不勝也。所以者何?此經如來爲發大乘心者說,即爲菩薩無上菩提心者說,非爲凡夫二乘說。爲最上乘之上根智人等于佛智者說,非爲外道說。若有人能受持讀誦以自利,複于不可言說而廣爲人假立言說以利他,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稱量、無有邊際、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等同佛慧,對于如來成就無上正等正覺之家業,一肩荷擔,是即以如來之功德而爲其功德矣。
若樂小法者,如聲聞、緣覺,貪著有余涅槃之樂,不能回小向大,自是法見猶存,對于此經,當然不能受持、讀誦、爲人解說。又若著我、人、衆生、壽者見之外道、凡夫,善根雖有,或貪求世間富貴壽考,或希求利養安樂,或欲消滅現在一切煩惱求一忍定,或以身體爲患而欲舍身成空,或以心念爲患而修無想定,或欲求神仙而生天上,或有稍明佛法而希冀來生得一善果,如是等人,皆不能受持讀誦此經爲人解說者也。若能持此經者,即是荷擔佛法者。經勝,故持經之人亦勝也,而經之所在處亦然。在在處處,若有是經,一切世間天人及八部衆,當知此處即爲是塔,皆應作禮圍繞以表示恭敬,皆以諸華諸香布散其處以爲供養。此經在處則處勝也,此經之重爲何如耶!
能淨業障分第十六
“複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爲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爲消滅,當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此明持經消罪。障有叁種:(一)煩惱障,即貪嗔癡慢疑等。(二)業障,心不自在顛倒妄動。(叁)報障,如鳥報,止能飛空,不能遊水;魚報,止能遊水,不能飛空;人報,自有人的範圍,不能飛空亦不能遊水。障如垢穢然,能淨即金剛般若,所淨即垢穢。又業障如霜露,此經如慧日,慧日一照霜露消滅。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應爲人尊重,今反爲人輕賤,則是人先世罪業,本應墮地獄、餓鬼、畜生之叁惡道,以今世既爲人輕賤,先世罪業即行消滅,當得無上正等正覺也。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于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複有人于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于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此明持經功德,勝如來先世供佛功德。世尊雲: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于然燈佛前,得值之佛,其數達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之多,我皆供養奉事,無有空值不奉事者,以福德言,當然是多。若複有人于後末世能受持此經,所得功德,與我供養諸佛功德比較,我之功德百千萬億分不及彼之一,乃至不及彼算數譬喻所不能及分之一。何以故?供佛是有爲有得之功德,不能速得菩提;遠不如持經自利利他之功德,是無爲無所得之功德,能速得無上菩提也。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此明持經功德無量,前已五次比較,尚未具說。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無量無數之功德,本言語難以形容。我若詳細形容,完全說出,有人聽聞,心即狂亂狐疑不信,我所以不具說也。其所以狐疑不信者,以不了此經義故;若了知此經義不可思不可議,則持經所得之果報,當然不可思不可議也,有何狐疑之有哉!
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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